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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6章

读者十年精华-第12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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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真身”,便心满意足。虽然发现这几位编辑个个都很平凡,也并不失望,反倒觉得亲切,拉近了距离。

  柜子里有一个小花蓝,里面几朵红、白、黄色的绢花,很是生动。那是一位北京读者到兰州办事,亲自送到编辑部来的。花篮代表着三个人,小纸条上写着她们的名字。他们是朋友,不在一个单位工作,都喜爱《读者文摘》。来人不善表达自己的感情,又怕打忧我们的工作,坐也没有坐,拍了张合影便匆匆离去了。去年9月全国期刊展览,我赴京时带着她们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想抽空找找她们。无奈实在太忙,未能如愿。展览期间还有一位中年读者,听说在京举行“《读者文摘》座谈会”,执意要参加,哪怕在会场外边向里望一望也行。我劝说了近半个小时,方才作罢。

  我不知道这些未能如愿的读者,写信听不到回音的读者,还有众多的热情投稿而一次也没有采用的读者心中是怎样想的。我希望他们谅解,希望他们能够从《读者文摘》月刊的一页页之中,听到我们的声音,看到我们诚挚的谢意。

  (作者系本刊副主编,主持编辑部工作。)

Number:5985

Title:平淡的故事

作者:邓皓

出处《读者》:总第117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如果这也算是一段故事,这故事也很平淡。

  那年我念大一。十八岁。刚进省城念大学,真是觉得世界在我眼里格外的亮堂。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平息自己对自己的喜欢。

  可有一天我终于陷入了自己的悲哀。

  我长得不好看。个矮。面黄。牙稀。眼不大。在乡下男孩子金贵,是男娃就没人再去挑你好看不好看,只管你出工出息。所以我从没有为自己没有一张男孩子英俊的面庞伤感过。我全然不知道城里人很在乎这个。这甚至是让人活得如意的本钱。

  那是学院举行诗歌朗诵会,每个班挑选一名同学参加。我能写诗,又擅长朗诵。于是我自告奋勇给报了名。没想到班主任委婉地跟我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理由后,却让班上一位好俏丽的女孩上台朗诵了。那女孩的朗诵水平自是差我一大截,于是……

  我第一次惊悸地发现我之所以能保持宁静的心态生活,是因为我没有在意或发现别人对我的轻视。原本我是不曾被人在乎被人关注被人欣赏的呀!那么,我的活着实际上是依赖自悦在支撑着了!而这所有的原因便是因为我不漂亮。这使我无法不在很长的时间里心存沮丧。那时候我甚至不希冀人生再圆满我什么,只希望如果我真是安徒生笔下的那只丑小鸭便赶快长出丰满的羽毛和一对漂亮的翅膀。

  终于有一天,我在学院图书室偶尔读到《读者文摘》上的一篇短文。那文章的题目是《难忘的八个字》。我起先是漫不经心地看,没想到后来我却无法抗拒一种深深的震撼,甚至那一刻我发现我这个不曾脆弱的男孩在感情上完完全全从属于一个女性。我一个人跑到学校附近的一座山上。就那么静静地沉思了一个上午。待我再下山的时候,我便只觉得天空好湛蓝大地好洁净世界好纯美了。甚至我感觉空气中都氤氲着淡淡的花香。

  其实那篇文章也好平淡呵:有一位很丑的女孩,没有人去关心她去爱她,像一只孤雁她很失落也很寂寞。有一天,她的老师给她作听力测验,让这女孩站在三米远的地方听她小声的说话。老师轻轻说的一句是:“真希望你是我女儿。”仅仅是这一句,便融化了女孩心头所有的冰霜,改变了女孩今后的一生。

  那一刻,我觉得我就是那个女孩了。只是尚未有那么一个老师走进我心而已。可是这是我可以笃信的啊!一如我笃信雨果笔下的卡西莫多注定要遇上那纯情美丽的艾斯美达拉一样!因为人的美丽终归是自己的心。

  从此,我觉得这世界在我身上还原了一种公平。在所有人平淡地对待中生活我是一种很合理的活法。而那些轻易甚至是无由地接受生活宠爱的俊男俏女才是给世界派生出了一种不公平。他们的活法才是有些不合理。也许是缘于这种对自我认识的鼓励,这以后我居然萌发一个信念:要当一个很不错的作家因为我相信了生活原本是不拒绝任何人投靠或走进美丽的那种远远胜过人的外在美丽的人格美丽!不是吗?当我尚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便居然在《读者文摘》上转载了一篇《我不要介入你的美丽》的文章时,我就相信了这一点。那感觉就如同我是那个丑女孩,而《读者文摘》便是给予了那女孩鼓励的老师。毕竟呵,生活中有许多正视美丽的人能充满爱心地关注和接受别人的美丽。

  ……

  我说过这也许算不得一段故事。即使算也很平淡不是?

Number:5986

Title:我的财富

作者:王国玫

出处《读者》:总第117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我家住在一个偏远的山村,而这个山村又是家乡赶集赴会的中心。我高中毕业后,在家门口开了一个酿皮小饭馆,每天除了成本费还能挣三四块钱,这对于一个山村女孩来说已相当不错了。

  每年重阳节,家乡举办传统的跑马会,邻近乡镇的人们早早地聚在村中的赛场上,也引来了爱热闹的城里人,我的小酿皮馆生意可热闹了。有一天拾掇饭馆时,我捡到被不知名顾客遗忘的一本《读者文摘》,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书,于是便好奇地翻起来。

  书中的《一碗清汤荞麦面》深深地吸引了我。第一遍读完了,脑海中出现了娘儿仨由共吃一碗饭到后来一人一碗的画面;第二遍读完了,读出了老板的慈善和老板每次多加一把荞麦面给那位母亲还清债的勇气和动力,文章太吸引人了;我又读了一遍,然而这次的感觉和前两次的完全不同,我读懂了老板生意兴隆和回头顾客不绝的生意经。

  我拜《一碗清汤荞麦面》中的“老板”为师,改变了我的经营方式。

  酿皮是西北的特有小吃,酿皮的风味只可意会不能言传,有的人顿顿吃酿皮,久吃不愿换口味。山里人家的生活困难,酿皮是孩子最馋的食物,父母难得给五角钱尝个鲜,我由原来一个大碟改为两小碟,价格由五毛变为二毛五,或一个鸡蛋一碟,这样招来了小顾客,有的小孩隔三见五就来一回,一个月下来,我的收入增加了不少,那本《读者文摘》被识字的顾客翻成稀巴烂。

  有好几次,我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一进门先望一望桌上,然后疑惑地望望我后才坐下来吃酿皮。我感到奇怪,终于发问了:“还有什么事吗?”他才怯怯地说:“大姐,你还有《读者文摘》吗?我为了看书才来吃酿皮的。”我呆住了,虽然我很喜欢那本《读者文摘》,但没奢望过再得到一本,因为在这近乎封闭且邮路不通的山村里是根本买不到它的,想不到他是为了看书才来吃酿皮的!我不忍心让他失望,说:“再过一星期你来吧,到那时会有的。”

  我决定走一趟县城,多买几本《读者文摘》过过书瘾。翻山越岭,走了整整五个小时的山路才见到公路,又坐了一个小时的班车终于到了县城。算我走运,在一个小邮亭买到了上个月仅剩的一本和刚到的当月的一本,我怯怯地问:“有以前的《读者文摘》吗?”他瞪了我一眼后说:“这是抢手货,书一到很快就卖完了,要买,到旧书摊上看去。”我环视四周,那些妖艳的书皮里包着的没有我中意的书,于是我又不辞辛苦,去找旧书摊了。

  在一个商店门口旁的旮旯里我看见了旧书摊,快步地走了过去。卖书的老者喊道:“要书吗?姑娘,这是最流行的《几度夕阳红》,琼瑶的。”我没理会,突然,我发现了几本捋了角的《读者文摘》,一本是八五年的,两本是八六年的,还有四本是八八年的,我不假思索地全装进包内付了钱就走了。

  我把买来的书全摆在酿皮馆的小桌上,我的顾客越来越多,我的生意也越来越兴隆。

  我听人说,抽烟上瘾后,一天不抽便茶饭不思,像丢了魂似的。我不知道抽烟上瘾是什么滋味,但我知道不看《读者文摘》是什么滋味。

  为了月月能得到《读者文摘》,我不怕翻山越岭,不怕满身疲惫满身灰尘,不怕脚起泡腿发软,五小时的山路算得了什么?我得到了它就得到了有形和无形的财富。

Number:5987

Title:最后的交易

作者:泰戈尔

出处《读者》:总第118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黄险峰

  早晨,我走在石头铺成的路上,大叫着:“来雇我吧!”

  国王坐着华丽的马车来到我身边,他手握宝剑,抓住我的手说:“我用我的权力雇你。”

  但权力对我毫无意义。他坐着马车走了。

  正午时分,烈日炎炎,房屋都紧闭着。

  我徘徊在弯弯曲曲的窄巷中。一个老人提着金袋走了出来。

  他沉思片刻,然后说:“我用我的金钱雇你。”

  他一枚枚掂量着他的金币,我摇摇头走开了。

  晚间,花园的围篱边芳香四溢。

  美丽的姑娘走过来说:“我用我的微笑雇你。”

  她的微笑很快变得苍白,融化成了泪水,她只有独自回到黑暗中去了。

  太阳照着海滩,海浪拍打着海岸。一个儿童坐在沙滩上玩着贝壳。

  他抬起头来,好像认识我,“我雇用你,但没任何报酬。”

  从此,这与玩童的交易使我成了一个自由的人。

Number:5988

Title:恋爱的程序

作者:金力明

出处《读者》:总第118期

Provenance:《共鸣》

Date:

Nation:香港

Translator:

  谁都知道朱绕才华出众,容貌非凡,可是不知怎么,自从来到这里,她的运气非常不佳。无论是住房学习,还是其他方面的种种问题,她都觉得非常非常的不顺心。

  这天,天闷热得很,放了学她没回家,竟信步来到了离住处不远的公园里。

  “还是写封信给芳罢。”她想。于是找出了纸笔。

  “可是该写什么呢?向她述说我的不幸?……可这正是她一直等待着,希望发生的事呢。”她想了一会儿,觉得没有一个人是可以以诚相待的。这正是她的痛苦所在呢!

  一种突如其来的郁悒充塞了她的脑,她的心,使她开始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地面。……这时,她感到了一种近在咫尺的,有意减轻了的脚步声。她转过身体发现是一个男子。她有些吃惊,见他一声不吭地在她身边的空位上坐了下来,就更是紧张得有点透不过气来。

  “他一定是看出了点什么,才决定坐到这里来的罢。”她想。

  “你是从日本来的吗?”那男子问话时的神态十分自如,但那种严谨的绅士风度,多数像是英格兰人。

  “不,是从香港。”她的情绪还没有完全转过来。

  “是写小说的,画画的,还是唱歌的?”

  刚听他这么说,那原是乱乱的、正不知驰骋在何处的思绪便猛地恢复了原状。她知道自己遇上了对手。

  “您看得不错,我几样都会。”她的英语显得很流利。

  “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朱绕。”

  “查理。”

  应该握一下手,可是她没来得及主动地伸出右手。

  “去过帝后公园吗?”

  “没有,我刚来这儿不久。”

  “一起去那边瞧瞧可以吗?我想那里会凉爽些。”

  她没有推辞,起身背起了自己的包。

  她不知道他怎么那么轻易地便减少了初次见面时所常会有的种种程序。总之,还不够十分钟,他们走在一起时,已宛如一对恋人。

  她任他挽着自己的腰,觉得并没有什么地方应该回答说“不”字的。走在林荫道上,她挨着他的肩,觉得听着他俯向她时所说出的一切简直是一种享受。时间就那么过去了。

  她有过不少恋爱经历,可是没想到这一次竟这么地新鲜,富有诗意。

  到了帝后公园,他们在草地上坐了下来。当天色渐暗时,她应允了他那小小的要求,唱了一段故乡的歌。

  “太好了!”

  “谢谢。”

  他支起了躺在草地上的身体,吻了下她那挨近他的胳膊。

  “你真美丽。”

  “谢谢。”

  在风声里,他们说话的声音显得那么的轻。

  “爱是不会有重复的,”她忽然想,“每一次都会有它不同的形式和内容哩。”

  她真希望能永远和他在一起,希望这段时间永远也不会过去。

  可是不知为什么,当夜幕真正降临时,她有些心慌起来。

  “别拒绝我,亲爱的,做我的未婚妻罢。”他似乎看出了她急于离去的情绪。

  “不。”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要用这么坚定、这么无情的字眼。

  也许习惯了?也许是她已拒绝过多人?可这又不像是一时的失误。这答覆竟又似势必的。

  他有些吃惊。

  “为什么?那我能知道你的地址吗?”

  “不,……”她从草地上站起来。她自己也不知为什么刚入正题,一切竟直线下降了,而且跌退得这么快。要是他能在听到这冷冷的答覆后仍有所坚持,有所请求,也许她会改变自己的答词罢?可是他是认真的,他并不是什么情场老将,直到事后她才意识到这一点。

  他随着站了起来,吻了一下她的发,便不再碰她,朝着与她住处相反的方向急急地走去。一切都那么简单,明了。

  站在暗处,看着他远去的消失在街心的背影,她才意识到那个“不”字对他的伤害有多么深。

  “不论表面如何,真正动情的还是我呢。”她感到泪水从嗓子眼里涌了上来。可是一切已无法补救了,她太清楚这一点了。

  那一夜,她一点没睡。她发觉自己是一个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人。为什么她喜欢他,而竟要说“不”呢?这太可怕了。直到她想出明天仍能去那原处等他,或许他也还会再来时,她那七上八下的心才逐渐平静下来。

  第二天,第三天,直至第四天,接着是周末,她都没去学校。这是她平时连想都没有想过的事。

  公园里,因为没有了他,一切似乎都改换了面目。

  “这长凳确实是昨天我们曾一起坐过的长凳呀!”第一次见到那长凳时她这么想。

  “哦,他还在那里!忠忠实实地依然在那里!这长凳前天的黄昏我们曾一起坐过哩。”

  日子在她的记忆中一天一天地重叠上去。

  这天,秋风把该落的叶子都吹了下来。她穿着毛衣还感到透骨地冷。一进公园,见那凳子上覆着落叶,还没有人来坐过,便有一种不可言喻的喜悦。她又按照上一次遇见他时的姿势坐了下来。

  “要是再到夏季,我定要带着相机来这儿留一张像的,要穿上那条遇见他时穿着的长裙。……都已过去两个月了……我究竟准备在这儿待多久呢?……直到他来……”她若有所失地自语着。

  这段时间,她常自问自答着类似的话。可是不知怎么,从分手后的第一天起,她就有预感他是不会再来了。当然,如果她能天天来这儿,或许他们仍有可能见面……反过来说,只要还能遇见他,她是每天都会来这儿的。

  想着想着,她抽出一本书,什么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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