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第4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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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车站,我把书丢在身边的公共长椅上诅咒起冰泠的天气。不一会,又来了位妇女,嘴里哼着一首欢快的乐曲。我苦笑了一下,今天的遭遇全齐了我又碰到了一位汽车站上的疯女人。
“你在街那头上学吗?”她问我。嫣然的一笑,露出满脸的皱纹。
“嗯。”我不想和她罗唆,只应了一声。出于好奇,我上下打量起她。
她是一位体格健壮的中年妇女,虽说看上去神采奕奕,但穿着破旧,也不合体。手里拎着一只浅蓝色的大塑料袋,很像我小时候背的书包,里面塞满了各种古怪的东西。她注意到我对袋子发生兴趣,便将手伸进去,“这是我从那幢公寓后面拣的。”她说。
她显得很健谈。“你是个可爱的小姑娘。”我往椅子边上挪了挪,有些窘怯。
“谢谢”我笑着答道,接着便理我自己的书。
“记得在中学的时候,”她笑着说,“我非常想当护士,我曾经把书拿回家每天晚上苦读,梦想有一天能帮助人们。当然,我一直很清楚,像我这样的黑姑娘成为护士的希望很小,不过你知道,我还是当上了护士。”她满意地看着我,我发现自己也正注视着她。
“后来有一天,妈妈得了重病,我是家里的老大,只好回家照顾妹妹们。过了一个长长的严冬,到了春天,妈妈去世了。”她说着,仍在微笑。
“对不起!”我说,意指她母亲的死。
“不,”她笑得更响了,“妈妈常教我要有信心,我想上帝会照顾她的。不管怎样,我的命还不坏。我有个儿子,想当医生,这不就很好了吗?他是个好孩子,从不伤害别人。他靠助学金上大学,打算当医生。”我们相视而笑。
“他多想让他母亲自豪,可他得了白血病,医生大概能治好他。真是个好孩子,我每时每刻都在为他祝福,我相信奇迹会出现的。”她微笑着,这微笑把我深深地迷住了。
“你真漂亮,又年轻,看见你拿的书,我觉得你象个非常聪明的孩子。”她说什么倒无所谓,只是她对我说话的神情和那灼热的目光,以前我从来没有见到过。
在学校,我成绩平庸,屡次给自己丢脸,老师不满,同学讨厌。生物考试作弊被抓住,大家更是讥笑我,我也试图嘲笑自己,但结果却痛哭一场。
而在这儿辛辛那提市中心的寒冷天里,一个陌生的、我自以为比我不幸得多的人,向我微笑,我感到一阵温暖。
汽车缓缓驶来。“我要上车了。”我嘴上这么说,身子却没动。
“生活多美!”她说着,将手放在我的手上,“我愿你找到属于你的一切。”
我上了车,心里充满了快乐,再不觉得前面的路长,因为还有更远的路等着我。天空飘起雪花,我看得入了神,多美啊!车外,孩子们在沿途的人行道上欢快地嬉戏,伸出舌头,接落下的雪花,他们同样很可爱。
我低头看着书包中的书,打开一本,“曾有一度,”书中写道,“主要科学领域彼此各有区分,但现在,这些界限已不复存在。”我读着,不是因为学习任务,也不是讨父母欢心,而是心里要读。
直到今天,我仍忘不了那位妇女脸上的光彩,更忘不了她赋于我的信心。如今,我走在鲜花铺成的路上。就是说,从那寒冷的下午起到现在,我已学到了和那天同样多的知识。我希望那位妇女能了解她给我的鼓舞,但我相信,她一定会知道的。
Number:1958
Title:普通人和好人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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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lator:高滋生
一位父亲,苦于自己的女儿对两个追求者难以做出抉择,决定亲自过问这件事。
父亲对女儿说:“我已经邀请埃伯尔和凯恩到家里来。我要先了解他们是什么样的人,然后我们再商量挑选哪一个作为你的未婚夫。”
“太好了,爸爸。”女儿回答道。
到了晚上,埃伯尔准时来到,凯恩晚来了几分钟。
“请坐,孩子们。我注意到你们都对我女儿有意思,都想向她求婚是不是?”
两个青年都点点头表示同意。于是父亲就开始问话:
“你是哪一种人?”
“我认为我是好人。”埃伯尔先回答。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凯恩淡淡地回答。
“噢,有趣。”父亲说,“埃伯尔,你说说看,你好在哪里?”
“喏!我是一个有好习惯的人:我早睡早起,勤奋工作,不大吃大喝,尽量攒钱。我没有坏嗜好:我既不抽烟喝酒,也不打人骂人,更不追求女人和赌钱。按这些标准来看,我认为我是一个‘好人’。”循规蹈矩的埃伯尔谦逊地表白自己。
“凯恩,你呢?你说你是一个普通的人。怎样才算是一个普通的人呢?”父亲问道。
“人是一种动物,但还有精神生活。作为前者是与大地相结合,作为后者则追求理想,我不认为将生活按习惯分为好坏有什么好处,因为生活是为人所过的,不是为人所实践。当我工作时我就工作,当我休息时我就休息。
“我能够理解‘我工作’的意思。”父亲沉思地说道,“但你是如何休息的呢?你有没有沉溺在埃伯尔所提到的各种坏习惯中?”
“我样样都沾上,但我不认为这些都是不好的习惯。当我与朋友在一起时,我喝上一两杯酒,使我们的交往更愉快。在美餐一顿之后或者在思考什么的时候,我享受我的烟斗。当我心中的怒气憋不住时,我就会骂起来,我不感到这有多坏。至于说到女人,当我还是一个单身汉时,与其说是追逐她们,不如说是爱慕她们,也喜欢与她们做伴。在我结婚以后,我把她们作为我的朋友看待。谈到打赌,我只是逢场作戏,没有想靠打赌来捞钱,但可以在输嬴中结交朋友。”
父亲听完后就站起来。
“非常有趣,孩子们。感谢你们的光临,现在我要找我女儿谈谈。我想她会作出决定的。请你们随便坐着等一下。”
说完这些,父亲就走到女儿的房间里。
“女儿,看来埃伯尔是个好人,而凯恩是个普通人。你要选哪一个?”
“爸爸,这我都知道,就是不知道该挑选谁?”
“这很简单。你是想过一种规规矩矩的生活呢,还是想过真正的生活?”父亲笑着说。
这一下女儿明白过来了。亲爱的读者,你认为如何呢?”
Number:1959
Title:皇帝当和尚
作者:胡嗣闻
出处《读者》:总第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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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547年的一天,建康(今南京)城里的同泰寺热闹非凡。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身穿法衣,在大殿里讲经说法。大殿里庄严肃穆,一万多名僧众在虔诚地听讲。这位老人讲完经后,便要求净身削发为僧。听讲的文武官员再三相劝,老人不听。后来,官员们向同泰寺捐献了一大笔钱,才把出家当和尚的老人赎了回来。
这位老人就是南朝的梁武帝箫衍。502年,齐大将箫衍凭借手中的权势夺取了政权,爬上皇帝的宝座。刚当皇帝时,他“手不释卷”,“下笔成章”。寒冬腊月,五更起床办事,饮食也很简单,粗茶淡饭而已。每次判人徒刑,都要悲哀、哭泣一番,像是一个博学、勤俭和仁慈的人。晚年,他迷上佛教,定佛教为国教,大建寺院,在建康就兴修了同泰寺、光宅寺、大敬爱寺、智度寺、长干寺等寺院。他常脱下皇帝的御服,穿上和尚的法衣,到佛寺升堂讲经。他三次舍身到同泰寺当和尚,每次都由大臣们凑集很多的钱把他赎回来。
梁武帝迷信佛教,造成政务废弛,政局动荡。549年,侯景发动叛乱,攻占建康。梁武帝成了侯景的俘虏,不久被活活饿死。
Number:1960
Title:趣谈中药名诗作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67期
Provenance:华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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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中医授徒,常用中药名缀成的对联,来帮助记忆中药名称。有些中药对联,不仅对仗工整,寓意也很深刻,如“一阵乳香知母至,半窗故纸防风来。”
中药能够用来防治疾病,主要是自然界赋予各种药物以特有的药性,于是它又被读书人信手拈来,藉以言志。这种方式以唐宋时尤为盛行。
我国第一位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巨著《离骚》,在其三百七十三行诗文中,曾先后几十次提到了江离、泽兰、木兰、申椒、佩兰、白芷、香茅、木莲、荷花等二十五种药。这篇千古奇文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善于运用芳香性药物来象征和比喻自己纯美高洁的志向以及不甘堕落,不同流合污的情操。请听这位三闾大夫的吟咏,“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扈江离与芷兮,纫秋兰以为佩”。小说《西游记》在第三十六回“心猿正处诸缘伏,劈破傍门见月明”中,有一首唐三藏抒发情怀的诗。其诗曰:
自从益智登山盟,
王不留行送出城。
路上相逢三棱子,
途中催趱马兜铃。
寻坡转涧求荆芥,
迈岭登山拜伏苓。
防己一身如竹沥,
茴香何日拜朝廷?
这首诗选用了益智、王不留行、三棱子、马兜铃、荆芥、伏苓、防己、竹沥、茴香等九味中药。虽然药的功能与诗的内容无关。但这些药名却揭示了《西游记》的情节,颇值玩味。“益智”指的是受唐王之命赴大西天即天竺的大雷音寺取“大乘经”的矢志不渝的信念;“王不留行”指的是唐太宗排驾亲自为御弟三藏饯行,并与众官送出长安关外;“三棱子”指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徒弟;马兜铃正是唐三藏师徒与小白龙马一起“乘危远迈杖策孤征”,匆匆赶路的形象和声音。《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从近二千味中药的药名中,选择了能表达小说内容的几味,藉中药名称和全诗浑然一体,巧妙地紧扣小说的主要情节,确煞费苦心。
从前有一药店主人,膝下一女,聪慧而美貌,为了给女儿选择一位才华出众的男子结为良缘,他决定用药名作上联,哪个对得上,就把女儿相许。上联是:“玉叶金花一条根”。许多求婚者望联生叹,束手无策。忽然走来了一位英俊青年,挥笔对出:“冬虫夏草九重皮”。店主一看此人相貌不凡,于是又出一联:“水莲花半枝莲见花照水莲”,那男子马上对出下联:“珍珠母一粒珠玉碗捧珍珠”。店主看后十分欢喜,随即又撰一联:“白头翁牵牛耕熟地”,那个人稍加思索,又对出了“天仙子相思配红娘”。
店主十分满意,成全了女儿的姻缘。
Number:1961
Title:马拉松拾趣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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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马拉松标准全程为26英里又385码。这个数字第一次出现在1908年的伦敦奥运会;从温莎堡到伦敦一共26英里,多出来的385码是特别安排,好让当时大英帝国国王爱德华七世能够在皇家包厢中,欣赏到最后一段精彩的赛程。
过去十年来,马拉松赛缔造的最佳成绩,男性是2小时7分11秒,只进步两分钟;而女性是2小时21分6秒,足足缩短了大约15分钟。
令人精疲力竭的马拉松,常常也有令人发噱的有趣画面:有次一位餐厅服务生参加伦敦马拉松,单手以盘托一杯水跑完全程。纽约市马拉松更是古怪,有人穿囚犯服,也有一身超人打扮者,都夹在人群中奔跑。去年春天加拿大温哥华马拉松赛,有位女性跑者,在运动衣上系一块布,上面写道:上帝,求求您不要让我跑最后一名。
1981年,一位八十高龄的老妇,跑完纽约市马拉松赛后说了一句警言:“只要敢动,全身的病痛感就可一扫而光。”翌年,半身不遂的琳达小姐便拄着拐杖,以11个小时完成全程,她说:“如今我至少敢说有志者事竟成。”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前两个月,一位坦桑尼亚的马拉松选手姆贝瓦在练跑时,被警察误为小偷而开枪击毙,原本他极有夺标希望。
马项(华裔加拿大人)最少已跑了303场马拉松,总里程数达一万两千八百公里以上,居世界之冠。单单1982年就跑了38场马拉松。
美国人凯利世界上参加同一马拉松赛次数最多的人,他最少参加了50次比赛。赛期达半世纪之久。
Number:1962
Title:中外国玺志奇
作者:兰殿君
出处《读者》:总第67期
Provenance:国际商报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造价昂贵的国玺
日本国天皇的御玺为赤金所制,重4公斤,乃当今世界上造价最昂的玺印之一。此玺铸于明治7年(1875年),迄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据说,当年铸造这颗玺印的匠人曾查阅了中国大量的冶炼和铸金文献,从铸模到浇铸以及清洗印文、抛光工艺,都按宋代的冶金术进行的。这颗金印纯度高,保管精心,虽历百年,仍古朴闪光,历史上有许多日本浪人曾企图盗玺荫私,但由于皇宫警卫森严,均未得逞。
除这颗御玺外,日本皇宫内还有一颗金印叫“国玺”,其权威性仅次于御玺,是日本派驻国外的大使所持国书必钤用的“国印”。这两颗御玺近15年来,一直由忠于皇室的侍从掌玺官森冈保管着,而保护森冈的保镖就有数人。
随身携带的国玺
英国的国玺一般由大法官兼任掌玺大臣掌管。十九世纪初,有位法官叫埃尔登,绰号“旧布袋”,因喜欢捡拾女王的遗物而得名。
英国国玺重18磅,为纯银质,饰着花纹。埃尔登得知别人背地唤他为“旧布袋”后,索性真的提起布袋,把那颗18磅的国玺装入袋里,昼夜随身携带。1812年的一天,埃尔登家中起了一场大火。他急忙冲至后花园把国玺埋起来,然后和仆人一起救火。火虽扑灭了,但宝玺却忘记藏于何处,只好出赏,令全体仆人掘地3尺,最后总算找到。
埃尔登卸任后,国玺交于大法官布鲁厄姆保管。此公不但贪杯且好色,他在一次周末晚会上,被花枝招展的女士缠不过,竟将宝玺拿去为女士们做饼模使用,使家宴上摆出“国饼”,十分风光。此事后来被英王知晓,痛斥布鲁厄姆“纵酒贪色”,革了他的职。
黄包车夫刻制的“国玺”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时,中央人民政府亟需制出一枚象征权力的印鉴,以代表4亿5千万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当时任政务院总理的周恩来同志嘱托清末翰林、杰出的民主战士陈叔通先生去沪物色治金石名家担此重任。陈叔通找到治印名手王福厂先生,王却力荐一“黄包车夫”,说他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功,此人名叫顿力夫。
这个顿力夫却是王先生的高足。早在1904年“西冷印社”创办时,王福厂即是该社的创办人之一,后来寓居北平治印糊口。也就在这时,他雇用顿立夫(后更名为“力夫”)为黄包车夫,兼做家中杂役。那年头风云突变,王先生为生计又转居于沪,顿力夫随往,他常于侍候王先生时留心“偷艺”,日久,刻技大有长进。后来他多次恳请,收其为徒,王先生看他老诚笃学,就令其试刻一石印,品评运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