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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8章

读者十年精华-第8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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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诞歌

  欧美各国大都有自己的富有民族色彩的圣诞歌,作为民间音乐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些著名的圣诞歌更是超越国界,成为一种世界名曲。例如那首最有名的平安夜歌被译成许多国家的文字,在西方几乎人人会唱,甚至在孩童学语时代就学着唱了。这就是为什么一个身居异国的欧美人士,在节日里听到这样一首歌曲,就会油然而生思乡之情,并感到一种莫名的温暖。这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宗教节日所能包蕴的涵义了。

Number:3869

Title:真有狼孩吗

作者:赫尔施梅克

出处《读者》:总第53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联邦德国

Translator:王尊贤

  20年代伊始,印度狼孩卡玛拉,阿玛拉曾一度轰动全球;时至今日,该国发现狼孩的消息仍时有所闻。世人信以为真;然而,德国一位著名的动物学家却提出疑问

  一

  1920年10月初,一位名叫辛格的印度传教士来到霍达木里村。村里的人们正为“妖怪”大伤脑筋,据称,那些“妖怪”在这个位于加尔各答以南130公里左右的小地方一带,已经横行无忌两三年了。辛格此行的任务就是灭除或者驱走它们。这位传教士弄到了一具军用望远镜和几支枪,与住在附近的两个欧洲人一起,于“妖怪”的巢穴一个巨大的废旧白蚁冢附近,设立了简易了望所。辛格并未潜伏多时便发现,从洞口走出了两只狼崽和三只大狼,其后紧随着一个“妖怪”。那怪物的模样十分可怕:身子是人,头却象巴斗。差不多与此同时,还爬出了另一个“妖怪”不过要小得多。辛格的同伴已经准备朝它们开枪射击,但辛格认出那两个所谓的妖怪都是人,没有让同伴开枪。

  辛格熟谙乡民的习俗,便从远离此地、对“妖怪”的故事毫无所闻的一个村子里找来几名帮手,协助他发掘狼穴。他们击毙了一只不肯就范的母狼,另外数只四散而逃。在一个没有粪便和食物残渣、四壁溜光的圆形暗室中,他们发现了两只狼崽和缩成一团的“妖怪”们。民工们抓了狼崽各自回家,辛格则将两个野孩子带到村里,交村民暂时照管,准备过些时候由他本人领走。但当他五天之后再来时,却发现他们已肮脏透顶,饥渴待毙。原来,村民们由于迷信,已吓得弃家出走。传教士对那两个拾到的孩子细加观察,判明她们均系女孩、小的仅约一岁半,大的则已8岁左右。他给她们取名叫阿玛拉、卡玛拉,把她们送进了他和夫人担任监护人的米德纳普尔市孤儿院。这件事辛格处理得很明智,向谁都不曾讲过他的这两个被监护人的往事。还有那两位目击女孩们的发现过程的英国人,也表现了令人惊叹的克制态度,一直对此事只字不提。

  那两个女孩不会和人一样走路,而是四肢着地,象松鼠般机灵地四处跑动,据辛格讲,她们那目光锐利的蓝眼睛,黑暗中能象狼眼似的闪闪发光。辛格后来还说,这两个孩子刚被找到的时候,一直是“象狼一样舔食东西”;再热也不淌汗,而是象狗一般地张大嘴巴喘气,借以散热降温。她们老是撕掉身上的衣服,害怕光亮;白天萎靡不振,午夜之后却变得十分活跃。她们不肯吃人类的饭食,而动物尸体和肉类那怕藏而不露,她们也能凭气味寻获,贪婪地大口吞食。她们不会人言,仅仅在夜阑人静后,不时发出阵阵长嗥。

  年末,小女孩阿玛拉病重,养父母十分焦急,便请了医生诊治。这个医生却十分好奇,声言只有在向他讲明小病人往昔的生活情形之后,才肯为她治疗。辛格夫妇迫不得已,只好满足他的要求,同时也取得了他秘而不宣的保证。然而次日一早,整个故事已经弄得满城风雨。这一来可就热闹了。辛格夫妇被记者和好奇的人群成天包围,各报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还拍摄了新闻影片。几乎所有的德国报纸也都刊登了那两个女孩的照片。各地的人们对整个故事深信不疑,这倒丝毫不应归咎于报界人士,因为连美国的一位人类学家不久后也公布了辛格的日记,作为证明这两个被人寻获的女孩是狼哺育大的一篇学术评论的补充材料。

  那位印度传教士鉴于阿玛拉和卡玛拉已轰动全球,便倒填日记写起了“日记”。在刊出的126页日记中,他追述了发现两个女孩的过程以及其后数周、数月内的事态发展。遗憾的是,日记中各种事件的时间混乱,许多东西显得自相矛盾。尽管如此,这一番叙述还是造成了一个结果:对于传教士夫妇,尤其是那位妻子,一往情深、无限耐心地关怀无依无靠、近乎痴呆的苦命孩子,世人都赞叹不已。

  小阿玛拉不久即死于肾炎,姐姐卡玛拉则活到1929年才死去,其时她很可能已经17岁,却始终没有学会正确地说话。不过她未死之前,却逐步掌握了部分单词和句子,并能以一些特别的语音表达自己的愿望。渐渐地,卡玛拉不再怕见其他孩子,并且爱上了自己的养母,对她不胜眷恋,还学会了玩洋娃娃,也习惯了一般人的饮食。不知何故,她对一切红色的东西都怀有特殊的爱好。她始终未能学会用双脚走路,但是辛格夫人借助于浴疗和按摩,使卡玛拉业已痉挛的双膝得以伸展开来,这样,女孩至少可以站立了。若干时间之后,她已习惯于穿着衣服。最有意思的是,她转而害怕起黑暗来了。

  无独有偶。另一起同样登遍西德各报的报道,1954年在印度新德里的一家医院里,人们只需交纳数额不大的门票费,就可以去观看一个名叫拉穆的“狼养大的”男孩。这个周身四体伤痕累累的9岁男孩,是从热带丛林中弄来的,同样亦已罹病……

  二

  这些号称由狼抚育的孩子,与精神病院中那些不幸的小病号并无多大区别。仅仅由于那套有关他们是狼养大的未必可靠的故事,才使得酷好耸人听闻消息的民众对他们发生了兴趣。然而正象精神病学家奥托·凯勒教授曾经细加阐述的那样,在动物行家看来,恰恰是这类似是而非、如出一辙的故事本身,说明狼哺育人孩的种种报道根本不足置信。

  许多动物,例如马、有角的大牲畜、夜间出没的猴子,尤其是生性惯于在黄昏或黑夜间活动的那些动物,它们的眼睛在黑暗中是能够闪光的(如果光线,譬如汽车灯光,照到它们眼睛上的话)。这是因为它们的眼底生有一个特别的反映层,可以反射投到其上的光线,结果似乎光量倍增。其他动物的眼睛,譬如惯于白昼活动的猴子以及人的眼睛(极个别的例外),却不具备这种生理解剖上的部件,自然不可能闪光。一只母鸡,决不会仅仅由于它是在鸭群中长大的,便趾间生蹼或嘴壳变宽,因为体形特征是从父母以至更远的祖先继承而来的。同理,一个人仅仅由于是狼抚育大的,他的眼底便生出了反映层,这是不可思议的。

  下意识反应与我们的外观一样,其遗传性也十分稳定而持久。狗感到害怕时总是夹着尾巴,但猫(哪怕是跟10只小狗一起长大的猫)任何时候也不会因为高兴而摇尾巴。母鸡咽水的时候仰首向天,可无论家鸽或野鸽,喝水时都是把嘴伸到水中吮吸。即便驯训动物的圣手,也无法让母鸡象鸽子、鸽子象母鸡般地喝水……

  狗、狼、狐狸以及其他许多与它们同类的动物,饮水时总是伸出长长的舌头,宛如用小勺舀水。人、马、有角的大牲畜、绵羊、猴子等却相反,均以双唇触及水面,将水吸入。可是卡玛拉、阿玛拉和其他被狼抚育的人呢,据报纸上喋喋不休的宣传所说,他们仿佛是狗一般地舔着喝水,即用舌头舀水。然而我们每个人根据亲身的体验都会确信,事实上这是办不到的。我们的嘴伸不了狼嘴那般远,要想舀起水送入口中,我们的舌头也太短。

  马和人长时间的奔跑,就会浑身淌汗,原因是他们周身遍体的皮肤上到处布满了汗腺。狗之所以不流汗,是因为它没有汗腺,要散热只得尽力张大嘴巴,伸出舌头,频频喘息。因此,如若仅仅由于狼没有汗腺,结果随狼群长大的人的汗腺就会萎缩,那么,以此类推,设想牧羊的希腊青年应该逐渐长出羝角,也会完全合乎逻辑了。

  在印度居民极端落后和贫困的一些阶层之中,走投无路的人们有时会遗弃多余的孩子,特别是女孩子和孱弱的病孩。这些孩子就会饿死,或成为野兽的牺牲品。自然,也不应完全排除母狼可能对爬入狼穴而混迹狼崽中的孩子手下留情。确有那么一些凶残成性的动物,在自己的巢穴中及其附近并不伤生。但是若说母狼能学会喂养人类哺乳期中的婴儿,那纯属一派胡言。母狼产奶期最长也不过4个月。在此种情况下,婴孩要得以存活,就必须一举改食肉类或死尸,这可能吗?而数月之后母狼的家族解体,众狼四出成群游荡,他该怎么办?狼的交配期到来或者新的一窝狼崽出世之时,他又如何度日?婴儿若被类人猿哺育,存活的可能性倒会大得多。尽管如此,也无人能举出哪怕一起诸如此类的例证。人猿泰山永远也只能是虚构的电影人物……

  关于狼孩的种种故事,在印度西北部已经流传了数百年,而盛行妖尸迷信的也正是同一地区。我们还能记得,我国在并非很久以前,人们也曾相信真有可以变形的人。印度人自己早已不认真看待这类无稽之谈,仅仅将其视为神话和传说,因此我们欧美人也不应当轻信这种既无可靠证据、又未对事实进行过严肃的科学考察的事情。

Number:3870

Title:“兽孩”的传说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53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猴孩:1976年,在非洲布隆迪南部的一座森林里,巡逻兵捉住了一个和群猴戏嬉的八岁黑人孩子。这个“猴孩”爬树或摘果子的动作,十分敏捷,跳跃灵巧,登山爬坡,如走平地。当其被送进了首都布琼布拉孤儿院后,这个浑身长满了长毛的“猴孩”,常用四肢走路,还不时地发出怪叫声音。他既不愿意穿什么衣服,又不爱吃肉食,只是喜爱吃水果。

  熊孩:1916年,在苏联立陶宛,人们曾发现过一个与熊生活在一起的“熊孩”。到了1964年,在这个地区,人们又发现一个象熊咆哮、象熊一样笨拙走路的“熊孩”。另外,1961年,在匈牙利曾有两位饱经风霜的猎人,在一座高山深穴中,发现过一个正和几只熊玩耍的“熊孩”,这个女“熊孩”,看样子只有六、七岁。

  羊孩:1672年,在伊朗的一座大森林里,人们发现了一只绵羊,正在为一个两岁左右的男孩子哺乳。这个“羊孩”的发现,当时曾被作为奇特新闻,轰动了伊朗全国各地。

  豹孩:1923年,在印度卡查尔大森林中,当几位猎人打死了一只母豹之后,却意外地在豹的窝穴内,发现了一个五岁左右的男“豹孩”,正和其它两个小豹子玩耍。事后查证:这个“豹孩”,原来是三年前,被一只母豹衔走的。这个只会用四肢爬行的“豹孩”,不但爱张嘴咬人,并且,每当他看到鸡鸭时,就要猛扑上去,死死地抓咬住食物,很快地将其撕成一块一块,然后慢慢地吃掉。

  鹿孩:法国一位探险家,1675年在非洲撒哈拉的一个林区里探察时,竟然发现一个满头黑发的“鹿孩”,正在同鹿一齐奔跑不息,其动作十分灵敏,跳跃灵巧,与鹿无多大差异。

  (狼孩从略)

Number:3871

Title:细胞战争

作者:R.Snyderman

出处《读者》:总第53期

Provenance:科学年鉴(1981)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

  炎症是一个专门术语,指的是在我们身体内进行的一种战争。我们每天总处在一个敌对的环境中,为生存而不断斗争。我们的身体必须时时防御诸如细菌、真菌以及病毒等等,这些大量的敌人可能经由皮肤、呼吸系统进入体内。患癌症时,敌人就是我们自身的叛逆细胞。幸而我们有一个强有力的守卫军,也就是分子和细胞组成的免疫系统,它们警惕不懈,动员迅速,防御着每一个新的入侵。

  炎症的战争既有一根棘刺引起的小规模遭遇战,也有细菌性肺炎这样的全面战争,而每个战斗都伴有同样的四个征象红、肿、热与痛。罗马医生两千年前就注意到了这些征象,但只有到了二十世纪,科学家才开始弄清在复杂的炎症过程中身体所起的反应。

  比如一根刺扎进我们手指,战争就开始了。面对附在刺上的入侵细菌部队,我们身体的免疫系统就立刻行动起来。

  当在血流和组织间隙中不停巡逻的分子侦察员发现了入侵者时,立即对外来分子表面的电荷作出反应,发出了一个化学警报。

  作为司令官的淋巴细胞得知消息后,立即拟定战斗策略,做出支援计划,以备在最初的小规模战斗失利时使用。

  淋巴细胞能记住那些以前碰到过的入侵者。它根据信息制造了一批抗体,专门盯住入侵者,只要抗体与追踪目标一接触,就能通知信号部队去召集战士。信号部队包括在血液与组织液中循环的一组传令员分子,叫补体系统,它能一传十、十传百地把消息传下去。补体传令员还要铺设行军路线,它们通过化学反应使战区周围的血液流动放慢,并使血管壁的微孔加大,这使战士们更容易离开血液赶到设在组织中的战斗地点。某些补体传令员制造一种化学信标,从出事地点向四周发散,战士们就追踪着信标赶到现场。

  淋巴细胞还迅速的分裂,以扩充侦察与传令的后备部队,准备应付更猛烈的进攻。

  真正投身肉博战的野战军是不同种类的白血细胞组成的,它们根据信号纷纷从血流中冲向战斗地点,用强有力的酶(能大大加快消化过程的蛋白质)去把敌人粉碎。

  第一野战军是嗜中性白血球,它是骨髓造出来的,只在血流中循环很短的时间,当它被召集出来时,很快冲入组织,形成第一道防线。战斗需要大批战士,以致在骨髓中尚未完全成熟的嗜中性白血球都被征召出来。医生如果看到病人的血液中有大量尚未成熟的嗜中性白血球,就可认为这是有严重感染的征象。嗜中性白血球组成了敢死队。因为它们仅能存活几小时,所以都不会在战斗后幸存下来。

  第二野战军是巨噬细胞。它们是庞大和行动迟缓的白血细胞。在嗜中性白血球到达几小时后,巨噬细胞才赶到战场。它们对付所有没被嗜中性白血球杀死的细菌,并且移走死去的和垂死的嗜中性白血球。巨噬细胞有很好的装备,能与许多微生物战斗,其中也包括癌细胞在内。

  在这场恶战中,血流中负责运输白血细胞的液体血浆渗入到战区来,使这个区域肿胀起来。双方的伤亡在战场中心那根刺周围形成了脓血清和白血细胞。脓和肿胀的组织压迫了神经末梢,引起我们疼痛的感觉。拔出刺会舒服些,这是由于脓液流出,减小了压力。

  一旦战胜了侵略者,我们的身体就为修复而开始行动。成纤维细胞组成的修补队伍建设新的结缔组织,皮肤与毛细血管的细胞开始了再生。

  我们对身体的防卫系统研究得越多,就越认识到它具有多么不可思议的力量。科学家正不断地在免疫系统的队伍中发现新兵。也许当我们能更精巧地左右这个部队的行动时,我们就能更好地预防与处理严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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