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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北回归线-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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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破这类不足挂齿的区区小事之外。无聊!这便是她的最大不快了。毫无疑问,她也曾有过嫖客过多的日子,但也是仅此而已。大部分时间里她喜欢这种生活,或者表现出喜欢的样子。这当然还是有区别的——跟谁出去,同谁回来,不过要紧的是男人。一个男人,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一个两腿间有件东西的男人,那个东西要能使她欢悦,使她狂喜得身子乱扭一气,同时还要体验到两人已合为一体,体验到人生的乐趣,只有在那儿她才能体验到人生,即在她用双手捂住的部位。


第一部分《北回归线》第三章(3) 

  杰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婊子,连她的好心肠也是婊子式的。她的婊子心肠并不真好,而是一颗懒散、麻木不仁、软弱的心。这颗心只能被感动一会儿,它本身毫无见解,是一颗又大又软弱、只能被人打动一会儿的婊子心。无论杰曼为她自个儿闯荡出的世界是多么卑微、多么狭小,她在其中却如鱼得水,而这本身便是一件叫人精神振奋的事情。我俩已经混熟之后,她的伙伴们便揶揄我,说我爱上杰曼了(这是一种她们几乎无法理解的情形)。我就说,“说得对!说得对!我爱上她了,而且还要爱到底!”当然啦,这是谎话,我不能设想去爱杰曼犹如不能设想爱上一只蜘蛛一样。即使我不变心,也不是对杰曼不变心,而是对她两条大腿间那个毛茸茸的东西不变心。不论何时看到另一个女人,我会马上想起杰曼,想起她留在我脑海里的那片火红的似乎将会永生的小丛林。坐在那间小香烟店的露天座位上看着她干她的营生使我很开心,我观察她用对付过我的同样手段对付别人,她做同样的鬼脸,玩同样的把戏。“她在干她的活儿!”——这就是我的想法,我是以赞许的态度看待她的交易的。后来同克劳德厮混在一起后,我看到她夜复一夜地坐在她的习惯位置上,圆圆的丰满的小屁股搁在沙发厚绒布垫上。这时我对她的反感油然而生,我认为一个婊子无权像贵妇一样坐在那儿,扭扭捏捏地等人来找她,与此同时还一直不紧不慢地啜着巧克力。而杰曼却是个工作很卖力的妓女,她才不等着你上门找她呢,她出来一把抓住你。我还清楚地记得她袜子上的洞和破烂的鞋子,也记得她怎样站在酒吧里,带着盲目的大胆挑战态度将一杯烈酒灌下肚,然后又大踏步走出门去。一个卖力的妓女!也许嗅她口中的那股酒气并非是什么美差,她口中的气味由淡咖啡、白兰地和开胃酒混合而成。她还不时猛灌茴香酒和别的,这些都是她用来暖身、提神和壮胆的,可是它的热力透过了她的身体,一直热到两腿之间那块女人身上该发热的地方。热力随即在此形成固定循环,使一个男人重新建立信心。她叉开腿躺着呻吟时的样子倒不错,即使是为随便哪个男人呻吟,也是感情的恰当流露。干那件事的时候她并不心不在焉地盯着天花板瞧,或是数墙纸上有几只臭虫,她把全部心思都用在那件事上,她专讲男人趴在女人身上时爱听的事儿。而克劳德——唉,克劳德干那件事总有一点扭扭捏捏,同你上床钻进被窝之后也是这样。她的这股扭捏劲儿叫人生气。谁要一个扭扭捏捏的婊子呢?克劳德蹲坐浴盆时居然会要你扭过头去。全错了!男人欲火中烧时想看一些东西,想看一切,甚至想看女人怎样撒尿。明白一个女人有脑子是桩很好的事情,不过一个冷冰冰的尸体般的婊子口中的文绉绉的语言是最不适宜在床上说的。杰曼的思路对——她无知、淫荡,她全心全意地投身于她的工作。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婊子,这正是她的优点


第一部分《北回归线》第四章(1)

复活节来临了,像只冻兔子,不过床上还是挺暖和。今天又是一个晴天,曙光下香榭丽舍大街一带上空的云彩像一座挤满黑眼睛美女的露天闺房。树影婆娑,一片青翠,看起来湿润光洁,好像露水未退,从罗浮宫到明星广场真像一段钢琴曲。我有五天不曾碰打字机了,没有看一眼书,脑子里什么也不想——除了想去美国捷运公司。今早九点我就到了那儿,那会儿正开门呢。一点钟又去了一次,仍没有消息。到了四点半,我走出旅馆,拿定主意在它关门之前再去看一次。刚刚拐过这条街我便同瓦尔特·帕克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我也同他无话可说,因此我并没有叫住他。后来我在杜伊勒利花园歇脚,他的身影又浮现在我眼前。他的腰有一点儿弯,人有些忧郁,脸上挂着安详而又含蓄的笑容。我抬头望望光线柔和的明媚天空,它蒙着一层极淡的色彩,今天并没有一块块乌云出现,倒像一件古老瓷器露出的微笑。这时,我纳闷,纳闷这个翻译了四大卷《艺术史》的人用他衰弱无力的目光审视这个欢乐世界时会作何感想。    

  沿着香榭丽舍大街走着,我脑子里的主意像汗水一样冒出来。我真该有钱雇得起一个秘书,这样我散步时便可向她口授,我最精彩的灵感总是在我不坐在打字机前时出现。    

  沿着香榭丽舍大街走着,我不断想着自己真正极佳的健康状态。老实说,我说的“健康”是指乐观,不可救药的乐观!我的一只脚仍滞留在19世纪,跟多数美国人一样,我也有点儿迟钝。卡尔却觉得这种乐观情绪令人厌恶,他说,“我只要说起要吃饭,你便马上容光焕发了!”这是实话,只要想到一顿饭——另一顿饭,我就会活跃起来。一顿饭!那意味着吃下去可以踏踏实实继续干几个钟头,或许还能叫我勃起一回呢。我并不否认我健康,结结实实、牲口般地健康。在我与未来之间形成障碍的惟一的东西就是一餐饭,另一餐饭。    

  至于卡尔,他那些天不大对劲,沮丧、神经紧张。他说他病了,我相信他的话,不过并不为此不安。    

  我无法令自己不安。老实说,他这副样子使我哈哈大笑,结果当然得罪了他。每一件事情都使他难受——我的笑声、我的饥饿、我的固执、我的漫不经心,一切的一切。今天他想自杀,因为他无法再忍受欧洲这个令人讨厌的鬼地方,明天他又说要去亚利桑那亚利桑那:美国一州。——译者,“那儿的人们敢于直直地望着你的眼睛。”    

  “那就快去!”我说。“干这个、干那个都行,你这个狗东西。只是别呼出闷闷不乐的气遮住我健康的眼睛!”    

  可事情就是这样!在欧洲人们习惯于无所事事。你整天不抬屁股坐在那里埋怨埋怨这个埋怨埋怨那个。你受到了感染,你腐败了。    

  卡尔在骨子里是个势利小人,一个有贵族派头的讨厌鬼,他完全生活在一个精神分裂症的世界中。“我恨巴黎!”他抱怨道。“这些蠢货整天只是打牌……瞧瞧他们!还有写作!把词儿堆砌在一起有什么用?我写出一本书来又能说明什么?我们要书究竟有什么用?书已经太多了……”    

  天哪,不过我已走遍了这个地方——早在许多许多年前。我已度过了少乐寡欢的青年时代,我才不会再为逝去的过去或尚未来临的未来操心呢。我很健康,不可救药地健康。没有遗憾,没有懊悔;没有过去,没有将来,对于我现在就足够了。一天又一天过去。今天!今天真美!    

  卡尔每星期有一天不干活,这天他比往常更沮丧。他声称自己蔑视食物,而休息这天他的惟一消遣方式似乎就是叫一大桌饭菜。也许他这样做是为了我,我不知道,也没有问。假如他要在自己的恶行劣迹中添上殉难这一项,由他去吧——我看这样很好。上个星期二,他先挥霍光了所有的钱大吃了一顿,又带我去多姆大饭店,那是我休息时最不愿意去的地方。人们在这儿不仅变得顺从,也变得怠惰。    

  马洛站在多姆饭店酒吧那里,喝得酩酊大醉。按他的说法,五天来他一直在“豪饮”。这就是指连续醉酒,一个个酒吧挨着全喝遍,不分昼夜不停地喝,直到最后睡倒在那家美国医院里为止。马洛那张瘦巴巴的、憔悴的脸上一点儿肌肉也没有,只剩下一个骷髅,上面有两个深深的眼窝,里面嵌着一对死蛤。他背上沾满了锯末,因为刚刚在厕所里睡了一会儿。他的外衣衣袋里装的是下期书评的清样,看来在带着清样上印刷所的路上他被人骗去喝了一场。他自己提起时却好像这是几个月前发生的事,他掏出清样摊在柜台上,那上面沾满了咖啡和干了的唾液。他想念一首他自己用希腊文作的诗,可是看不明白清样。于是他又打算用法语发表一篇演说,却又被那个经理打断了。马洛被激怒了,他的抱负之一就是讲一口连小孩子都能听懂的法语。他精通古法语,也曾把超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漂亮地翻译过来,可是却说不出一句很简单的话,比如“你这个讨厌的家伙,滚出去”。没有一个人能听懂马洛的法语,连妓女也听不懂。而且,他喝醉酒后说的英语也真够难懂的。他像一个已养成习惯的老结巴那样飞溅着唾沫星子胡说八道,语无伦次。“你付钱!”这是他惟一能说清楚的一句话。    

  即使马洛喝昏了头,一种微妙的自我保护本能必要时也总会提醒他。如果他脑子里对酒钱如何付还有一丝一毫的疑惑,他准会装一番糊涂,通常的伎俩是假装看不见东西了。现在卡尔已经了解他的全套把戏了,因此马洛突然用双手猛拍太阳穴装醉时,卡尔朝他屁股上踢了一脚道,“得了,你这蠢货!你不用跟我玩这一手。”    

  我不清楚这是不是一种巧妙的报复,不过不管怎么说马洛好好地回敬了卡尔一下。他诡秘地凑近我们,用沙哑的嘎嘎声向我们讲述了在一家家酒馆里轮番喝酒时听来的小道消息。卡尔惊愕地抬起头,吓得脸色苍白。马洛又讲了一遍,做了一些改动,卡尔每听一遍便更颓丧一些。“这不可能!”最后他憋出这一句。马洛用嘶哑的声音说,“是的,是这样的,你要丢掉工作了……这是我亲耳听说的。”卡尔绝望地看着我,小声耳语道,“这个狗东西该不会是在骗我吧?”接着他又大声道,“现在我该怎么办?我再也找不到工作了,这份工作我找了一年才弄到。”    

  显然,这话正是马洛一直等着听的,他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境况不如他的人。“人有旦夕祸福啊!”他哑着嗓子道,瘦脑袋上闪耀着冷冷的电火花。


第一部分《北回归线》第四章(2)

  从多姆饭店出来后,马洛边打嗝边告诉我们他必须回旧金山去。卡尔一筹莫展的境况像是真的打动了他,他提议在他不在这儿期间由我和卡尔接管那份书评。“我信得过你,卡尔。”他说。说完酒劲儿突然发作了,这一回是真的,他差一点栽进沟里去。我们把他拽到埃德加—基内林阴道上的一个酒吧里坐下,这一回他真的头疼得什么都看不见了,像一头不会说话的畜生挨了狠狠的一锤子,他尖声呻吟,身子晃来晃去。我们往他喉咙里灌了几杯费内特—布纳卡大概是一种镇静剂。——译者,把他放倒在大椅子上,又用围巾捂上他的眼睛。他躺着呻吟了一会儿,不久我们便听到了他的鼾声。    

  卡尔问,“咱们拿他的建议怎么办?接受吗?他说回来后给我一千法郎,我知道他不会给。可是怎么办呢?”他瞧瞧摊手摊脚躺在长椅上的马洛,取下盖在他眼睛上的围巾,随后又盖上。突然他咧着嘴恶作剧地笑了。他打手势叫我凑过去,“听着,乔,咱们应承下来。咱们把这份见鬼的书评接过来,狠狠地坑他一回。”    

  “你这是什么意思?”    

  “哼,咱们把所有的投稿人都抛开,把咱们自己的货色弄上去——就是这样!”    

  “好啊,什么样的货色呢?”    

  “随便……他是不会有什么办法的。咱们要狠狠地坑他一回,好好出一期,过后这份杂志就完蛋了。你有兴趣吗,乔?”    

  我们乐不可支地咧嘴笑着把马洛扶起来,把他拽到卡尔的房间里。一开灯,我们便看到床上有女人在等卡尔。“我把她全忘了,”卡尔说。我们把那女人打发走,把马洛扔到床上。才过了约莫一分钟便有人敲门,是范诺登,他惊慌不安。他的那副假牙丢了——他认为是在黑人舞厅丢的。我们四个凑合着上床睡了。马洛身上散发出一股熏鱼似的气味。    

  早上马洛和范诺登出去寻找那副假牙。马洛又哭又闹,他还以为那是他的假牙呢。


第二部分《北回归线》第五章(1) 

这是我在那个戏剧家那儿吃的最后一顿饭,他们刚刚租了架新钢琴,是一架卧式钢琴。我遇到西尔维斯特,他刚从花店里出来,抱着一株橡皮树。他问我肯不肯替他抱着,因为他还要去买雪茄。我早已一家家吃遍了“蹭饭”,都是事先精心筹划好的。那些丈夫和妻子们一个个都对我反感起来。抱着橡皮树走着,我想起几个月前的那个晚上,当时我头一回想到了这个主意。我坐在法兰西学院附近的一把长椅上,玩弄我的结婚戒指。这只戒指我一度想要典当给多姆饭店的一个伙计。他只肯出六个法郎,对此我很恼火,可还是顾肚子要紧。同莫娜分别以后戒指一直戴在我的小指上,它已完全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从未想过要把它卖掉。这是一只镶橘花的白金戒指,以前值一个半美元,或许更多。我们一起生活了三年都没有买结婚戒指,后来有一天我去码头上接莫娜,凑巧路过少女巷的一个珠宝店,橱窗里摆满了结婚戒指。我赶到码头上却不见莫娜,等到最后一名乘客从跳板上下来仍没有莫娜。最后我要求看旅客名单,上面没有她的名字。于是我把戒指戴在自己的小指上,一直戴到现在。有一回我把它忘在一家公共浴室里,不过还是找回来了,只是掉了一个橘花瓣。话说回来,我低头坐在长椅上正玩弄戒指,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背。结果,长话短说,我弄到了一顿饭吃,还有几个法郎。这时我心里才豁然一亮——只要一个人有勇气去要,谁也不会拒绝请他吃一顿饭。于是我马上来到一家咖啡馆写了十来封信。“您能否允许我每周陪您共进一次晚餐?请您顺告星期几最合适。”这个办法灵极了,他们不仅给我吃饱,而且吃的是宴席,我每夜都喝得醉醺醺地回去。这些一周款待我一回的好心肠的人们对我简直是关怀备至,而我怎么打发两顿饭之间的日子他们并不关心。有时几个考虑周到的人也会给我几支香烟或一点零花钱。明白了一周只会见到我一次之后,他们显然都松了一口气。听到我说——“这也不再需要了”,他们简直如释重负了。他们从不问为什么我不去了,只是祝贺了我一番拉倒。通常的原因是我找到了一位更好客的主人,可以冒险辞去几个不好对付的主人的招待了,他们自己当然从未想到其中的奥妙。后来我便有一个稳定的、靠得住的日程安排,这是一个订死的日程。我预先便知道每逢星期二吃这样饭,每逢星期五吃那样饭,我知道克朗斯塔特会请我喝香槟,吃自家做的苹果馅饼,卡尔则会邀我出去吃,每一次换一家饭馆,叫名贵葡萄酒,吃完饭还请我去看戏或是去梅德尔多马戏团。我的主人们爱互相探听别人的消息,他们问我最喜欢哪个饭馆,哪个厨子做的菜好,等等。我觉得我最喜欢克朗斯塔特的后腿肉,也许这是因为他每次都把饭菜涂到墙上的缘故。明白我欠他这么一大笔人情使我的良心不安,因为我并不打算报答他,他也并不指望我会报答他。不,使我大惑不解的是那些余数,他算账一直要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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