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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外滩十八号-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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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响了!
  程岚急急忙忙的冲进卧室,来电显示上“安琪”两个字终于让她精神为之一振,“喂……咳咳……”嗓子什么时候哑了?是因为话说得太多还是因为两个小时没说话?
  “亲爱的,你找我啊……”
  安琪的声音懒洋洋的,让程岚有种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感觉。
  “你跟葛先锋分手了?”
  “嗯……嗯?他找你了?”
  “出什么事儿了?你把人家整得都快哭了!”葛先锋对安琪是真有感情的,不然不会那么痛苦!
  “这个说来话长啊……”安琪拖着长长的尾音。
  程岚有点恼火,“那你就长话短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下,半天才听安琪幽幽的道:“程岚,你知道我的目标的!”
  程岚一愣,“你的目标?发财?移民?”安琪与葛先锋在一起,不是挺符合她这两个目标的吗?
  “Gary他……不打算回国了!”安琪说得很慢,似乎也有点不忍心,“他是被派驻中国一年的,现在合约到期了,总部要调他回去,可是他拒绝了。”
  “……你说什么?”程岚停了一拍才反应过来,“葛先锋不肯回国?因为这个你决定跟他分手?”
  “嗯,我觉得这个理由很充分了啊!”安琪漫不经心里带了些许苦恼,“可是没法儿跟他说!”
  程岚只觉得脑子里一片混乱,嘴巴张了又合,终于还是不死心的说了句,“葛先锋很爱你的,你们不会一点感情也没有吧?”
  “程岚……”安琪叹息。
  “干嘛?”
  “你第一天认识我吗……”
  程岚觉得很想冲着手机尖叫,可声音卡在嗓子眼儿里出不来!
  “其实我也觉得很抱歉……”安琪笑了一下,像是自嘲,“嗯……要不过两天我们见面了再说吧,我现在有点事。”
  程岚瞪着手机,突然觉得心里发冷,跟着“阿嚏”一声,跟着连身上也开始冷了起来,这才发觉原来她一直光着身子站在地板上接电话,身上的凉水都已经阴干了。
  第三十八章 分手的理由(一)
  今天回家稍微早了点,晚上就吃了点爆米花,等下去看看冰箱里还有啥东西……
  不少评没有加精华,不是因为偶不加,而是米有精华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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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琪一直都想移民出国,与葛先锋在一起也是存了这个念头,现在葛先锋决定在中华大地上安家落户,所以安琪就只能和他分手,这一切就像1+1=2那么清晰简单,可偏偏这个理由不但说不出口,也实在拿不出手!
  不能说安琪对葛先锋完全没有感情,倘若理想与感情能够同时实现,那当然是完美不过,可世界上又有几个人能够同时得到鱼和熊掌的?
  程岚觉得自己可以理解安琪,然而想到葛先锋,她又开始狠狠的鄙视自己,觉得自己像是从犯。
  人不穿衣服的时候,思维总是特别活跃,或许是因为没有累赘的缘故。
  “阿嚏!”
  程岚赶紧擦干身体换上毛衣,刷浴缸的时候,她开始发愁这件事应该怎么跟葛先锋说。安琪的这个理由,似乎比“我不爱你了”更让人难以接受。
  安琪是下定决心就不会回头的那种人,程岚唯一可以商量的就只有唐硕了。反正葛先锋讲过可以告诉唐硕,而安琪根本不在乎别人知道她的决定!
  顾不得细想,从听到安琪说出那个理由的时候,程岚就一直觉得心里堵得慌,就是吐又吐不出来,咽又咽不下去的那种,坐立不安!
  唐硕接到程岚的电话时似乎很开心,不过他立刻听出了程岚浓重的鼻音,“你是不是感冒了?”
  “先不说这个!”程岚有点儿着急,“你在哪里?”
  “我在家!”
  “我马上来找你!”
  唐硕愣了半秒钟,“嗯?欢迎之至!”
  程岚也懒得打扮,反正自己穿着睡衣的丑样子也被唐硕看到过了,将半湿的头发随便扎成马尾,从衣柜里拿了件厚厚的羊毛披肩,拎了包就出门了。
  打车到唐硕家也就六、七分钟,大楼门卫在问程岚找哪一家的时候,程岚从他们的眼里看出了些猥琐的好奇,这让她更加焦躁了起来。
  电梯很快升到了十二楼,唐硕早已站在门口等候了,他穿了一件宽松的白色针织套头上衣,下面是黑色的运动裤,干净清爽的样子让程岚觉得自己很狼狈。
  唐硕的家里温暖如春。客厅的角落里,一台加湿器正往外喷发着水分与香气。当程岚抱着膝盖、小口小口的喝着泡腾片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一直以来所向往的生活,似乎就应该是眼前这样的。
  “地毯很漂亮!”程岚眯着眼睛分辨身下蔓延开去的几何图案,“你家里的颜色比较清淡,多一点色彩会更好。”
  “天冷了,就去买了一条,”唐硕给自己倒了杯茶,盘膝坐在程岚对面的垫子上,“你不是很喜欢坐在地上吗?我也开始觉得这样很舒服。”
  程岚有点不好意思的笑,“我的沙发上都被我扔满了东西,只好坐在地板上了。”
  “嗯,那样比较施展的开!”唐硕仿佛颇为赞同的点头。
  程岚终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这人喜欢冷面滑稽的啊!”
  “不是‘滑稽’,这叫幽默!”唐硕轻轻的笑,“好了,你现在有点精神了,刚才站在门口时的样子还真吓了我一跳呢!是不是遇上不开心的事了?”
  程岚被他一提醒,又苦恼了起来,“不是我……但是真的很麻烦!”
  当程岚把所有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后,又可怜兮兮的咬着杯沿道:“你能不能帮我想个法子,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跟葛先锋说……”
  上架了和右耳的博客
  本来想写上架感言的呢,可是发现不知道说啥好,所以把N久以前的一篇博客登上来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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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
  这几天读了一点书,不是什么名家,但是写书人见解卓越,让我间接的受益匪浅。就象我曾经对没有看过《红楼梦》的人建议,可以先找一些红学评论的书来看,激发对原着的兴趣,然后看原着时带着疑问或考证的心态,自然妙趣横生。可惜越是看书,越是惭愧。想想自己实在是浅薄的很,少年时曾发下宏愿,打算深入研究唐诗宋词。也的确兴头过一阵子,然而终究连唐诗三百首也没有读全,便义无返顾投身于千军万马过高考独木桥的热潮里。可就算是随便读的那几首,居然在大学里还能不时的吟诗作对,附庸风雅一番。用上海话说,就是还能撑撑市面。当然,我读的是英文,若换到中文系,我肯定没戏。
  书里写到当时旧上海的一些文人,特别是一些女才子,读过私塾,也上过西式学堂,更有留学经历。国学西学都精通,真是羡杀我辈。若有朝一日,我也能左手论语大学,右手莎士比亚就好了。无奈如今的外语系学生,之乎者也姑且不论,真正对莎士比亚有兴趣,有耐性的又有几个?十四行诗的艰难晦涩,就连老师们也只能拿着前人的评论照本宣科,哪里还有什么个人见解?看到书里写到,那些上过洋学堂的小姐,可以讨论莎士比亚各种译本和原着相比的不足之处,真让人惭愧的无地自容。说实话,我以前对英美文学有成见,只觉得中国古典文化源远流长,穷尽一生都学不完,哪里还顾的上那些蛮夷之国的东西。现在只觉得,若能通读所有,或能洋为中用,那又是何等快事!
  唉,越是读书,越是觉得自己俗,可若要回避这种感觉,不去读书,则越来越俗,直到无药可救。
  被爱情活活掐死
  这是一篇老博客了,今天翻出来看的时候,发现依旧有现实意义,就像我在书里一直想探讨的一样:爱情与婚姻,感情与事业,现实与梦想,物质与精神——似乎永远无法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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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爱情活活掐死》
  很多时候爱情是一种负担,而且从现在的趋势看这种负担日益加重。
  首先,谈恋爱的成本很高,就象我的唐弟,月入3K,交了女朋友,每月工资花完不算,还要伸手问父母要钱。至于结婚买房什么的就完全是父母的事情了。可是父母辛辛苦苦的把孩子拉扯大,等孩子成人非但没有得到什么,还要有更多的付出。我想其实作为小辈也希望能够报答父母的,然而形势逼人,花女朋友是要有投资的。爱情始终只是上层建筑,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虽然这是老生常谈,却是人人需要面对的事实。
  当爱情进行到一定地步,开始谈婚论嫁时,并不代表可以松一口气,反而要做好倾家荡产的准备。筹备婚礼完全是一种长期的折磨。上海的房价居高不下,多少男女为了一套房子从翻脸到分手。挣扎着买完房子,变成百万“负”翁,再看结婚已经没有多大兴趣了。记得报纸上分析说结一场婚要花16万。是啊,光拍个照就要好几千,加长林肯和豪华婚典外加蜜月旅行,大有婚礼结束就不打算过日子的架势。
  终于结了婚,以为爱情修成正果。而婚后生活的烦琐让人对未来的几十年完全失去信心。每个月的贷款更让所谓爱情变的暗淡无光。更有结婚以后,两个人的本性逐渐暴露,白马王子变成井底青蛙;窈窕佳人变成河东母狮,那就真让人扼腕当初怎么就一时冲动选择了对方,多半是猪油蒙了心!几番忍让直到双方都无话可说,决定生一个孩子来转移注意力,没有想到这个孩子竟是毁掉自己人生的罪魁祸首。从奶粉尿不湿到学校的赞助费,真让你怀疑那不是小天使,分明是个讨债鬼!生男孩要担心打架闯祸,生女孩要担心离家出走。等到孩子长大,又要花光一生积蓄为他筹办婚礼。真是人生的恶性循环啊!等到万事俱备,男的已经秃头腆肚,女的已经人老珠黄,爱情早就被忘记到九霄云外了,所谓鸳梦重温完全是一个笑话,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爱情究竟是什么?那就是一害人的玩意!其性质之恶劣不亚于海洛因,区别就在一个快一个慢。世界上千千万万得人,都被爱情活活掐死。却又如飞蛾扑火,前赴后继的投身其中。真是世人讥我疯,我笑世人痴啊!
  第一章 初试牛刀
  挑高三层的穹顶,宽大柔软的意式沙发,温度适宜的冷气,淡而慵懒的钢琴曲……,程岚舒服的几乎想闭上眼睛小睡一会儿了。
  “程小姐,您的手真漂亮。”
  程岚倐的清醒过来,连忙笑道:“可不是么,顾先生您不知道,这个城市里的女孩,可都是不做家务的呢!”
  “哈哈哈,程小姐真是风趣!”举止儒雅的中年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看的程岚几乎有点妒忌了。这些国外长大的人,从小就看牙医,人人都有一口漂亮的牙齿,反观自己,牙疼的死去活来吞两颗止疼片也就过去了。
  人跟人,真的是不能比。
  “顾先生,这次的年会,能不能考虑一下我们‘博纳’呢?”程岚轻轻拨弄了下长到腰际的卷发,用最期待的目光看向自己今天的目标客户。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约到这位“展腾”新贵,咖啡已经灌了足足两杯,再不言归正传就有点过头了。
  “去年我们用的是‘起亚’,上下的评价都很好,市场部的人跟他们也都熟悉了,换了程小姐你,没有什么很好的理由,也不会随便换别的人家吧?”中年男人的微笑隐藏在镜片后面,看起来狡猾而深沉。
  程岚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她早知道事情不会那么简单的。“我们的长处是在创意,‘起亚’的风格大家都了解,比较墨守成规,年会每年都开,总是一成不变,这样操作起来固然是容易了,却让人觉得了无新意。”
  “程小姐觉得怎样才算是一次成功的年会呢?”
  “一次成功的年会,不仅能在召开的半年之前,就让员工们无比期待,”程岚字斟句酌:“还能在结束后的半年之内里,让员工回味无穷,同事又开始期待新一届的节目!”
  “哈哈哈,程小姐真是好口才!”中年男人笑着扶了下眼镜框,“不过……光有创意可是不够的。”
  “其实,我们公司最大的优势,在于与世界各大航空公司和酒店连锁企业极佳的合作关系,”程岚自信的说道:“如果由我们来承办年会,至少比‘起亚’的预算再降低两个百分点!”
  “嗯……”中年男人沉吟不语,像是在心里做着比较。
  程岚也不催他,只是耐心的微笑。预算低自然是强有力的竞争点,但很多时候客户作出的选择,并不是因为稍微便宜的价钱或更加新颖的创意——许多隐在台面下的东西,程岚懂,但是要看时机。
  “你们公司是不是就在对面?”中年男人突然伸手指向前方的落地玻璃窗,没头没脑的来了这么一句。
  程岚迅速回过神来,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不由莞尔,“是,就在外滩十八号,在三楼。这里有些远,看不清楚。”
  “选那里做办公室,很有眼光!也很有实力啊!”中年男子饶有兴致,“其实我一直觉得,对岸的那些老建筑,比这边的高楼大厦要有味道的多,历史的沉淀,终究是不同的。”
  “原来您也这么觉得!”程岚有些兴奋,外滩的那些老房子一直是她所挚爱的,难得遇上同道中人,忍不住想多说几句,“这里的每一栋楼,都有好多故事,比如那栋绿顶子的大楼,您看,那是和平饭店,卓别林、萧伯纳,都在里面住过。隔壁的南楼,是蒋介石和宋美玲举行订婚仪式的地方……”
  她突然发现自己扯的太远,不由脸红了红。
  “我来了还不到半年,很多地方都没逛过,听你说的这么好,不如下次有机会,请你去和平饭店喝杯咖啡怎么样?”
  程岚一愣,有些尴尬的道:“那个……和平饭店正在内部装修,听说要到二零一零年才重新开张呢!”
  “哦!哈哈,”中年男子洋气十足的耸耸肩:“那我们就二零一零年去!”
  程岚脸上笑着,心里也不由赞叹眼前的男人,要是所有的客户都是这样的该多好!想起那些财大气粗的所谓农民企业家,程岚就只有叹气的愿望。
  “我们刚刚买下了‘远大’的冠名权,这事你知道吧?”中年男子话题转换的速度快的让人跟不上。
  不过他说的这件事,是这个月本城最轰动的消息之一,主营快速消费品的‘展腾’集团买下了原‘远大’足球队的冠名权,从此这个世界上没有‘远大足球队’,只有‘展腾足球队’!
  “当然知道啦,签约的场面真是空前盛况!”程岚恰到好处的恭维。
  “下个月初球队会去云南基地训练,跟着,还会在那里和迈阿密巡逻者队踢一场友谊赛,所以,我们打算在比赛的同时,在当地搞一次产品发布会。你们公司想不想试试呢?”
  “啊!当然啦!”程岚有些吃惊,产品发布会虽然只是小项目,但已等同于在给他们机会了,“谢谢您,顾先生!既然时间不多,您看我们几时去您公司洽谈比较合适呢?”
  “明天吧,我会叫市场部给你电话约时间的!”中年男子有些好笑的看着程岚难以抑制的欣喜,似乎自己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我还有个会议,先告辞了。”
  ————————————————我是心情很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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