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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残夫惹娇妻-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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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之事,随处可见。
  卖马的,卖羊的,卖牛的,卖狼的,甚至于还有卖人的
  没错,这个小镇上还有一个热闹的“人才市场”。专门贩卖人口,至于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没有人知道,或许是穷苦人家卖出的儿女,或是从哪个地方捡来的孤儿,或是从哪个村落里捡来的姑娘,总之,什么人都有,关外不少部族都买回去当奴隶。
  而奴隶,比丫鬟仆人更可怜,完全没有人权,比牛羊还不如的都有。


第一卷 第八十三章
  这个小镇,不属于任何一个部族,也就是说,它就是所谓的灰色地带。不管是哪个族群的人到了这里,无论衣食住用行都是一个样儿,绝对不会有另一个样子呈现。这里有些隐性规则,一旦有人违规,那么,面对的不是一个主位者或是一个衙门的处罚,而是小镇上所有人的处罚。
  到时候,死的可不是普通的惨。
  这里公然贩卖奴隶是没有任何官家人来管的,这里的努力,买回去,绝对可以放心的,一旦奴隶进了这个“人才市场”。那么,以前的一切,皆如过眼云烟,将会被消的一干二净。不仅身份改变,名字改变,一切的一切,都将改变。
  如果是穷苦人家的苦命孩子,这样的,也不过是另一种苦命,他们已经麻木,已经完全没有感觉了。
  如果,是被人捡到的,也只能说,自己的运道实在不怎么吉祥,要想回家,短时间之内是不大可能的。如果,你的家人找的及时,在还没有卖出去的时候,就赶到这儿来,然后,只要花一部分的银两就可以把你赎回去。
  如果时间上没有赶得及,或许,你的样子不坏,看起来是值得买回家的,那么,一旦被卖,家人就算开始找,一时半会也不可能找得到。有些人,就算找上一辈子,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亲人到底被卖到哪里去了。
  关外部族之外,实在是数不胜数。
  奴隶不仅可以相互交换,相互买卖,还可以做为礼貌相送。这换来换去,买来买去,再送来送去,最后到底送到了谁的手里。相信没有人会清楚。
  毕竟,奴隶实在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如果丢了一匹马,他们可能会更紧张一些。
  这种方式,是残忍的,或已生存多时。
  奴隶有手有脚,如果遇到好的主子,还可以过上人的生活,不过,逃是万万不可能的。关外部族之多,地界之远,如果不小心迷了路,只会死在半路上,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如果运气稍微好一点,没有死翘翘的话,却被主子追了回来,那么,你的腿就要小心一点,打断双腿,是那些“主子”最喜欢做的事情。
  没有腿看你怎么跑。
  而且,一般寻常部族都有对付奴隶的方法,到目前为止,逃跑成功的奴隶,实在不多。
  这一日,逛完了皮货,药材市场,赖以农便来到了奴隶市场。
  这里乱,所以,他千求万求的把夜魂也一并求了来。
  人来人往的奴隶市场,其实并不是很大。
  最前方搭建的台,犹如关外一般小镇上看戏的戏台一样,台上,成排站着的高矮胖瘦,大小不一的奴隶。
  个个神情低迷,嘴巴和双手双脚都被缚住,完全没有人会觉得这样的情形有什么不妥。
  当然
  这种情况也有例外的。
  遇到乖乖不会闹事的人,他们不会执意要封住奴隶的嘴,绑住奴隶的脚。他们会适当的给奴隶换上干净的衣服,让下面的买家看清楚奴隶的样子,以期能买个好价钱。
  一般,奴隶是没有什么好价钱的,除非是非常上等的货色,才会被人抢着要,一旦有人抢,卖家就会开始让抢的几方开始出价,谁出的价高,就卖给谁。
  在这里,奴隶跟人,是不平等的。
  他们甚至连牛马都比不上。
  夜魂将一切看在眼里,却是全然的无动于衷这一切与他无关。
  一切与他无关的事,不管是人还是其他,死活都不会进入他的眼。
  赖以农看得啧啧称奇。
  “真是残酷,这就是人的本性啊”。感叹哪,感叹,这么看来,关外的奴仆,至少,还比较好一些,就算卖的是一辈子为奴,家里有些底的主子,都给发给补贴让他们有空暇之余,可以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
  穷的人,大把的事。
  夜魂冷睁了赖以农一眼。
  这可不是奸商能说出来的话。
  “师父啊,你要不要买一个回去使唤使唤”。据他所知,夜魂身边可没有一个丫环在旁伺候的,当然,他自己出不把自己当主子,他是展狂的护卫嘛。
  按照世俗的眼光,那也是下人的一种哎。
  当然没有下人也要下人伺候的。
  不过,他可不认为展狂夫妇有把夜魂当成下人。
  光是夫人的用心,他就知道,不是这样的。
  而且,临行之前,立蓉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夜魂是他们的家人。
  家人哎。
  又是一记冷眼。赖以农乖乖的转移了话题。
  “这一趟还是挺顺利的“。没想到,赖家的名号已经打到外头来了,光是这几天,他暗中拜访过的几位,都对赖家有一定的印象,就说嘛,天朝首富,外族的人要真一点都不知道,那也未免太孤陋寡闻了。
  凭着他独特的眼光,早已抓准了可以做的事情,也知道在关外开设什么样的商行最有利。不过,他还得考察考察。
  要在关外打响赖家名号,可不是在一个小镇里开个小店就行的。
  “师父,明天我们就得启程赶往下一个部族了,如果师父有中意的东西可千万别忘了买,下一次你亲自来,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赖以农提醒,”幸好我还记得给师兄买礼物“。一想起那个小个子师兄,赖以农也只有苦笑的份。
  关外有许多东西都是关内没有的。
  包括一些在这里算得上是大众化的吃食。
  不过,那些食物,关内人不一定吃得惯。
  偶尔吃吃还行,尝尝鲜嘛。
  他知道,傲人最喜欢的就是吃了,所以,他让随从买了不少吃的,到时候,带回去孝敬傲人小祖宗的。
  对此,夜魂不语。
  一路上,他简直就是个无声木头人,难得说出一个字来的,随从家仆也没有什么话说,到是赖以农,一路上自言自语,无聊的很。
  翌日,四人一行,启程离开小镇,赶往附近的部落,第一个前往的是水族,他们信水神,族名也因此而来。
  水族族长姓克,是关外一带有名之家,水族也是关外享有盛名的部族,他们的生活习俗多半是延用汉族的。
  四人一入水族,立刻得到关注。
  呃
  可以说是水族的好客了。
  不过,更确切一点的说,水族对外人,可是有着极高的敏感度,他们会有先从部队来确认你是不是对水族有害。
  如果评定的结果,是无害的,那么恭喜你,可以更进一步。
  水族是一个比较大的部族,所以,赖以农有想法跟水族套上那么一点关系,只要不是自给自足的部族,他们都有外需。
  只要有外需,赖家就可以理所当然的插上一脚,不是很好嘛。
  嗯嗯
  光想就不错。
  “在下克善,是水族的族长之弟”。第一匹出来迎接他们的人,尽然是有着这么大名号的,赖以农刚想好好的跟人家打好交道,只可惜,他还没有来得及开口,那位姓克名善的人,便泪流满面,万分激动的看着一旁的面无表情的夜魂。
  “天萨”。好激动的呼唤,好陌生的名字。
  除了水族之人,夜魂一行四人,对此名字,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啊,抱歉”。赖以农打断一下,“请问,你在叫谁?”。太奇怪了,干嘛直盯着他的师父直瞧。
  那可是他的保命符哎。
  是可以随便乱瞧的嘛。就算他家师父长得英俊帅挺有如何,跟水族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他”。克善伸指,颤抖不已的指着夜魂,“他是谁?”。
  “这位啊”。清清嗓子,“这位正是赖某人的师父,姓夜名魂”。不是真的,不过,他一直叫这个就是了。
  “夜,夜魂”。克善瞪大了眼睛,“他他不是叫天萨吗?”。克天萨,他们水族下一任的族长,,却在极小的时候,就失踪了,水族一直寻找,一直无所获。
  他们已经绝望了。
  以为,这辈子再也不可能见到下一任的族长,他大哥克良和大嫂牙目儿伤透了心,如今更是思儿过度,不见外人。
  在看到这位夜魂的时候,他以为,是见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大哥。
  夜魂,跟大哥年轻的时候,长得一模一样啊。
  天底下,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快快,去告诉族长和夫人这件事”。
  “是”。
  克善身边的人立刻跑步离开。
  克善奴隶的压抑住自己激动的情绪,他太激动了,自从克天萨失踪之后,他大哥和大嫂一直无心再生。
  天天念着这个失踪了的儿子。
  水族也沉于平静,否则,今天的水族,岂是如今这等样子。只怕早已是关外之最了。
  大哥才能出总。却为了失踪亲子一事,大受打击。
  虽然尽责,却已无心恋位。
  族人体谅,不肯让他解下族长之位,一直期盼着,有一天,一定会找到小族长的。
  水族天佑,果然,他们的小族长,他的小侄子,真的笨哦送回为水族。
  “几位里面请,远道而来,一定是累了,适才克善唐突,还请见谅,几位先请休息片刻,我们族长,稍后会来见各位,到时候,有事商谈,请尽管开口”。克善友善的道。
  赖以农笑的回应。
  如此甚好。
  虽然不知道这个克善刚刚到底在激动个什么劲,不过,只要能谈好事情,他激动归他激动了。
  他们被克善领至一栋小木屋里休息,木屋虽然不大,却甚是温馨,席地而坐,不一会,便有人上茶。
  上好的茶,茶叶未必是最好的,水却是最好的。
  因此,这茶,闻起来香,喝起来甜。
  果然是水族的特殊味。
  不一会,水族的族长克良和夫人牙目儿急急赶来,四十多岁的牙目儿因为长年累月的思子之情折磨着她,如今,看起来已有五十多岁般苍老,克良的眉眼直接按,亦是疲惫,看来,在精神个,他们受尽了折磨。
  “萨儿”。只是一眼,牙目儿便激动的喊着,冲脱丈夫的手,便要将夜魂抱个满怀,哪知,她还没靠近夜魂,他便诡异的换了身形,移至另一边。让牙目儿扑了个空,差点扑倒在地,如果没有赖以农及时出手扶住她的话。
  “萨儿”。牙目儿泪流满面,儿子长大了,却已经不认得她这个娘了。“我是娘啊,我的萨儿”是他,是他,就算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面,一眼,她就认出,他死她的萨儿,这是当娘的直觉,不会有错的。
  “你认错人了”。夜魂只是冷冷的回着。
  “不会错的”。啃克良也难压激动之心,“你叫克萨天,是我克良的儿子”。
  “不,我叫夜魂”。夜魂风平浪静的回着,他知道夜魂不是他正真的名字,却也不相信,这一双是他的父母,他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眼前这个男人,与他长得再相似,也不可能是。
  “你是,你就好似我的儿子”。
  “为什么不承认呢”。
  “我叫夜魂”
  三人,重复着这样的对话一次两次,三次,直到夜魂面露不奈之色,赖以农才梦中惊醒,立刻上前劝说。
  “各位各位,不要激动,有话慢慢话,慢慢说,千万不要吵起来”。没好处的,心情太激动也不利于昙花,“族长,夫人,这位是我的师父夜魂,他不叫克天萨”至少,目前,夜魂没有这个名字。
  不过,以前或是以后,那就不好说了。
  天知道夜魂以前到底是不是水族族长的儿子。
  说不定,他也是被人拐走,卖掉,然后遗落关内最后被带到展家的。
  在这里,似乎,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不是吗?


第一卷 第八十四章
    当年,已是水族族长的克良,一心一意为自己的族人谋福利,只要是有利于水族,有利于族人的事情,他都不会放过。
    他是个有野心的族长。
    这一点,没有一个人可以否认。
    同时,他也是一个有才能的水族,光看着水族一日比一日强大,外族不敢侵犯,族人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再也不需要担心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们甚至在上一季就可以存好下一季的食物,到了冬天,便是水族人最开心的日子,当然,是近几年才开始过的好日子。
    以前,这样的好日子只属于运气好的族人,他们早早的存好了过冬的粮,再也不需要担心,整个寒冷的冬季都要受冻挨饿。
    万一运气不怎么好,没有存好粮,那么,这个冬天就会过得很痛苦。
    水族一到了冬天,风雪不断,就连动物也是死的死,逃的逃。万一雪下得大一些,连进山都难,更不要说是去找过冬食物了。
    现在倒好,在英明族长的带领下,他们可以过上好日子。
    克良经常外出,去看看那一些东西是水族需要而没有的,如果真有这种东西的存在,那么,他就会千方百计的把这个想移回水族,然后,将它的价值发挥到极致。
    克良不仅是一个英明的族长,还是一个爱家爱妻爱子的好丈夫,好父亲。
    克良和牙目儿是水族之中,公认最美满的一对夫妻,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名叫克天萨。萨是水族之神的别名,取名天萨是希望能够得到天佑,和水族保佑,让他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成长。
    天萨也确实很聪明,从小,生活在温柔的家庭,和乐的族群之中,他善良,而又勇敢。
    自从他懂事开始,就立志要做下一任的族长。
    族内的人,已经默认了他的志向。
    只要克良退下,那么,下一任的族长就非天萨莫属。
    克良也有意栽培,牙目儿虽然心有不舍,却也不得不随着丈夫和儿子的意思去做。
    所以,每一次,克良出水族,身边必定会跟着天萨,他地外面的世界,也是充满着好奇之心。
    那一年,克良再一次带着天萨外出探访,那一站,就是那个灰色地带的小镇上,小镇上无所不有,几乎拥有着每一个族群的东西。
    克良发现,其中有不少是水族不曾拥有,却可能用的上的东西。
    于是,他非常用力的去了解每一样东西,也因此,忽略的跟在一旁的儿子。一直以来,天萨都是乖乖的跟在他的身边,跟他一同了解他们不知道的东西。天萨很好学,他从来不会放过这种可以学到东西的机会。
    这一次,克良理所当然也这样认为。
    事实不然。
    天萨毕竟是一个孩子,他天性中,对外界的好奇,和各式各样的好玩东西,一旦摆在他的面前。他当然会分神。
    最后,他们父子失散了。
    克良丢下一切,再度寻找,已经找不到他的人影。从那之后,克天萨,似乎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般。
    克良发了疯似的找。
    仍是找不到。
    当他知道小镇上有个专卖奴隶的地方,那个地方所卖的奴隶什么样的人都有,他的心都凉了。如果,天萨真的是被人拐带到奴隶市场,然后,逼着他上台,如果,他已经被卖,又卖到了哪里。
    他用什么方法都逼问过了,甚至起了杀意,终于有人告诉她,真的有一个他所形容的孩子,不过,已经被卖了。至于卖到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买家在来买奴隶的时候,通常卖家是不会询问对方的身家,只要出的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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