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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梅子黄时雨人生若只如初见 (+番外)-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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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电视,她就白天看啊。总算是彻彻底底明白了什么是阳奉阴违!

    到底是刚刚挨了刀的人,她自己也不敢乱逛,只到了餐厅附近的地方逛了一圈。处于繁华地段,自然是名店林立的。她闲步乱晃,主要是闷出来的。按以往的陪逛经验,名店跟普通的店最大的不同就是服务,一进门,那些店员小姐都是火眼金睛,只需一眼就可看出你身上所穿的是什么货色的衣服,是贵的还是便宜的。也由此决定了她们的态度。

    她穿着其实极普通的,套了件宽松加长的T…恤,因开了刀,一条低腰的牛仔中裤,还拖了一双低坡拖鞋。那些店员竟还十分客气有礼,笑迎迎的取了好几件衣服过来,说是夏季刚到的新款。

    她看了一下,蕾丝珠片的,是潮流的顶尖品,极尽奢华之能事。跟她平时的简单大方不同,接了几件,比画了一下,不甚满意。

    出了店员小姐拉开的玻璃门,还在纳闷中,怎么跟以往的陪逛经验不是很一样。那店都是一大片的玻璃,搽得犹如水晶,明亮通透。低头一看,这才恍然。原来她拎着他给买的包,CHANEL的牌子。她平时喜欢将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塞进包里,一看这个体积颇大,也就顺手用了。

    上次沈小佳还问了:“大出血了?竟用这么贵了皮包。”她笑着回了过去:“广州版的A货,人民币260元,如果要的话,打折给你,算你250!”沈小佳拎起文件就扔过来:“拐着弯子在骂人,你才二百伍呢!”也就不了了之了。

    逛着顺手也到了欧洲一名牌旗舰店里,GIANFRANCOFERRE牌子的男装,显得很大方,西装、衬衫、领带甚至其他的配件,多半以正统带复古的款式居多,颜色也较偏向原色系,特别是黑色、蓝色,在如今一片前卫、新潮的流行艳色里,反而流露出不同凡响的男性气质。倒是与他一惯穿着的品位满符合的。

    晃了一圈,竟有好几件衣服满入眼的。狠了狠心,看在他一直以来络绎不绝送她东西份上,她也礼尚往来一下。

    那法式餐厅装饰的极具法兰西特色,浪漫又舒适的。推了门进去,服务生态度恭敬又客气。他早已订好了位置,所以她只报了名字,服务生已将她请到了厢房。他素来爱静,从不喜欢在大厅用餐。除了不得已,比如她上次在老家请他的那次。

    蕾丝的桌布,水晶的吊灯,镂花的玻璃,璀璨奢华。她点了一杯咖啡,百无聊赖的搅拌着。还好他不在,否则定是不让她喝的。原因是她如果晚上喝的话,铁定睁着眼睛,辗转反侧到天亮。尝试过一次后,他为了自身福利着想,就再不让她晚上喝了。

    也不照镜子想想,他平日里喝咖啡就跟喝水似的。她窝在地毯上看电影的时候,他就喜欢自己动手煮咖啡,印度尼西亚产的努瓦克。据说是当今世界上最为昂贵的咖啡,因为产量稀少。炮制过程非常独特,为什么会独特呢?是因为需要被亚洲麝猫吃下并以粪便的形式排泄出来,才会带有其他咖啡无可取代的浓郁醇香。因为麝猫的消化过程会把咖啡豆中的蛋白质分解为小分子,此外,一些给咖啡带来轻微苦味的蛋白质则在这个过程中被完全去除。从而使咖啡豆在烘焙时更加芳香。

    以至于他每次喝的时候,她就装着一副恶心作呕的样子,一面吐舌头一边挑衅:“天哪,什么味道?快开窗…”每每弄得他哭笑不得。

    洗了手出来,在往包厢的路上。只听得有人似乎在唤她,转头一看,竟是六部的经理席少谦。他笑了笑,走了过来:“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了啊?”

    “好多了!谢谢!”她也笑了笑。别人还道天子脚下,地大人多的。却还是很容易碰到熟人的。在屋子里闷了一段时间了,难得碰到公司的人,便问了一些同事的近况。

    席少谦一边说一边不时的往后面的位置看,她也注意到了,靠窗边坐着一个法国佬。看来是陪客户来的,不好意思再说了,便道:“你忙吧,我也有事!”

    回到厢房,他竟然已经到了。逛了半天,心情甚好,她笑盈盈的说:“不是说要七点多到吗?”他抬了头,神色间似有一丝不悦,沉着脸。也不知道是不是工作不顺利!

    她也不作声。半晌,服务生已将他们点的东西一一送了上来。可能是逛街的原故,她胃口极好,吃了一客红酒牛排,一份小奶酪拼盘,最后还吃了一份忌廉布丁。吃完了最后一口,心满意足的叹气。

    喝了整整两个月的汤,就算张阿姨每天变着花样弄,还是会不停重复的。她喝到最后,味觉都排斥了,拿了汤碗,第一反应就是想倒掉。但每次中午的时候,张阿姨都看着她喝,她也不好意思倒。晚上有他在,不押她多喝几口已经算很不错了。她哪有这个胆子在太岁头上动土啊,又不是不想活了。

    回了家,也还是面无表情的。她将鞋子脱掉,赤脚踩在地板上,吃饱喝足,又逛了街,心情是愉快的。但一坐下来,就觉得累了,也不想动,索性窝在沙发上。

    他却是径直去了房间,还把门“啪”的用力甩上。她对他的喜怒不常,早已经见怪不怪了。闭着眼睛休息,竟有些朦胧了。好久没有试过这么逛街了,刚开了刀,跟之前是不能比的,体力到底是不支了。

    不知过了多久,感觉他正拥着她的脖子,吻着她的唇,带着不容挣扎的掠夺。她用力推了推他:“走开啦!”他依旧我行我素,她只好用力扯开他的手,纠缠间,呼吸也开始渐渐紊乱。她越是挣扎,他就抱得越紧,仿佛是两人在角逐,仿佛就是要她屈服,她的任何抗拒动作都显得徒劳!

    她细细喘着气,只好求饶似的:“刀疤痛!”虽然声音也是低低的,带着一丝杂乱。他还是略略松开了,大口大口的喘气,面色虽然还是有些森冷,但眼里有种说不出的意乱情迷。

    他看着她,微微倒退了几步竟踩到了一硬硬的物体上。她也看到了,坐了起来:“小心!”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个购物袋。她拾了起来,忽笑了出来,伸手递了给他:“坏了的话,自己负责!”转身就走。

    还没有到房间,他已经追了上来,一把抓住了她,还是冷冷的,面无表情,但眼中似乎流光异彩闪动:“你买的?”原来是个傻子,而且还是斯坦福毕业的!不是买的,难道是偷来的,抢来的。她没这个体力也没这个胆子,况且她现在还是个病号。

    甩开他的手,连连道:“是啊!是啊!”准备去洗澡。他却猛的抱住了她,速度极快竟然还能避开了她的伤口,慢慢朝床上走去。

    她心底清楚即将要发生的事情,忙推他:“不要闹了。会影响伤口的—”他只顾着她脖子上的滑腻肌肤,一边亲吻,一边含糊不清的道:“医生说没有关系的。”

    她只好用手捂他的嘴:“可是会碰到伤口,会痛—”他却趁势吻她的手心:“我会很小心,很小心的…”一啄一啄的,连心都快痒了起来…手也不老实,已经用衣服的下摆蜿蜒向上…一种抑无可抑的情欲开始弥漫开来。

    在她后来的印象中,他真的没有弄痛她的伤口。他极度的温柔缠绵,每一个动作,都很慢很温柔,仿佛她是他最珍爱的琉璃娃娃,轻易就会破碎。想要借此给她他的全部,也想趁此引诱出她的全部。

    近三个月来,习惯了每天日上三竿才起床,刚开始上班这几天还真有些痛苦。手机的闹钟铃声催命似的响着,又是起床时间了。她头昏沉沉的爬了起来,刷牙,洗脸。一出来,他已然也起来了,因为苦命的要每天一早送她上班。正在找衣服:“那件蓝色衬衫呢?”她翻了翻白眼,这个星期已经穿了三天了,张阿姨洗都来不及。一柜子的衣服,哪件会比那衬衫便宜啊?

    随手在衣服柜子里拿了一件,递了过去。他却嚷嚷:“不是这件蓝色!你买的那件!”本来就没有睡足,还一肚子床气。禁不住火了起来:“昨天不是才穿过啊,在浴室里。要穿自己去拿去!”他摸了摸头发,有些讪讪的,陪着笑脸道:“我忘记了。就这件吧,这件也不错!”

    到了公司,回头想想,好象早上发火也太莫名其妙了。心里有些内疚。算了,看他喜欢她买的衣服的份上,像个小孩子似的,下班后再去那家店买两件给他好了。

    帮了挑了几件衣服,他竟笑逐开颜的。兴致极高,死活拖着她去女装旗舰店,还亲自动手帮她挑衣服。她也总算见识到了有钱人买衣服的气派,一排的衣服,挑了两三件出来,递给了店员:“尺码是最小号的,帮我包起来。”

    结果店员们就喜笑颜开的,将一整排的衣服一件一件的拿下来包装。那店长更是笑的连嘴也合不上了,穿了十来厘米的高跟鞋,竟健步如飞的跑进办公室,又跑了出来,手上拿了本宣传册:“江少,这是我们品牌最新款的秋装,刚出炉,还没上柜呢?你挑挑看,是否有看中的?这位小姐气质这么好,穿哪一件都好看的。”

    他极有兴致的接了过去,一页页的翻了起来,一边看一边征询她的意见:“这件不错这件还可以”她这才恍然,怪不得人人要嫁金龟,有钱真是好。才敷衍的应承他几句,他已经订了几件。

    刷卡结了帐,店长笑盈盈的问道:“还是按老规矩,本店派人送去吗?”他微微恩了一声,接过店长递过来的笔,将地址接了下来。

    她心里咯噔了一下,就算再迟钝的人也明白,他以往就是这么给情人买衣服的。心情竟一下子跌落到了谷底。

    洗了澡,才上了床,他的手已经伸了过来,熟练的拉开了浴袍的结。她本就闷了一口气,用力狠狠的打在她手上:“给我走开!”他仿佛没有察觉她有什么不对劲,笑着凑了过来,手还是不依不饶的伸进了浴袍里面,滑过光洁的肌肤,诱出一片酥麻。

    真是可悲,他竟然比她自己还要了解她的身体。他已吻了上来,气息也渐渐浑浊了起来。她用力的拉开他的手,铁了心不让他如愿。他这才有所觉悟,抬起了头,不解的看着她:“怎么了?”

    她板着脸,冷冷看着他:“我累了!你要,去找别的女人去。”以为她不知道,他还有其他女人啊。他竟也火了起来,沉着声道:“你当我是什么?”一个花花公子啊,还会是什么啊?她一下子反应出这几个字,只是没有说出口。

    也不理他,冷冷的翻了个人,把背脊对着他。他也翻了身。两人再不说话,空气也静了下来。

    过了许久,她已然下了火,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他有其他女人的。吵了架,好象整个人虚脱了一场似的,竟然很累很累。几乎要快睡着的时候,他又抱住了她,语气中似乎有一种漫漫不禁的喜悦:“说,你在吃醋!”

    她竟清醒了过来,翻过身:“你才吃醋呢?”他眼睛竟弯弯的,仿佛已快要藏不住那快乐了,如细雨般吻了上来:“就是在吃醋!”她恶狠狠的盯着他:“江修仁,你再说一次看看。”他当然没有再说一次,因为重心已经转移了,已经没有时间跟她做口舌之争了,只密密麻麻在她身子一一留下烙印

正文 第十四章

章节字数:4104
    端着酒杯,站在角落里与娉婷聊天。娉婷着了一身品牌紫色晚礼服,明艳照人。就算现在身处角落,还是不时有眼光过来。隔得远,只有现场乐队的伴奏声偶尔穿过来,悦耳动人,与四周宾主尽欢的环境丝丝入扣。

    “身体恢复的如何了啊?”娉婷浅笑盈盈的问道。她轻啜了一口香槟,笑了笑道:“早好了。我可没你想的那么娇贵。”其实这个病根可能在学校里就落下了。以前老是赶来赶去,总希望一个小时能抵三个小时用,就算小小的疼痛也是不在意的。此刻倒是觉得不好意思,小小的病,累得娉婷等人三不五十的来探望。

    娉婷望着舞池,竟出神了一会。她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孙平华正拥着一身穿淡蓝色礼服的女子跳舞,虽隔了一点距离,但容貌举止皆属平常。她猛想到娉婷提过的一件事情,心中动了动,抬头看了娉婷一眼。果然不出所料,娉婷回以一苦笑。

    她过了一会儿,方找到话题,开了口:“他有什么打算?”娉婷落寞的笑了笑:“有什么打算?有人会嫌弃自己身边女人多吗?”她哑然,的确如此。男人到了一定层次,女人对于他们多少有装饰的作用。是否真的关于情爱,也只有自己知晓了。

    娉婷转了话题:“你又作何打算呢?”她呆了呆,半晌,才老实的看着娉婷,诚实是说:“不知道!”她没有想过以后,很多事情的发展已经超出了预期,所以她已经无法掌控其发展了。也不知道是多心还是无意,娉婷最近几次都在上面打转。

    心里也清楚,娉婷也是为自己好的。但她真的没有想过。早知道没有可能的事情,竟还是放任它发展了下去。结果无论是苦是痛,也只有自己承受的份了。转了眼光,看进他正站在一群西装革屡中,竟有些奇怪,隔着层层的人群,竟能一眼找到他。

    娉婷竟不肯放过她,直直的看着她,带着询问,仿佛要知道结果:“子默,你爱上他了?”她一惊,连杯子里的酒水也略略洒了出来,摇头道:“娉婷,你明知道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从来没有想过要高攀他的!”

    娉婷端祥了她半天,幽幽的道:“子默。没有结果的事情,还不如早点抽身而出。”仿佛是在劝她,也仿佛在劝自己。她心中凛然。娉婷只人前光鲜而已,对着她,不知道哭过多少次数了。情与爱,到头来受伤的总是女人。

    姚少喝着酒,看着江修仁道:“想不到,最近定性了不少?不会是想定下来了吧?”他笑了笑,岔开了话题:“这个问题,你还是问孙平华比较合适?”孙平华的事情,在他们的圈子里是公开的。父母不同意,也就这么硬顶着。

    姚少看了一眼角落,身着黑色礼服,很是保守的款式,微露双肩,但却极婀娜多姿,一举手,一投足,自成风范的:“竟越看越美的。”江修仁眯了一口酒,脸色微愠,淡淡的道:“没有感觉!”姚少笑着:“到头来怕你不舍得?”江修仁没有说话,只看着角落。

    不知道她是不是敏感,近日来总觉得他老是若有所思的望着自己。每每她探询的眼光扫过去的时候,他便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任何事物的发展总离不开一个抛物线,生活中也是。当从顶点滑落,其实,不需要太久的时间。就如同他与她的一样。

    星期六,晴。下午陪娉婷扫了一圈的货,本说好了要一起吃晚饭的。因孙平华来了电话,娉婷便见色忘友的将她扔在一旁了。

    一看时间,还极充裕,便去超市买了菜。想着好久没有自己煮了。采购了一大袋的东西,兴冲冲的回了家,想给他一个惊喜。

    也确实是一个大大的“惊喜”,她打开了锁,推了门进去。屋内有种淡淡的香水味道,不浓烈,但是存在。说明有女性同胞来访过。因为她从来没有搽香水的习惯。

    她的鼻子一向很灵。小时候,隔壁家王伯烧菜,只要她一推门就能猜出来。父亲总是笑着宠溺的刮她的鼻子,说上辈子肯定是条狗,所以这辈子投胎了,还是带着个狗鼻子。

    看来客人还没有离开,也或者根本没有离开的打算。因为从她进门的角度,依稀可以看到有几见衣服,应该有男的,有女的,散落在去房间的路途中。心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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