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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桔子树-天堂·人间之--我的青春从-第1章

小说: 桔子树-天堂·人间之--我的青春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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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这年头,好男人要么已经结了婚,要么就有男朋友。 
如果一个男人到了三十二,他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甚至从来没有过男朋友和女朋友,那他一定有生理缺陷。 
如果没有生理缺陷,就一定有心理缺陷,如果哪里都没有缺陷,那就只剩下一个解释,他是个火星人。 
苗苑从来没有想过她有一天会跟火星人谈恋爱! 

这年头,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总有数不清的怪想法。 
她们一会儿恼了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乖得像猫咪,一会儿哭着说分手。 
陈默觉得小女孩都是来自外星球的生物,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与她一起在地球生活。 

他是一个狙击手,在沉默中靠近目标,一枪见血从不落空,他是天生的军人,曾经他唯一的爱人是一杆修长的枪。 
她是一个蛋糕师,指尖上流淌着牛奶与蜜糖的芬芳,温婉娇柔,笑意盈盈,像新生的蔷薇。 
当冰冷的枪口遇到柔美的蔷薇花。 
当甜蜜的奶油融化生涩血痕。 
生活,让不可能的人相爱。 

这是个非常神奇的时刻,陈默在心里想:他一只手拿着枪,这支枪里刚刚射出过一发子弹要了一个人的命,而另一只手却握着一个女孩,单纯而美好的,干净的女孩了,在她的生命中可能从来没有想象过杀戮与死亡。 
那些传说中的,本以为尘封了多年早己失去的,只在别人的故事里发生过,别人的书中记录过的情感,在他的生命中忽然出现,像一朵羞涩的花,在墙角开放。 
浪漫就是你愿意为了某个人,去做你平时根本不会做的事。 
甜是我们生命最初最温柔最接近于幸福的记忆。 
想把你收藏起来,只属于我,收在牢固的盒子里,放进上衣左边的口袋。 
起初我们都不懂爱是什么,从不知爱上一个人上怎样的感觉,总以为爱很神秘,在虚空中幻想它到来的方式。我们以为爱就像电闪雷鸣,像狂风暴雨。我们做很多事,有很多要求,我们患得患火、心酸迷茫,快乐又痛苦,最后才明白,爱情并不是想象的那样。 


【编辑推荐】 

生活让不可能的人相爱,提拉米苏味道的初恋纪念读物,一点点的甜,一点点的苦,还有一点点的醉人。桔子树细腻解读令人心底柔软的简单爱情,适合下午茶时光品味的纯粹浪漫。 
遇见你,爱上你,然后明白曾经的生命其实并不完整,是你教会我如何去相信一人,如何去爱与宽容,又如何去全心全意交付自己,而我苍白的青春也从爱上你的那一刻变得香甜温暖,旖旎动人。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天作之和 

主角:陈默,苗苑 ┃ 配角:沫沫,陆臻,夏明朗,原杰,王朝阳 ┃ 其它:麒麟,提拉米苏,军队 


【正文】

  天堂·人间之——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
  作者:桔子树

  引子&1。

  题记:
  “In me the tiger sniffe the rose。(我心里有猛虎在轻嗅蔷薇。)”
  ——西格夫里·萨松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猛虎,也有一朵蔷薇。
  猛虎有猛虎的利爪,蔷薇有蔷薇的芳香。
  引子:
  那一天。
  这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会发生在那一天,那一天其实平平无奇,可是回头看,却春光明艳,秋色宜人,而同时你早已经忘记了那一天到底是什么样子。有时候回忆很美,那只是因为让你想要回忆的那个人很美,那时候苗苑甚至觉得只要陈默对她笑一笑,她就会看到这个世界上开满了花。
  那一天,在那个人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是寻常的,天空是古城里一贯的晴朗,带着青灰的底色,苗苑工作的咖啡厅在古城东南边的一角,隔开一条街就是武警支队的驻地,清早会看到嫩生生的新兵蛋子们出来跑圈,苗苑和沫沫曾经跟老板开玩笑,说把店开在这里,是不是就图个放心?
  老板闻着咖啡香一脸的陶醉,说,那是!板砖还没拎起来,人民子弟兵就能来解救人民了。
  苗苑就和沫沫一起没心没肺地笑。其实开咖啡馆又不是开酒吧,哪来那么多拎板砖的。
  周六的下午,太阳暖融融的时刻是咖啡馆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大幅的玻璃窗里照进来金黄色松软的阳光,空气里飘浮着蜂蜜蛋糕的气息。
  这家咖啡馆装修风格与别家不一样,阳光清冽,没有那种咖啡因爱好者所钟爱的黯淡色调,名字也起得简单,叫:人间。
  因为老板说,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苗苑站在“人间”柜台后面融化巧克力,透明的玻璃碗浸在热水里,从水浴锅底冒出来的气泡让玻璃碗轻轻地摇晃,苗苑用手里的不锈钢勺搅拌着深褐色的液体,巧克力甜蜜醉人的气息氤氲开来,在空气中跳动,跃跃欲试。
  沫沫拿着单子进来做意式浓缩,随手划了搅拌器上的一点奶油含进嘴里。
  “唔?”她诧异地皱起眉头。
  “好吃吗?”苗苑眉开眼笑。
  “像冰激淋一样。”沫沫扔下咖啡杯找勺子挖了一勺。
  “这是动物奶油打发的,和我们平常吃的植脂奶不一样。”
  “动物的啊!会不会胖……”沫沫紧张了。
  “你以为植物奶油就吃不胖?试试这个。”苗苑神秘兮兮地把手边的酒瓶递过去。
  沫沫闻一下,酒香绵甜。
  “梅子酒,我老爸泡的得意之作。”苗苑快乐地扬着眉毛,用小碗倒出一点点,试探着咽下一小口。酸的,甜的,一点点辣,微醺而醇厚,无数活跃的因子在舌尖上跳动,果然是好物,会让女孩子喝到迷醉的琼浆。
  “你又要搞什么了?”沫沫端着餐盘出去。
  “回来给你看。”苗苑得意地眨眨眼。
  水浴锅里的巧克力顺滑得像一汪丝,加入奶油,加入乳酪,深褐的色泽被破碎开,搅出大理石的花纹,然后慢慢融合,苗苑把酒液缓缓地加进去,空气中飘浮的气味变得复杂而迷乱,好像狂欢,苗苑感觉到异常的兴奋。
  泛着丝光的巧克力液拉成一道细韧的丝线融入打发好的奶油里,打蛋机尽职地工作着,发出嗡嗡的声响,苗苑给奶油碗外面的冰水里又加了一些冰块。这是一个快乐的时刻,她的手很稳,玻璃碗倾斜在适当的角落,苗苑带着一种虔诚的心情等待着她的作品,就像在等待一个新生的婴儿,被全心期待的蛋糕才会让人感觉到幸福。
  “怎样?”苗苑紧张地看着沫沫,打发好的奶油看起来脆弱而绵软,像一朵哀伤的云。
  沫沫眨了眨眼睛,面无表情地又眨了眨眼睛,她在搞气氛,苗苑扑闪着大眼睛紧张兮兮的样子很好玩,她很想多逗她一会儿。然而大门上的风铃就在这个瞬间被敲响了,那个老板从大研古城带回来的铜铃音质悠远,苗苑下意识地从沫沫身后探出头。
  这一秒钟和下一秒种在刹那间变得不一样了。
  想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
  这个问题问苗苑就再合适不过了,小学时那个借她半块橡皮的同桌,初中时会写一手漂亮粉笔字的数学课代表,高中时永远穿着白衬衫和红色外套的高大的学长……
  人间总是充满了奇迹,在某一个瞬间你忽然决定要对某人心动,可能是因为一点微笑,一个低头,或者一点挑眉。这完全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事,然而在你大脑中的某一个脑区却忽然开始疯狂地释放神经递质,让血液中的多巴胺浓度在一瞬间超过了顶点,这种变化让身体开始变得暖洋洋的,轻飘飘的仿佛踏在云端。
  理智于是困惑地问情感:我这是怎么了?
  情感羞涩地回答:你恋爱了。
  是的,苗苑心想,我恋爱了!
  眼睛里冒出一颗又一颗粉红色的心。
  1.暗恋闷骚男
  陈默是一个军人,狙击手,少校军衔。他曾经服役的部队有些冷门,驻地在任何公开的地图上都找不到,任务档案查阅时需要相关密码,挂靠在某军区名下直属,顶着一个比较奇怪的番号,他们是和平时期少有的那一群仍然需要直接面对死亡的军人。陈默拥有着与他的姓名相似的个性,这让他在那个半与世隔绝的地方如鱼得水。
  他喜欢那里。
  十八岁考军校,二十二岁毕业,二十三岁的时候他争取到进入那支部队的机会,现在他三十一岁,职务是副中队长,正是最当打的时候,经验与体能平衡得最巅峰的时期,然而现在他却在考虑如何离开。很多时候,人们的生活可以与世隔绝,人们的身份却不能,父亲的一场大病让他不得不去面对一个现实:他是某人与某人的儿子!
  现在某人与某人要他回家去。
  于是,他的队长夏明朗在某个猝不及防的时刻,收到一份异常凌乱的请调报告。当时的夏明朗三十四岁,身上兼任着副大队长的职务,正准备年底正式交权让陈默提正。看着那份请调报告,夏明朗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抽了一夜的烟,第二天另一位副中队长陆臻去上班的的时候,屋子里跟失了火没两样。与陈默同寝的方进跑过来报告说默默不见了,夏明朗挥挥手说,找吧!
  这是一个很大的基地,在灰白色调的大楼周围是一片又一片功能各异的训练场地:丛林追击、城巿反恐、400米越野障碍、长纵深移动靶靶场、超远距离狙击训练场……
  夏明朗在狙击训练场找到了陈默,他是顺着子弹的声音找过去的,超音速的子弹切开空气时会发出尖锐的啸音,像是死神的喟叹。陈默趴在地上仰望他的队长,阳光直剌剌的从夏明朗身后刺到他眼睛里,让他的双眼有种莫名的酸软,过了很久很久之后陈默才明白,那原来是想哭的感觉。
  夏明朗迎面踹了他一脚:“你他妈知不知道,你把我全盘的计划都打乱了!!我本来以为你至少还能再呆五年!!”
  陈默躺了一会说道:“我担心我爸活不了五年了。”
  夏明朗在他身边站了良久,慢慢坐下,陈默陪他坐起来,荒凉的山岗上两个灰黄的背影肩并肩的坐着。
  过了很久夏明朗说:“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看报纸,说有一个唱歌的,好像是什么劳模表彰的,反正就是一个唱歌的,她有一次要上一个什么晚会,上台之前她家里人打电话给她说她儿子病了,很危急,让她回去看看。然后当然是犹豫啊,痛苦啊……最后她就毅然决然的上台了,说是不能辜负她的观众。”
  陈默安静认真地看着夏明朗,此时此刻那张一贯生动的脸上表情仍然丰富,他看起来似乎已经不生气了,虽然陈默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这事我记了很久,一直记得,我当时就想啊,我要是她儿子我这辈子都记得她,我一辈子都不原谅她。这叫什么事?树典型树得连人性都没了。”夏明朗笑一笑,伸手揽过陈默的肩膀:“反正在我看来,放十万个观众的鸽子也比不上回家看自己快死的亲儿子重要,不就是唱首歌嘛,谁还缺了谁不行了?所以,行……我同意了,你走吧!”
  “队长?!”陈默哑然。
  “放心,咱缺人还没缺到这份上,这么大个国还不缺你这么个战士,可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儿子,我放你走。”夏明朗撑着陈默的肩膀站起来,背着手,一步步走下山梁,没有人能看到,当时的夏明朗眼中有泪光,然而,那并不全是伤感和遗憾。
  八年的时光足够让两个陌生人结出某种紧密的联系,更何况他们是战友,同在生死之线上踩过。
  夏明朗仍然清晰的记得七年前陈默第一次参加实战任务,QBU88*一个弹匣里有十颗子弹,陈默的运气不好,堵到了匪徒溃退的方向,他于是一枪一枪的把不同的子弹射入不同的心脏与眉心,一个弹匣几乎全打空。88狙并不是一种上好的枪,即使是像陈默那样出色的神枪手也需要在400米的距离内才能打到这样的精度,夏明朗可以想象当时陈默看到了什么。
  回去之后整个心理小组如临大敌,可是陈默从没登门拜访过,几次心理评估的报告都是正常,正常得几乎不正常。
  从那之后夏明朗就认定,陈默这小子生来就应该干这一行,沉默冰冷,克制镇定,目标明确,天生的兵器。而现在这个兵器说他要回家了,他父亲病重,他担心错过最后的时刻,夏明朗在痛心之余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虽然没有任何人在他面前表达过类似的暗示,可是陈默坚持认为这是一种背叛,起初他试图让自己走得损失重大,但夏明朗在陆臻的帮助下很完美的操作了他调走的流程。
  几个月后,陈默顺利考入某军事院校攻读函授军事史学硕士学位,并借此转入武警部队。陈默老家西安,父母在这个城巿中仍有一些人脉可用,一个特种部队出来的,在读的硕士,陈默成为了整个武警总队都想争夺的香饽饽,于是,到最后他的职务与待遇都相当好,好得让他心怀愧疚。
  回到家乡的城巿,回到父母的附近,回到平淡的生活,陈默从他的天堂跌落人间,开始新的生活。
  那天陈默走进人间咖啡馆的时候什么都没感觉到,即使这里曾经是家乡,即使他重新回到这个地方已经快有大半年,对于这块土地他仍然很陌生,长期的特种部队生活已经把他体制化了,从里到外。他老妈说他应该尽快过一点正常人老百姓的生活,他对此很反感,但是并没有合适的理由反对。
  三十二岁,说得俗一点叫老大不小,说得严重点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说得猥琐点就是,今天中午刚搭档不久的指导员成辉勾着他的脖子对他说:“兄弟,找一个吧,你这个年纪还单身,看着总让人觉得有点不放心。”
  “为什么不放心呢?”陈默转过头冷静地看着成辉,紧抿的嘴角和平静无波的眼神让他看起来有些捉摸不定。
  成辉干笑了一下,没多说什么。
  陈默发现老成孤身离去的背影似乎带着点萧瑟的意味,他低头默默地思考难道自己刚才又有什么很难沟通的地方了?没有啊……陈默无辜地列举着。
  第一,他回答了。
  第二,他看着对方的眼睛说话了。
  第三,他还用了语气助词。
  所以,他妈的,还要他怎么样?于是陈默同志淡定地转身离开了,可是转身之后他莫名地想到了过去,在十冬腊月里做雪地潜伏,陆臻哀号着说,天哪,他绝对不要和陈默一组,天已经够冷了,看到陈默气温还能再降三度。
  陈默非常认真地分析对比,诚恳地认定他现在与人交往的热情程度已经是以前的无数倍,然而他在对比的同时不自觉地想到了方进,想到了陆臻,想到了徐知着,想起他所有出生入死的兄弟,他想起临上车前夏明朗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回去了有好有坏,可如果有什么事儿,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一个刚刚下岗哨的士兵向着陈默迎面而来,陈默在行走中随意地回了个礼,士兵在放下手掌之后才反应过来他们新来的冷面死神队长居然在笑,他惊恐地转过头去看陈默,不提防一头栽进了花坛里。
  陈默就是带着这样回忆往事的温柔笑意走进人间的,苗苑站在柜台后面呆呆地看着他,武警的新制服妥贴地包裹着他的身体,深绿色的布料切裁出利落的棱角让他看起来如此的高大威武,满足一个女孩在少女时期对英俊这个词的所有幻想。
  沫沫在苗苑的石化期英勇地挺身而出引着陈默走向了一个靠窗的沙发位,她把菜单留下,倒了杯柠檬水过去。回到柜台的时候,破石而出的苗苑拉着她的胳臂把脸贴到她的胸口乱蹭。
  “好帅好帅好帅……你有没有看到,怎么会这么帅……”苗苑做兔斯基状乱扑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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