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6-醉花打人爱谁谁-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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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一行大字:“消除白癜风,还我真本色!”
凭借出奇好运,加西和猪宝贝的公司经营尚可。曾经红火的“打口”热潮渐退,两个大男孩对音乐的热爱依旧。一个证明,猪宝贝买车不仅仅注重性能和价比,他还强调声响播放效果。车里有个收音机的动静就得呗,听听广播里的路况信息够了——吃方便面还想吃出讲究,夸张,有病。想听什么,回家听多好。
朱墨换了新车,专门来接我,转五环,试车。我把美编对他的夸奖重复了一遍,用想象中的河南话说的——我们美编是河南人,三十岁入京,可一句家乡方言不讲,也不知从哪部电视剧里跟胡兵学的后期港台腔儿,不好玩。朱墨懒得搭我这个腔,他让我系好安全带,他要让超速快感。加速之前,唱碟里的女声开始了狂野的声音。
车速很快,公路上方飞舞的蜻蜓以及一些说出不名的昆虫有的避闪不及,“啪啪啪”地撞在前窗玻璃上,它们浅绿的体液极为缓慢地流溢下来。朱墨最讨厌堵车,他平常宁愿绕远路,也懒得多等几个红灯。假设他的车不幸陷身电影散场后的人流或自行车流中,朱墨会脸色铁青,眼神杀气腾腾。赶上今天车新,路平,没行人,猪宝贝可算过瘾,开足马力——我看着仪表盘,跟坐进飞机驾驶舱似的。
我不得不提醒他:“大兄弟,俺可还没过上好生活哩。你他妈开那么快,我还奔得了小康吗?”
朱墨顾左右而言他,指着车窗上的斑驳绿迹:“你看看这些油啊,浪费了多可惜!回去我们自己洗车吧,可以熬一锅有营养的昆虫汤补补身子。”
“你干吗臭显摆,买辆这么贵的?你原来的那辆捷达王也不错呀,多结实,你干吗让它提前退休了?”
“你懂什么,坐骑非常重要,它决定身份。”猪宝贝振振有辞,“骑上白马你就是白马王子,骑上扫帚你就是巫婆。”
朱墨从小注重坐骑。他的自行车辐条总是在阳光下闪亮,转动时发出好听的轻响。那时他骑车带我,沿护城河走,风吹柳枝摇曳,我还觉得挺浪漫的。他自己骑的时候,方式与众不同——威风,猪宝贝把跳绳拴在自行车的两个前闸上,然后把缰绳勒在手里,靠调动左右绳上的力气调整方向,好像骑的是马。猪宝贝也不敢把自行车擦得崭新,怕小偷惦记。有一天,大雨把他的自行车洗得纤尘不染,他把它推进车棚里侧,留恋地看着辐条上坠着的水滴。在那些灰扑扑的破车堆里,只有猪宝贝的车有着清丽动人、亮晶晶的闸和脚蹬子。猪宝贝的留恋是对的,雨后的那个午后,他只离开半节课的工夫,自行车就不见了,只剩下那些灰头土脸的钢铁架子。他好不容易得来的生日礼物、他心爱的飞马坐骑,消失得无影无踪,像一个妃子被秘密的王选走。丢车以后,猪宝贝并未像一般的受挫失主那样买个二手车,或者明说就是二手的赃车,他不,猪宝贝新买了一辆更漂亮的自行车。甚至半个月后第二辆自行车又不幸被偷,才见猪宝贝的好车本色——因为他毫不犹豫地,去挑第三辆车,还要新的。
猪宝贝开着宝蓝色的坐骑一路飞奔。我干脆脱了鞋,盘腿坐在座位上,换了ENIGMA的碟,随便按个数字,歌名是《镜子旁的屏风》。我真是迷死了这个来自布加勒斯特的Michael cretu。他是神和幽灵交合的产物。我闭上眼睛,在疾速中处变不惊。
……音乐旅程突然中断。超速的猪宝贝被交通警察截获。我从后视镜里看着因长期只出入汽车、酒店和办公楼因而深冬也只穿长袖衬衫和西服的猪宝贝在朔朔寒风里和警察讲道理,两人就那样漫长地说着,你一句,我一句,相声演员似的,配合着表情和手势。
猪宝贝回到车上,冻得说不出话。我在一旁清唱那首《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幸灾乐祸于出师未捷的猪宝贝:“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相互取笑,看谁能把你当成怀里的骚包……”
第四部分青梅竹马猪宝贝(6)
长期闲置,没有男朋友领回家,又和猪宝贝走得近,我妈真不了解我,还以为我暗恋朱墨而不得,郁郁寡欢又强作笑颜。其实我和朱墨各怀各的心事,各有各的喜忧。
为了应付唉声叹气的我妈,我曾应她老人家之邀相过两次亲。这在朋友圈中是个秘密,我实在丢不起人,这个年代竟然还用这种办法来解决伴随大龄而产生的心理和生理问题。我知道自己,表层叛逆,骨子里还是难以克服不合时宜的害羞和听话。这是我特别恨自己的地方,也是我多年来努力掩饰的最大弱点。我愿我纵情声色而笑傲江湖,我愿我总在风雨之后得见彩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每湿鞋。
根本没打算成功,我穿着游手好闲的平日装扮上阵。第一位,海归律师,一副要做大事业的样子,蓄势待发——就是说任何人就应该立即看出他纸包不住火的发财潜力。自己读书不多我没权力和资格嘲笑别人无知,但我同样受不了一个人过分的自以为是,受不了缺乏章法和技巧的夸耀。第一次见面结束之前,他说“还需要进一步了解”,然后拿出一个封面印有他名字的本册,煞有介事地查找,告诉我:“我下个星期五晚上能腾出时间,我们那时候见吧。”
他谁呀?凭什么就以为我瞄准他的怀抱,迫不及待往里扎?他哪儿来那么好的优越感?我的冷淡态度倒让他殷勤起来,又要请我吃饭,又要请我去听音乐会的,又打电话又写信。我怀疑他对我示好,出于某种自我形象设计的需要。比如他的内心随时都在创作一本个人回忆录,需要这样的情节:一个中庸之姿、内心荒凉的姑娘在他牺牲性的爱情面前,终于重新焕发生命激情——他以为我容易咬钩,欣然出演这个角色。他放下诱饵,浮漂儿动了动,没了动静;于是他不甘心,加剂加量,竟然还没动静;他气急败坏,再加,都够钓鲨鱼的量了,竟然还是没有反应。他对我交织着性冷淡的怀疑和贞洁的敬意。他到最后也不明白,带着自尊心的受挫感。其实道理很简单,不是他的饵料不够,水下是只小虾米,它没有那么大的胃口。
第二个是让文学害了,说话怎么那么矫情,听着要多难受有多难受。我一边假意倾听,一边兴致勃勃低头欣赏脚上的新袜子。只言片语地听,他的话后来把我逗笑了,我也找到了他用语的出处。为了证明做事的毅力,他拿出自己的练字本册,字体从开始的平庸到后来的秀丽,可惜满篇抄的都是青春抒情诗人的诗。他说喜欢我的职业,因为他一直热爱文学。可他距文学很远,并且越来越远。具备文化品位的人不可能喜爱那种水平的青春抒情诗人,就像一个情场老手怎么会为电视剧里造作的亲吻镜头而热血沸腾?
我讨厌他桌子下面反复抖动的腿,瓶子里的花像受到性骚扰的少女那样颤栗不已。当他说道:“我希望,你是我生命中的礼物。”“你不要以为概不出售,我就不是商品而是赠品,”我鼻子里喷冷气,“我宁愿是废品砸在自己手里。”
没搭理他就对了。我后来听说他的一个习惯:随身带着录音机。录音笔相当于他的锦囊,随时记录他的思想火花吗?还是他把自己当业余名人,需要随时记录自己的种种发生?我一直觉得,风烛残年的百万富翁需要根据子女态度和自己心境随时修改遗嘱时,才这么夸张。他收录下各种声音:他的哭,咀嚼,诅咒,跟随他的车流,窗外的鸟鸣。使我后怕的是,他也录接吻和做爱——幸好认识他的时候我没有性饥渴,否则,想起可能的呻吟会被脱离语境地回放,我想死的心都有。
我遇到过一个人有同样爱好,是我大学同宿舍的胖室友。熄灯以后,她强迫我们听她谈恋爱的现场转播,她的男友声音低沉地说着,在“我是你的大米,我老想咬你一口”之类的傻话中,穿插着可疑又令人心跳的沉默。虽然我调侃她:“他为什么不说你是他的包子,一咬一口肉,再咬满嘴油呢?”可实际上,我还是被煽动起强烈的窥视兴趣。只要是别人的事我都感兴趣,只要是我的事我都不许别人感兴趣——我不前卫,体会不出展览隐私的快感。
朱墨说是因为我不爱,所以才能把什么都当笑话讲。
第四部分青梅竹马猪宝贝(7)
猪宝贝有一次爱得要死的经历。不是修辞上的要死,是真的要死。
梦是灵验的。我和猪宝贝的交往一直纵心性之所如,想起来天天一起,想不起来,半年一年的,电话不打一个,也谈不上什么想念。但是那天晚上我梦见了他。
好像我们在拍一部电影,情节挺荒诞,对面还隐隐约约有观众,导演模样的人抱着话筒、裹着大衣睡觉。前排一个戴假发的观众,给台上的我打手机,说朱墨陷入爱河,让我快去抢救。这时候场景变成了话剧布景,我转到另外一侧,后台里有一个小游泳池,水深得发黑。我带去的救援工具是一个捞鱼的大抄子,网眼大,根本捞不起早沉了底儿的朱墨。我突然认出一个背影,那名正在退场的女观众正是朱墨的情人。解铃还需系铃人,我让那女子弄了根长长的野芦苇,把它伸出水底,不见踪影的朱墨能通过它透上几口气儿。我心里知道他没死,他像一只老王八藏在静水深流的水底。
过了两天,我还没忘那个梦,于是给朱墨打了电话。他关机。晚上再打,还关着。有点诧异,除了坐飞机关机,剩下的时间朱墨一直是二十四小时服务的。于是我给他爹打电话,他爹说:“你快来吧,他正在医院呢。”
那个学西班牙语的云南姑娘,据朱墨的夸耀,外语好得没办法,讲外语的时候句子能连上,句子与句子之间连逗号的停顿都没有,可说中文,有时结巴。姑娘不仅学到了语言的精髓,连佛拉明哥舞蹈和民族性格的热烈和果断也融入血液……爱如火燎烈,一旦离开,也冷得像冰。一贯衣着单薄的朱墨松开了怀抱的玫瑰,几个小时的站立,玫瑰上的露滴成了冰碴儿,花瓣里的水分也冻硬了。他爱的姑娘,踩着雪地上坚硬的玫瑰,留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
朱墨并不是真的想自杀。这个年头,殉情显然不是美德,而是要遭到普遍的轻蔑。他感觉到了疼,一块硬币般大小的溃口,位置在心脏里侧。他想找去痛片,却发现了谁的一瓶心律平。他想心律平,一定适应于此时自己波澜涌动的一颗心。他就随口吃了几片。此后,他在房间里独自走动,稀里糊涂地,每每路过药瓶,就又倒出几片吞下去,就着杯子里的酒。朱墨清醒以后告诉我,他连“自杀”的意识都没有,只是烦躁不安,根本没注意自己正重复着极具危险性的动作。
朱墨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星期,体力衰弱,下床还要人扶。他不要护工,打电话让我来给他洗头。我气:“老子给你洗头,做什么梦呢?你给老子洗脚还差不多?!”可一见他,减了许多少年风致,眼神像婴儿一般无神又无辜,心又软了。我是心软嘴皮子硬,他是身子弱攻击性不减。两个人边洗头,边斗嘴,都花了不少力气。
我的手陷进洗发水的泡沫里,猪宝贝提醒:“我现在没劲反抗,你别趁机非礼我啊。”
指腕上加了力气,我说:“你放心,我是回民,不吃猪肉。”
洗完头,梳拢,把小脸抹得油光水滑,我还得给猪宝贝打来流食。鸡蛋羹,蒸得挺嫩的,我知道他喜欢在上面滴些酱油。猪宝贝知恩图报地夸我:“你真善解人意。”“不光人意,别的我也善解。”我马上自我推荐,眼神直扫下三路。猪宝贝低头一看,果然竖条纹病服上的绳子开了,他马上严肃表情,亲手勒紧了裤腰带。
我边喂他蛋羹,边叹气:“唉,你看我多苦命,跟你没怎么着,就得受你拖累,在这儿伺候你。我立志,要嫁就嫁个能伺候我的。”
“你怎么这么没有妇女美德呀,你就不能伺候伺候别人?”猪宝贝脑子跟得上,语速跟不上了,说话慢吞吞的。
“我就不能伺候别人,不能,凭什么呀?”
猪宝贝问:“你就喜欢被伺候?”
“对喽,那还用说?”
猪宝贝虚弱地坏笑,气若游丝地张罗:“来呀,大刑伺候。”
第四部分青梅竹马猪宝贝(8)
朱墨出院以后,心意懒散,在家休息了半年。公司全是加西在做。我和朱墨见面频繁,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周末回父母家,他们住一楼。有两个星期六,半夜二时,我正睡得朦胧,有人敲窗,撩开帘子,没别人,只有猪宝贝。为了避免拉开防盗铁门时的声音惊动父母,我披衣坐起,推开纱窗,引郎入室。要是失眠症见到窗前一幕,肯定以为是个偷情故事。猪宝贝因为不去上班,晨昏颠倒。我们聊天,聊到东方泛起鱼肚白。
猪宝贝乐于扮演一个失魂落魄的受挫者,其实他并不是真的多被伤害,而是生活太平淡,他需要一些变化因素。本来应付公司几年,他就想找个机会歇歇,还计划过自驾车去新疆一游。这次就算找到个放松机会,因为呈现的是弱者形象,他休息得理所当然。
陪他看电影。常常是猪宝贝爱看的片子让我在旁边睡着了,我默默流泪的片子他昏死过去,头歪在另一侧的椅背。我看电影毛病大,如同睡觉之前要摆半天睡姿似的,我挑座位,根据银幕大小宽窄,我来选定座位。有时开演一分钟,我感觉眼睛不舒服,又得重新找座。哪儿哪儿都舒服了,迟到入场的一对情侣坐在我们前面。赶上正对我前边的男人有多动症,他活像汽车上的雨刷器那样一刻不停地左右摆动,恨得我发疯。只好再站起身,换座。我们也真够让人讨厌的,摸黑来回挪动,比电影院的工作人员运动量还大。
因为我好吃,所以和猪宝贝的约会更多安排在一个又一个的餐馆。他喝啤酒我喝茶,我从不喝酒,猪宝贝说我不解风情。他又称我为饕餮之徒,没样儿。他和金闪闪的观点相似,认为淑女和成功人士在生理上有个共同特点,都有轻微的厌食症。我不行,我酷爱海鲜——如果有田螺姑娘,我在爱上她和意识到她的价值之前,就已经把她清蒸了吃下肚了。
我不喜欢做饭,事实上我几乎讨厌所有家务。我在姿态上已为未来的烛光餐厅,或者手脚勤快的厨娘的来临,做好了准备。整日穿着高级套装的女性并不是我向往的理想形象,我愿我是那种女人——打开衣橱,基本只有两类衣服:睡衣和晚礼服。我刚开始写作的时候雄心壮志,以为未来能到处旅行,我设想自己在欧洲度假时,在咖啡馆临窗的位子,漫不经心地,却写下一生最重要的作品。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依照这个教育方向努力,却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发现黄金屋和颜如玉。我想可能是我找的书不对,有的书里有黄金屋和颜如玉,有的书里压根儿就没有。我读的中文系,中文在中国简直不算专业知识,如同会骑自行车算不得技能一样。找错了书,相当于运用了错误的地图,怎么能找到秘密宝藏呢?可再想改行来不及了,我不幸,浪费了美妙的青春年华去相信什么“布衣暖、菜根香、诗书滋味长”之类的鬼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