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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紫灯区-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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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竟剪了个童花式发型,我几乎认不出来了,调侃她说:“小姑娘,就差没穿背带裙了!”     
    她眼里储藏着巨大的幸福和激情,神秘兮兮地说:“今天我必须把藏了几个月的秘密告诉你,不然会憋死的——我被一个研究植物的老学者看上了,他表示非我不娶。”     
    我这辈子不知听过她多少个秘密了,结果往往是还没有完全适应,她又忙着去制造新的秘密了。我淡淡地说:“可别找新鲜玩人家老头子,小心人家有高血压心脏病。”     
    她激动地说:“你有家庭有孩子,根本不明白三十多岁还孤魂野鬼一样游荡的滋味。你怎么总是不相信我向往婚姻?我嫁出去不是好事吗?”     
    “没别的意思,怕你对那老学者保持不了三天热情。”     
    她喝了一口酒,挺直脊背,在昏暗的光线里呆望着我,模样显得落寞可怜,好一会儿,才悲哀地说:“我们已经老了,这世界已经不是我们的天下了,几茬年轻漂亮女孩都长起来了!但你起码有个家、有个孩子啊,我有什么?我是接触过不少男人,但他们有谁真正是爱我的?有一个向我求婚的吗?我现在三十出头,以后到了四十岁、五十岁,再想找个理想男人结婚会比登天都难。哪个笨蛋还会把自己赔在一个背了气的老女人身上?”     
    她眼睛里泪光盈盈。终于,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我递去一张纸巾,安慰地说:“怕你和他相处不长,你们的差距太悬殊了。不过,你觉得幸福,就去做吧,老男人的感情起码还比较保险。”     
    她使劲揩干了眼泪,任性地说:“反正我再也不愿做孤魂野鬼了。青春一过时,美丽也一天天在打折扣。我只想要个名分,快想疯了!我再也不想玩男人了,也不想再做男人三心二意的玩物了。”     
    “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不忙,结婚之前我要做一件神秘的大事。”     
    “什么事,连我都瞒着?”     
    “先不告诉你,到时候再说。”     
    尽管百合这次信心百倍、跃跃欲试,我还是持怀疑态度。她对男人的热情历来像夏天的雷雨,来得凶去得快,说不定几天之后,又为如何摆脱那个老学究发愁了。     
    她和我都不想再议论这事了,两个人啜着酒,聆听一支舒缓的华尔兹。舞池里的情人跳起了慢舞,那些多情的舞步和难分难解的身体接触令人嫉妒。     
    冷不防地,两个另类打扮的年轻男人走过来,分别在我们身边坐下来。     
    百合怔了一会儿,忽然对坐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兴奋地叫道:“阿伦!死东西,你还活着!”     
    阿伦哈哈大笑着说:“怎么?快活过了就想让我死?偏要缠住你几辈子!”     
    等他们的笑声停止了,我悄悄问百合:“约了朋友怎么不事先说一声?”     
    百合大大咧咧地说:“我和阿伦是老相好了。别看他年纪轻轻,可是个大款……”     
    阿伦迅速打断了百合,介绍起我身边的男人:“千恕,我的好朋友,也是生意人。”     
    灯光很暗,我转过脸,费力地打量着他。这是个有点特别的男人。上身穿着一件黑色T恤,下身是宽裤脚牛仔裤;头发很短,用发胶涂得很硬,一撮撮竖着;脸庞瘦长,五官不很出色,也不乏阳刚之气;气质神秘奇异,说不清,令人疑惑;右手中指上有一只式样简单的白金戒指,在昏暗的灯影里闪着华丽的光。     
    他用挑逗的目光审视着我,我及时躲开了。看起来,他像是个不大安分的寂寞男人,但我很清楚自己并不是他要寻找的对象。     
    百合也向他们介绍了我。     
    震耳欲聋的摇摆舞曲开始了,百合被阿伦领进了舞池。     
    我把目光调向疯狂扭动的舞池,慢慢啜着酒。千恕的目光一直在我身上逡巡,但我却不想搭理。     
    他终于按捺不住,惊叹着说:“天呀!你这个名叫紫蝶的女人!——见到你我就突然明白了──这个世界最大的问题就是男人和女人谈恋爱用的时间太多了……咱俩可得为这世界节省点时间和资源!”     
    我看也没看他一眼。他的话除了令人起鸡皮疙瘩外,丝毫引不起兴趣。     
    “看着我的眼睛!”他又说。     
    我感到好笑,那口气听起来居然像命令。     
    我仍没看他一眼,不耐烦地说:“好了,这里并不缺年轻女孩!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没有结果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坐近我一些,非常认真地说:“好,不理我也行,但请你听完我下面一段话再不理,好吗?”     
    我不屑地笑笑说:“你和我之间真有说上一段话的需要吗?”     
    “有,没准儿我还能和你说上一辈子的话!”     
    “说吧。”     
    他端起我的酒杯,递到我手上,示意我喝。我刚要把酒杯往唇边送,他飞快地趁机和我碰了一下杯,调皮地说,谢谢赏脸。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幽默举动逗笑了。看见我笑了,他很高兴。看得出,那是一种由衷的高兴。起码讲故事的人还是在乎听众的反应的,我瞟了一眼这个名叫千恕的男人,心里想道。    
    “好,现在我开始说那段话,你听仔细了。今天早晨,我一出门,左眼就疯狂地跳——左眼跳福,右眼跳祸。没走两步,我就被街边蹲着的一个算命老头儿叫住了。哦,你也许不知道,报纸上常说,我住的那条街是全市生活水平最低下、治安最混乱的一个居民区。那条街上的青年男人专干走私贩毒、偷盗抢劫的勾当;年轻女人则擅长做皮肉生意或结伙诈骗外地游客;那里的老年人也个个不是省油的灯,不是聚伙赌钱就是在街边摆算命摊子骗钱;只有壮年人规矩些,一般靠贩卖蔬菜水果养家?凇…”     
    他是个热衷于耍嘴皮子的人,尽管机灵而幽默,但我历来不喜欢这种人。     
    “就这些吗?我根本不感兴趣。”     
    “笨笨,你怎么就听不出这只是个引子?”     
    我不咸不淡地说:“不喜欢你的话题。”     
    他拍拍脑袋,恍然大悟地说:“哦,我好蠢。我应该和你谈文学、哲学、或者爱情,因为你是个上层女人,你看不起底层人的市侩气。但底层人也是一种合理的存在,并且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他们迫于生计,不得不那么干啊。”     
    “你到底想和我说什么?”     
    “好了,言归正传——那个算命老头儿说我身上笼罩着一种奇异的光,他的眼睛被那种光刺得生痛,所以不得不叫住我。他说我不出二十四小时,就会遇到一个美丽女子,并且那个美丽女子会结束我光棍儿的历史。我不信那老头儿,就先欠着他五十块的算命钱,应验就给,不灵就不给。老头儿拍着胸口说没问题,但应验了要多加五块。”     
    我厌倦地说:“你编的故事不好听。”     
    他的模样显得很委屈,说:“不是我编的,是真的。我现在可以带你去见那老头儿。”     
    我嘲弄地笑了笑说:“那老头儿知道你这种人时时想的都是女人,了解你每天出入的场合里女人成群。他可以天天叫你,天天和你说同样的话,天天从你口袋里赚走五十五块。”     
    他听得非常认真,表情像孩子般痴纯,显得可爱。     
    “不!你大错特错了!老头儿不能天天骗我,我只能和一个女人结婚!”他说。     
    “好了,你的话说完了。去吧,再到别的位子上碰碰吧,离算命老头儿说的二十四小时还有一段时间,也许碰到的下一个女人就是你的那一半。”     
    “不!不要这么无情地糟蹋缘分好不好?我直觉那个女人就是你!”     
    “你再信口开河我就走了,我不喜欢信口开河的男人。如果你想和我发生一夜情,那么我明白告诉你,我不是你要找的女人,没心情。”     
    “我不要一夜情!”他厌恶地说,“我讨厌一夜情,讨厌。”     
    “那你还想弄出什么来?”我轻蔑地说。     
    “那算命的老头儿还叮嘱我,如果那女子看行情不答应我的话,我只有趁年青去少林寺当一辈子和尚的分儿了。你知道一辈子当和尚是什么概念吗?我可不想!所以……所┮浴…所以我需要你结束我光棍儿的历史!”     
    我几乎被他激怒了,不客气地说:“如果你没喝醉,没发烧,那就只能说明你的神经有问题!你是妄想狂,白痴!”     
    “天呀,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啊?我可是正儿八经的人!我已经糊涂地爱上你了!”他依然大声说。     
    “好了,我要走了,再见。”我站起身,对舞池里的百合招了招手。     
    千恕也站起来,喋喋不休地说:“为什么要糟蹋缘分?为什么不相信世界上有真正的爱情?为什么不相信奇迹?你们上等女人的思维方式都是这么奇怪的吗?”     
    我厌恶地捂住耳朵,再也听不下去他的胡言乱语。     
    百合和阿伦一起快步走了过来。     
    百合不解地问我:“怎么了?为什么急着走?”     
    没等我开口,千恕就抢着说:“她不相信我疯狂地爱上她了,不信非她不娶!”     
    百合用不乏挑逗的目光扫着千恕说:“朋友,今年几岁了?有三十了吧?”     
    “前几天刚一个人在海边过了二十九岁生日。”     
    “也老大不小了,乖一点,别辜负了养你二十九年的粮食。不要缠着我朋友,她不是那种轻易和你发生一夜情的女人。如果你想,找我好了,咱们较量较量?”     
    千恕委屈地说:“可悲啊,世上竟有这么多俗人,怪不得伟大的爱情难以出现!就算出现了,也会被庸俗扼杀!”     
    百合被针刺般跳起了脚。她说:“好啊,你说我庸俗是吗?”     
    看百合生气了,阿伦赶忙笑着打圆场说:“好了好了,大家在一起玩,图的是个高兴。千恕说话口无遮拦,但人是好人。百合,我们再跳一会儿。你朋友要走,叫千恕送送她好了。”     
    我赌气说:“谁要他送!”


第三部分 心理不健康的男人第23节 心理不健康的男人

    千恕很快又变得笑容可掬,盯着我说:“我可以玩命飙车,以每小时八十公里的速度把你送到家。如果你不想那么快回家,还可以坐着我那辆没有刹闸的摩托车兜兜风。”     
    我又一次被千恕逗笑了,百合和阿伦也笑了起来。     
    阿伦认真地对我说:“被千恕看上可是个奇迹,能被他纠缠的女人在这个地球上还真没出现过。”     
    我不屑地笑着说:“嗬,谁会稀罕!”     
    阿伦说:“稀罕不稀罕是另外一个问题。”     
    我瞥了千恕一眼,那一脸的滑稽绝对不可能让人当真。     
    千恕说:“我明白了,你看不起我,你嫌我没打领带,嫌我低贱。不过,那算命老头儿可怜啊,你不理我,他那五十五块就没法进账了。就算你不可怜他,也不要糟蹋我们的缘分啊。难道我爱上你有错吗?”     
    我没有再理他,逃也似地走出了“华南虎”的大门。     
    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时,千恕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身边。他贴着我的耳朵深情地说:“来吧!你个二手女人!让我们谈一场空前绝后、足斤够两、有肉有魂的恋爱吧!然后你勇敢地嫁给我!”    
    我吓了一跳,幸好一辆出租车停在面前。我赶紧上车。一路上品味着那几句话,我不由得笑了出来。我不了解他,也许明天就会忘个干净。但是,他的低俗和厚脸皮是我从没遇到过的,他说话的风格就像街头小丑一样令人忍俊不禁。同时,我也断定他是个没正经的男人,根本不可信。他喜欢信口开河,喜欢妄想。也许他真就是个心理不健康的男人。     
    千恕那种男人确实很难让人记住,没过几天,他在我脑子里的印象就淡漠了。    
    这天黄昏,我正坐在阳台上的摇椅里看书,万没想到,当年我的初恋情人慕哲竟打来了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我几乎呆了!我的初恋在十八岁那年已经夭折,分手后,两个人从没联系过。     
    慕哲的声音明显地苍老了,有些颤抖地说:“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话,疑惑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的?”     
    “对不起。想打听总能打听到的,何况是在一个城市!”     
    我心中升起一阵温暖的感动,但很快,便习惯性地竖起了防御的刺。自从他抛弃了我,每每想起,我总是会竖起防御的刺。他实在伤我太深了。     
    我极力压抑着激动,说:“怎么突然想起我来了?”     
    “不要用‘突然’二字,那对我很残忍。”     
    “应该怎么说?”     
    “这些年,我没有一天不想你。”     
    “还说那些干什么?都什么时候了。”     
    “你大学四年,一直和舒鸣恋爱。当时我的心很痛,但是,除了装作不在乎,我还能怎么样?”     
    “你抛弃了我,再叫我去理解你的痛?”     
    “这些年,我做梦都在祈祷你能理解我、原谅我。现在看来,你还是不肯放过我!”     
    我的喉头堵得难受,哽咽地说:“什么也别说了,伤口已经愈合了,就让它安静吧。”     
    他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这次找你,不是想重提旧情。我遇到了一件痛苦的事,想对你说……”     
    “什么事?”     
    “你知道了吧?三年前,我和我的学生颜颖结了婚。不久,婚姻就出现了危机。她认识了一个有钱男人,那男人激活了她对钱的欲望。现在,我离婚了,颜颖被那男人包养了……”他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惊愕地拿着话筒,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知道慕哲三年前和他的一个学生结了婚。那时,我以为他们就是“师生恋”的典范,一定会一生恩爱、白头偕老,根本没想到会这么快离婚。     
    停了一会儿,慕哲央求说:“我现在非常痛苦,能见你一面吗?”     
    他的请求让我陡然而生抵触情绪,我的心像少女时期一样,立即溢满了委屈。在所有我经历过的男人中,只有他能勾起我强烈的委屈。因为是他这个初恋情人毫不留情地抛弃了我。     
    “十几年都过去了,为什么到今天才想起见我?你不觉得自己太自私了吗?”我冲口而出。     
    “紫蝶,你恨我没一点错,我不会有任何怨言,我这辈子都是欠你的。但是,你应该想想,为什么我最痛苦时没想到别人,只想到你?”他在那头黯然地说。     
    “你容我想想,我不能立即答应你。”我痛苦地说。     
    挂断了慕哲的电话,我走到阳台上,陡然感到一阵轻微的头晕,赶忙坐在摇椅上。杜鹃枝条上挂满了成簇的粉红色花朵,它们还在不知疲倦地开,不知疲倦地落,甚至不理睬季节的更替。几只花瓣随风落在我身上,我拿起一只,仔细审视着花瓣上细小的脉络。一只花的生命不仅是美丽的,而且是细腻而富有逻辑的,尽管只有十几天时间,但它们却活得舒展、自由。     
    而我的生命,竟已经在花开花落间经过了三十一年!初恋也已经过去了十几年。生命就这么仓促地行进着,日复一日地消耗着。     
    十六岁那年,我在慕哲任教的那间大学的附属中学读高一。在一个四处飘荡着九里香气息的初夏夜里,他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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