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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只求安心-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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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喂?喂喂喂?哈罗?咦……好像没电了。妈,不说了,祝你一路顺风,等我跟安安求婚成功之後,会通知你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好了,真的不能再说了。妈再见!」通话完毕,关机。
  叶安安斜睨著正在扮鬼睑的任放歌。这家伙对他母亲真是极尽敷衍之能事。
  「走吧,我们回去。」呼!真累,一天送机两次。早上才送走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康茱丽,下午为了送走母亲,又跑一次桃园。
  「她神经很粗。」叶安安难得地批评方敏琳。
  「有的人天生没有感受力,情感淡薄,强求不来的。」所以母亲不爱他也不是她的错,他早已经能对此处之淡然了。
  「只要她别老想著要控制你,你都还满能平衡自己的。」他是个天生乐观的人,她就喜欢他这样的明朗豁达。
  「我不想跟她扯破脸。我没有跟朋友扯破脸的纪录,反正我皮,一皮天下无难事,不必声嘶力竭的对吼,事情还是可以解决。」
  这时有一大批刚入境的旅客拥进机场大厅,他想把她抓牢一些,不意却被人潮冲散,他一时看不到她被挤去哪里,正要扬声叫她——
  这时,满满的人潮里突然传出一声惨呼——
  「哇啊!」
  「安安!怎么了?」任放歌快步过去,发现叶安安脚边蜷着一个捧手狂号的中年男子,男子周围还散落著许多皮夹。
  「你这个女人,找死——」男子还有同伙,蓦然从人群里冲出来往叶安安的背後攻击而去。
  「安安!快跑!」任放歌大吼,想要把安安拉到自己怀中。如果这场意外无法避免掉,那就由他来承受所有的伤害吧!
  他来得及的!来得及保护安安不受伤害!一定要来得及!
  是来得及,但却只能儍在一边无用武之地,因为——
  所有人,以及他,都看到安安不慌不忙地闪过他的手,半转过身,准确地抓住那只持刀的手,然後扭身一记过肩摔,当下把那个现行犯摆平在地。
  精采的表演让在场所有人在「哗」一声後,大力拍手叫好!
  「安安……」哑口无言良久的任放歌,也只发得出这两个宇,但声音小到被所有的喝采声淹没。
  叶安安抓到了两名机场惯窃,当然不是故意这么出锋头的,而是那两人趁著人多,不断地找旅客下手,最後目标定在叶安安身上,佯装路过碰到,手就往她的手提包里伸去,她就只好很无奈地把他们抓住了。
  「我以前学过一点防身术。」她耸耸肩,不知道任放歌干嘛震惊成那样。
  「只是一点吗?」任放歌突然觉得自己以前追她时死缠活赖的行为,实在是勇气可嘉,能安好活到现在也真是老天有保佑。
  「我的高中学姐曾经拿过国际柔道联盟赛的冠军,她是我的指导老师,对我很严格。」
  「你……那个高中学姐……下会是……」任放歌指了指自己的唇。
  「正是。」没错的,就是得到她初吻的人。
  「你……算了,没事就好了。」任放歌无力到完全不想再问下去。
  此时他们身边围了一群航警以及指认自己皮包的人,没空多说一些私己话,一票人喧喧哗哗地做笔录去了。
  没多久,机场大厅又恢复宁静,人来人往,世界和平。
  在一根圆柱子後头,两个獐头鼠目的男子正苦著脸在商量——
  「……我想,我们打电话跟林鑫文说这笔生意我们不接好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什么跟踪那个女的,打她几巴掌吓吓她就好,我看我们还没打到她,手就被她折断了!」
  「那个林鑫文真没意思,骗我们来送死!」
  「他是不是在耍我们呀?」很严重的给他怀疑中。
  「走!我们找他理论去!」气愤走人。
  因为心动,所以追求,所以交往;而交往,则是两造互相了解的过程。
  有人因为了解,而分手;有人因为满意自己所了解的,于是功德圆满地结婚去。
  虽然交往才三个多月,但任放歌已经认定安安是他今生的伴侣,所以这一阵子虽然忙著签狄克森的合约、忙著设计那票商业间谍,忙忙忙的,却也没忘了偷偷去订好戒指,打算趁某个夜黑风高……不不不,是趁著某个花好月圆的良辰美景,在大喝出「看!流星」的浪漫老台词之後,拿出戒指向她求婚。
  啊……一切多么美好。
  而,总算,约签好了,那票间谍也自动自发地垮台——听说有许多人查出来他们以前干过的好事,于是,明的有人到法院按铃控告;暗的有人出钱请人教训他们,反正情况无比凄惨,听说连夜偷渡出去了。
  当然,任放歌是不会承认自己在这件事上有使过什么力的。他没有透过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甲乙丙等人,去找到那些公司被害得倒闭的人,提供他们某些资料,让他们群起激愤地抓狂,打算讨回公道,没有哦,他什么都没有做哦!
  好啦,现在他清闲了,又可以自由自在地摸鱼了,却发现他的心爱女友最近下班后老是找不到人,情况很诡异,身为人家男朋友,只要还没死透的,都会忍不住给它担心怀疑一下,忐忑著女友有没有变心的可能?
  「安安,为什么想上山来?」找了个星期天,他决定事情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约她出门游玩,本来想去淡水八里看海以营造浪漫情境的,也好秀出戒指吓吓她,趁她吓得不能言语时,把戒指当手铐,火速套上她中指,搞定!
  但向来随和的安安今天却份外地不合作,她拒绝去八里,要他开车到山上去。不是哪个名胜古迹的山头,而是他心中最隐晦的那一处所在。
  因为安安坚持,所以他只得准备好所有必备的东西——食物与足以御寒的衣物。然後乖乖带她上山来。
  「为什么不?我们好久没来了。」
  「可是这里并不是个值得来的地方,我甚至打算这辈子不要再上来了。」以前偶尔上来,都是因为心情特别差,差到非常沮丧,无以排解,才会上来。不过自从安安在他生命里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之後,他的心便再也不曾被孤绝沮丧等负面的情感给占领过。
  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爱,付出也得到。于是心理上的调适再也不曾失衡过,每天每天的愉快心情,都是从内而外的毫无勉强。
  人有了快乐,就会自然地遗忘痛苦,对痛苦更不会三不五时地拿出来追思缅怀。就像天天吃著佳肴美味的人,再也不愿回顾当初在街头行乞的日子相同,他也不愿意再度上来这里面对著过往不愉快的回忆。对于这里,他只想遗忘。
  「但我还满喜欢这里的。你不喜欢来,那是说我以后只能自个儿来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她也没有意见就是。
  「不行,你一个人多不安全。这附近三五个月也不见个人踪,要是你爬山爬个一时失足扭到、摔到,求助无门怎么办?这里手机可是收不到讯号呢。虽然我搞不懂你为什么会喜欢这里,但是若你想来,我还是会陪你。你可千万不要一个人就上来了,知道吗?」任放歌再三叮嘱。
  「现在知道了。」她应著。
  快爬到山上了,贫乏的景色让任放歌愈加哀怨,终于仰天长叹道:
  「为什么要来这里呢?这种没半点诗情画意的地方,没有春樱、没有残雪的,还不如去合欢山,同样是冷,可是有雪可以看。」满眼净是悲凉的枯景。这怎么适合用来求婚?简直晦气不是?那……他口袋里的那只戒指,今天要拿出来吗?如果拿出来的话,老套台词「看!流星」肯定不合用,倒是那句什么「枯藤老树昏鸦……断肠人在天涯」之类的字句,挺搭这个景的。
  我咧——呸呸呸,不吉利!
  唉,他好想求婚啊……
  「安安,等一下我们下山之後,如果时间还来得及,我们去淡水看夕阳好不好?」
  「时问来不及。」她很实际地说著。
  是来不及没错。再叹……
  「你为什么一定要来这里?」再问了一次。
  「因为这里是你的心。」
  他停了下,回头看她。
  「我的心现在在你身上。」
  「好吧,这里是你过去的心。」她从善如流地更正。
  「就算是,那也是过去了。」太荒芜了,没有回头张望的必要。
  「那是你认为的。」
  「耶?你这是什么意思?」任放歌蓦地警戒起来,口气微绷问她:「你是在暗示什么?你是在试图跟我说,我过去的日子其实没有过去,以後还会来拜访我?我的心最后还是会被丢在这里发烂?!」
  他过于严肃的表情让叶安安一怔,不知道他脸色为何突然变天起来。是天气太冷的关系吗?还是什么其它的……
  「不管你心里在打什么主意,安安,让告诉你一件今生今世都不会改变的事实——我、不、会、答、应、分、手、的!你听清楚了?」她过于讶然的表情让任放歌心底更是「咚」地一沉。急急地又说了:「安安,事实上我今天准备跟你求婚!不管你答不答应,都要收下我的戒指,收下来马上丢掉我也没有第二句话!」
  「收了可以马上丢掉?还有,为什么没有第二句话?」他当然会有第二句话的吧,而且不只两句才对!
  她猜对了!就见任放歌急呼呼地掏出戒指,不由分说地立即套进她右手中指,讲出来的话真的不只两句——
  「这戒指代表我的心意。我知道你爱我,却从来没有准备要嫁给我,但安安,我觉得事情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我渴望成家生子,渴望把我的心万无一失地收在自己怀中。你知道你就是我的心,而你每天自自由由地带著我的心在外面乱晃是不可以的,我有很严重的危机感,我觉得你有『卷心私逃』的嫌疑,所以你必须嫁给我!以上发言,你有想抗辩的地方吗?」
  「抗辩……」她还有点恍惚。
  「抗辩无效!」非常独裁地说著。
  「我没有要抗辩。不过你求婚的话说得太急促,我没有听清楚,可不可以再倒带一遍?」
  「我现在哪有心情当录放音机?」请体谅一下他此刻哀怨的处境好吗?
  「可是,这种求婚词很有创意,比电视上那个『看!流星』出色很多,忘了多可惜,以後我们的孩子问起来,我会说不全的。」
  任放歌根本想不起来他自个儿刚才哇啦哇啦了些什么,而且——
  「我觉得『看!流星』那一句很精典。本来今天想带你去八里玩这一套的,你怎么可以不捧场——等等!安安,你刚才说……以後我们的孩子?你的意思是……你根本没有变心,而且一直有打算嫁给我?」
  叶安安横他一眼,不想回答这个白痴问题。这人,最近神经兮兮的原因就是这个?以为她变心了?
  不想回答他,迳自走在前面。
  「安安,不要再走了,我们都爬到最上面了,再往前走没意思。你好不好先答一下我的话嘛!」任放歌追在后头缠磨,口气有点痞,想是终于放下心,确定她没有变心之後,他又是那一个乱不正经的任放歌了。
  她在前头走著,唇边隐笑。被一个男人这么在乎着、爱着,再怎么淡泊不虚荣的女人,也会在梦里偷笑的。
  「安安,你要走去哪里?你走慢些,地上杂草多,又满是烂泥,你……」任放歌的叮嘱倏地噎在喉中,再也发不出来。
  眼前的路,哪里还是杂草蔓生?哪里还是坑坑疤疤的烂泥模样?不知何时,也不知是谁,居然理出一条平整小径,走来毫无障凝。
  而,不远处,差不多就是在上回他们躺过的大石子旁边,被理出了一块约四五公尺见方的土地,有一座小帐棚依著巨石搭起,以小帐棚为中心,四周被栽种了许多不知名的花与矮树样,花草的中心点,放著一张桌子、两张椅子,都是以原木打造,与周遭融成一体,毫无突兀。
  原本平凡的枯景因为这一小方的改变而全然不同了起来!
  「这……」
  「这两个星期以来,你在忙,我也没闲著。」叶安安拉著他往小帐棚定去。指著花花单草道:「这些植物是我小妈和甜甜的功劳,然后土地是我爸和我弟翻的,我负责除草,还有搭这个棚子。本来这都是我一个人要做的,但因为我需要一些种植的知识,还有查一下这块土地的资料,看地主是谁,跟他情商一下,就回家问了我爸还有小妈甜甜她们,结果就变成这样了。」
  「你……」还是说不出话来。
  「因为想要早点带你来,也为了水土保持,所以才清理这一小块,搭了个小帐棚。如果我们来时,不巧遇到下雨,也有个暂时可以避雨的地方。」
  「你……为我……打理这方荒芜?」这是何等慎重的心意,就连他的弃置,她都珍惜!
  「我的家人都很喜欢你。我爸更感激你把扬洋劝回学校去。觉得你愿意追求他这个生性冷冰冰的女儿已是功德一件,没想到还顺带地把他儿子变成努力向学的好孩子。如果把这个地方稍作整理,就能把你拐到手的话,那当然是全家出动把这件事办了。」她伸手轻抚他脸,问:「怎么样?我有拐到你吗?」
  「你……带我来……也是为了……向我求婚?」任放歌正在消化这个让他震惊的讯息。
  「嗯……」她脸蛋微偏,故作深思状。
  她的迟迟不答,让他急切地催促——
  「安安!」
  叶安安突然伸手指著天空叫:
  「看!流星!」
  他一时不察,被她这个老掉牙的台词骗到,还真的呆呆看过去。等到抬起头後,才发现自己的动作超蠢,于是很快转回来。
  「安安!你不要告诉我,这就是你准备好的求婚词!」
  「你好像也是这么准备的呀。」不行吗?
  「可是我终究没有说出来,因为你先嘲笑过了,我只好忍痛不用。」他悲忿地指控。
  叶安安只是笑,喜欢看他活灵活现的样子,就算是抱怨或耍赖都很好看,就是不要再有难过的表情。当他不愉快时,她的心也会痛。
  「安安!你还笑?你还好意思笑!嗯?」他一把抓她入怀,语气有点凶,但声调却是不稳,像极力在克制心中汩汩冒涌而上的情绪,在适合欢笑的时候,就不该流泪。
  「你的心是我的,而我这样珍惜着。」她抱着他,轻声在他怀中说。
  她爱他,不希望他患得患失。
  她爱他,虽没有像他那样天天热情洋溢的示爱,可是她会让他明白,她是用怎样的方式珍惜着这份情感。
  她冷,他热,看似全然不同世界的人,却相同有着一颗温柔而懂爱的心。
  爱,让人安心。
  他的安安,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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