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转乾坤之肥女翻身 (完)作者:爱爬树的鱼-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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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笙啊,你就救救我们吧。”罗莉苦着脸。
“怎么了?”什么事让这个傻大姐憋成这样。
“求你了,你就和你家陈曦和好吧,我们实在是受不了了!”她开始拔头发。
“和什么好,我们又没有吵架。”我想把这个问题忽悠过去。
“骗鬼啊!没瞎的人都看得出从你没找他之后他的脸就一天比一天黑,知不知道现在他的恐怖程度已经超过王木木了?连那个程阿娇都说情愿和木木待一个晚上也不愿意和他多待一秒!”
“又不一定和我有关,说不定是他突然人品变异了。”我心虚地嘟囔着。
“你这个狠毒的女人啊。”罗莉狰狞地掐着我的脸,“我不管,他天天用那张脸跟在我们后面,我受不了了!”……
香港回归时刚好是暑假,那天晚上几乎全国人都通宵没睡,我例外。
太后和老头子痛心疾首,“我们怎么会生出你这样的女儿啊,读书好有什么用,放抗战时绝对是一汉奸。”
我默。
不说我之前港归时现场+重播的看了N遍,就是当年他们说的话也跟现在截然相反——
“我们怎么会生出你这样的女儿啊,什么都好可读书不好以后也绝对是一乞丐。”
睡得云里雾里时,太后忽然表情诡异地摇醒我,“丫头,你的电话。”
我迷迷糊糊被摇醒,“谁啊,大半夜——”话说到一半我就住了嘴。
会在这时候给我打电话的,也就只有那小屁孩了。
“太后,你就说我睡死了叫不醒好不好。”我不想接不想接不想接。
太后掀开被子把我踢下床,“去去去,人家大半夜打电话过来,还不快接。”
我不甘愿地一步一个脚印挪到客厅去,依稀听见太后很欣慰地对老头子说,“我们女儿长大了……”
……大汗。
拿起话筒,电话那头的孩子变声期已过,如今是磁性的低音。他说,“是我。”
“我知道。”
“……”他不说话了。
我跟着沉默,也或许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半晌,他一字一句的开口,“任金笙。”
“恩。”这还是他第一次完整地叫我的名字。
“今天是我的生日。”
“生日快乐。”
而后他轻轻把电话挂上。
我拿着话筒还有些发愣,就这样?
“是怎么样的男生?”太后双手环胸等在一边。
“不,不要误会啊!”我惊吓,忙观察这附近有没有暗藏菜刀。
太后一笑,很慈爱地摸我的头,“有空带回家让我看看吧。”
“……!!!”
初二上学期,我依然留在1班。
班上人员变动不大,但最教我意外地是罗莉也考进来了……虽然是吊车尾。
小屁孩的死人脸修炼得更加坚固,基本上已经没人敢跟他同桌,他一人霸着一张桌苦练他的面瘫脸。
这时期李遇也升高三了,每天焦头烂额的考试忙得没时间找我。
我也乐得清闲,反正不用他增加我的知名度我现在也因为蝉联1年多的第一而扬名F中。
12月底泰坦尼克号登陆中国,我看着海报上还没有发福的李奥纳多,感慨着男人的青春凋零易逝。
首映式前天罗莉拿着一张电影票塞到我手里。
“干嘛?”
她贼笑,“请你看电影。”
“哟,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泰坦尼克号的前期宣传十分浩大,如今是一票难求。看位置还是前排的,价钱可不便宜啊。
她挥挥手,“我吃饱撑了才请你,是一个高中部的,也很高哦~”
我本想拒绝,当年太后迷得要死拉着我翻来覆去地看了十几遍,剧情我都能倒着背了。但一转头就发现小屁孩一脸阴郁地盯着我,只好改口答应……
我都这样了,求大爷您就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首映式当天,为了避免遇到像李遇那样高矮悬殊的状况我专门去买了一双高跟鞋,这两年我对身高已经绝望了,只得过年时拼命积攒压岁钱买高跟鞋。
来人是一个很开朗的少年,笑起来嘴边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他殷勤地提着各种零食饮料,腼腆地说因为不知道我喜欢哪种就干脆每种都买了。
对着他灿烂的笑颜我却莫名想起另一张冷漠别扭的脸。甩甩头,告诉自己不准想他,努力勾起一个笑容我跟着他走进电影院。
电影院很安静,只有我在很响亮地“卡嚓!卡嚓”咬薯片。
前排的大婶很不满的回头瞪我。
看什么?我撅嘴装嫩,我只是一不懂事的小孩子。
实在是很无聊啊。
我忍了又忍,不耐地等沉船,沉船没等到只等到男女主正兴奋地在车子里H。
身旁的少年不自在地撇过头去,我满不在乎地继续“卡嚓!卡嚓”啃薯片。装啥?如果我不在这里指不定他还巴望着导演多加点H戏份,不要这么意识流呢。
等了又等,已经熬了快一个半钟头,撑不住了。
我狠下心,还是借着尿遁跑出了电影院。
出了电影院我就马不停蹄地赶往公交车站,走到十字路口时,我蓦地停下脚步。
一条修长的身影背靠着电线杆。他看见我后一步步从阴影中走出来,表情埋在昏黄的路灯下,我看不清。
看不清。
破冰(中)——传说中的英雄救美??
破冰(中)——传说中的英雄救美?
“任金笙。”
他低低地叫着我的名字。
干嘛,叫魂啊?我进退不得地卡在原地,只能眼看着他一步步走近。
如果此刻是其他人站在这里,对着这个只闻其声却看不清脸的阴冷身影绝对会全身毛骨悚然,以为撞见了怨灵……
可惜站在这里的是我。
对我而言我更希望遇到的是怨灵。
“我以为你不会来。”他的语气很平淡,却透着掩饰不住的冷意。
我咬着唇,此刻竟有种心虚的感觉。
他双手插着口袋,居高临下地看我。
我低着头不说话,不自觉绞着手上的金属提包。越发觉得我像红杏出墙被丈夫现形逮到的老婆。
月色很朦胧。
公交站附近的十字路口连接着两条僻静的小巷,而我们正站在路口中央,无言地僵持着。
一个轻佻地声音突然插入我们中:
“哟~小俩口吵架啦。”
我惊讶地回头,就看见3根燃着的烟芯在黑暗中忽明忽灭。
小屁孩迅速上前一步将我护在身后,沉身喝道,“你们想干什么?”
“呵呵~还挺护着小妹妹的嘛。”
3个混混肩膀各扛着一跟木棍嘴上叼着香烟现出身形,年轻的脸上还残留着些许稚气,“我们几个哥们就想借点钱花花。”
俗……
好俗!
实在是太俗了!!
我仰天无言。
多么俗套的剧情啊~当年我看台湾小言时就觉得为什么每个主角走夜路时就必会遇到抢劫?原来小说源自于生活这句话确实没说错。
看来抢劫是每个主角居家夜路的必备首选。
我心痛地连连摇头。俗套,我居然也落了俗套了。
那为首的混混看到我不停地摇头,做作地摊摊手,“啧啧,没想到这个小妹妹怎么有个性啊,没办法,那我们也只好动手……”
我直接伸手喊卡,“台词说好了没有,你可以直接抢了。”
他一愣,估计还没有见过这么配合的肥羊。
小屁孩立刻抓紧时机,不等眼前其他两个混混反映过来,用力把我往后一推,一记重拳就狠狠砸在他脸上!
另两人见老大被打,立刻怒吼着抡起棍子劈头朝他单薄的身子打去……
昏暗的路灯下飞扬的木棍抡起的呼啸声和肉体沉闷的撞击声此起彼伏,人影晃动中不时传来闷哼和怒吼……
这是从小在和平环境下长大的我第一次亲眼看到发生在现实中的暴力,终于意识到眼前这些不是小说也不是电视剧。
小屁孩一人对着3个混混拼命地保护我。
他年纪还小也没有打架经验只凭着一番不要命的狠劲抵挡他们,十几分钟后身单体弱的他渐渐不敌,混乱的人影中他朝着我大吼,“你还站着干什么!快走!”
我焦急地注意四周却始终没有发现一个人经过,而眼前这样的情况,我怎么可能丢下他一个人走?
他见我没动,急得又叫,“任金笙!走啊!”
“妈的!想走?”为首的混混从混战里退出来快步地走向我。
我努力挤出这辈子最纯良无害的表情,“大哥哥,我不会走。”
他满意地看着仿佛吓傻了一样的我,直接伸手过来抢我的包包。
无奈我的包在手上挂得牢牢的,一时也没办法拽下来,他不耐烦地一个巴掌就挥了过来。
“啪——”
由于我和他靠得太近而闪避不及,顿时脸上结结实实地挨了这一巴掌。
“任金笙!”
小屁孩眼睛刹时红了,那张脸浮现出我从未见过地暴戾,犹如发了疯一样想冲过来。
那两人被他猛然迸发地势头压住,勉强联手挡他。三人又缠斗在一起。
“你打我……”
我抚着脸愣在那半天没有回神。
在混混头子又再度蛮横地拽我的包时,我爆发了!!
我火大地松开手里的包包,暴跳如雷的将他给巴了回去, “他妈的,你敢打我!”
猛地抢过被我打得一怔的混混手中的包,我狠狠地抄起金属包包朝他的脸盖过去!“老娘长这么大还没有人敢打我!!”
趁他痛得弯腰低头,我接着使出女子防身术中灭绝男人的三步曲——
插眼!封喉!踢小弟—— !
他痛嚎了一声!捂着裤裆倒在地上。
我火冒三丈地用高跟鞋继续揣他的小弟,“连我妈都没盖过老娘巴掌,你敢打我!!”
他痛嚎着在地上打滚,我依然毫不放松地猛踹!
见他嚎声渐低已经明显没有抵抗力了,我转头去看小屁孩那边的情况。
他已经解决了一个,现下正和一个比他略壮硕一点的混混厮打。
我弯身捡起身下那个混混头子的木棍绕到一侧,对准那混混的头一棒挥了过去——
“砰!”地一声, 那混混嚎叫一声抱着脑袋被我打倒在地!
我提起高跟鞋直接一脚踢爆他的小弟弟,而后兴奋地红着脸挥舞着木棍把在地上翻滚哀号的混混打成猪头。
同是身为男人的小屁孩青着脸在一旁看得已经目瞪口呆!
……半晌后,我心满意足地丢下木棍,对着那三个已经看不清原形的猪头真诚地建议:
“各位,抢劫这个拉风的行业不适合你们!如果再让我撞到的话我会再一次踢爆你们的小弟弟哦~”
破冰(下)表白?
破冰(下)表白
在见识到这个社会的阴暗后,我大叹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你说,好好的一孩子书不念去当什么混混,还好今天他们遇到的是以和平主义为信条的我啊!(作者:……你确定那是好运吗?)
虽然我舍身成仁身体力行地给予爱的教育挽救他们失败的人生。不过,我相信他们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对高跟鞋有阴影……
希望他们以后还能人道。阿门。
穿过十字路口后很快就到了车站,小屁孩一路上都坚持要跟着我,送我回去。
OH~难道你不知道?
在肾上腺激素突然爆发后已充分融汇贯通了高跟鞋+断子绝孙踢这一必杀奥义的我是很安全的吗。
原本这孩子还打算打电话叫人送我回去,只可惜在起先的斗殴中他的手机已彻底告别了人世。
我看着他那张青红交错的脸蛋,想到之前这孩子奋不顾身地拼命保护我,心不禁软了下来,就默认了允许他送我回家。
谢天谢地,我们还算及时赶上了10点钟的末班车。
整个车厢只有我们两人,他一直侧头看我,几次三番地欲言又止。
我正襟危坐眼观鼻鼻观心地努力忽略他。
如此, 辛苦地熬过了1个半小时的车程后我下了车就往家里赶,他不发一言跟在我后面也进了我家那条小巷。
看到家门口就在前面了,我回头对他说,“你回去吧,我家已经到了。”
他不理我。
我只好默,过了一会我又催促,他直接当没听到。
我心里毛了,这小屁孩不会打算再跟到我家里吧?太后和老头子现在可还在家,看到我大半夜带着个男生回去……天呐!
想到这,我正要再碎碎念时,他忽然上前一步一把抓住我的肩,将我摁在巷子的墙上——
“你……干什么啊?”
我被吓了一大跳,忙伸手抵住他随之靠上来的胸膛。
他下定了决心一般看着我,直到看得我浑身发寒后才深吸口气,一字一字地说,
“任金笙,你听着,这些话我只说一次。”
说,说什么?
他牢牢地锁住我的眼睛,矜持而认真地说:
“任金笙,我喜欢你。”
“……!!!”
……
见我吓懵地张着嘴,半天不回话,他不由地恼了,“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脑中一片空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老,老师说早,早恋是不好的。”
他怒了,铁青着脸大吼,“你以为我会信你吗!说!你是不是又喜欢上那个请你看电影的高中生?”
什么“又”?
老娘我冰清玉洁,是那种淫荡的女人吗。
我也怒了,跟他对吼,“你在说什么啊!我什么时候喜欢人自己不知道吗?”
MD!老娘以前从头到尾也就这么不长眼地喜欢过你个小屁孩好不好。
他吼地比我还大声,“你自己说你喜欢个子高的男生别给我不承认!”
什么时候说过,我怎么不知道?
我一头的雾水,跟着开始苦苦思索起这两年的言行……
他摸摸我的脸,吼声小了点,接着有些扭捏地说,“现在我已经170了,等到高中时就可以长到180。”
我无语,刚才不是在表白吗,怎么话题在不可逆转地走向奇怪的方向?
他那厢还在用期盼的眼神看我。
我只得说,“那很好啊,恭喜。”彻底成功脱离了矮冬瓜的行列确实值得鼓励。
他大喜,正太脸透着粉红,“你的意思是答应跟我交往了!”
我大惊,小脸煞白,终于发现和他完全无法沟通。
“我没说要和你交往啊。”
他脸蛋又迅速转青,怒道,“你敢给我反悔?”
你是土匪吗?哪有人这样告白的。
我无奈的摇头,“我没……”
他大手往我的小脑袋一按,“不准拒绝我。”头一低,就狠狠亲下来封住我的话。
MD!为什么男人都喜欢用嘴封住自己不想听的话。
他用力有点大,嘴唇和牙齿狠狠撞在一起,我的嘴里立刻泛起淡淡的血腥味……破皮流血了。
我,我,我,我的初吻啊~我惊恐地捂住嘴。
我的初吻就这么惨烈而血腥地被夺走了?(作者:很遗憾地告诉你,你的初吻早没了)
我小手颤颤地指着他,“你你你”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轻轻地摸着我被撞破的唇,嘴里咕哝了一句,“难道我做错了……”头一低,又要再往下亲。
救~命~啊!
小屁孩对不起了,希望你以后还能人道。我眼一闭牙一咬,为捍卫贞操使出我了的必杀记——断子绝孙踢。
对之前那幕惨景印象深刻,他闪身一避男人的本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我趁此良机一边叫“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