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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古色古香]丞相夫人大商人 作者:姬云依(晋江2015-05-07完结)-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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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香料的生意,秦老爷早把上下关节打通了,因此做买卖需要操心的东西不多。
  但想要在一个毫无人脉的小地方白手起家,这还是很困难的,仲叔乐观的预计过,秦澈至少得花上两年才能在古莘站稳脚跟。至于想赚大钱,燕国不像齐国和楚国商业发达,这个国家还是以务农为主的,很多大商人都不屑在燕国做大买卖,靠贩卖棉花是获取不了高额利润的。
  “仲叔,那您愿不愿意跟我赌一把。”少年成竹在胸的端起茶杯,姿态优雅的喝完了剩下的凉白开,好像他喝的不是凉白开,而是一杯绝世好茶。
  要是能以十五文每斤来收购卢邑的棉花,三百钧棉花就得花一百三十五两银子。在秦家还没出事之前,仲叔根本不会把这一百三十五两银子放在眼里。
  “少爷,我可事先跟您说好了,来古莘的时候,大少爷只给了我二百两拿着,说这二百两就是咱们一年的花销。他还让我督促您好好读书,到时候寻了机会就荐您去做幕僚。您要买棉花也成,到时候大少爷追究起来,我可不帮您。”
  秦澈笑得狡黠:“仲叔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保证一本万利。”
  明兰正好端了饭菜进来:“少爷,仲叔,吃饭吧。”
  将饭菜摆好,秦澈坐了下来,对站着的仲叔说道:“仲叔,你也坐下来一块儿吃吧,如今不比从前,没那么多规矩。”再看看明兰,“你也去吃吧,等会儿有得忙,千万打起精神。”
  明兰点点头,富贵人家的主人不与家仆同席,这点她还是知道的,不过看少爷对仲叔的态度挺照顾的,想来仲叔不是一般的家仆。
  由于时间仓促,明兰来不及煲鸡汤,就炒了一份鸡丁,做了一道凉拌灰灰菜和一道鸡蛋肉羹。
  秦澈尝了一块鸡丁,迟疑道:“仲叔,你尝尝这菜里是不是放了点别的佐料进里面?”
  “是酒,鸡肉里有酒香味,估计是明兰为了除去鸡肉里头的腥味,所以放了一点儿酒下去。当时她嫌这只鸡瘦,担心肉不够,又买了些鸡蛋和瘦肉,后来买盐的时候才发现这里的盐很缺乏,因此卖得比较贵,那些日用杂品也不多,譬如锅碗瓢盆,我们都是找了好久才勉强买齐的,在价钱方面,我还费了不少力呢。”
  仲叔不明白老爷为什么把少爷安置在这样一个地方,古莘看似是一个挺富庶的小镇,实际上道路闭塞,很多消息传进来会延迟。
  尽管这里盛产多种多样的土特产,诸如木耳,核桃,山珍野味,肉类皮毛,药材等,可缺乏的东西太多,连一家卖布的商铺也没有,想做一身衣裳,还得跑到卢邑去,多麻烦。
  老爷一定是故意的,为的就是防止少爷在此处做买卖。
  秦澈不可置否,但也正因为如此,古莘其实暗藏着无限商机。仲叔是做惯了大笔买卖的,一批香料一出手少说也得进账上千两,所以他肯定不会把卖棉花这种小买卖放心上,殊不知财富就是得靠一点一点的积累。
  “仲叔,等会吃了午饭你就到那些卖棉花的商贩附近,挂一块收购棉花的牌子,价钱方面就交给你来谈,”想了想,“最好是能不用我们去卢邑,卢邑的棉花商贩也能自愿把棉花送到我们这儿。明兰就负责把棉花放进仓库,我再出去转转,相信这两天府里会很热闹。”
  两人吃过午饭,仲叔将碗碟拿到厨房,明兰不在。
  饭碗和筷子掉在地上,里面还有半碗饭没吃完。
  “明兰,明兰?”仲叔在厨房周围找了一圈都没见着人影,“人呢,去哪儿了。”明兰也不像是浪费粮食,还把碗筷扔地上的人呐,不行,等会还得说说他。
  等仲叔找了一圈又转回厨房,就看到明兰双眼透着难以置信、面色苍白的坐在地上。
  “明兰,怎么坐在地上,刚才跑哪儿去了?”仲叔把她扶起来。
  明兰欲言又止,平复了一下心情,勉强扯出一个笑容:“我我刚才不小心打翻了碗,想去拿扫帚清理,可又忘记扫帚放哪儿了。刚才进来的时候摔了一跤,还好没摔着。”捡起地上的碗筷,赶忙问,“我做的菜少爷还吃的习惯吧,少爷有没有别的事情要吩咐?”
  “吃的惯,我一吃那些菜就知道你也是齐国人,放心吧,少爷不是难伺候的人。对了,等会我出去外边收购棉花,你呢就在仓库把棉花存放好。”话锋一转,“下次可小心点,粮食来之不易。”
  明兰怔了怔,醒悟过来仲叔指的是什么,当即点头。
  送走仲叔后,明兰关上厨房的门,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心中仍然惊疑未定。
  她刚才……居然回到了明家酒坊!
  尽管只是一瞬间,她敢肯定那不是在做梦!
作者有话要说:  
  虫儿待捉。
  第一次尝试这样的画风,亲们支持一下哟

  ☆、第三章(上)

  
  拿出手镯检查了一遍,手镯上还残留着余温。
  莫非是这个手镯起作用了?明兰仔细回忆着,她给秦澈和仲叔送了饭菜过去,就回到厨房吃自己的那一份。
  吃着吃着不由想起炒鸡肉的时候,往里面洒一点儿酒能够除去鸡肉的腥味儿还是阿爹教的,于是开始想念阿爹的好。
  应该不是这样的,如果光凭着想阿爹可以回到明家酒坊,那么之前在路上的时候她没有哪一刻不在挂念着阿爹的。还有什么是自己忽略了的,这一定是她忽然能够回到明家酒坊的关键!
  思来想去,明兰急得六神无主,除了想念阿爹,自己到底还做了什么才触发了手镯的穿梭功能,到底是什么。
  对了!
  明兰眼前一亮,当时她似乎喃喃了一句“阿爹,我在古莘,我真想回酒坊看看你”,随后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发亮的圆圈将她吸了进去,等她回过神来,就置身在明家酒坊了。
  可惜的是她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又被送回了厨房。
  尽管不知道为何只能在酒坊停留那么短的时间,但这总比什么都没发生的强,不是吗?
  李铁匠消失的时辰不止短短一瞬呢,这次应该是她误打误撞。当时明家酒坊似乎遭遇了什么变故,前堂一片狼藉,阿爹约莫是出事了。
  她得赶紧寻到法子,把阿爹也带来古莘。
  豁然开朗的明兰稳了稳心神,此事还得从长计议。
  仲叔按照秦澈的要求,把东西都准备好之后,就到兜售棉花的商贩附近摆了一个摊,这个摊子及其简陋,只有一块麻布铺在地上,一块“收棉花”的牌子立在旁边。
  仲叔带了一张木头小板凳往牌子后头一坐,开始闭目养神。
  路过的行人莫不是首次瞧见这样摆摊的,收棉花就收棉花呗,还摆这么大的架子,于是纷纷窃窃私语,引来很多人的围观。
  这边的动静很快引起兜售棉花的商贩们的注意,大家都在猜测这人不是真想收棉花吧,要不然也不会像块木头似的坐在那儿了,一定是别有所图。
  商贩们不理会仲叔,继续卖自己的棉花。夕阳西下,路人都回家做饭了,街道上只剩下稀稀落落的行人,而那个摆摊的男人却依然岿然不动的坐着,“收棉花”三个大字在夕阳余辉的照耀下,仿佛变成了很多铜钱在对商贩们招手。
  有的商贩实在忍不住了,既然不知道那个人在搞什么鬼,不如过去问一问。他是从卢邑来到古莘镇的,今年的棉花大丰收,卢邑到处都有人在卖棉花,原本以为下到乡镇,生意会好一点,结果根本没用。
  李四就是这些商贩中的一个,他已经来古莘四天了,吃住加上运棉花的费用都是钱,银子花出去了,棉花倒是一点儿没卖出去,再这么下去,等卢邑周边的棉花也采摘了,他手里的棉花就更难卖了。如今他已不奢求能卖出什么高价了,就算拿棉花换大米他也愿意,保底总归比赔钱强吧。
  其他商贩纷纷关注着李四的举动,他们哪个不跟李四一样,情形都差不多,若是那人真来收棉花,让李四去探一探价钱也是好的。
  李四来到仲叔的摊子面前,蹲下来问道:“这位大哥,你这牌子上写着‘收棉花’,是真的还是假的?”
  过了一会儿,仲叔才睁开眼,坐直来,客气的答道:“自然是真的。”
  李四心中窃喜,面上还得装一装,“既然大哥想买棉花,为何不直接到那边去买,反而坐在这儿,我还以为大哥不是认真的呢。”
  “不瞒你说,那边的棉花太多了,如果我自己上去挑,肯定挑花眼。而且我初来古莘,人生地不熟的,贸然上前,怕应付不过来。”
  “我看大哥坐在这儿也挺久了,恰好我手头里有一批棉花,既然大哥想买,价钱方面好商量,大哥要不要看看货?”
  仲叔爽朗一笑:“那就劳烦小兄弟把棉花拿过来给我瞧瞧,要是价钱合理,我就索性买下你手中所有的棉花。”
  所、所有的棉花!这还有啥好犹豫的!李四忙不迭的跑回去拿棉花,其他商贩见李四有戏,个个围上去想问个究竟,李四只说了一句“那位大哥要买下我所有的棉花”就背了一袋棉花跑了,留下那些商贩个个嫉妒红了眼,悔得肠子都青了。当初要是自己早点去问,说不定现在手里的棉花也能顺利卖完了,这个时候就该在家里吃着妻子做的饭菜,哄孩子玩。
  商贩们的内心煎熬无比,好不容易等李四把手里的棉花顺利卖掉了,看见李四笑得那叫一个刺眼,有人忍不住问:“李四,卖了多少钱一斤啊?”
  “你们自个儿去问那位大哥不就知道了,他好像是专门来收棉花的……”不等李四说完,商贩们一窝蜂的跑了过去。李四嘿嘿一笑,把钱袋收好,虽然每斤只卖了十四文,可最后那位大哥特意给了自己一两银子,叫他不要把交易的价钱说出去,这样一匀下来,他的棉花也算是卖了十五文一斤。
  面对商贩们的询价,仲叔注意到李四已经走了,先让他们安静下来,才道:“我也不愿耽搁大家吃晚饭的时辰,这样吧,刚才我给那位李小哥的价钱是十四文一斤,诸位若是爽快,我就出十五文一斤买下你们手里所有的棉花。”
  大家一听,十五文一斤?这也太便宜了吧。有人出声道:“大哥,不是我嫌你的价钱低,这实在是不合理嘛。往年我们都是卖三十到四十文一斤的,今年是收成太好的缘故,我们不得不低价兜售,大哥你总得给一个合适的价格吧。”
  “是呀是呀。”其余的人附和道。
  “不知诸位可清楚现在的米价是多少?”仲叔不正面回答,反而问起了别的。
  “十文钱一斗米,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嘛。”众人不清楚这位大哥要卖什么关子。
  “这就好办了,假如你们以每斤棉花十五文卖给我,那么两斤棉花就可换三斗米,相当于三十八斤米。这样的买卖难道不划算吗?”
  听着是挺划算的,就是感觉有些怪怪的,要说不对劲吧,还真说不上来。
  众人面面相觑,仲叔也不着急,任由他们去考虑。
  最后有人等不及了,答应以十五文一斤成交。有一就有二,他们想着的是,李四十四文一斤都肯卖了,那他们好歹还卖了十五文一斤呢,再不卖,连底都保不住。
  众人都把棉花搬到仲叔面前,仲叔称了重,付了钱,对那些商贩说道:“我一个人搬不了这么多棉花,能否请诸位行个方便,我的府上就在附近。”
  明兰一人在秦府等了许久,眼看着天都要黑了,仍不见仲叔的影子,秦少爷行踪神秘也不知道去哪儿了,他们把这么大的院子丢给她,真这么放心吗?
  “明兰,快过来带路。”
  前方终于传来仲叔的声音,明兰小跑着上前充当帮手。那些卖棉花的商贩想不到仲叔的家底如此可观,心里对仲叔多了一份敬意。
  第一批棉花成功收了回来,明兰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激动,仲叔拍拍她的肩:“别急,明天还会有更多棉花呢。”
  也不知道仲叔是怎么做的,第二天,卢邑的棉花商贩好像是约好了一样,络绎不绝的来到秦府卖棉花。仲叔秉持着十五文一斤的原则,客客气气的把那些棉花全都收入囊中,明兰见商贩的脸上莫不是笑呵呵离开的,别提多钦佩仲叔了。
  一天忙活下来,明兰的胳膊酸得不行,光今天,那些棉花就堆满了五个仓库。少爷不准她把一袋袋的棉花叠一块儿放,说那样会把棉花压实了,不利于卖掉。明兰只得小心翼翼的对待,但这样还是占用了五个仓库。
  又收了两天的棉花之后,整个卢邑市面上的棉花可算是收完了。明兰抽了空隙,问仲叔:“仲叔,您用了什么法子让那么多人都自愿的把棉花往咱们这儿送呀?”
  仲叔在清点棉花,把这三天收来的棉花都记在册子上,“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承诺付给他们运费,再加上之前的人帮宣传,棉花自然滚滚而来。”
  “那现在我们该做些什么?”
  仲叔添上最后一笔:“等老天爷下雨。”
  明兰一头雾水,既然仲叔说等,那就等吧。老天保佑,一定要让少爷把这些棉花都卖出去。
  瞅着做饭的时间快到了,明兰出门去买菜,她寻思着府里有一个菜园,反正现在手头没有什么事情忙,不如去买一些菜籽来种菜。然后再买两只小鸡养着下蛋,自家养的鸡可比市面上卖的个儿肥。
  由于想的入神,不小心撞上了迎面走来的人,明兰吃痛低呼一声,对方语气不是那么友善:“没长眼吗,撞坏了本巫女小心倒霉一万年。”
  巫女?明兰抬眼,一张面如三月桃花般娇媚的脸映入眼帘。
  “不好意思,是我走太急了,没撞坏姑娘吧。”
  “叫我斓澜吧,”斓澜见对方只是一个清秀少年,颇觉无趣,“以后走路小心点。”
  明兰说了一声抱歉,抬脚要走,斓澜忽地伸手拦住她:“你身上的手镯哪儿得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需要温养~下章预告:穿梭之旅开启
  虫儿待捉。

  ☆、第三章(下)

  
  “什、什么手镯。”明兰心下诧异斓澜是怎么知道手镯的,她可没戴着那只手镯。
  转念一想,巫女不是每个人都能随便挂在嘴边的,无论是巫师还是巫女,基本上都是为王室服务的,寻常百姓很难见上一面。既然这个斓澜自称巫女,那她想必知道手镯该怎么用!
  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了下去,阿爹说人心险恶,万一斓澜不是好人,把手镯骗了去,那阿爹怎么办。
  明兰的心思转了一大圈,最后假装十分不解的看着斓澜。
  斓澜肯定她刚才的确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她在楚国王宫担任巫女那么多年,王宫藏宝阁的每一件宝物她都见过摸过。印象最深刻的一件宝物就是一只绝世无双的手镯,据传那是民间的一位异士进贡给楚威王的,它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可以带你穿梭于世上的任何地方。
  当时楚威王听说了异士的话,直言不信,假如这个手镯这么神奇,为什么异士不留着自己用,反而还要献出来。
  那位异士没有解释原因,楚威王大怒,当即说道:“既然说不出理由,那肯定是在欺骗寡人。”说着就要命士兵把异士拖出去砍头。
  异士听说楚威王要砍他的头,复开口道:“王若不信草民,是真是假,一试便知。”
  楚威王自然没有把异士的话放在眼里,他在位数十载,阅尽无数珍宝,这个普通的手镯一看就知道没有什么奇特之处。楚威王决定给异士一个机会,就叫异士说出使用手镯的方法。
  异士把方法写在了竹签上,呈交楚威王。楚威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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