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鹰-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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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孙姑娘,似乎太过分了,杀人不过头点地!」
孙小琴双眉一挑道:「过分?你先前轻薄我的话难道就不过分了,想想你说了些什么?」
秦明十分狼狈,孙小琴举起了枪道:「你不肯磕头也行,我就在你的脸颊上轰一个洞,打下两颗牙齿也就行了,你放心,我的枪法很准,绝对不会偏到别处去,不过你要是害怕,脑袋乱动,那就难说了!」
她的手举得很稳,一动都不动,目中闪出了凶光,这下秦明着急了,连忙道:「孙姑娘,有话好说,咱们再商量商量!」
「没什么好商量的,就这两条路,不磕头就挨一枪。」
她的手指已经准备击发,秦明连忙摇手道:「孙姑娘,我只是跟着起哄罢了,又不是我第一个开的头。」
他的手转向小马,可是另一只手却在向小马作暗示。
孙小琴道:「少不了他的,因为你要走,所以才先跟你把帐清一下,怎么说,你到底作何打算?」
秦明又作了个手势才道:「好,孙姑娘,我算是怕了你,我向你磕头陪罪!」
他缓缓的向下跪去,周围仍然鸦雀无声,秦明这才明白为什么他跟小马说了那番俏皮话后,堂屋里忽然变得静了下来。
而且每个人都以诧异时眼光看过来的意思了,原来大家都认识这条母大虫的,他俩却偏惹了上去。
这三个磕头真磕了下去,他秦明虽是保住了性命,但霹雳火三个字就算是在道上除了名,再也别想混了。
好在他已经跟小马打过招呼,也让小马明白孙小琴不会放过他的,一切都寄托在小马身上了。
双膝已沾到地,孙小琴的枪口也跟着低下去,秦明偷偷用眼角瞄向小马,见他毫无动作,心中不禁暗恨。
「好小子,你居然在一边风凉着,瞧我的热闹,你就看着好了,回头我不整得你哭娘叫爹,是你养的!」
他在肚子里暗暗的诅咒着,但场面已经逼得他不能老是这么跪着,于是万分委屈的低下头去。
就在这时候,门口忽然飘进了一条人影,这个人说飘进来的原因是事前既未听见脚步声,也没人看见他是如何过来的,突然的,他就在门口出现了。
正因为这人是突如其来的,才引去了每一个人的注意,连孙小琴也把头偏了过去。
正在这时候,小马与胡老大都有了行动,他们是专门干狙杀行业的枪手,而且是老经验的行家,因此他们懂得利用一切的机会。
门口进来一个人,他们不去理会,这人使孙小琴的注意力转移过去,那才是他们的好机会。
两个人同时起立,飞快的拔出了腰间的短枪,拔枪时拇指已经推开了保险栓,枪口指向孙小琴就喷火了。
这是一个连续的动作,但是在他们而言,却几乎已经是本能的反射了,快得只在眨眼之间。
只不过两人的准头都不够,一枪射进了地下,跳起了一蓬碎泥屑,另一枪却偏过去了,射中了柜台上的一口酒罐子,砰的一声,罎子碎了,里面装的是五加皮,红色的酒汁急速的流出来,倒是很像鲜血。
秦明也没有放过这个机会,孙小琴回头的时候,他也有了行动,首先是一个翻滚,因为孙小琴的枪口还是对着他,最可能挨上一枪的是他,所以他必须先滚开。
在滚开的同时,他也拔出了腰间的枪,一直滚到孙小琴枪口不及的死角处,他的枪才向前探出。
但是他的枪却没有喷出火来,因为就在那时,他的手背上一阵剧痛,仆的一声,枪支握不住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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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鲜血开始由穿透的手掌心滴下来,痛的他几乎要跳起来,而胡老大跟小马两个人也是一样,他们的枪射了一发,这时也拿不住了,掉在地上,手背同样的钉着一支短箭。
三个人都中了同样的暗器——一支黑色的、铁制的短箭,箭尾上夹了两片蔴黄色的羽翎,那是雕羽。
雕是产于沙漠上的一种凶禽,此老鹰要大好几倍,而厉害也超过几倍,它的利爪可以抓碎一个人的头颅,它的尖喙可以啄穿牛腹,而它双翅的力量,可以带着一头羊飞上天空。
孙小琴回头时,一切都已发生了,看了三个人手上的箭,她直觉的望向了夏志昌,但夏志昌的手只是摸向胸前,指间夹了两把柳叶飞刀。
孙小琴记起夏志昌是用飞刀的,不是用袖箭,那三支小箭自然不是他发出的,那么是谁呢?
她没有费心去找,夏志昌已经告诉了她答案。
他含笑放下了手中的飞刀,一弯单掌,像是喇嘛们那样地行了一个问讯礼道:「好手法,又快又准!」
他是对着门口说话的,自然发箭的那个人是从门口进来的了。
孙小琴先前一瞥,只知道是个维吾尔人,现在再度打量,才发觉那是先前在街上对他们特别注意,发出冷笑的年轻人。
个子很高,身体很壮,宽上额,脸有点扁,鼻梁却很高,深凹的眼眶中,一对微蓝的眼珠闪闪的发光,以维吾尔人的标准,那是个典型的美男子。
他冷漠的注视着整个堂屋,神情倨傲得像是君主在检阅他的臣民。
孙小琴知道他是发箭的人,点头笑了笑:「谢谢!」
那倨傲的年轻人却冷冷的,用着生硬汉语道:「把枪收起来。我最讨厌用枪的人,如果不因为你是女人,我就给你手上也来一箭!」
这人说话太不客气了,孙小琴几乎要给他一枪,但是她毕竟不是很泼辣的女孩子,对方还帮过她的忙,因此她终于收起了枪。
那青年跨进几步,朝着三个捧着手的汉子盯了一眼,沉声道:「滚!如果我还在青海看见你们,我就在你们的喉咙里钉上一箭!」
胡老大努力的抬起了头。正视着那逼人的眼光:「朋友!好本事,留下个万儿来,我们好日后讨教!」
青年冷冷的道:「可以!我叫哈吉泰!」
吴长胜轻吁了一声:「原来是天山雕王子殿下!」
天山雕三个字使得每个人都为之一震,他是回疆的一个部族的少主,也是回疆的第一勇士。
有关他的传说很多,像他在竞技大会上勇夺了三年的竞技冠军。他曾徒手搏杀了一头野熊,双手分开了决斗中的野牛,飞身追上了急奔中的快马……
他也在擂台上打倒了俄国的大力士,最神奇的就是他的小箭,可近可远,百发百中,可以贯穿十几丈外的牛眼,也能射下两丈外飞着的苍蝇,小箭是装在他的衣袖中,用一具特制的小弩弓,但究竟是怎么样的弩弓,却没人见过,只见他一抬手,对方就倒了下来。
有人见到他的仇家买了十名枪手,在一间酒楼围住了他,结果他安然全身而退,十名枪手却全留下了,每人咽喉上钉了一支小箭。
那十个人有的正要拔枪,有的已拔枪在手,却没有人能发出一枪、可见他发箭的速度,已到了惊人的程度,近乎是神话了。
但是由他刚才对付三个枪手的手法来看,那不算是渲染过甚,因为没有一个人看得清楚他是何时发箭的。
吴长胜叫出了他的来历,三个枪手的脸色都变了。哈吉泰的父亲死于枪手的暗杀,所以他最痛恨用枪的人,不管是谁,只要有人在他面前拔枪,他一定奉上一支箭,中箭的位置,却要看对方与他的关系。
无缘无故,他不杀人,但有了杀人的原因,他杀起人来绝不犹豫,一眨眼间,也能杀十来个。
遇上这么一位煞星,胡老大等人只好认栽了。
哈吉泰冷冷的道:「我再说第二遍,滚!滚得远远的,今天晚上,我不想再在这集上看到你们!」
天山雕叫人滚,通常只有两遍,到了第三遍,对方就不必滚了,那一定是由人抬着出去埋了。
所以胡老大听说是第二遍的时候,飞快的拉了小马出门而去,秦明也跟在后面,急如丧家之犬,他们知道天山雕的忌讳,扔下了枪,没带着一起走。
哈吉泰笑了一笑,朝开店的老谢道:「吵了你的生意了,那三个人走了,可能也没有付银子吧!」
老谢连忙道:「没关系!没关系!」
哈吉泰道:「不过他们留下了三把枪,都很值钱,你把枪卖了,足够抵偿损失了,只要记得一件事,不准卖给我们维吾尔人,也不准卖给枪手。」
老谢只有连连称是。
哈吉泰笑着走向夏志昌道:「你叫夏志昌?」
夏志昌点点头,对方能叫出他的名字,他并不惊讶,哈吉泰似乎很欣赏他的沉稳,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晓得你的名字吗?」
夏志吕道:「大概早就有人告诉你了,所以你在街上就已经注意我了。」
哈吉泰点点头道:「不错,告诉我的人,是一些想要杀死你的人,他们杀不了,就把生意转给我了。」
吴长胜道:「殿下,你不像是为银子杀人的杀手。」
哈吉泰一笑道:「我的确不是,但为了很多的银子,我也会考虑杀人的,听说杀死你可以得到很多银子。」
夏志昌道:「是不少,刚才那三个人说有十万两呢!」
哈吉泰道:「我听到的没有这么多,只有五万两,大概是告诉我的人想赚下一半,不过这没有关系,我对十万两的兴趣更大,更加坚定杀你的决心了。」
夏志昌居然还能笑,他笑道:「很好!你什么时候下手呢?能不能告诉我一声?」
哈吉泰一笑道:「当然,我一定会的,我一定要告诉你明白,等你把身后的事交待清楚,然后才下手。」
夏志昌道:「那就好,我希望能等我到了西宁之后,见到我的叔叔,问明我的身世后你再杀我,否则我这么糊里糊涂的死了,实在很不甘心。」
哈吉泰想了一下道:「可以,因为要拿了你的头,到西宁去才能换银子,我不想带了一颗死人脑袋走!」
夏志昌一笑道:「那就寄放在我的颈子上好了,至少不会发臭,不会烂掉。」
哈吉泰道:「第二点,我也想弄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肯出那么多的银子买你的脑袋,你的命为什么值银子。」
夏志昌笑道:「不错!我也很想明白,不过你可以放心,你一定会收到这笔银子的,即使到了西宁,你发觉我的命不可能值那么多的银子时,我自己也会给你的。」
「你会给银子?」
「是的!我有珠宝,我自己不知道值多少银子,但是别人估计过,说可以值好几十万呢!」
他又取出那个珠宝袋子,倒在桌子上,亮晶晶的珠子乱滚,但是哈吉泰却不感兴趣道:「收起来吧,我不是盗贼,我只赚正当的银子。」
夏志昌道:「哈吉泰,杀人的代价可不正当!」
哈吉泰一笑道:「这是那个主使者的问题了,我想他肯出十万两银子,公开买动杀手来取你的性命,一定是有他的理由了,我只是赚那笔银子,不必去管理由,因为要你命的人不是我而是他,假如那理由错了,那是他的错,也不是我的错。」
这实在是狗屁不通的理由,但夏志昌居然接受了,笑笑道:「说得好,哈吉泰,如果我发现那个人杀我的理由不够充分时,我会去找他算帐的,只不过那个时候,你已经下手了是不是?」
「是的!这是很遗憾的事,我可不能等你们慢慢去弄清了谁是谁非再下手,我需要银子!」
「你是全族的勇士,无论走到那里,都可以受到族人的欢迎,享受最尊敬的待遇,你怎么会需要银子呢?」
哈吉泰道:「但是我自己的那一族,族人都要靠我来养活,他们成天跟着我练武功,没有时间去放牧了,他们都是战士,战死了,他们的家人就是战属,不必工作而享受最好的待遇,我这一族的战属特别多,所以我要养活他们。」
夏志昌道:「那么你可以再赚一笔银子,如果那个人杀死我的理由不够充分,你能否在杀死我之后,再去杀了他,我也给你十万两的报酬。」
哈吉泰想了一下道:「这似乎也很公平。」
夏志昌想想又道:「我也学过几年武功,不能束手听任你杀,我也要动手反击的。」
哈吉泰大笑道:「那当然,我从来不杀没有抵抗能力的人,我会给你一个公平的决斗机会。」
「也有可能你会被我杀死!」
哈吉泰顿了一顿才道:「不错!有可能,不过那可能性很少,刚才在动手时,你也准备拔刀了,可是你的手指才夹住刀柄,我的箭已经出手了。」
夏志昌一笑道:「是吗?你看清楚了吗?」
「当然看清楚了,我一直注意你。」
夏志昌笑笑道:「那恐怕你没有看清楚,你在看见我的时候,我不是要拔刀,而是把刀放回去,我发觉你已经出手,而且也没有杀人的意思,所以我把刀收了回去,你如果不信,可以看看我这几把刀的排列。」
他指指胸前那一排插飞刀的皮带,哈吉泰的脸色变了,这条皮带上扫着十八柄飞刀,但是有四支的刀尖排列与其余的是相反的方向。
这是一种很精细的薄刀,没有刀衣,刀柄很薄,以便于夹在指缝间发出去。因为没有刀衣取准,掷出时要使刀恰好及于目标就需要一番功夫了,而且为了风速及掷出时的劲道加强,插刀也有讲究。
如果是右手掷刀,刀柄的方向应该在左边,以使夹住了刀柄后,利用手腕反摔的力量,将刀子以最快的速度掷出。
哈吉泰是个行家,一看夏志昌的短刀排列就明白对方并没有吹牛,这四柄刀已经拔出来过,然后又插了回去,拔出时是反手的方向,插回时恰好无法按照原来的方向了,那必须用左手一支支的插回去,才能恰到好处的将刀身插进紧合的窄皮套中。
套子是牛皮做,那隙缝仅可容一柄刀身挤入,这样才能把刀子牢牢的扣住。
现在这四柄刀以相反的方向排列,说明了一件事——夏志昌是一名高手,只有高手才能在不为人知的情形下拔刀,再插回去,方向虽相反,但是把四支刀同时插回去,却是绝顶高手才能做到的事。
这个动作看似简单,留心一想,才知道其中的功夫要多深的火候,这可以用一个小小的比喻来说明。
在湿泥上,量好适当的距离,插上四根筷子,然后使这四根筷子夹在一只手的指缝中,再用一只手,同时拔起这四根筷子,那是人人都会的事。
可是要把拔起的筷子,再插回原来的洞中,那就必须一支支比好了,再用力挥下才行,想以极快的手法,信手一插,能有一支对准了洞都是碰巧,把四支一起插回去,那几乎是绝无可能的事。
挥筷子,还可以用眼睛看看,藉着视力的帮助,但是把手指夹着的四支刀子,要挥回胸前的皮带上,完全不用低头,全凭手臂的感觉测定距离。
那除了功夫深之外,还得加上很高的天分,普通人穷其一生的时间与精力来练习,都不见得能做到。
这种情况也必须要一个真正的行家才能领会的,而哈吉泰偏偏就是这样的一个行家。
因此,夏志昌的话在别人心中,并没有多少作用,甚至于还未能领会,但是对于哈吉泰,却是一个极大的震荡,愕然良久,才一收傲态道:「好!好手法!」
夏志昌一笑道:「彼此!彼此,你的袖箭功夫也不错,抬手间连伤三个人,而且都射中在手背上,这份功力也颇令人钦佩了,只是比我的飞刀还差了一截火候,你承不承认?」
哈吉泰无法不承认在手法上是比人差一筹,因为他的袖箭是以机弩发射的,对方的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