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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私藏的情书-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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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同学,我的名次是第十一。”   
     计分老师在自己的本子上看了看,又喊道:“203号,203号是谁?”   
     这时有个女生举着手走了过来。   
     “刚才你跑到终点的时候听见老师说你是第几?”老师问。   
     “第十一。”   
     我赶紧解释:“不是的,弄错了,我真的是第十一,203号才是第十,我是在203号后面的。”   
     203号女生一听,奇怪地看了看我,不说话了。   
     “203号,真的是这样吗?”   
     “老师,哪有人真得了奖还不要的?我真是十一名。”我笑眯眯地说。   
     203号沉默地点了点头。         
第一封情书:阿木   
203号的女生是读初二的袁蕊。   
     那次越野赛之后,我和袁蕊就成了好朋友。   
     后来袁蕊问我:“为什么把第十名让给我?”   
     我摇摇头,说:“我没让啊?我确实是十一名!”   
     袁蕊撇着嘴说:“你真以为我是小孩子啊?你明明在我前面。你说,你是不是因为坐了自行车就不好意思要名次了?”   
     “你怎么知道的?”我奇怪地问。   
     “因为我也坐了,嘿嘿。”   
     我嗤笑了,说:“没想到,让来让去,还是把名次让给了一个作弊的人。”   
     袁蕊用眼角一下一下地偷看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有什么话你就说呗。”我看出了袁蕊有心事。   
     “其实,我知道你那天坐了自行车是因为载你的那个人我认识。”   
     “你认识阿木?”   
     袁蕊抿着嘴,嗯了一声,脸都红了。   
     我一看袁蕊羞涩的模样,立即懂了,坏坏地笑着,说:“你不会是喜欢他吧?”   
     “谁说了?”袁蕊不承认,但是又羞于被我看了出来,就跑开了,说,“我回教室去了。”   
     我觉得世界真奇妙,赵小惠喜欢阿木,袁蕊也喜欢阿木,阿木那样的男生怎么就惹得她们喜欢呢?   
     关于赵小惠喜欢阿木那件事,后来就没了下文。赵小惠到底是个女生,再主动也不能放下身架,而阿木,根本就没理过赵小惠。   
     但是阿木从叫我上车的时候起就打破了他不跟“女人”说话的原则,可是,他说话的对象仅限于我一个人。   
     倒是我,再也不敢跟阿木说话了,似乎一说话就暴露了自己比赛作弊的事情似的。平时在教室里,我是从不跟阿木说话的,偶尔在校园里碰见,也是头一低就过去了。   
     可是那一天,在教室里,在自习课上,所有人都在闷头写作业的时候,阿木忽然站起来,走到我旁边,说:“有没有橡皮?借我用一下!”         
第一封情书:思念   
阿木的声音语气很强硬,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的脸已经红到脖子了。   
     阿木的声音一出,所有人都抬头看过来了,没有人说话,都屏住呼吸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刻。   
     这是阿木第一次在公众面前跟一个女生说话,而他说话的对象还是大家公认的高傲的我。   
     我被大家的目光看得心跳的厉害,抖着双手把橡皮擦拿出来递给了阿木。   
     阿木接过橡皮擦,一声不吭地回了座位。   
     等到阿木回到座位坐下,他那帮兄弟好像才回过神来,集体意味深长地拖着长长的后音哦了一声。   
     阿木猛地站起来,对着那帮兄弟一瞪眼,什么都没说,所有人又都安静地趴在桌子上写作业了。   
     但是这件事之后,班级里就议论开了,谁也没想到近三年不理人的阿木喜欢的竟是我。   
     可是只有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阿木跟我说话的时候依然是冰冷的口气,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好像一看见我就让他痛苦似的。   
     关于阿木的事,我也没有时间去想,因为我要专心地准备中考,我心里有自己的目标。            
     “宁:快要中考了,我有些紧张,不过我也很自信,我相信我能到一个离你更近的地方,我很期待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刻!   
     不过想想初中生活就要结束了,真是舍不得,这种舍不得比小学毕业的时候强烈的多。就好像这三年比那六年更长一样。现在想想,我的初中生活真是有些寂寞,没有太多的朋友,也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我唯一的事就是学习,我一直在不断地学习。   
     很多人都有了男朋友,可是我没有,我也没有想过要找个男朋友,因为我有你了。宁,其实有时候我会觉得委屈和茫然,委屈的是我一个人就这样认真地坚持着给你写那么多的信,而你却不知道,也不能来见我一面;茫然的是就算我这样想着你等着你,最后我们真的会在一起吗?我不知道了,可是对你倾诉已经成了我的习惯。   
     我相信这世上再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爱着你,这应该是我唯一可以骄傲的事。   
     我要开始复习功课了,下次再说!   
     思念你的零。”         
第一封情书:尴尬   
就在中考的前一天中午,学校刚刚开完中考动员大会,我正准备回家,却在校门口遇见了许然和于箫。   
     我惊喜地拉着许然的手说:“真没想到你们会来,你们怎么会这个时候来呢?”   
     “我们一整天都在放假,我跟于箫一商量,觉得要是这个时候来看看你一定能把你感动的不行,所以我们就来了!怎么样?感动吧?”许然笑着说。   
     “当然感动!”我说的是心里话,我拉着许然的手的时候简直都想哭了。   
     我已经有两年没见到许然了,许然好像一下子从自己的童年消失于城里一样,再也寻不见了。今天一下子看见,竟让我萌生了些许的感慨。   
     “你变得好漂亮了,人也长高了,以前你没我高的,怎么一下子比我高这么多了?简直就是一个大姑娘了,都可以嫁人了!”我跟许然比着身高。   
     “我是长高了,妈妈说这是因为我一直在跳舞的缘故。你别怕,你还得长呢,说不定以后比我还高。你也变漂亮了,不过你以前就漂亮,现在更漂亮了。你看你,小巧玲珑的,真好看。”   
     我出神地望着许然的嘴巴,怎么也想不到,原来那个笨拙的整天跟在自己后面的许然怎么一下子就变得伶牙俐齿了?   
     于箫一直站在我们身旁,微笑着,一句不说。   
     我用眼睛斜了一眼于箫,便把许然往于箫身边推了推,然后上下左右地打量了一翻,说:“真是般配!以前真没看出来你们这么般配!于箫,我把许然许配给你怎么样?”   
     于箫一直微笑的脸一下子就阴下来了,很是恼火地冲我说:“别开这种玩笑!”   
     我和许然都被于箫的语气吓了一跳,愣了一愣,顿时觉得尴尬起来。   
     最后是许然冲于箫打了一拳,说:“不就是开个玩笑嘛,这么认真干嘛?再说了,我还不稀罕嫁给你呢!”   
     说完我们一起笑,于箫的脸色这才稍稍缓和了一些。   
     “我带了个东西给你。”于箫忽然对我说。         
第一封情书:青涩   
我和许然都好奇地看着于箫,只见于箫从身上掏出一个细长的盒子,然后对我说:“英雄钢笔,可好用了!我同学用了都说好用,我想你喜欢写写什么的,加上明天就考试了,总要多准备一支笔,就给你买了一支。”   
     我接过钢笔,忽然想到了自己包里还放着上次于箫送给自己的小小的音乐盒,总觉得不能再这样白白接受于箫送给自己的东西,于是问道:“多少钱?我给你。我正好也想买一支钢笔。”   
     “不拿我当朋友是不是?”于箫不高兴地问。   
     “就是,他给你,你就拿着,反正他家有钱!”许然也跟着附和着说,“要不,于箫你就再给我买一支吧,我明天也考试呢!你要是再给我买一支,唐零就会收了这支了。”   
     于箫看了看我,又对许然说:“好,等回去了我给你也买一支。”   
     我微笑着看了看于箫,发现于箫比上次见自己的时候更高了,青涩的胡须也明显了,也有了几分英气,完全不是当年被自己几句话一说就哭的男孩了。   
     想到于箫哭的事,我忽然哈哈大笑,一个人笑得乐不可支,弄得许然和于箫莫名其妙。   
     “以前,还记得吗?我对于箫说,你敢不敢抱一下我,他就哭了,吓哭了。我踩一下他的球鞋,他也哭。”我一边笑一边说。   
     许然一听也哈哈大笑,只有于箫一个人不好意思地把脸转向一边,说:“还好意思说?哪有像你这么顽皮的女孩?”   
     于箫的一句话说得我有些伤感,想来,我已经三年没有顽皮过了,我从小就像个男孩子一样的奔跑爬树的热情在孤单单的三年时光里消失殆尽,可是今天于箫和许然一起站在我面前,我觉得那样的顽皮岁月还会回来的。   
     回到家,我打开于箫送给自己的新钢笔准备给宁写信,可是在纸上试着写了几个字之后,我又把那只钢笔收起来了,最后还是用我之前的钢笔写我不知道要写到什么时候的情书。         
第318封情书:新鲜   
“宁:今天是我高中生活的第一天!   
    从家里来学校的时候我整理了一下之前我给你写的所有的信,一共是317封。也就是说,这是我给你写的第318封信。   
    我如愿以偿地到城里来读书了,爸爸拿着行李送我来的,因为我要住校。跟预想的一样,我没有在校园里遇见你,不过我才刚来,渐渐的,我想我们总会遇见的。虽然没有遇见你有些遗憾,不过许然和于箫都跟我一个学校,还有赵小惠。我真的很开心,我没想到兜了一圈大家又在一起了。   
    许然和于箫一起接的我,他们也很开心,于箫帮我爸爸拿着我的行李,像个大人了。我一看见他就会想到你是不是也像他一样已经成了一个大小伙子了,如果那样,我是不是还能认得你呢?   
    我还看见很多初中的同学,现在看见他们真觉得亲切。我想我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高中生活。   
    对了,那个李想,那个比我高一年级的男孩,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在这所学校上学,不过暑假里他可是让我吃惊不小。就在前几天,我正忙着准备来上学的事,他叫人把我从家里叫了出来,然后把一个大袋子给了我,天那,竟然是1000封情书。不过我只有震惊没有感动,因为他违规了,才不到两年的时间,一天一封怎么会有1000封?他作弊了。后来我拆开了一些信来看,发现笔迹都不一样,他不但没有按照一天一封,还请人帮忙写了。一个连情书都要请人帮忙写的人,我是不可能看得上的。   
    有些人和事没有必要再去想了,我的生活又进入了一个新的篇章。现在,我正坐在我的新教室里给你写信,宿舍也安排好了,写完这封信我就回宿舍去,然后好好地睡一觉,醒来后就好好地迎接朝阳。   
    这里的一切都那么新鲜,学校里的路灯、假山还有穿着怪异的学生,我想要快一点融入他们。   
    也希望你的高中生活快乐!   
    零。1999年8月31日。”         
第318封情书:16岁   
我16岁了,模样和身段都有了青春期特有的味道,青涩而美好,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沉静着,却内在地张扬着。这是青春的质地,你看着青春,会有一种想微笑又想流泪的冲动。   
    我没想到于箫会和自己一个班,这让许然羡慕地流口水。   
    当时于箫还笑话许然说:“这个班级是分等级的,有本事你也把分数考高一点,高一点就可以进来了。再说了,你的目标跟我们也不一样,你要的不是学习好,你不是要考影视学院吗?可别整天跟我们一起混啊,到时候你考不上还要赖我们。”   
    许然被于箫说的哑口无言,我也在一边给于箫帮腔,逗着许然玩。   
    可是三天后于箫说的自己这个分数高的班里转来了一名成绩平平的学生,这个学生是李木子。   
    李木子当时一走进教室的时候,全班女生一声惊呼:“好帅啊!”   
    我瞪着眼睛想怎么会是阿木,可是这确实就是阿木。可就算是阿木女生们也没必要这样吧?阿木很帅吗?我不觉得。   
    在我眼里,除了宁没有好看的人了,所以,即使是能迷倒全校大半女生的阿木站在我面前,我也一样觉得也不过如此。   
    或许,我觉得于箫都比阿木帅一点。   
    阿木的眼睛在教室里搜寻了一翻,最后便落在了我的身上。阿木好像在确认,等确认完毕那确实是我时,脸上露出了隐隐的微笑。   
    虽然阿木的微笑很浅很浅,浅到几乎看不出他是在笑,但是这确实是我第一次看见阿木笑,并且是对着自己笑。   
    后来接连几天都有别班的女生都来看阿木,我看着那些围在教室门口和窗口的女生很是诧异,为什么她们都不害羞呢?   
    阿木还是跟初中时一样的脾气,对那些女生一概不理,也从来没有好脸色。可是,阿木越是这样,跟在他身后的女生就越多,在她们眼里没有比阿木更酷的人了,尤其是阿木骑着摩托车上学放学的帅劲,学校里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因为阿木是唯一一个骑着摩托车上学的学生。   
    阿木怎么会骑摩托车上学?而且他为什么不住校?         
第318封情书:公子   
赵小惠很快就详细地向我解释了阿木的情况。赵小惠说的时候已经是一脸的不在乎了,她说:“原来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早知道,我才不追他呢!还以为我贪财呢!我现在有新目标了,才不像那些没头脑的女生一样喜欢这样只会耍酷的草包。”   
    “他成绩虽说不是很好,但是也还可以,不算草包吧!”我替阿木说了句话。   
    “反正我看着就像是草包!做的事也很草包!你知道吗?他家里可有钱了,我听说他爸爸是公司大老板,他家比于箫家可有钱多了,而且他爸爸一直在城里的,他上初一的时候他妈妈要带着他全家都搬到城里来,他这个犟脾气,可真犟,就是不来,最后他爸爸给他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房子,让他一个人在乡下读书。现在好了,他书读得不好,根本不是考到我们学校来的,于是又叫他爸爸花钱给他弄到我们学校来读书,你说他有志气吧,又没有,说没有吧,又有那么一点点。”   
    “你不是也花了钱才进来这个学校的吗?”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为阿木解释,但是赵小惠这样跟阿木一样档次的人还看不起阿木,让我觉得不应该。   
    赵小惠还是理直气壮:“我是花了钱,可是我花的钱比他可少多了,就他那成绩,不知道得花多少钱呢!我还听说他爸爸跟我们学校的校长主任之类的都认识,所以他整天在学校开着摩托也没人管他。”   
    “还是说说你的新男朋友吧!”我打断了赵小惠的话。   
    一说到赵小惠新男朋友,赵小惠立刻神采飞扬了,然后带着微微害羞的语气说:“还不是拉,你别乱说啊,不过是有点喜欢而已。”     
    赵小惠总是有新的恋情,就好像于箫总是有新的好玩的东西一样。   
    于箫每过那么两三天就给我带样好玩的东西,但有时候也会是书。于箫总是能找到我想看的那些书来,比如汪国真的诗集,比如《花季雨季》,有时候于箫也会拿些不知名的书,可是总是会是我喜欢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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