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世有红妆 作者:苏南生(晋江2014.01.10完结) >

第22章

世有红妆 作者:苏南生(晋江2014.01.10完结)-第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已经长大了,只是,长大的代价,总是那么的忧伤。
  所谓酒入愁肠愁更愁,不过才几杯酒下肚,两人都醉了,锦初伏在顾均成怀里,喃喃地说:“哥哥,我害怕,其实我一直都害怕。这些眼前还存在的,属于我的,我怕它们总有一天统统都会消失不见。我怕我会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走开,而我却无能为力。哥哥,你千万不要丢下我,永远都不要。”
  “锦初,你醉了,说傻话呢。”
  “是的,我醉了,可是我比任何时候都清醒,有什么法子,可以让我忘记眼前发生的一切呢?哥哥,我们可不可以回到从前?我好想好想不要长大……”她嘤嘤地哭着,无法抑止地悲伤。
  “锦初,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他搂着她,眼角终于湿润了。他仰起头,注视着天边的月牙,努力让泪水回到眼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悲伤就像是一个湖,没有风的时候,平静如镜。偶尔有逆风吹过,才会起了禢皱,挤出微微的疼。时间是治伤的最佳良药,任血淋淋的伤口凝结成痂,微痒的疼。
  转眼,花已落尽,又是一个秋季的到来。
  顾均成厌战,已不愿再军队里担责,于是刘付慕年便安排他处理颖宁新建孤儿院的事。孤儿院不仅可以收留流离失所的孩子,还设有学堂,如此一来,孩子们便可以很方便地接受教育。对于这一件事,百姓们是大加赞赏的。
  顾均成已经变成了一个工作狂,日夜都为孤儿院的事操劳,尽心尽力。
  按说刘付慕年应该觉得很欣慰,可最近不知怎么的,刘付慕年的眉头越锁越深,常常回到帅府,也是一句话都不说,坐在书房里发呆,而且经常一坐就是一整夜。
  锦初问李泽南,李泽南却是摆手说不知,说是不知,除了他,又还有谁能知道少帅的心事呢?只怕他这个秘书,都比她这个少夫人更让刘付慕年信任。
  也许,在他眼里,她只是个女人。又或许,他以为这样把她护在温室里,就可以长乐无忧了。
  也许,他真的是被刘付新月的事吓怕了。
  可是她有什么办法呢?
  如果这样能让他心安一些,那就顺他的意思吧,他不愿意让自己插手政治上的事,自己又何必自讨苦吃?只是自打府里接二连三地出了事已后,锦初为了节省日常开支,已经打发掉几个下人回乡下养老。长日漫漫,自己又是孤身一人,连个说心里话的人都没有,着实叫人难捱。有时候夜里,宅子那么大,静得可怕,她一个人坐在屋顶,连风都那么的孤单。
  现在的她,除却了自由,又和笼子里的小鸟有什么区别呢?
  这日的天气好得出奇,秋风飒飒,锦初忽然来了兴致,把书房里的墨宝搬到了凉亭里,就着荷风叶香,开始练起了字。
  小时候她最喜欢缠着爹教她写字,学了多年,她只学了形,却未学得神,如今把笔握在手里,也稍显得生硬了些。
  真是没用。她自嘲着。只写了几行,刘付慕年便从外头走了进来,暖暖地阳光打在他的脸上,神采飞扬。她已经好久没有见过他如此轻松快活的模样,一时间竟怔住了,握着笔的手忘了写,瞧着他眼珠子也忘记了转。
  “怎么了?是不是你的丈夫太帅了,把你给迷晕了?”他瞧她的样子,觉得十分的好笑,点了点她的鼻子,把笔从她手里拿了下来。
  “才没有呢,别这么不要脸。”她红着脸,躲开他的目光。
  “你在写字?”他看了看桌子上的宣纸,念了出来,“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什么意思?”
  “它的意思就是,人性是有两面的,而两两相对的人性本质又是调和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穴居着一只猛虎,只是在虎穴之外仍有蔷薇丛生。老虎也会有细嗅蔷薇的时候,忙碌而远大的雄心也会被温柔和美丽折服,停下脚步,安静欣赏自然赐予它的美好,生活给予它的泰然。猛虎的魄力也可以和蔷薇的细腻和谐一体,再怎样的心坚如石或豪情满怀者,胸中依然有一份清淡灵动,一份安然静默蕴藏其中,依然会有柔弱而美丽花朵启颜开放,随清波婉转,赏风光霁月。人心也是猛虎和蔷薇的两面体,若缺少了蔷薇不免莽拙而流于庸俗,缺少了猛虎不免怯弱而失气魄。”
  “你是在说我吗?”
  “不害躁!”她笑了起来,笑得明艳动人。
  他怔了怔,只觉得她就是那朵蔷薇,他就是那只猛虎,被她的坚强和温柔而折服。
  “过来。”他说。
  “干什么?”她困惑。
  “让我抱抱。”他说着,把她抱在怀里。
  “别,待会被人看到了。”她挣扎着。
  “谁敢说,我把他舌头给割下来。”他固执地不肯放手。
  “你好恶毒!”她指责他。
  “好了,不逗你玩了,我有点累想眯一会,你腿借我。”说罢,他不由分说地拉她在长凳上坐下,然后把脑袋枕上她的双腿。“阿初,给我唱首歌吧,就你平常爱哼的首。”
  “我什么时候哼过曲子了?”
  “我说有就有。”
  “无理取闹!……不过,小时候我娘教过我一首小调,我给你唱,你可不许笑。”说罢,她还是低声吟唱起来,其曲舒缓轻柔,其音低回婉转,没有词,只有简单的哼唱,但却像是雨滴清凉的午后,描绘出一段安静且淡雅的时光与空间的记忆。
  哼着哼着,她就停了下来,陷入了沉思。
  须臾,她垂下眼帘,发现刘付慕年已经睡着了。他睡得很安静,太阳的暖融融的光线,打在脸上,有种温和而奇异的感觉。她注视着他俊朗秀逸的脸庞,掌心不由自主握住了他的手,动作轻悄悄的,生怕惊扰到他似的。
  有生之年,遇到了他,她是不是比别人都幸运呢?
  可是,在这一刻,她被刘付慕年的温柔冲昏了头,忘记了即使老天赐给她幸运,也有可能会把幸运收回。
  孤儿院很快就落成挂牌,并邀请了大批的上流人物前来剪彩。一时间,孤儿院人来人往,竟比街市还要热闹几分。
  剪彩活动完毕后,刘付慕年还请来了玉堂春的靳云汐给孩子们义诊,因为孩子们大多都是流浪儿,饥寒交迫,自然就容易生病。
  那一天,顾均成看着院里的孩子有了家,终于露出了笑脸,这是自从新月去世后,他第一次感到开心满足,这里就是他的心血,是他的成就。就连锦初都被感染了,笑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快活。
  她明白,他和自己一样,都是孤儿,没有人能比自己更能理解无家可归的凄凉和悲惨。
  “哥哥,我想到学堂里当先生,给孩子们让课,可好?”锦初问。她不是心血来潮,她也想为这些人出一分力,总好过自己长日无聊。
  “这件事,还是找少帅商量一下吧。”顾均成说。
  “你现在,倒是蛮听他的话的嘛。”
  “他确实是个难得的将才,锦初,他一个人,要掌管那么多的地方那么多的事,需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精力和代价。有时候我会在心里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也未必能应付得过来。”
  “哥哥,有时候,人的能力都是被逼出来的。”
  “你能这样想,固然是好的。”顾均成说,“少帅在图书室里检查,要不,你现在过去跟他谈谈吧。”
  “好。”锦初点头。
  孤儿院是一幢英式的大楼,旧是旧了些,可看起来还是很牢固的。窗台和院子都种着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鲜花,把孤儿院装点得生机勃勃,满眼锦绣。
  图书室建在一个比较偏远的角落里,那里十分安静,是个阅读的好去处。
  教工见了锦初,自觉地离开了图书室,只留下刘付慕年和锦初两人。锦初也不绕弯,直接说明来意。刘付慕年听了以后,却摇了摇头,表示不赞同,说这份工作并不轻松。
  锦初急了:“你看人家靳小姐不也是女的吗?人家都那么有觉悟,巴巴地跑来帮你义诊,而你的夫人整天关在家里,就像一个草包,你不嫌丢人?再说,教书又不是什么费劲的事,别弄得我跟废人似的。”
  “嗯,我懂了,原来是我的夫人在吃醋。”
  “少打诨!说正经的呢。”
  “好吧,答应你就是了。”
  “真的?”
  “嗯,那如果我不答应,你不让我回房怎么办?”
  “我敢吗?跟你作对,你还不拿枪崩了我呀。”锦初红了红脸,遂又想起了顾均成的一番话,自然而然地问了出来:“那么,慕年,管着那么多的事,你会不会觉得累,你快活吗?”
  “为什么突然这么问?”他说。
  “嗯,因为,你白头发越来越多了,皱纹也越来越多了。”她摸了摸他的头发,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眼睛弯弯得像月牙。
  “那你会不会嫌我越来越老了。”
  “慕年,我也会老的。”她一本正经地回答,
  “阿初,怎么说呢?确实累,确实不快活,可那些都是我的责任,我必须都要担着,谁让我是刘付家的男人呢?可是阿初,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快活了,阿初,答应我,不管将来发生任何事,都不要突然离开我,也不要突然消失,万一你不要我了,至少,你也要让我知道你安好,行不行?”
  “慕年,为什么你总是觉得,我会离开你?”
  自从他跟自己好了以后,总是有意无意地透露类似的信息,他怕自己离开她,可她何尝不怕他离开自己呢?
  “因为你对我太好了,我怕没有你会适应不了。”他勉强笑着。
  于是,第二天锦初就开始到孤儿院里给孩子们教书。孩子们虽然被生活折腾得像没有了营养的花一样,可毕竟是野惯了的,精力过剩,喜欢自由,不喜管束。几天下来倒也把锦初折腾得不轻,她这才明白当初刘付慕年为什么会拒绝让自己来当先生。
  但凡都是有过渡期,一个月后,孩子们也都上了正轨,心也收回来了,锦初也欣慰了不少。
  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的理想。
  然而,就在这时,锦初遇见一个人,她终于产生了离开刘付慕年的想法。做这个决定的时候,连她自己的心都是撕裂一样的疼。只是这一切来得太突然,她想,除了逃避,她是没有任何的法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

  事情的始末要从中秋节的前一天开始说起。
  那天一大早,锦初就准备出门采办水果以及日用品,好发给孤儿院的小朋友们过节。刘付慕年自然没有意见,早早就安排了几个卫兵便装保护着。
  锦初走在街上,看着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自己的几个尾巴,只觉得无奈。她看着水果摊上的葡萄香蕉等物,东挑挑,西捡捡,拿不定主意。这些东西都要先供奉月神,马虎不得。
  好不容易,她才把水果买齐了,重重的一篮子。
  有尾巴主动上来替她拎篮子,她拒绝了。拗不过,尾巴只好继续远远地跟着。
  篮子提得有些吃力,可她心里高兴。这时,一个小男孩手里举着风车,欢呼着往前跑,一不留神,把锦初给撞倒了,篮子的水果也滚的一地都是。男孩连边赔着不是,锦初笑着让他走了。
  她蹲下身子,仔细地捡着水果,这时,一个男子也蹲了下来,替她把水果装进篮子里。
  “谢谢!”她抬头向他道谢。当看清楚他的脸时,她怔住了,此人不是阿邺又是谁?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被软禁了吗?难道,刘付慕年时常发愁,跟他也有关系?可是,又能有什么关系呢?几个念头还没理清,她只听得他在耳边轻声说,“下午三点,我在明湖等你。”随即,他便转身离去,高大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人群里。
  锦初仍呆在原地,直到尾巴赶上来替她把篮子拎起来,才回过神来。
  正是收获的季节,明湖的荷花已经折了腰。岸边的杨柳,倒还是绿的。远远地,锦初就听到有笛声,这次的笛声却是那么的忧伤,那么的哀戚,徘徊在这山水间,有着别样的悲伤。
  锦初想起第一次来这里,陪着自己的,是新月。如今,这里仍然还是往昔的模样,可新月,却已不在了。前尘往事,一一浮现,锦初不由得有些感伤,静静地望着林静昭的背影。一曲笛音,倒像是挽歌,催人泪下。
  曲终,林静昭转过身来,他握住锦初的手,轻轻地唤了声:“阿姐!”
  “阿邺!”锦初哽咽了,痴痴地望着自己的弟弟,只觉得恍如隔世。七年了,她终于和自己唯一的骨肉至亲重逢,这一刻,说什么都不重要了,她只想好好地看着他。
  “阿姐,这些年你还好吗?”
  “挺好的,你呢?一定过得很艰难吧?”
  “不管过去怎么样艰难,都过去了。”
  “你瘦了。”
  “你也瘦了。”
  “阿邺,你都长得这般大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是的,阿姐,我们都长得这般大了。”他顿了顿,脸上闪过一抹阴沉,“阿姐,我听说你已经嫁人了。”
  哪里是听说,是早就知道了吧?锦初心想:“你都知道了?那么,你也一定知道我嫁的人是谁了吧?”
  “没错!”他的声音已经没有平静,“可是阿姐,你嫁谁不好为什么偏偏要嫁给刘付慕年?!!”
  “阿邺,我不知道你跟他有什么样的仇恨,你要针对他,可是,他不是坏人,你们之间,一定有什么误会!”
  “他不是坏人!那你的意思我就是坏了人?”林静昭怒道,“你什么都不知道,就不要妄下定论!你以前不知情,我可以原谅你,但是,从今天起,你要记住,你不能跟他在一起,因为他是我们的仇人!”
  “阿邺,你在胡说些什么?他怎么会是我们的仇人!”
  “阿姐,是不是这几年你过得太舒服,已经忘记自己身上的仇恨了?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刺杀刘付慕年?我现在告诉你,那是因为在七年前,他害死了我们的父亲!他还害得我们家破人亡,骨肉分离!我们所受的苦,全都是拜他所赐!”
  “阿邺,你开什么玩笑不好,干嘛要开这样的玩笑呢?”锦初白着一张脸,自欺欺人地说。
  “阿姐,到现在你还不明白吗?他为什么要对你这么好?那是因为他在赎罪!他早就知道你是谁了!你以为他上次为什么会放过我?那是因为他良心不安,而且他还怕我会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你,所以才会把我关在阳明洞,他怕的就是有这么一天!你瞧瞧,他为了一己之私,害人害已,这样的人,这样一个杀父仇人,你还能跟他同榻共眠吗?”
  “不,不可能!你骗我。”锦初仍是摇头,明明知道自己说出来的话,连自己都觉得无力。
  “你看看这是什么?”林静昭激动地扯开衬衣,露出胸膛。
  锦初只觉得自己的眼睛被那一块块的疤痕给刺伤了,她如遭雷劈,身子像秋风的落叶一样跌在地上。他的话还在耳边响,“阿姐,这些疤,虽然不是他亲手烙上去的,但这些是我永世都不能磨灭的耻辱!我要为父亲报仇,我要报仇!”最后的话,是咆哮着说出来的。
  他想起那天从阳明洞里逃了出来,九死一生。自己骑着马,在路上狂奔,马蹄下的长草,纷纷腰折。发出一种清脆的声音,毒辣辣的日头,刺得他眼前一片黑。他什么都看不见,也不需要看见,只知道拼命地往前跑。马儿被他催命地抽打的怕了,奔了数十里,可纵使是狠了劲,它也无力再跑了,它企图放慢脚步,但他不允许,后面的追兵也不允许,他使劲地抽打着它,不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