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青春快感-第1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快乐的猪)
第三卷 恋爱观点19、我用“欣赏”对热吻
我用“欣赏”对热吻
“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吻别》,张学友上世纪的一首经典之作。既然是上世纪的,到本世纪其定义是否也该变迁一下呢?“我和你吻别,在繁华的街。”看来修改后的歌词,才体现了迫不及待地陷入幸福深渊的情景呢!于是公开热吻成了必然。我是个墨守成规的女孩,对于公开热吻的场景避而远之。
想当初,对电视里的吻镜都是闭目不视,何况就更难以忍受的那种当街拥吻的激动了。可如今,现实把我训练得炉火纯青。你管你亲热,我管我走路。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擦肩而过后,我倒是心跳加速,脸红不已。只为那些当众亲吻者难为情。我开始想了个馊主意。
在公共汽车站,是热吻者聚集地,每天上下班常在站头看见少男少女热吻。好,我要实施我的行动了。正巧,被我逮到了一对。先用足够厚的脸皮慢慢靠近他们,然后在他们忘乎所以时我用多别人一倍的四只眼直直的盯着他们看,起先他们没注意,后来才发现旁边有个坐享其成者,这次轮到他们脸红了,看了我一眼,走了。我笑了。吐了吐舌头,第一次计划很成功。
朋友们开玩笑把我形容成“单身祸害”,说我破坏别人的情调。我不以为然,那是公共场所,总得顾及自己形象吧!再说,我这个直接欣赏的法宝不知帮了多少无辜传统主义受害者。再者嘛,也等于欣赏电视里的经典镜头啦。小心,请别在公共场合热吻,因为旁边有眼睛看着你喔!
(Mokan)
失恋
没想到失恋也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总以为失恋总是痛苦的,却不料今天的年轻白领们,把玩失恋就像看一场足球,输赢心态可以说是21世纪的。女孩子可以当众宣布“今天我失恋了”,也敢主动去追求根本就没谱的爱情,最终收获失恋就像坠入爱河同样有滋有味。更有新意的是,失恋甚至还可以给他(她)带来快乐。这是什么爱情模式?有点让人读不懂。但它确实在我们身边发生着、快乐着。要么是“逆向美感”,要么我们落伍了。还是自己读一读吧。公开宣布失恋
同事阿方去年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美籍华人,两人在yahoo message上卿卿我我了总有大半年。每天上班时只听见阿方的手提电脑上噼噼啪啪的按键声不绝于耳。今年“五一”的时候双方见了面,不仅没有“见光死”,更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假期,这点阿方没有明说,但我们从她左手中指上一枚硕大的戒指上瞧出了端倪。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看离阿方的婚期越来越近,同事们已经开始商量如何庆贺了。有一天早上,阿方早早来到公司,捋起袖子动手清理桌子。阿方的桌子一向很乱,和男友的合照、插花的花瓶……统统堆在那儿。她一边“清理门户”,一边宣告她失恋了,要“寄情工作”。我很佩服阿方的勇气,因为她失恋的消息是她自己公布的,她说失恋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让同事知道自己难过,就不需要在人前假装自己很高兴,同事也可以理解自己这阵子的情绪低落。
转眼我们两人共用的垃圾桶里就堆满了小摆设。至于用作谈情的电话,sorry!上司是绝不容许她扔进垃圾桶的,看来可怜的阿方能做到的,只有尽量转移视线了。
中午休息时阿方的电话果然不再像往常响起,她也不再十指如飞。看阿方直瞪瞪看着电脑屏幕,我忍不住好奇,偷偷从她身后走过,原来她在网上看小说,而且是侦探小说!问起她,她振振有辞,“失恋时感情肯定过剩,爱情小说中描写的也多是无法控制的激情,而这时要减少的正是这种没用的多情。看侦探小说,会被吸引进去,而且不会触景生情!”
现在阿方又开始了她的网上聊天,她说她正在寻找新的希望,看着她容光焕发的样子,我真心希望她幸福,因为她是个坚强的女人,而且很成熟!
(走走)
第三卷 恋爱观点20、分手后我会更快乐
分手后我会更快乐
听着朋友大谈失恋后的新生活,我开始想失恋后我会更快乐吗?
省时可能是失恋后最大的优点,我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去读夜校,也不必在加班后匆匆赶往约会的场所,我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假期,泡上花茶听音乐,躺在床上看小说,体会休闲时自由自在的感觉。
自由是失恋后最大的收获,我可以买自己喜欢的衣服、饰品,而不必担心男友挑剔的眼光;我可以在卡拉OK唱自己心爱的歌曲,即使跑了调也不必担心会让男友失面子。就像小鸟一般翱翔在喜爱的天空。
省钱是失恋后又一好处,我可以随便找个路边小店吃自己喜爱的排档,不用去高档饭店找情调;我可以坐公车到处逛,不用为了赶时间,出门就“打的”。不用多久,我银行里的存折就又能添零了。
失恋后我想我是快乐的,但是看着朋友们时常发呆的模样,唱着伤心的情歌,故作无所谓的神态,我明白了,其实一切所谓的新生活和快乐都是掩盖失恋痛苦后的借口。古往今来人们失恋后的感觉在变,表现的方式在变,但人心没有变,对爱情的期望没有变。最后我感到很庆幸,因为我没有失恋。
(雨遐)
为了往事的送别
向着窗户的方向望过去,很轻的声音从心里升了起来。太阳却欲擒故纵。
我站了起来,终于走到窗前,望下去,望下去。百盛门口人流涌动,太远,望不清人的面孔。
“干嘛呢?别发呆,吃饭了!”家人在嘀咕。
我没有去吃饭,用手抓起了包,背上肩。
从大楼里钻出来的时候,中午的阳光已经恰到好处地播洒到我的头发上,暖烘烘的感觉在心里悬浮起来,我热了,顺手整了整领子,然后向着百盛的方向走去。
人真多,以前在这里,常常丢了牵着我的那只大手。便在人群中来回穿梭,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老远的地方发现他垂着两手的背影,立刻奔跑过去,抬起手,从背后扯着他的衣领拽过来,用一种委屈的面容等待与他眼睛的接触。
现在是一个人了,仍旧转了一圈又一圈,寻找的是一个记忆,一串往事。
终于挑中了一条围巾。许诺于他的那条围巾迟迟没有完工,吵一次,拆一次,拆掉重来好几次,终究和时间的脚步错过了。而在明天,他要远行,加拿大凌厉的风突然让我想起,围巾,是我欠他的债。
他的家,就在百盛侧门对面的弄堂里面,我没有犹豫,时间已经不多,这条走了千万次的路在脚下飞快地掠过。
“我来,给你送别。”
“吃饭没?我刚刚做好,就在这里吃一点吧。”
坐下来,望着桌子对面的他,还有一切的从前,我没有哭,勇敢地咽下一口红酒。故事结束了,我对自己说。
“谢谢你来这里”,大手把我的手包裹起来,紧紧地握着,温暖如同阳光洒在头发上,好一会儿。然后,我们最后一毫厘相连的肌肤分开了。
在指尖划过手背的美丽景象中,我吸了一口气,仰起来,走入来时的那片天空之中。
(也风)
第四卷 沟通方式:我们的视界无孔不入1、写信
现在这个年头,我们提出了一个看似不合时宜的话题——“你还会用笔写信吗?”没想到,我的伊妹儿里一下子稿满为患,比预想的来稿要多得多。为什么会这样子呢?人们在享受现代科技生活的时候,突然怀念起比较原始的一些生活方式来,这说明在我们享受技术变得越来越自然的时候,手工的东西却反而变得越来越不自然了,于是也越来越稀罕、越来越珍贵。奇怪得很,从几篇稿子中看,许多人至今都把以前写的信、收的信当“文物”一样收藏在自己的抽屉里,不忍丢掉。还有,这次来稿怀念写信的居然大多数是大学生!这点也是始料不及,他们这么年轻,整个接受的是电脑化教育,电脑技术个个拿得出手,为什么还嘀咕着要用笔写信呢?难道“少年老成”了吗?当然不是,那是什么呢?用笔写信是对往事的眷恋
很久以前,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曾经一度非常迷恋交笔友,虽然从未谋面,却靠纸笔为对方和自己的生活拓宽了空间,在信中我们交流彼此对生活的感悟、对世事的判断和对四季的感怀。那时候电脑和网络远没有现在风起云涌的,无所不在,电脑课只是记忆中高中时代的一门选修课。也许是因为自己是天生的感性动物吧,在工作前一直就没有把电脑列入自己关注的范畴,那冷冰冰的键盘总给人有距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哪比得上盈手相握的那支笔所能传达的汩汩暖意?
以前经常用笔写信的时候总会郑重地选择一段能使自己完全放松下来的时段,在桌上静静地把信纸铺陈开,取出平日里最中意的笔,深深呼吸一下,就仿佛有对方的身影浮现于眼前。当自己低下头一个字一个字地书写时,就仿佛在纸端忽然有很多文字的精灵飘然而来,它们载着我的思念和希冀,经过长长的旅途,在无数温暖的手指传递下,将最终抵达友人的内心,永久地驻足在友人的心田。经过岁月的积淀,信笺慢慢泛黄,却存留了往日的身影,鲜明如昨。
曾经我就是如此深深地迷恋写信,迷恋将信放入信筒时满心的期待感,迷恋等待回信时的焦灼之情和打开信时满心的喜悦、惶惑和紧张,这些情绪在青春的岁月里曾经如此地鲜活,让曾经寂寞的日子充满了期待。信不信?用笔写信真的有如此的魅力,它能让你的世界丰润而饱满起来,让你对未来永远心存向往。
如今的生活让人仿佛永远像一群勤劳的小蚂蚁一样,没有抬头的时间,自然用笔写信也渐渐成为了一种奢侈,虽然如今网络邮件已经成为了我和外界的主要沟通方式,但我始终没有放弃笔和信笺,为我挚爱的爱人和友人,为我深深眷恋的青春岁月。
(赵妃蓉)
书信的爱恨情仇
高考那一年的愚人节,班里的男生决定捉弄一下红。于是他们就让我写一封约会信,准备偷偷地塞进红的抽屉,看她有何反应。那时候红是班里最骄傲的女孩,和男孩是绝少来往的,学习又好,当时我虽觉得不妥,还是照办了。
晚上在寝室里,恶作剧发起人说,晚饭后红去了约会地点,不知为什么,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学习紧张,不久就把这事忘了。高考后不久公布分数,班里很多人都上了线,红却名落孙山,让老师们大跌眼镜,我也很意外,却没想过为什么。
上大学后,收到一封信,上面只有一句话:我知道那封信是你写的,所以我去了,可你为什么骗我?当时我呆在那里,终于知道,是我害了红!后来每次想起那封信,我就无比地痛恨和仇视自己,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不敢写信,怕想起这件事。
转眼到了大二的寒假,在返校的火车上,我碰到了一个高中时的校友兰。这一路二十几个小时的相处,让我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回到学校,我就开始给在苏州上学的她写信。那段日子,每天我都会在纸上任情纵才,写上好几页的思念。可她要么不回信,要么只回片言只语,而且从不涉及感情,让我不知所措,又无力自拨。但通过在火车上的相处,我知道兰也是喜欢我的,为什么突然变得这样决绝呢?我想不明白。
后来兰先我一年毕业,我就这样失去了她的消息,我的初恋也就这样留下了永远的痛。前些天突然在一个地域性的聊天室里找到了兰。说起当年的事情,兰回答:我等了一个学期,但你说过我喜欢你我爱你吗?我的视线模糊起来,想起那永难忘怀的一点一滴,我发现自己确实写得太过隐晦了,如果直接表露现在会怎样?我不敢想下去,那可是往自己的伤口里撒盐啊!
现在,谈恋爱煲的是电话粥,发的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只有给家里才爱用笔了。这是我生活里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不管你写的是诉苦,还是吹嘘,是善意的欺骗,还是真实的成功,你都能得到最美好的回应。杜甫说:家书抵万金。诚哉斯言!在外闯荡的这些年,苦过,也乐过,爱过,也恨过,饥过,也渴过,但一直没有放弃追求。为了每一次给家里写信都能理直气壮多说点收获,我只有拼命工作,不停奋斗。也因此,给家里写信成了我跋涉的动力源,为我积累着无形的爱的丰厚财富。寂寞的人,写信吧!
(文铭)
第四卷 沟通方式2、我抽屉里放着的宝贝
我抽屉里放着的宝贝
我的抽屉被我收到的信件月复一月、年复一年霸道地扩张它们的地盘,而我,在家人再三“怂恿”为它们“安排后事”的状态下坚定不移地为它们保驾,并乐此不疲地投递出我的诚挚换来朋友们的真心——以此纵容它们的继续扩张。
我不是一个被时代潮流摒弃的老土,年龄和心态上都不是,却如此热衷这作古的方式,缘何?我在给朋友的信里就曾为我的收藏充满成就感地张扬:“等有一天我老到只能坐在摇椅里慢慢摇的时候,再把那些泛黄的纸张、青涩的情怀、稚气的字体统统翻出来温习,你猜我会唏嘘地老泪纵横还是傻笑地东倒西歪?你们要不要都来陪我,信里面写过的小道八卦私房话也都不妨抖出来爆爆料的,唱机里塞一张《青春无悔》做背景,让夕阳把每个人的脸庞映成一只只酥酥的大红蕉?”
我明白短信很快,可那些千篇一律成打转发的信息见多了心意和新意都寡淡了;我了解邮件很便捷,可就在不久前突如其来的病毒攻击还“没收”了我outlook里的几封情书,敦促它们不可追回的同时侥幸着我抽屉里的宝贝可不会玩这种没良心的人间蒸发;电话里口口声声要请我吃冰淇淋的,人家在信里白纸黑字给我的承诺才更可靠嘛,嘿嘿。
顽固地迷恋着手写的字,从或飞扬或沉静的字迹里我能轻松地揣测朋友们写信时情绪的恣意或低潮;我喜欢纯蓝的墨水和双线的白纸,觉得它们最衬干净朴素不加遮掩和修饰的心绪;在昏黄的灯下手捧清茶思绪蔓延,不用担心在电脑前坐久了的皮肤干燥和双目晕眩;
每一次“望穿秋水”的等待回信又是一件多么吊足胃口的事儿呀!
岁月催化纸张,脆弱了每一寸纤维;岁月也加热情感,肯定每一段过往。我们唱的是一首“简单情歌”,只为纪念所有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温暖的情谊。
(闵佳)
信,是情感的仓库
如今的通信是越来越发达,传统的书信已经慢慢由Email,短信之类的取代。
记得在上初中时有一天我的同桌给了我一封信。是直接交给我由我回家后才能看的。信里除了一些给我一些建议和学习上的勉励以外,还附上了一些小卡片之类的小玩意很是感到友情的温暖,在那之后我们俩就很是默契的你来我住。很多同学搞不懂我们是同桌为什么还要书信,这可能是另外一种沟通吧。而且也有它的好处,比如有一次我和同桌冷战了,我们谁也没有理谁,直到第二天早上我发现我的抽屉里有一封她的信,而我也从书包里拿出我写的那封。就这样信成了我们之间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