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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5175-永恒如歌-第3章

小说: 5175-永恒如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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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即便狗能踢,比狗还势力的狗主人却未必能踢。Rob一家刚到美国时,表舅一家简直就把他们当乞丐,而且仿佛贫困和低贱也会传染,所以忙不迭地躲着。    
    不光表舅如此,Rob家在美国还有几个亲戚,差不多都这样。    
    所以除了广州的姨妈一家,Rob心里从没装过任何亲戚。但姨夫姨马早在二十多年前就不在了。姨夫患的是淋巴癌,确诊后不到半年就去世了。姨妈也在不久后与世长辞。只剩下一个女儿,Rob的表妹,叫Lydia。所以在Rob心里,他就只有这么一个亲戚,不光是亲戚,而且还是青梅竹马的知己。    
    其他的那些什么姑姑舅舅,特别是在美国的这几位,Rob只当他们不存在。    
    但Rob的父母不能也当他们不存在。除了这些海外的老亲戚,在太平洋的这一侧,他们就再没有任何其他的社会关系了。表舅表舅妈,还有因表舅而认识的李四张三,这是他们的社会。他们不但不能当表舅不存在,他们还要表舅当他们也存在,而且存在得很好很体面。    
    所以表舅表嫂,张三的太太或者李四的妈,不管谁家做寿添丁,Rob的父母都要请客。他们请客,Rob出钱。    
    Rob抬头向空中吐出一口气,随手把账本儿丢在桌子上。他突然觉得烦,烦得无以复加。他恨不得立刻就能登上飞机,广州,北京,云南,哪儿都不错。    
    “祝您和江先生旅途愉快!” 旅行社小姐那句温存而暧昧的话,又在他耳边回荡。    
    Rob还真觉出点儿愉快来。更确切地说,是憧憬。不过憧憬和愉快差不多是一回事。憧憬消失了,愉快也就快到尽头了。    
    Rob又拿起电话,却条件反射地先看看表。 十二点半。太平洋的彼岸已经万籁俱寂。时间好像是魔术师小碗里的豆子,你觉得它该消失的时候它在,你觉得它该在的时候却消失了。    
    Rob这才觉出有点饿。可他没准备吃东西。他本是最贪吃的人,压力大的人都喜欢吃东西。可那是四年以前的事儿了。四年前Rob靠运动和节食减肥,从那时起,每天决不多吃一口,决不少跑一步。Rob相信每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手里。爱情也一样。    
    从十五岁那年,Rob踏进纽约最脏的快餐店,和一群比他高一头重一倍满口脏话的老黑一起打工开始,命运就在他自己手里。不光他自己的命运,还有他父母的命运,他公司的命运,现在还有小波的,都在他手里。    
    Rob给父亲拨了个电话,对着听筒说:“今晚我不去吃饭了,你们自己去,吃完了用我的信用卡买单。就跟他们说我忙,有应酬,出国了,随便你们说什么。就这样决定了,不要跟我商量,没必要商量。我根本不当他们是亲戚,你们愿意怎样随你们,但不要强迫我。”    
    父亲说:“你再有本事,亲戚也还是亲戚!”    
    Rob说:“我有没有本事跟他们没关系。”    
    Rob挂断电话。他腮帮子上的肌肉鼓了鼓,额角隐隐的显出一条青筋来。    
    Rob知道自己不是孝子。他也没准备当孝子。父母并不理解他,他也没必要事事成全他们。物质上他从不亏待父母;精神上他们从不在一个世界。父母常说:“你现在发财了,还不是运气好?不要把尾巴翘到天上,谁也看不起了。”    
    Rob没上过大学,也没读过多少书,所以他原先也不觉得父母的这种说法有什么不对,而只是不乐意听。直到有一次,在父母家,隔着一扇门,他听到小波在客厅里跟他父亲说:“其实我觉得Rob的成就,并不是运气的问题。” 小波说:“我那帮同学都是博士,都是什么清华北大的高材生,可他们没一个能像Rob这样,连续几年每天早晨5点起床,不论什么场合都从来不迟到一分钟,还有就是今天能办的事情决不拖到明天才办。”小波又说:“您还别不信,我这不是乱吹的,就算Rob明早儿起来分文皆无,五年后他还是会变成今天的Rob。不论干什么,他都能成。”    
    就凭这句话,Rob明白了,他这辈子都离不开小波。    
    可也就凭着这句话,Rob也明白了,小波其实并不是孩子,他是个有知识也有思想的人。Rob因此又有点担心,担心小波有一天会突然发现,Rob其实除了早起,不迟到和性子急以外,根本没别的本事。    
    Rob本来就是个暴发户。这样的暴发户不论中国还是美国都有的是,像小波这样真正有文化的人,没道理能看得起这种暴发户。    
    Rob又看看手表。还有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钻石戒指。小波睡觉的模样,又一下子钻进他脑子里。    
    小波蜷缩着身子躺在大号儿双人床的最边缘,好像一只胆小的兔子,有时Rob看见小波这样睡觉,心里突然会冒出一个念头:也许他就想离我远远儿的。    
    然后,这念头就好像胃口极好的小虫,一口一口把Rob的肚子吃空了。


《永恒如歌》 第一部分第二章  起点(2)

    小波好像一只胆小的兔子。特别是在他睡觉的时候。    
    床那么宽。宽得可以睡下足足两个小波再加两个Rob。但小波只溜边儿蜷缩着。好像Rob对他后背轻轻吹一口气,他就能滚下床去。    
    然而吹气还算好的。Rob曾经想:干脆一脚把这死东西踹下床去!    
    那是在多年前,他们刚认识的时候,Rob第一次带小波回国过春节。第一晚,他们住在北京的香格里拉里。两人相识相交大半年了,那还是他们第一次睡在同一张床上。    
    在Rob关上电视之前,两人还平分秋色。但当电视一黑,小波便自动向边缘撤退。Rob的手脚并不算很长,却不小心就碰上了小波。 碰上一次,就碰不上第二次。小波继续撤退。Rob扩大疆土。第三次又碰上,第四次则又是碰不上。直到天色微明,Rob的领土扩大到整张床的五分之四,小波却仍遥不可及。     
    一直撤退的却不是最终认输的。    
    Rob翻身躺回自己的枕头上,用两腿夹着被角,很想把蜷缩在床边儿的家伙一脚踢下床去。    
    可清晨的微光正透过窗帘的缝隙,落在小波肩头。那瘦削的肩膀,光润如羊脂白玉。Rob爱玉,所以他很想伸手去摸,可他没敢。他突然有点担心,那玉制的身体连最后的一点疆域也放弃了,果真滚到床下去摔碎了。    
     第二天清晨,Rob发烧了。健壮如牛的Rob,就好像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烧。小波站在床边担心地看着他。他把手一挥,故意大声说:“你回家吧,今晚跟你爸妈过除夕!我没事。睡一觉就好!”    
    这是早先说好的。小波同Rob一起回北京过春节。一共停留两晚。第一晚小波同Rob在一起,第二晚是除夕,小波回家跟父母过节守岁。    
    北京的除夕之夜,比平时冷清得多。偶尔有一两声躲躲藏藏的爆竹,好像见不得人的小媳妇,躲在深宅里偷偷地发脾气摔东西。    
    好在Rob头昏得很厉害,甚至连孤独都感受不到。在一团炙热而干燥的漆黑中,他突然听到细微的声响,房门开了,透进走廊里的灯光。    
    房间里的灯亮了,小波站在床前,脸上冻的通红,浑身散发着除夕夜的寒气。    
    这寒气让Rob感到无比受用。他在小波转身去倒水拿药时看了一眼床头的电子钟。晚上九点而已,除夕之夜才刚刚开始。    
    没多久之后。Rob闭着眼却并没有入睡。他能感到大床轻轻的震动。小波好像一只胆小的兔子,再次蜷缩在大床的边缘。    
    除夕之夜,千家万户共度良宵。每扇窗户里都闪烁着温暖而热烈的灯火。只有香格里拉饭店的这间房间里,没有灯光,也没有任何声音,如窗外午夜之前,那冷清得令人意外的北京街道一般。    
    两个人,躺在大床的两侧。在漆黑之中,仿佛隔着一条在黑暗中奔流的宽阔的河流。    
    然而就在几秒钟之后,一只冰凉如玉的手,轻轻落在Rob滚烫的额头上。    
    3    
    Rob再次见到桌上的电话机,是晚上九点的事了。在Rob的办公室里,在唐人街某家店铺的二楼,在曼哈顿的大街上,时间总是稍纵即逝,丝毫不留情面。    
    然而在同一座城市里,遥望未来的时间,却又好像绵延不断的山脉,永远看不见尽头。    
    所以说,纽约是一座充满矛盾的奇妙之城。到下次跳上飞机,逃离这座令他喘不过气的城市还有多久呢?    
    一周,一百六十个小时。    
    有时,比如此刻,Rob突然会有一种冲动,想摔点儿什么。    
    他脱掉外衣,光着膀子,把脊背贴在冰凉的椅背上。来冷却他胸中那团熊熊的火焰。    
    Rob胸中有团火焰,每时每刻都在燃烧着。    
    特别是每天晚上,当他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却又为明天的工作而计划时,那团火便火星飞溅。他的员工都知道他不苟言笑,铁面无私。但员工只需把工作做好,只要走出公司的大门,便可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然而他的小波,却无处可逃。    
    这一切Rob都知道。可他无法克制自己。那团燃烧于胸的火焰,就是他握在掌心的命运,那里有他自己的命运,也有小波的命运。那是他的一部分,永不能分割。    
    Rob闭上双眼,用牙齿使劲儿磨了磨舌头上的口疮。又酸又痒,令腮畔的肌肉也跟着抽搐了几下儿。    
    好大一个泡,就在舌头底下。起码一年了!是那团火焰烧出来的起泡。    
    Rob再睁开眼,看见办公桌上的电话机。     
    这屋里的一切都是他的。电话机也一样。属于他的东西很多,他没时间细数。但只要是他的东西,就应该由他来判断,在什么时候被他看见,或者被他忽视。    
    晚上九点。北京的早上九点。不知那只蜷缩在床边睡觉的兔子有没有起床。    
    Rob突然很想知道,当他在六千英里之外的时候,小波是不是也用同样的姿势在睡觉。    
    但Rob看不到小波。他看到的是桌上的电话机。此刻,当一天的繁乱被他丢在脑后之时,他看到了电话机。    
    于是,他给广州打了个电话,找Lydia。    
    Lydia是姨妈的女儿,也是Rob最好的朋友。    
    Lydia也是贪睡的人。不过九点不早了,她该起了。这个懒猫似的女人,难怪她三十大几岁了,还找不到老公。    
    Rob通知Lydia,他下周不去广州了。还是按照原计划,直接去北京,然后再去云南。Lydia没反对。她只回答知道了。声音里听不出不高兴,当然也听不出高兴。她认识Rob太多年了。她知道Rob需要什么样的朋友。    
    接着,他们聊了些广州新近的消息。比如新开的时装店,上市的房地产,还有最近在热播的电视剧。这些都是他们共同的兴趣,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可以聊,二十多年的朋友,可以积累许许多多的共同语言。    
    和Lydia聊天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Lydia是Rob唯一的知己。这就是知己的作用。    
    所以当Rob再给小波打电话时,他的心情其实很平静。    
    但和小波的电话,短短的两分钟,原本恬静之夜,一下子风雨大作。    
    小波说:还是按你的意思,去广州吧。    
    Rob说:什么叫我的意思?我已经把票定好了,去云南!    
    小波说:干吗定这么快呢?我不是说了去广州吗?    
    Rob喊道:可你想去广州吗?你想什么我心里不知道么?    
    小波说:我干吗不想去广州呢?我说过我不想去了吗?    
    一端沉默之后。


《永恒如歌》 第一部分第二章  起点(3)

    Rob不等小波把话说完,就把电话摔在地上。用不着等,他知道那句话是什么。那是:    
    对不起,别生我的气,是我不好!    
    Rob恨不得伸手到电话机里,抓住那双长耳朵,把那只胆小的兔子揪出来,盯住他的眼睛,一直看到他心里。    
    可他捉不到。所以他把电话机扔掉。    
    电话机落地时发出清脆的声音。Rob却突然一阵委屈——那是只表面懦弱,实际上阴险的兔子。永远是他承认错误,是他不好,是他弱小而善良。于是,Rob便永远是蛮横无理的人。是Rob发火,是Rob挂断电话,最终却是Rob如愿,去广州。    
    博士本该是有教养的,暴发户也本来就是蛮横无理的。    
    博士也本该不看重财富,不看重一切Rob拥有的东西。    
    这一切都好像是圈套。其实那只兔子并不弱小。他真的很强大。    
    不是么?Rob不是终于说出口:“又改?改票不要花钱么?为什么每次我都得多花冤枉钱?”    
    钱是什么?登上珠穆朗玛峰,却仍要仰着脸看月亮。    
    旅行社小姐还曾经嗲嗲地说:好令人羡慕耶!祝您和江先生旅途愉快!    
    如果飞机票已经到手,Rob一定会把它撕得粉碎。    
    4    
    但Rob并没读过多少书。所以他没有多少大道理来遵循。他唯一需要遵循的,只有自己的直觉,而直觉往往是顽固的,它只来自最早的感受。    
    而小波带给Rob的最初印象,既不是狡猾,也不是懦弱。    
    在那最初印象里,小波有一张白净儒雅的面孔,有自信而单纯的微笑,还有一双令Rob永不能忘的大眼睛,眼神如水,清澈见底。    
    最初的印象,包含两个镜头。第一个就在那天晚上,在芝加哥的中餐馆里。    
    其实Rob并没什么期望。小波并非他通过网络认识的第一人,而对于网友见面这种事,谁又能给予厚望呢?    
    Rob又不是孩子。他三十四岁,在纽约奋斗了快二十年,有两家特别赚钱的店铺。他坚信命运只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也相信缘分天定,不能强求。    
    所以除了小波之外,他还约了几个以前见过的朋友。和老朋友吃饭是主题,顺便认识一个在网上新认识的小孩子,最多也只是为多少有些枯燥的老友聚会增添一点新鲜感罢了。    
    何况过了半个小时还没见人。Rob是最讨厌别人迟到的。    
    老朋友们并不常聚,但聊起来却很是随便。全饭馆的男人都被他们指点遍了。    
    其实Rob并不觉得这馆子里有谁值得议论。一贯如此。别人认为有魅力的男人,他难得想要多看一眼。    
    有人说他挑剔,有人说他苛刻,还有人怀疑他到底是不是Gay。    
    他知道他是。他也知道他挑剔。他喜欢的都在杂志或电视上。    
    朋友们还在纷纷议论。他毫不在意,耳朵眼睛根本就没在饭桌上。    
    就在这时,他看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走进餐厅来。高高瘦瘦的,皮肤白细,面色红润。    
    餐厅橘黄色的射灯落上年轻人的头发和额角。他完美无瑕,好像一块美玉。 Rob忍不住对朋友们说:看,这个还差不多。    
    大家同时扭头,向着门口张望。    
    Rob的朋友们并不完全赞同。有人说:还成吧,皮肤还好,可太瘦了,一点肌肉都没有。而且也不算年轻了。    
    还有人说:哎,这有什么稀罕,台北大街上一抓一大把。    
    Rob顾不得去反驳。他始终盯着门口的男孩儿。就好像电视屏幕上一闪而过的迷人面孔,转瞬即逝,多看一眼算一眼。    
    可男孩儿却径直走了过来。自信地微笑着,把目光洒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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