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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5175-永恒如歌-第4章

小说: 5175-永恒如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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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b顾不得去反驳。他始终盯着门口的男孩儿。就好像电视屏幕上一闪而过的迷人面孔,转瞬即逝,多看一眼算一眼。    
    可男孩儿却径直走了过来。自信地微笑着,把目光洒向餐桌。他问:Robert?     
    电视上的人也能从屏幕上走下来。活生生地站在Rob眼前。    
    那天晚上,Rob躺在五星级饭店舒适的大床上,失眠了整整一夜。    
    Rob是难得失眠的。他一向头一沾枕头就睡,一睡就昏天黑地。四个小时之后,他便生龙活虎,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    
    可芝加哥的那一夜,他失眠了。他仿佛一下子回到童年,他第一次跟着父亲到广州。他站在玩具商店的橱窗前,看着他最喜欢的玩具。一道透明的玻璃窗隔在他和玩具之间。使他最心爱的东西近在咫尺却远在天边。    
    多少年没感受过了,那种遥不可及的无助。    
    第二天清晨,Rob冲了一个凉水澡。冰凉的水从他头顶倾泻而下。    
    当他跳出浴室,站在镜子前,盯着自己的双眼时,他想: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既然你想要,那就是老天给你的。去拿吧!    
    所以他推迟了飞机票,开车穿过冰雪覆盖的芝加哥,找到小波的居所,并在车里等了整整一夜。    
    他打了许多电话,却没人应答。当晨曦再次投射在车窗玻璃上时,他又被绝望征服了。    
    他开车返回机场,穿过整个冰雪覆盖的芝加哥。他暗下决心,要忘掉这座城市。忘掉这城市里那近在眼前,却遥不可及的人。    
    然而只过了三天。Rob又站在小波家门外,手捧鲜花。那个清瘦的大男孩再次出现在他面前,肌肤如雪,面色却如朝霞。男孩的额角闪烁着汗珠,滚滚的白汽正从嘴里滚滚地冒出来。    
    男孩摊开一双冻得发紫的手,眼中闪烁着清澈而自信的光芒。    
    这就是小波在Rob脑海中留下的最初印象。两幅画面,芝加哥中餐馆里射灯下的小波,和小公寓楼前站在冰雪里的小波。    
    第一印象是那么深刻,漫长的岁月也无法将其淡化。只要Rob一回到纽约,他就随时能回忆起这第一印象来。尽管他心里知道,小波已不再是电视画面上稍纵即逝的影子。    
    小波早已走出电视,走进Rob的生活。其实更确切地说,是Rob硬把他拉进自己的生活。    
    然而一旦走入生活,他就变成活生生的人。拥有活生生的性格。    
    他不仅仅是一块无瑕的美玉,不仅仅是学问渊博的博士,不仅仅是多才多艺的靓仔,也不仅仅是懦弱而阴险的小鬼头。    
    但小波常睡在Rob身边,缩在床的最边缘,像只胆怯的兔子。Rob似乎都能听见小波在说:亲爱的别生气,我又没说什么。只要你高兴,就按你说的办。


《永恒如歌》 第一部分第三章  插曲(1)

    每当此时,Rob就分裂为两个自己。    
    一个想要把那胆小的兔子狠狠抱紧。    
    另一个想把那只兔子踢下床去。    
    可他又担心,那如玉的瘦弱身体,果真落在地上摔碎了。    
    清晨的微光,正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    
    在晨曦中的浮梦,仿佛灵魂出壳。短暂的时刻,亦幻亦真,转瞬即逝。当灵魂再度回到身体里,小波睁开眼,看见清晨的微光。    
    就在小波醒转前的一刻,Rob就躺在他身边,并把他拥在怀里。    
    Rob在小波耳边轻声说:I really really miss you,我的宝贝。    
    Rob口中的热气温暖小波的耳郭。平时严厉冷漠的声音,此刻变作最温柔的呢喃,如撒娇的孩子,拥着自己最珍爱的玩具。    
    小波睁开眼,看着窗帘缝隙里透进的白光。小波将手划过大床的另一半。空阔而凉爽,仿如深秋的旷野。    
    小波一跃而起。拉开窗帘。阳光瓢泼而入。原来清晨早已熟透了。    
    小波站在阳光里,光着身子,咽喉处闪烁着一点银色光芒。那是一颗白金铸成的心脏。和他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出自同一家商店。    
    去年夏天,Rob和小波并肩站在香港中环的那家商店的柜台前,同时买下了一大一小两颗白金戒指。当晚,Rob领着小波,来到太平山顶的西餐厅,坐在窗边的桌子边,把小的那颗,带上小波的无名指。    
    小波也把那大的一颗,带上Rob的无名指。    
    餐厅灯光很暗,烛火在餐桌上独舞,窗外是璀璨的维多利亚港,香港岛的高楼大厦如一群悄然站立的贵妇,珠光宝气却一声不吭,默然仰视着餐厅内的一切。    
    或许,这就是永恒。    
    虽然Rob喜欢广州,小波喜欢北京;    
    虽然Rob收集了几大屋子的古董却对音乐不感兴趣,而小波积攒了几纸箱子的唱片却对古董一窍不通;    
    虽然Rob并不喜欢旅游,即便偶尔旅游,也必住在大都市五星级的饭店里;而小波则酷爱旅游,他可以连续开十个小时的车,然后住在最简陋的汽车旅馆里,徒步爬几天的山。    
    但是,在香港岛山顶的餐厅里,在被城市灯火映红的夜空之下,Rob曾对小波说:This is our wedding。We will always be together。    
    2    
    小波站在窗前,沐浴着上午的阳光。直到电话响起来。    
    “Baby,起床了吗?”    
    小波抱着电话,坐在地毯上。温暖的阳光倾泻而下,将赤裸的男性身体变作一块暖玉。    
    他对Rob说:“亲爱的,咱们还是去广州吧。”    
    Rob没吭声。    
    小波又说:“还是按你的意思,去广州吧。    
    Rob说:“可我已经把票定好了。去云南的票。”    
    小波说:“干吗定这么快呢?我不是说了去广州吗?”    
    “但你想去广州吗?你想什么我心里不知道么?” Rob的语气却渐渐生硬,如晴朗的秋日,北风渐起。    
    “我真的没不想去。真的,”小波用最缓和的语气说,“我不是没说过我不想去么?”    
    然而缓和的语气却无济于事。接下来是令人难堪的沉默,直到小波再开口:“可。。。那工作我都接受了!”    
    “什么工作?”    
    “就。。。就我下下周的那个翻译,提前了一周,而且。。。最后两天改到广州。”    
    “工作工作!真不知道你把自己弄那么忙干什么!我几时让你缺钱花了?”    
    小波无言。    
    Rob也沉默。    
    良久,小波开口:“机票能改么?”    
    Rob暴吼:“又改?改票不要花钱么?为什么每次我都得多花冤枉钱?我操!”    
    电话里又是一片沉寂。     
    小波压低声音:“那。。。我就把这个活儿推掉算了。”    
    “别!倒让我又欠了你似的!妈的!又是我的错!永远都你赢!”    
    小波咬住嘴唇。扭头看空旷的大床。他想说:是你赢,我输了!    
    弄不好输掉了一辈子。    
    可小波咽一口唾沫,尽量把声音放平缓:“亲爱的,对不起,别生我的气。。。”    
    电话里传来砰地一声,信号断了。    
    那声音仿佛来自小波的身体里。一颗心跌落谷底。    
    3    
    夜幕降临。从二楼卧室的窗户里,小波能看见晚霞,在天边如火地燃烧。    
    晚霞之下是绵延的灰色群山。对于北京来说,这是个异常晴朗的黄昏。    
    若在平时,小波脑海里或许会出现某种旋律,令他忍不住要放下手里的事儿,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轻轻地哼上一曲。    
    然而今天,小波的脑子里却空空如也。


《永恒如歌》 第一部分第三章  插曲(2)

    宽阔的大床上,摊着两套西服,几件衬衫,还有几件内衣。小波在准备去广州的行装。    
    还有好几天才启程,可工作从明天开始。一旦开始工作,他就不再属于自己。会议从早到晚,回家的时间睡觉都不够。小波是需要八小时睡眠的。有时还会整夜失眠。    
    小波经过落地玻璃窗前,停了几秒,侧过脸,感受落日的余晖带来的温暖。    
    小波渴望温暖,他脊背上正感到阵阵凉意。    
    窗外有一株柿子树。树上接了两个柿子,青色的,尚未成熟。    
    小波扭头去看宽阔的卧室。已经变得一片漆黑。漆黑使卧室变得更加宽阔。房顶的水晶吊灯把落日的余晖折射出更诡异的颜色。    
    这是一套豪华的复式公寓,楼上楼下一共四百平米。然而就在这四百平米的高级木地板和大理石地面上,只有一个人,静静站在二楼卧室的落地玻璃窗前,看着天边的落日,手里攥着一条银色的领带。    
    这是一条价值两百美元的意大利领带。壁柜抽屉里还有许多条类似的领带,全是相似的价码,他不记得哪条多少钱,是哪次从哪家店购来的。他从中挑选了一条最普通的,把它攥在手中。    
    然而此刻,小波确实感到领带的光滑和柔软。它吸满了落日的余温。    
    小波将手指在领带表面轻轻摩挲了两下。然后一转身,把它丢进手提箱里。    
    领带再好,却不是自己挣钱买来的。    
    小波本来也有领带。那是出国前专门在王府井买的,每条也要上百块人民币,但全被Rob丢掉了。    
    小波深深吸了口气。落日很美。委屈却依然如洪水般势不可挡。    
    的确,汽车和洋房,昂贵的衣服,这一切都令人羡慕。但江小波并非离不开这些。    
    小波忍气吞声,小波说道歉的话,也并不是因为小波离不开这些。    
    的确,小波心口不一。他心里觉得委屈,嘴上却仍要道歉。但这只是因为,在Rob面前,自尊并不重要。亲人之间,并无你输我赢,只有一起受伤。    
    亲人之间,重要的只有一样,就是让对方开心。    
    所以小波是真诚的。Rob又为何要愤怒呢?    
    抛去一切不提。这样的态度,把小波当作什么?    
    如Rob所说:我的宝贝。我最珍贵的东西。    
    当然,是一件非常珍贵的东西。绝世之宝。对此小波并不怀疑。然而这样就足够了么?    
    人是会思考的。人类曾以此而自豪,小波却突然为此而感到悲伤了。    
    小波快步走下楼,从桌上拿起汽车钥匙。今晚夜色不错,总不能白白浪费了。    
    许多夜和许多天,都那么不经意地流过了,不论是快乐,还是痛苦。好像一首情歌中的音符,不论高亢还是低沉,只一瞬间就划过了。    
    情歌终将结束,就好像生命终将消失,留下永恒的寂静。    
    然而,在生命消失之前,每一分每一秒,都需要填充。爱情并非全部,相反的,有时因为爱情,反而会制造出更多的空洞,如宇宙的黑洞,深不可测,无以填充。    
    “朋友”这个词在瞬间从小波脑海里滑过。    
    只一瞬间。小波摇头。独自出门,做一个在夜幕里飘荡的灵魂。有时也是不错的。    
    小波钻进客厅旁专供客人使用的洗手间,拧亮了灯,照照镜子。    
    一个孤独而漂亮的人,一切无可挑剔。    
    4    
    小波在北京朋友并不多,所以不难进行分类归纳。    
    小波认为,朋友是分布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里的。姑且称之为“集合”吧,好像理学中把不同属性的元素放在不同的集合里。    
    集合A,江小波的朋友,多出自他中学和大学的班级里,也有个别来自网络。    
    大家偶尔通通电话或者一起吃顿饭,逢年过节发个短信互相问候。在这些朋友眼中,小波是归国的留学生,有令人羡慕的职业,住在和朋友合买的豪宅里,或许单身,或许有个关系稳定却并不急于谈婚论嫁的神秘女友,且常年住在国外。    
    集合B,Michael的朋友,大多来自网络。    
    Michael是小波在MSN上用的名字,也是他在某个论坛里注册的ID。他几乎每天和这些朋友聊天,当然是躲在电脑这道屏障之后。在这些朋友眼中,Michael是网络歌手,自己写歌唱歌,用一把吉他伴奏。这里面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知道Michael是个Gay,平时和他聊些Gay的话题,比如哪个艺人是Gay,或者他们的朋友,或者BF,或者BF的朋友怎样怎样了。    
    集合C,Rob男友的朋友,全部来自Rob。    
    他们通过Rob而认识小波。在他们眼中,小波是比Rob小七八岁的男友,虽然漂亮却已然不再年轻,拥有什么职业和爱好并不重要,也许听Rob说过,但早就忘记了。    
    C集合中最重要的人,要数Sam和Jacky。     
    Sam是某大医院的主治医,算上红包,年薪二十万。Sam和Rob也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在认识小波之前,Rob见过不少网友,能一直保持联系,并成为好朋友的却只有Sam一个。


《永恒如歌》 第一部分第三章  插曲(3)

    Jacky是Sam现任的男友,比Sam年轻五岁,在北京某学校学习美术,学了N年,也不见毕业。Jacky是四川人,性格活泼外向,交友也更广泛。所以Sam与Jacky家每当周末必人来人往。    
    此二人与Rob和小波的来往最为密切。每当Rob来北京时,四人总要一起吃顿饭。饭后一同在北京的大马路上散步,走到即兴处——比如某个雪后的黄昏,在故宫的角楼前——索性一起合一张影。    
    按理说,Jacky与小波该有些共同语言,或许能跳出C集合,而成为小波自己的朋友。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Sam还好,偶尔称赞小波有本事。Jacky若听见了,则会撇撇嘴,说:那未必。再说这种事和有没有本事没关系。    
    所以Rob一离开北京,小波也随即消失。    
    集合D,小波和Rob共同的朋友。这个集合几乎是个空集。    
    在这个集合里,最多只有半个人。那就是Lydia。并非因为她对小波有多关心,只因为她是Rob最好的听众。所以,她了解他们的一切。但Lydia躲得远远的。小波是她表哥的情人。她是小波情人的表妹。仅此而已。凭这种关系,偶尔见面时礼貌地点头与问候就够了。    
    然而这个集合与小波的关系却异常密切。    
    小波 + Rob + Lydia/2 = 广州。    
    两个人的世界里,并不太孤单。两个半人的世界里,却格外孤单。    
    另外还有一个集合。让我们姑且称之为集合X,因为这集合中的人,其实都算不上小波的朋友。至少小波自己不把他们当朋友,甚至不记得他们的名字,或者从来都未曾知道过。    
    这些人只在某些夜晚短暂地出现,昙花一现。小波从不愿提起他们,也根本不打算想起他们。    
    好在这集合里的人数不多。可以说很少。不提也罢。    
    但有一个人,不得不提。那个叫Kevin的有点早熟的孩子。    
    Kevin如焰火中混入的星光。焰火散去,星光依然。    
    想到Kevin,小波心中不免有一丝荡漾。Kevin是烈酒,酒香扑鼻,入口却并不可口,喝完了或许还要头疼和呕吐。当然,那是对没酒量的人来说。    
    但不论对谁,酒喝得再多,总有清醒的一刻。    
    小波天生有些酒量。所以Kevin并没让他醉。或者只微微的醉了一点儿。一阵冷风,一头热汗,他便清醒。    
    而且,那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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