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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吃的爱恨情愁-第4章

小说: 吃的爱恨情愁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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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称为:宁可居无竹,不可食无肉。平时能不动就不动,酒也照喝不误。可七十几岁的人却照样红光满面。    
    看着唐先生,再听他谈丁聪。我越发坚定顺其自然,能吃就吃的决心。    
    只要不是滥用公款地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做个民间的美食家,真的很好很逍遥,人也会变得有意思起来。


第二部分龙冬:酒肉穿肠过 (图)

  我老妈不厌其烦地无数次跟我说,她和我爸结婚的时候,我爸几乎是没有什么积蓄的。除了买旧书,大都吃掉了。我从小听她数落我爸的“吃光政策”,可就是一点也不同情她,因为我是一个积极参与饭局的人。我妈的主张是,读书可以花钱,听音乐会可以花钱,看话剧电影可以花钱,参观美术展览可以花钱,吃奶制品也可以花钱。这些用钱,我爸并不反对,但他也是有意见的,说这叫“望子成龙心切病”,封建残余的“母以子贵妄想症”。我夹在中间,得到享受。  自己已是孔子讲的不惑的年岁了。孔子之后的人,谁能说自己“不惑”?那一定非常可笑。其实,真正的“不惑”,说明白了,就是“固执”。所以,我现在已经到了固执的年纪。自己这一躯生命外壳,顶欢喜的事情,逐渐显露分明,无非是本能的吃喝玩乐。我的玩乐一是写文章,二是好古物,再就是目之于女色有同美。若讲吃喝,先就要有个“回头看”的过程。  在我四岁离开北京以前,主要是吃奶,吃奶制品,嘬自己的手指头。还有一次下馆子的记忆,盯住邻桌一名独吃的解放军战士,非常羞涩地不能自控地流口水,搞得人家夹了一片肥肉放进我早已张大的嘴里。现在回想,我一定是微笑了。我当然不缺吃,就是嘴馋。我祝愿那名战士后来当上了将军。父母“下放”劳动,把我寄养到外地,虽然牛奶没断,可吃得真说不上什么营养,人瘦得猴精猴精。七岁回到北京,之后有三年多的时间,我妈还在乡下,我同我爸的大吃得以放纵。我爸当时的月收入一百几十,除日用、机关饭票、订一份《参考消息》和《文物》杂志,其他都用在我们二人每星期泡两回东单红星电影院对面的澡堂子同下饭馆上。为了不惹眼招徕生活糜烂的议论,我们经常穿着破衣烂裤出没于王府井东风市场(现东安市场)北门外的“东来顺”涮羊肉店,上午排队拿号,傍晚前去狂饕。我们也出没于崇文门“新侨饭店”的西餐厅和动物园东侧的“莫斯科餐厅”。我们还去东四大街十条的“森隆”。那年月的饭馆实在少得可怜,我们甚至就连王府井北头十字路口西南角的一家山西“刀削面馆”也不放过。饭毕,一大一小步行在宁静的北京街头,莫名其妙地冲着漆黑的天空放声大笑,仿佛是完成了一出成功的恶作剧。我妈回来了,我们的饭局基本结束。可是,我们家的吃客却日渐其多。我爸高兴别人夸赞他的烹饪手艺,频频推出川味新菜招待那些能把牛皮吹破的作家。原本我对写作的人非常反感,就是因为他们满嘴油泥说话不贴谱,他们满足于吃,什么肉麻的话都讲得出口。  工作了,我喜欢在体力劳动后,同工友下小酒馆,店堂地面脏得能把鞋底粘掉。我们身着工装又吃又喝,彼此的目光全都闪动着哥们儿感情。后来,我到西藏工作一年,还记得有回打算推广涮羊肉,结果那时的拉萨没有人听说过芝麻酱,急中生智地在一家大商店买到了花生酱代替做沾料。平常聚会,也没什么饭馆,就是在煤油炉上架一只大锅,油开后,倒一两听红烧肉军用罐头,加辣椒香料猛炒,然后注入半瓶开水猛煮,这才出门到人家园子去偷来些翠绿小菜,洗洗净放锅里涮着吃。  现如今我已经吃了半辈子的饭局,越吃越来劲儿,完全不可收拾。老实讲话,我不大喜欢在家里吃饭,尤其不喜欢同家人窝在自己家里吃饭。我不喜欢穿正装到大使馆或什么会所站着吃饭,也不喜欢坐在富丽堂皇的大单间吃饭,面前摆满了毫无使用功能的盘子和酒杯。我更不喜欢“吃饭说事儿”,也就是把吃饭同所谓的工作或功利联系在一起。我喜欢吃饭就是吃饭,一切都漫无边际,随随便便。我喜欢平民化的餐馆,小菜做得认真,价格合理,服务耐烦。喜欢自己的衣服裤子上永远都浸着油汤的斑斑点点。我尤其喜欢醉醺醺的地方和疯子,喜欢什么都不讲究。一言以蔽之,我喜欢饭局的气氛,居然喜欢到可以享受有人巴叽嘴,用粗筷子掏牙,夹了菜乱抖。我幻觉自己是一只大小饭局间的牲口。  时代一直在变。小时候,我妈所主张的那些花销,同自己今天的收入相比越来越承受不起了。举个例子,我不可能花好几百元去听什么贝多芬、勃拉姆兹、莫扎特,去听歌剧。也不可能花钱去读那些不花钱送我都不读的垃圾读物。“梅园”的奶酪固然梦想,可是不如花同样的开销聚几个朋友吃喝一顿。电影院的片子总不如盗版盘来得经典。好的戏剧永远收不回成本,所以也就没有好戏看。墨子说:“食必常饱,然后求美。”我的“美”,就剩下饭局了,无非是自己同别人一次次吃喝的相互证明。可我得表个态,我吃累过,却从来没有吃饱过。如果自己将来的悼词上谁写我是“撑死的”,那必将引发一次乍尸,自己还要起来把饭局进行到底。  除了吃,自己还能有什么别的想法?往死里吃下去吧。俗话讲: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我现在却没有任何保留。久远以前还有所保留的那些理想同激情,偶尔会在自己酒足饭饱的时分隐隐地敲响心灵的门户,不过,那声音倐然即逝,就那么一下子,很重,非常疼痛。


第二部分徐磊:我吃,故我在 (图)

  对于吃,我是一个很形而下的人,认知水平一直停留在“打五斤烧酒,切十斤酱牛肉”的水浒时代,大鱼大肉、多搁油、料放足就挺好的,千万别有啥追求,又费钱又吃得不爽。鱼翅在我看来就是粉丝,燕窝是另一种粉丝,鲍鱼和五块钱一斤的扇贝没啥区别,吃海鲜我这娇嫩的体格还老过敏,没辙,苦孩子出身啊。    

  据说我小时候的品位也曾经高过,学会的第一个单词不是妈妈,也不是他妈的,而是包子。我家二老听到这个噩耗,心里瓦凉瓦凉的,你想啊,那阵儿生活条件都不太好,吃包子就算过年了,就冲这一张嘴就要包子的规格,咱家还不破产啊。为此我妈说了一句非常定性的话:又是一个饿死鬼投胎。    

  世事难料,还没来得及吃几个包子,突然得了一次大病,等病好了,居然完全把肉戒了,猪牛羊鸡鸭鹅都包括在内,甚至一闻见猪油的味道就狂吐,别有用心的人说我是菩萨下凡,结果落下一个外号叫“菩萨”。幸好,这个菩萨除了肉,其他都不戒,尤其好吃鱼。若干年后,我才知道爱吃鱼的人都聪明,嗨,冥冥中自有天注定,一个聪明人总是逃脱不了吃鱼的宿命。    

  我们小时候物质挺匮乏,没啥可吃的,最牛比的零食是大白兔奶糖、奶油饼干,一般在过年过节才得机会享用,而平时就跟放羊一样往野地里一放,自己就觅食去了。上山采野果子,下地逮田鸡,上树掏鸟窝,下河捞田螺,夏天烤知了,春天采野草莓。那会儿,我还不知道那是野草莓,每当春夏之交,在广袤的河堤上就密密麻麻地长满了红红的小果子,味道酸酸甜甜的,零零星星的有一两头牛在进食,不时溜达过去一对青涩的情侣,那氛围像极了北野武某个残酷青春的电影场景。    

  上中学的时候,我们玩得比较野,经常跑到地里去偷农民的菜,最受欢迎的是黄瓜、西瓜、西红柿、甘蔗,当地农民和这帮小王八蛋展开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互有胜负,我们班有一个哥儿们因为这个短跑练得特别好,每次参加校运动会100米比赛,身后找个人大喊一声“快跑,老农民来了。”铁定就能跑第一名。    

  夏天,我们县比较高级的社交场所是冷饮厅,卖冰水、冰棍、冰激凌什么的,情窦初开的时候,曾经请姑娘去喝过冰咖啡,我受名著的毒害太深,总觉得对姑娘有意思就得一起喝咖啡啥的,那次比较失败,去的时候人特多,等座等了老半天,最后跟另外两个人拼了一桌,临了服务员说咖啡杯子没有了。我们只好找她要了两个碗,满上两大碗冰咖啡,碰完了杯也不知道说啥,憋了半天蹦出一句:赶紧喝吧,一会儿凉了。    

  如果不是经过四年炼狱般的大学生活,我的口味很可能会一直形而上下去,不,形而上上去,我会变成一个时尚的吃素一族,隔三差五地去星巴克喝卡布奇诺。可惜,被大学食堂饲养了四年之后,我惊讶地发现,我能吃肉了,而且无肉不欢,尤其对那些形而下的肉食一往情深,比如猪下水、羊杂碎、猪蹄、猪头肉、羊蝎子什么的。刚毕业的时候,特别馋,一鼓作气把二十多年的肉账连本代利地吃了回来,没几年,就生生把一个玉树临风的骨感美男吃成了严重脂肪肝的肉感美男。有经验的朋友对我的爱情前途非常担忧,每次请姑娘吃饭之前都特别嘱咐我,不要点那些形而下的食物,你想想,一边啃猪蹄一边谈恋爱,多扫兴啊。很多年后,我才碰见一个姑娘,她和我吃饭的时候主动要求点卤煮火烧、炒肝,这个姑娘成了我媳妇。    

  近年来,吃饭越吃越复杂,形式上不断花样更新,红焖羊肉、水煮鱼、麻小、川菜、湘菜、泰国菜,目的却越来越不单纯,于是我们把吃饭不叫吃饭,叫饭局,饭成了形式,而局才是目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的生活就是从一个饭局到另一个饭局,从纯情吃到功利,从物质吃到精神,从形而下吃到形而上。总结两句拔高的话:我吃,故我在;没饭,多吃菜。


第二部分流火:菜场、厨房和我 (图)

  生就一只吃四方的大嘴巴,也就是说,我是一个很馋的人。    

  具体表现很多。比如,每次看书的时候只要一涉及到吃,我就会聚精会神起来,暗暗记住。看《红楼梦》,我可能记不住,宝黛因为《西厢记》而拌嘴的事情,但却清楚的记得林小姐喝过燕窝粥,宝哥哥吃过碧荧荧的绿畦香稻粳米饭,当然,谁又能忘记那可爱的老宝贝刘姥姥吃的茄鲞呢?所以,我不喜欢《三国》,也不喜欢《水浒》,因为《三国》中唯一有点特的松江四鳃鲈鱼现在已经绝迹了,我再也不能去品尝它们了。而梁山的好汉们下酒唯有那干瘪瘪的干切牛肉,难得有鲁提辖吃一次蒜泥狗腿子。这种小说大约只有满怀心机和愤愤不平的朋友喜欢一读再读吧,老百姓可不能满意满足于这样的生活。因此,我们家乡的扬州评话《武十回》中,说书人只能就事顺理的发明创造了,说王婆为了讨好西门大官人,做了斩肉(狮子头)巴结他。    

  再比如,国内国外也跑过不少地方了,但一逢人家问当地的什么风景名胜,基本都是只能搔搔头而已,答不出一个所以然,顶多拿几张照片出来应付一下,但一谈到吃了什么,我立刻眉飞色舞起来,讲的和吃时一样津津有味,飞沫横飞,满脸渐朱。    

  古人云:读万卷人不如行万里路。如今,万卷书和万里路的境界大约已经达到了,有些审美疲劳了。如今这个时代,上网还没时间呢,谁会沾着口水,一页一页的翻书看啊,有那功夫,还不如帮秘书小姐去舔公司的信封口呢,好歹有点投入产出呢;这个那个“十景”也看多了,也就是那么一回事而已,我不敢说那些辞藻华丽,感情充沛的可以挤的出水来的游记是意淫(当然,不意淫就不是文人了),或者他们使了那些景点旅游部门的银子,只能怪自己太实心眼而已。    

  痛定思痛啊,所以,现在我因公出差的时候,旅游景点的招待观摩是能推就推,有那空闲,我要么呆饭店里上网看电视,或者去附近的菜场转转。满柜台生鲜的蔬菜,活泼泼的鱼虾,暗红的肉食,看看都是欣喜的,我想象它们在我的口腔中与我的味蕾做亲密接触时的情形。与它们相伴是飞扬的大家讨价还价的口水……我喜欢这种生活气息。可怜复可惜啊,就像石库门房子和四合院逐渐从我们的视野中消逝,随之而来是那些呆板,千篇一律,万众一貌,无生机无个性的公寓楼房,菜场也慢慢的要退出我们的生活了,我们只能在超市中冒着冰冷气息的柜台中,白色垃圾垫衬之上,透明薄膜之下,看着那些原本有着生命力的食物若有若无,似即似离的等待着我们的临幸。如果不自菲薄的话,我大约应该高呼:救救菜场!    

  当然,我是一个眼高手低的人,是一个很懒的人,能省时间精力的时候我什么都可以忍受,即使吃一些junk food。在国外读书的几年里,我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街上餐厅里进食,只有一年不到的时间里自己下厨房,所以,这么吃下来,各国食物差不多有个初步的了解,我说中国的烹调最好,应该是有根据的,不是什么“愤青”的表现。我有时也想当然的以为会吃自然就会做,自吹自擂道,我要是拎把菜刀去唐人街,里面一大半的华人餐馆的厨师要失业。朋友讥讽道,那个当然,人家都怀疑你要劈他呢,能不跑吗?!想想也很泄气,的确自己操作经验不是很足(知识分子的通病吧),不像俺娘,出去吃个菜,第二天就是依葫芦画瓢的,差不离的端一盘上来;更不像我大舅舅,街上看见什么时髦式样的衣服,多看几眼,回家也能给我姐姐扯一件出来;我自己实际操作的结果往往都是画虎不成的典型。嗨,常常怪俺娘,为什么没有遗传母系一方的智力,害得我长了一副猪脑子。咳,这都是自己做不得主的地方呀。    

  回国工作以后,身体发福的缘故,对往来应酬是能推则推……毕竟,上了年纪的人没那么穷极吼斗的馋了。多数时间在家中闭关修炼厨房手艺,有心人,天不负啊(应该抹几把老泪),如今,中餐西餐皆可出来见人,四川韩国泡菜也是馈赠朋友的杀手锏了。    

  古人说,宝剑配英雄,红粉赠佳人。各位以为我英雄或者美人者,朋友见面时赠我以菜刀和胡椒粉即可。


第三部分林静:热爱美食的金牛座 (图)

  “热爱美食”是人类和动物(以及宠物)的天性,所以每当我强调自己是“热爱美食的金牛座”时,总会招致一片嘘声:“谁不热爱美食?”次数多了,为了捍卫金牛座的专利,我开始总结“热爱美食”的标准。  首先,“美食”的范围决定了“热爱”的程度。上至米其林四星的餐厅,下到街边上五毛一串的麻辣烫,都能给予同等的热情方可称得上“热爱”。也就是说,不单要能够享受高级美食,还要能从日常美食中品出趣味来。比如凉拌莴笋丝的时候,用热油浇在葱花上就比直接撒葱花好吃得多;菌类与蒜相得益彰,搁了姜就错;汆丸子的时候,除了姜葱,肉馅里一定要加鸡蛋和黄酒,最好还有花椒面,否则汤味不鲜,丸子也不香......这些都还是小巫,如果看过安东尼.伯尔顿的《厨师之旅》,如果知道一只燕窝的制作过程有可能是这样的:“把一整只鸽子切碎,将它的肉、骨头放进一只抽干的椰子里,然后将它和浸湿过的燕窝一起煮,往里面放一些中草药、红枣、青葱、姜和燕蛋。然后将椰奶倒回去再煮上四个小时。”你就会对无论什么吃进嘴里的东西都满怀敬意了(我相信,一串麻辣烫制作流程中所运用的人类智慧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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