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0-明亮的疤痕-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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铐去铐壮汉,后者由于恐怖在所长的手腕上咬了一口。所长大叫一声,接着壮汉就被与所长同来的那名警察从后面用警棍击昏了。所长将手铐扔给那警察,让他铐上地上尸体一样的壮汉。他抖着自己的右手腕,那儿被壮汉咬出了几个血牙印。在小李的协助下他们将壮汉头朝下地塞入摩托车车斗中,那名警察驾车,所长则坐在昏迷不醒的壮汉身上。他们上了江堤,往所里驶去。
《明亮的疤痕》 第四部分交叉跑动(8)
临行前所长让王智他们步行去所里,他不担心他们会逃走,他像小李一样的信任他们。当然,他不像小李那样在乎他们的感觉(当着他们的面击昏了壮汉,并有欠人道地将其塞入车斗之中……)。这一幕的确让王智们深受震动,甚至对壮汉产生了怜悯之心。刚刚还活蹦乱跳的壮汉,多么的亢奋异常,突然就像死人一样的不动了。说实话,他们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小李呢?自然是从中学到了一手,就是怎样干脆而果断地处理事情,以免酿成不必要的难以收拾的局面。
那所长可谓料事如神。本来,王智等对让他们自己走路去所里深感恐惧,怕沿途遭到壮汉同伙的拦截,可所长说:“我包你们没事!”这一路尽管他们见到了很多可疑的人影(深夜一点多还在码头附近活动),但的确没有人袭击他们。这些可疑的人影甚至还方便了他们的行程。虽说小李讲解过到所里该如何走,但他们还是免不了问了几次路。与那些指路人面面相对时,王智们可以断定他们就是壮汉的同伙,一样的装束长相,甚至也似曾相识(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出现过)。王智等心想:与其遭到伏击,还不如主动迎上去。所以有时候他们并不想问路,但一见到人影晃动就迎上前去,对方反倒显得畏畏缩缩的了。王智给他们点烟的时候(一包刚启的烟一路上散得差不多了),发现对方的眼睛里有某种惊恐的东西。他们和王智他们一样,被所长处置壮汉的方式吓坏了,短时间里反应不过来。他们同样想着那壮汉如何的活蹦乱跳,怎样威风了得,又怎么一下子就被打倒,窝在车斗里翻不过来了。他们暂时还想不到为壮汉复仇,和继续他未竟的事业,虽然敌人就在眼前,并向他们问路敬烟。所长正确地估算了他们反应麻痹的这段时间,以为足够王智他们路上用了,甚至把走弯路、打听询问的时间包括在内也够用了。这就是所谓的震慑作用。当然,震惊过去之后他们又会恢复常态,而此刻王智们正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七拐八弯地向派出所走去。王智们并不隐瞒这一点,因为他们知道:仅是“派出所”这个词就极具威慑作用。他们逢人便问:“派出所在哪里?我们要去派出所。”壮汉的同伙一听,顿时放弃了袭击的企图。
壮汉醒来时不见了王智等人,他不禁焦急万分。他认为只有通过他们才能洗刷自己,现在王智他们不见了,说明事情已有定论,他被证明是错误的。说实话,壮汉倒不在乎什么皮肉之苦,甚至牢狱之灾,他在乎的是是非黑白。警察给了他一闷棍,并以极其别扭的姿势将他塞入摩托车中,所长的屁股坐在他的头上(毕竟那是所长的屁股),所有的这些他都无所谓。只要能证明他是正确的,而小李是错误的,证明王智他们是犯罪分子,或犯罪分子老卜的同伙,只要能证明这些,也就值了。可人家不给他这样的机会,这是对壮汉聪明才智的蔑视。在与警察的交道中,他还从未证明自己正确过,然而这一次,他们甚至都不给他证明的机会。壮汉想:这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回他是正确的。于是他不顾一切地喊起冤来:“冤枉啊!冤枉啊!……”那凄切的声音顿时充满了派出所的二十几个房间。壮汉的双手被反剪在身后,肚皮贴地躺在肮脏的水泥地上,为了吸入足够的空气,以便将叫声传得更远,叫喊时他的头和脚不禁向上翘起。叫冤毕壮汉的脑袋便耷拉下来,双腿也随之放平。一名警察说:“你狗日的咬了我们所长,还拽小李的头发,喊的什么冤?再不准喊了,否则的话……”为了制止壮汉的哀嚎,他们把他拖出房间,拉到屋后的院子里,这样,由于一堵砖墙的阻隔壮汉的叫声相对减弱,听上去不那么刺耳了。壮汉为了弥补这一损失和不足,加强了嚎叫中的谩骂成分,他提到小李以及所长他妈,内容及其猥亵。在此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再次使用了电棒,这回并没有将壮汉击昏,而是恰当刺激诸如腋下、裆部、手指脚心这样的敏感部位。壮汉被电击得鬼哭狼嚎,屎尿俱下,自然,再也没有兴致谈论小李和所长他们的妈妈了。
王智他们走进派出所的时候,壮汉已被带到后院里,两个警察正在修理他,所以王智他们没有看见壮汉。他们听见了壮汉的叫声,由于是隔墙传来的,又由于壮汉的声音完全变了调,因此他们根本就没想到那是壮汉的声音,甚至也没有想到那是一个人。他们只觉得那声音极为怪异的人,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
派出所里只有四五个警察在值班,显得很空荡,刚经过民警值班室的那种拥挤的场面,王智等还真有点不习惯。这儿的派出所房多人少,位置偏远(在市镇尽头),安静得很(除了壮汉时断时续的叫声)。奇怪的是:壮汉的同伙一个也没有跟来。也许是夜已经很深,他们回家睡觉去了。也许,路途遥远,跟过来看热闹再回去划不来。也有可能围观的人被壮汉可怕的叫声给吓跑了。派出所门前冷冷清清,并且越是接近派出所人烟越是稀少。派出所所在的那个山坡简直是人迹罕至。所里虽然有电,但显然供电不足,白炽灯泡发出昏暗的黄光,一只巨大的狼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由于爪子没有修剪,碰在水泥地上嗑嗑有声。那狗在王智们的身边来来回回,打着响鼻,而后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卧下。它将硕大的头搁在伸出的前爪上休息,但一只眼睛睁着,盯着王智一伙。幸亏这些年有了电棒,否则对付壮汉的将是这条大狗了。现在它闲来无事,但保持着夜间不睡觉的习惯。然而见到王智等陌生人那狗也不怎么兴奋,一副见惯不惊的模样,它既不对着他们吼叫,也不摇尾乞怜,神情中有一种漠然超越的东西。王智觉得接待他们的几个警察和那狗一样,既看见了他们,又像是没有看见,既像在对他们说话,又像是说给别人听的。特别是当你答话的时候,他们似乎根本没有在听,而你所答的正是刚才他们所问的(也就是说是他们正想知道的),这真是不可思议。也许他们早已见惯不惊(和那狗一样),也许是夜深疲乏所致。几个值夜班的警察之间也很少交流,但他们有良好的默契。这一情况也适用于警察与那狗之间,他(它)们的默契是显而易见的。在王智的感觉中,他们(值夜班的警察)就像一家人一样,包括那狗,他(它)们就像是一伙兄弟,虽然相貌各异,但有着某种令人畏惧的一致的东西。相形之下小李的热情和浮躁则是一个例外,他肯定是一个新警察,加入的时间肯定还没有那狗长。
一个警察走过来,让他们沿墙根蹲下,脸冲着墙。后来知道误会了,他们并不是来投案自首的,而是证人,那警察就不再理会他们了。他们被晾在一边,自觉没趣。每当这样的事情发生作为读书人的他们总是找一些有字的东西来读,比如说一本书,或者书架(他们阅读着书脊),或是一张报纸,或墙上的告示图表,然而这些东西在这里一概没有。因此他们只好阅读墙上的斑点。由于是老房子,又潮湿(渗水),加上光线暗淡,斑点之类的因而是不缺的。由于这些斑点污渍的存在王智们得以维持应有的自尊,他们并没有朝神情冷淡的警察和狗多看上两眼,虽然他(它)们比墙上的污点有趣多了。王智们倒背着手,分别对着一堵墙发呆。这时候后院壮汉的惨叫声微弱下去了,一些磕碰声响起,那是警察的大皮鞋(与水泥地面相触)和警犬扒拉着它的爪子。总算有人招呼他们走进里间,王智们尽力保持着表情的严肃,内心却激动得一阵狂跳。那里面的办公室与他们熟悉的环境十分相似,所需之物也应有尽有。墙上的图表,桌上的文件,墙角处还有报夹,笔筒里大把的笔,甚至也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之类的玩意儿,连灯光也明亮了十倍不止。警察像变戏法一样变出这么一个地方,使王智他们大有宾至如归之感。他们是一个个被分别叫进去的,那扇神秘的门开启了一下之后随即关闭了。就在这一开一关之间尚未进去的人窥到里面的天地,不禁心驰神往。现在他们终于有了盼头,哪怕在里面呆上几分钟,总比在走廊里没人理会、被一只警犬嗅来嗅去的强。他们像等待大夫看病的病人一样,在外面的一张椅子上自觉排好。
《明亮的疤痕》 第四部分交叉跑动(9)
警察让他们在一张椅子上坐下,一面问话一面做笔录。最后让他们将笔录从头至尾地看一遍,在涂改过的地方按上指印,以示涂改征得了被讯问人的同意,并非事后的篡改。那黑色的墨团和鲜红的指印使得乏味的笔录呈现出意外的美感,红色指印犹如印章,平均每页里约有一到两个。按印完毕后警察会像欣赏书法作品那样地欣赏起笔录──这毕竟是他的作品。虽然是由被问讯者口述的,但做记录的是警察,纸面上的美感自然来自于书写,而与什么内容无关。虽说手印得由对方按,那也不过说明他必须对所提供的事实负责,至于在哪一页的什么地方涂改?涂改多少次?则是警察的事了。被讯问者只能在警察涂改的地方按手印,舍此无它。给王智做笔录的警察很年轻,爱好文艺,他不仅详细地记录了王智们今晚的遭遇,同时还向他们展示了书法艺术在警察工作中的魅力。王智觉得他的那几处涂改尤其得当,使得自己所按的手印恰到好处,在整个篇幅中起到了某种微妙的平衡作用。小警察本来就对王智这样的知识分子抱有好感,听他这么说,如同遇见了知音。他做笔录也有一二年的历史了,从来也没有人把它们(他的笔录)当成艺术,大家只是笼统地夸他的字写得好,更关心的却是他记录的内容。只有王智这样的大学老师才能看出其中的奥妙,把平凡的笔录称为艺术,这就使得笔录不再平凡了。王智还建议在另几处本无须修改的地方进行修改,以便按上手印。对于事实陈述而言的确是无须再改了,但对书法艺术而言却非改不可。小警察接受了王智的意见,并留他在办公室里多聊了一会儿。两人谈论文学、艺术,由文学艺术而爱情人生。他们越聊越近,王智从交谈中得知:小警察毕业的公安学校里的一位老师竟然是自己大学时代的同学。在校期间小警察与那位老师的关系竟然很好,那位老师竟然也向小警察提到过王智。正当他们准备进一步深入交谈的时候传来消息:老卜终于被瘦子一伙抓获,现人在民警值班室里。小李来电话让王智去一趟,说老卜临行前想见王智他们一面,再次道别一下。
实际情形是:离下一班渡轮的开船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老卜呆在民警值班室里实在无聊。他很想到派出所去找王智他们玩一会儿,可又觉不妥──在与瘦子等人的纠纷中他据理力争的就是不去派出所,而不是他的包里没有东西(那是他与壮汉争执的关键)。瘦子他们早就忘记了老卜为何与壮汉争执,但他们知道争执的一方是壮汉无疑,既然壮汉去了派出所,因此老卜也必须去。老卜在小李的帮助下终于摆脱了瘦子们的无理纠缠,可以不去派出所了,他总不至于在此情况自己再去派出所吧?然而他的确无聊之极,瘦子们已陆续散去,只剩下个别人在民警值班室门前徘徊。老卜与小李之间也没有什么好谈的。老卜虽然知道王智他们赶过来至少也得半个多小时,但他还是希望他们能来一个人,与他一道消磨在此的最后时光。王智这头已不存在任何困难──他结识了小警察,诸事可行方便。王智不仅可以立刻动身,前往码头,甚至小警察还借给他一辆自行车。小警察表示要陪他一起去,王智很是过意不去,他只是让他送了一程。小警察给王智指明道路,并估计沿途不会有什么危险便回去了。王智赶到民警值班室的时候看见老卜甩着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小李赤着上身坐在折叠床的床沿上,一位头发花白的妇人凑近灯光,手捧小李的制服在钉扣子。看上去他二人(妇女和小李)就像母子俩。老卜将中年妇女介绍给王智,说她是徐大婶。要不是徐大婶的掩护他早就落入瘦子一帮地痞的手里了。老卜赞美徐大婶如何的机智勇敢,将他藏在票房内的蚊帐里……王智作为老卜的朋友向徐大婶表示真诚的感谢。后者从警察制服上抬起头来,两腮红红的,龇牙一笑,看上去很害羞。
离上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老卜将王智拉到门边说了几句体己话。王智问老卜包在哪里?被告知已经在船上了,是徐大婶让人先带上去的,在此之前曾被瘦子他们作为战利品弄到民警值班室里,小李例行公事地检查了一遍。王智紧张地问:“查出来了吗?”老卜说:“当然没有。”后来瘦子等人强调小李检查时他们不在场,于是在众目睽睽下第二次打开包,检查了第二遍。他们将包里的东西一件件地拿出来,检查完毕后放在一边的桌子上,直到全部检查完才一齐放回包中。小李故意检查得很仔细,因为他已经检查了一遍,心中有数,他明知道老卜的包里面没东西,这么做是堵瘦子一伙的嘴,但害得老卜出了一身大汗。王智问:“这次查出来吗?”老卜说:“还是没有。”王智说:“不在包里?”老卜:“那能在哪?”王智说:“这我就不明白了。”老卜说:“我也不明白,明明就在眼前,甚至还从小李和瘦子的手上过了一遍──小李把它传给瘦子,瘦子再放到桌子上,但就是没有查出来。”老卜告诉王智,他们甚至检查了第三遍。对瘦子他们而言,除了检查他的包就再无理由在此呆下去了。老卜说什么也不去派出所,本来他们坚持要让老卜去,后来小李总算让他们明白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老卜是否去派出所,而在于他的包里是否有东西。壮汉缠住王智他们是因为此,现在要洗刷壮汉也只有通过这一问题的解决。如果老卜的包里没有东西,把他弄到派出所去反而对壮汉不利(甚至要罪加一等)。如果老卜的包里确有违禁品,就是瘦子放过了他,小李也不会答应的(出于一个公安战士的最起码的职责感)。瘦子等人之所以在此夹缠不清,甚至得寸进尺只因为所长制服壮汉时他们不在场。当时他们正在码头上隔着一道铁门与徐大婶相骂,壮汉遭到电击的一幕他们未曾见到,因此不知道厉害。这会儿小李不厌其烦地描述给他们听,用以进行威胁。对小李而言,再三检查老卜的包不仅可以一再证明自己的正确,亦可说明瘦子等在无理取闹。关键是双方都觉得无事可干,闲极无聊,观赏一番老卜携带的什物,将它们一一陈列在桌子上不失为一种享受。只是吓坏了老卜。他看见那东西被他们传来传去,在灯光下被照得闪闪发亮,放回包中又再次取出。它的外观是一只大号的牛皮纸信封,一侧的封口大开,里面露出一些纸页。小李和瘦子都曾向内目测瞭望。那东西被复印在一大叠打印纸上,因此看上去像一堆材料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