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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三生烟火,一世迷离 作者:镜鸾沉彩(jj2012-9-28完结)-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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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修为高地位重的神仙看不上,可那些个普通的小仙地仙又怎会看不上?
  其实说句不谦虚的话,我瑶清境也是看不上的,奈何那时的我无聊地冒泡,便捡了这一桩事情做,权当解闷。
  那日我花了几枚陵光处得来的好果子,从一个青雾修成的妖精那里换得了婴鸟的一手情报,说是如今大荒之中,东荒西次的昆仑山,婴鸟最多。她还叫我着紧些,切莫晚了让别的仙妖鬼魔捉了去。
  我背了个网眼稀疏的小网子,抱了只三哥以前用来装鹦鹉的小笼子,屁颠屁颠地上了昆仑。那妖精倒是没骗我,这还没到山顶呢就听到无数婴鸟鸣啼,我笑开了花。
  本来计划是极好的,谁曾想那日早上我因嘴馋多吃了一只粽子,刚爬到半山腰就肚子疼,无奈之下只得暂且放了家伙先解决问题。我劈了个虚空静舒适的解决问题时,亲耳听到众多或仙或妖或鬼或魔吆喝着上了山,吆喝着抓了婴鸟,再吆喝着下了山。等我无比怨念的解决完问题后,昆仑山那叫一个空寂啊,别说婴鸟了,连只燕子也没见着!
  所谓一只粽子引发的血案。
  我咬咬牙,决定继续搜寻,看有没有漏网之鱼,呃不,是漏网之鸟。
  功夫不负苦心人,果然被我找到了一只。
  彼时那只毛色雪白的婴鸟正耷拉着脑袋在一棵不青不黄的椆榉枝头上假寐,我弓着身子一步一步靠近,然后猛地一挥手,手中的网子闪电般扑过去,本以为手到擒来,不想被它逃了!
  我再接再厉,一击不中再来一击!
  那时我才晓得原来婴鸟果然是有些不凡灵力的,不然怎么速度如此之快?我愣是追着那只婴鸟扑过了昆仑的大半个山头,也没摸到它一根毛!
  我怒了,摇身一变变作了只狐狸,以快了几倍的速度朝着扑向一个山洞的婴鸟迅猛追击!
  这一追,追出了一场真正的血案,这血案血的,啧啧,忒悲惨,忒悲剧,忒悲催了!
  我误入了魔君禺疆的修炼之地。
  说起来,我与这位魔君不可谓是极度的有缘,若不是我俩分为神和魔,根本没有轮回,我会怀疑我俩前辈子是不是同床共枕的夫妻。
  这个假想委实让人不愉快。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祈音手下做紫陌时在混元天尊那里的偶遇,半夜相会,月下饮酒,他来意不善我引之为友,幸而我醒悟地快,告诉了师父,没酿成什么祸事;我第二次见他,是在挽阳山下芦苇荡中的虚空境里头,同样是偶遇,且偶遇他强与女妖翻床单,我一时脑子发热当了救美的大侠,幸而师父赶来地快,我没能遭他毒手;我第三次见他,竟又是偶遇,便是此时的昆仑山,某不知名山洞中。
  想来此时他正在修炼一门高深艰涩的法术,因那只婴鸟撞进入无意中打破那厮的气障时,那厮“噗”的呕出一口血来。
  我眼睁睁看着还没睁开眼睛的他呼啦一下将那只婴鸟化作了齑粉,心里赞完一句真狠后,才辩识到那位打坐在洞中的是当时的魔界之主,禺疆。
  我的娘嗳,这是造了什么孽?竟碰到冤家了!
  正欲转身逃跑,却忽然感到四条腿仿佛没入泥淖般动弹不得,然后周身呈现大饼状狠狠摔倒了禺疆脚下。
  “竟敢打断本君的修炼?活得不耐烦了?”
  我只觉得眼前全是扑闪扑闪乱转的星星,愣是没返过神来,那条火红色的毛茸茸的尾巴被卷曲地压在身下,疼得我连声儿也发不出!
  因我方才变作的狐狸并不是我那招摇的九尾白狐的原身,而是此刻没甚特色的单尾巴红色山狐狸,所以那厮认不得我是神界瑶清境的公主,所以下手分毫情面没留,所以我龇牙咧嘴地瘫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当然,若干万年后我想起这里,便知道假若他果真知道我是神界瑶清境的公主,他也不会手下留情。或者,这厮此刻本就认出来我的原身,所以才下手更狠。
  若问我如此推测的原因,便要说到不久之后爆发的神魔之战了。
  神魔之战,历时数千年,是自远古神祗创世以来四海八荒前所未有的大战,战火连天硝烟弥漫,神魔互斗生灵涂炭。魔族几乎被灭,无数魔族将士只余得黎霄手中一万残将,神族亦损失惨重,不知毁去多少仙灵圣境,就连与九重天相距不低的明昆境,都被烧去了大半。虽然结局是禺疆灰飞烟灭,神族大胜,可是开战最初的几千年,却是魔族势如破竹,神族节节败退,即便是魔君身死的前一刻,魔族仍然处在优势。这当中,魔君禺疆强大的野心,果断的谋略,充分的准备,可见一斑。后来我闲来无事研究起这场未能亲身经历的战役,才豁然觉得,太清境、挽阳山、昆仑山,都不过是禺疆战前准备的地点罢了,他亲身踏过四海八荒的每一寸土地,得到最真实最全面的讯息,万事俱备之后才发起战役,其深沉睿智不可谓不令人心惊!他到达昆仑山时,只怕是离宣战不远了,对我出手或许并不是嫌我打断了他的修炼,而是看出我的身份想要挑起神魔两族的战争。只可惜此刻我没能充当到那个角色,才使得他又生出一计,最终如愿,点燃了战火。此一事,容我后面细说。
  却说此刻我被禺疆打得很惨,趴在地上装死,却没能博到那厮一分同情。
  他揪着我的狐狸毛毫不留情地提起来,“今次你打断本君练功,害本君损了灵力,本君咒术初成,正愁找不到试炼的,拿你试炼正好!”
  可怜我连喘口气儿、的时间都没有,一个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就直接被他施了咒术。
  那时我学艺不精,不是普通的不精,而是非常、万分、极度的不精。
  其实如果那时有人告诉我说我学艺极度不精我也不会相信,反而会觉得说这话的人定是嫉妒我修为精深,显见得我那时候真是十分的自恋。
  索性那时候没人告诉我这句实话,于是我以为自己学艺很精,于是当禺疆对我施下咒术,我醒过来后,愣是不知道自己被施了咒术。原因之一是我对六界多如牛毛的咒术忒生疏,即便是自个儿中了也不自知;原因之二是即便是我有那个能力自知,也知不了,因为我失忆了,且被灌输了错误的记忆——说得干脆点,就是我中了忘魂咒,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过往,被创造出了新的身份和过往,而且自己还深信不疑。
  忘魂咒,的确是一门艰深的法术,天上地下都没几个神仙会的,更别提魔鬼妖人等种族了。禺疆果然是个法术高深的,在他们魔族怕也算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得天独厚奇葩一枝了。可是他把我当试炼新法术的对象,我何其悲催!
  我醒来时,禺疆早已不在,我便开始循着禺疆给我造出的记忆,安安分分成了只真正的,昆仑山上的红毛山狐狸。
  
  



☆、正传 第二十一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却自以为清醒地在昆仑山上过了一万年,成了昆仑山的山大王,期间与上昆仑踏青的黎霄结识。当然那时他隐藏了魔君禺疆之子的身份,是一个普通的妖精——陆吾。
  然后便遇到了聆月。
  此番我记不得自己是瑶清境的公主,自然更记不得我曾经历过一个劫,在凡间认得一个叫聆月的男子,且这个男子伤得我很深。其实即便我记得自己是瑶清境的公主也认不得他,因我当日历劫之后回到正位,已经吞下了忘却凡尘的汤药。
  那日,我一返往日赖床到日上三竿的恶习,而是天明时分就跳下了石床,钻出清风洞,精神抖擞的上了昆仑山顶,沐浴天光。昆仑山乃东荒西次第一山脉,其上的风景自是趣致非常,而最非常的莫过于平旦时分、暮合时分的烟霞之光,不同于凡间,仙山的霞光是灵气充沛之物,据说上古时期母神羡慕凡间的绚烂彩霞,父神便特特用法力与神火织就而出类似之物,也同凡间一样每逢清朗之日,朝夕毕现。据陆吾说,东荒之地、日出之时的仙山霞光更是灵力非常,说不准晒着晒着就能晒出个光华羽兽来。若我再聪明些,必然晓得他这话言过其实了,可惜这时我并不如何聪明,巴望着可以真晒出个光华羽兽来,从此寿与天齐。
  昆仑山山顶景致很好,烟霞光彩也甚美,正当我与七彩鸟未齐相对打坐,相对嗑瓜子,相对闲聊之时,万里彩霞洒遍的天边的忽然刮过来一阵阴风,森冷森冷的,浓密乌黑如厚重布幕般的云层哗啦一下严严实实覆盖了整片苍穹,霎时,清风朗日的眼前乌黑一片,伸爪不见五指。
  耳边只余得呼呼地风声,间或有细微的打斗之声、兵刃交接之声从头顶传来。
  未齐没见过这阵仗,吓得浑身发抖,紧紧拉着我衣袖不放。我庆幸此刻我是人形,不然我那身火红的毛毛被他这么一抓,不掉一大把才怪呢!
  “莫怕莫怕,不就是刮个小风么!咱们现在回去就是了。”我安慰小弟弟似的与他说道。
  “大王你看!”
  他止住了抖,好像看到了极其有趣的东西。我循着他的目光往头顶上一瞧,只见头顶上墨云翻滚、电闪雷鸣,两只巨大的类似巴蛇的东西生猛地缠斗在一处。说他们类似巴蛇,是因为据我所知,巴蛇是长不了这么大的。头顶上那两只,虽然隔得远,可我也能看出他们比我普通所见的巴蛇大了有百倍不止,翻滚腾跃着几乎挡住了半边天!
  我从未见过如此激烈的战斗,所以想要仔细瞧个清楚。不想他们的打斗明显到了后期,不过须臾之间,天幕中传来惨烈的一声咆哮,仿佛撕破苍穹般凌厉刺耳,然后是黑色的天幕中猛地腾起一团艳红耀眼的大火,烧得热烈炙灼,也不过一瞬,大火熄灭,乌云散去,天空恢复晴朗。
  我正想叹几句可惜了,没看清楚高手对决。却忽然看见两个物什一前一后从天而降,落在离我脚下不远处。
  我俩争先恐后跑过去,想看看那是什么宝物。
  确实有一把宝剑。那剑通体幽亮,在日光下闪着泠泠冷光,透着淡淡的青黑色,竟有股说不出的霸气与尊贵,一看便不是俗物。剑边躺着一只软趴趴的巴蛇类似物,眼睛闭着,身上伤痕累累。
  我那时尚不知道有些修为高深的物种是可以将身形放大缩小的,所以以为这只小小的巴蛇类似物是方才两只大巴蛇打斗过程中牵连受伤的小妖。
  我俩同时喜欢上了这把剑,同时不想理会那只巴蛇类似物。
  未齐一向对我这个大王尊重有加,所以没跟我抢宝剑。我乐颠颠地拾起了剑,转身之际,对上那只巴蛇类似物迷蒙半睁的眼。
  “你继续睡吧,我不打扰你!”我笑眯眯地安慰他。
  没想到我这一安慰,他的眼睛蓦然就全睁开了,黑沉沉的,霎时让我想起了昆仑山腰处那潭深不见底的泉水,也让我想起了陆吾送给我的那颗据说价值连城的黑曜宝石。
  他张了张嘴,仿佛说了什么,可声音太弱了,我没能听清。眼见着他那受伤甚重的身子挣扎了几下,还是没能爬起来,反而是又一次昏了过去,我满意地抱着剑转身就走。
  “他的眼睛真是好看。”
  我听见未齐的赞叹声,点头称是,“像是黑曜宝石,若是拿去卖定然可以赚到不少钱。”
  然后我忽然停下脚步。
  “怎么了大王?”未齐好奇道。
  “你等我一下。”
  我把宝剑放到他手里,转身回去找那只巴蛇类似物。
  我动手想把他搬去我的清风洞,不想这只巴蛇类似物看起来不大,搬起来却重的很。没法子,最后还是找来了未齐,我俩一同把他半拖半滚地挪回了我的洞府。
  “你这么满头大汗的,拖了什么回来呢?”比我还喜欢睡懒觉的陆吾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跨进我的洞府。
  “自然是好东西。价值连城的东西哦!”我喜笑颜开,拿了几根烂树叶儿给我好不容易拖回来的巴蛇类似物擦了擦脏兮兮的脸。确切的说,是眼睛,因为我只对他的眼睛感兴趣。
  一旁的未齐总算知道我要干什么了,一脸不可置信道:“大……大王,你不会想要把他的眼睛……挖下来吧?”
  “放心,本大王还没那么狠心。要挖也会等他死透了再挖。倒时候总归是死了,把眼睛给了我也没怎的,毕竟还是我给他收的尸呢!总要有点回报不是。”
  未齐吞了吞唾沫,“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死啊?”
  “你看他一身的伤,能活得下来才怪呢。若果真活下来了,本大王便是他的救命恩人,到时候让他弄只眼睛给我报恩,也不算过分吧?呃,话说回来,陆吾,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么?”
  陆吾盯着躺在石床上一动不动的巴蛇类似物看了许久,摸着下巴道:“怕不是最近在四海八荒闹得正厉害的火系妖兽,肥遗吧?只不过,听闻肥遗是一头双躯的,可眼下这只却只有一个身体。”
  “不对不对,我看是腾蛇才对。你看他长得像蛇,而且还能飞,可不就是腾云驾雾的蛇么?”未齐答道。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没能得到个统一的答案。显见得我捡到的这个物什是个很稀罕的物种。
  最后我嫌弃他俩太聒噪,很不客气地把他们都赶出洞去,然后爬上石床,开始给这只肥遗(虽然不确定,但我一直以为陆吾的话比未齐的要可靠些)传些法力,好让他快些活过来。可别以为我是什么善心的妖精,我做这个与善心是全没干系的,只是忽然想到,若是他死了,眼睛或许会失掉灵气,也就不值钱了,须得让他活着,心甘情愿挖下眼珠子给我,才能保证我的黑曜宝石不贬值。
  奇异的事,我还没输多少法力过去,他身上血淋淋的伤口竟然就自动愈合了。
  我是眼睁睁看着那些窟窿重新生出骨肉,然后焕然一新的,简直骇得说不出话来。
  若是没失忆没中忘魂咒,便知道,曾几何时,我早已经历过类似的情景。
  他再次睁开眼时,我又一次被他眼中的沉寂华彩震到了,竟是半日没回神来。
  清风洞采光很好,此刻盛极的霞彩之光穿透洞口,正正照到我的石床之上,照到眼前这双眼睛之上。
  如三千烟火,绚丽绽放在眼前,白色的光芒骤然大盛,辉映了整个山洞,白光之中,从上到下,一点一点,瞬时而不可拂逆的蜕变着,,仿佛一朵巨大的雪莲花,惊心动魄地绽放开来,就这么在盛极美极的彩霞云光中显露而出,霎时,仿佛宁静宛然的月色普照而来,又仿佛黑色天幕的烟花炸开绚烂迷人的光彩,光芒过后,出现在眼前的竟是一个人。
  有着黑曜石般深沉黑亮的眼睛的人。脸色略微苍白,可丝毫掩不住绝美倾国的风姿。
  此刻他正看着我,眼含笑意,唇角微翘。
  我这才发现,原来他不止眼睛漂亮,脸也长得漂亮,唔,身材也很好。笑起来更是……迷人。
  哎,这下可好,这只东西这么好看,我都舍不得挖他眼睛了。顿时,我觉得很挫败,想来辛辛苦苦把他从山顶拖下来,是白费的一番功夫!
  可是既然把他拖进了自己的洞里,总不能白白放了他走吧?他这副皮相,难免不会遭到其他大妖精的注意,加上妖力看起来不怎样,定然是被欺负的料。哎,他也怪可怜的,何不暂且留下他。
  想到这里,他张嘴正欲说什么,被本大王一口打断:“你这条命是本大王救的,俗话说知恩图报,以后你也必得听本大王的差遣。本大王乃是昆仑山众妖之主,跟着本大王,总不至再让你受欺负。”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很是吃惊。
  



☆、正传 第二十二章

  “怎么,你不愿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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