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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牛鬼蛇神-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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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在遍地牦牛的西藏,如此之大的牦牛也是少之又少。
  贺中当真是得到了一个至宝。
  扎西带来的也是几张照片,一只毛茸茸的黑色小狗,只有肚子和腿上的毛是深??。新建一眼就认出是藏獒。
  扎西说它绝对纯种,是从藏北无人区一个牧民手里搞到的,那里离最近的公路也有四五百里,牧民连一句汉话也不会。为了这个狗崽子,扎西还专门又跑了六十里,亲眼看到了它的父亲。那个大家伙简直就像雄狮一样壮硕,它的主人说它曾经在一次鏖战中咬死了三只狼。
  扎西相信那是一只普天之下没有敌手的猛兽,狮子老虎肯定赢不了它。在西藏的每一个人都知道纯种藏獒比什么都珍贵。
  在座的每一个男人都羡慕扎西的好运道。

  虽然俗谚说事不过三,新建还是只给大家带照片过来。他在五天里居然跑一趟古格,他的照片数量很多,其中有一幅让大家印象格外深刻。是三个体态丰腴身披薄衫的女子和另一个偷眼窃笑的男人,像是一个有情节的故事,男人在??女人们。奇妙之处在于三个女子几近全??,不单上面两点鲜红,竟然将下身纤毫毕爽刻画出来,所有细节都不含糊。
  有女人惊呼,“太色了!宗教壁画里怎么会有这么色的东西?”
  新建说:“古格是一个王朝的遗址,它的壁画未必都是宗教内容,起码这一幅就不是。还有就是我也不认同你的话,你说它色,其实是你自己色,所以你看什么都能看出色来。”
  此女反击,“露三点画生殖器还不算色?只有你这种??才会放这种狗屁。”
  新建说:“我??,我怎么色你了?”
  少华说:“它绝对是一幅旷世杰作,比克里姆特的女人体还要精彩!”
  少华的新闻比较有爆炸性。他说警方把庄小小带走,据说是调查一宗里通外国的间谍案。庄小小是进藏大学生中的风俗画家,他的画标价不高卖得很好。他有一个很大的个人画室,他那里经常有外国人出入,天南地北哪个国家的都有。他在1982年进藏的那批大学生里,属于响应党中央号召最先富起来的那个。
  可以肯定的说庄小小很有商业头脑。当时拉萨作为较早开放的旅游城市,外国的游客非常之多,他看中了其中的机会,专门请客结交各路旅行社的导游。他的策略是提成,他让他们带客人到他画室,只要成交一幅画即刻兑现百分之十五佣金。通常他的画标价几百元。所有交易都是在导游的协助下完成,所以导游们都愿意把客人带到他画室。
  当年的中国,外国人还算是新鲜玩意,外国人到哪儿都会引来围观;所以经常见有外国人出入的庄小小的画室成了众矢之的,引来多方关注。其中自然包括了警方。
  少华的消息让大家震惊。间谍案可不是闹着玩的,而且是里通外国,那应该指的是本地的中国人啊。是庄小小吗?
  按说国家机密普通人是无缘接触到的。庄小小不过是一家单位的美工,应该离国家机密很远。买他画的那些客户中即使有间谍,恐怕很难从庄小小那里窃取到有价值的国家机密。
  换一个思路,或许间谍不是庄小小,但是与间谍接头的外国佬曾经到过他画室,警方需要了解所有与间谍活动有关者的行踪,庄小小当然难脱干系。这是最为众人所接受的可能性。
  色波说:“毬间谍!都都是吃饱了撑的。说庄小小是间谍,打死我也不信。”
  色波曾在秘地墨脱行医四年,他一个朋友从墨脱上来带给他一条脆蛇。色波决定将它在平安夜聚会上展示,让大家见识一下地球上最稀有的动物。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盖上有孔的塑料圆盒,那就是他朋友为那宝贝准备的房子。色波先声明脆蛇没毒牙不咬人,之后将那条尺把长有手指粗的绿色精灵请出圆盒。它愣一下神,身子忽然疾速摆动,一下从茶几冲出去,在空中滑翔了不足两秒就落到马赛克地面上,居然一下断成了三截。一片喝彩声。色波马上将三截蛇身捡回到圆盒里。
  它自己还能接上吗?
  不能。
  壁虎断了尾巴还能活,它能活吗?
  不能。
  这么稀罕的宝贝这么轻易就死了,太可惜了。
  不可惜;这么多名家亲眼目睹了它的精彩表演,它注定要名扬天下,它已经死得其所。
  它已经死了,你还把它们收起来干嘛?
  它是药材,非常贵重,比金子还要贵重。你会因为金子不喘气了就把金子扔掉吗?
  就在这当口,迟到的李克到了。
  李克的名字和圣诞平安夜紧紧连在一起是在一年前。一年了,他的故事仍然为拉萨的民众所津津乐道。他是我的朋友,也与启达相熟。在座的其他人有的和他见过面,有的只是听说过关于他的圣诞平安夜故事。
  是我听说他今年圣诞不值班了,邀他来换换心情。他当时没确切答应来,只说到时再说。
  上半年大多数时间他都在配合警方调查。毕竟这桩命案太招摇了,警方在侦破上下了大气力。作为唯一的当事人,也是唯一的嫌疑人,他曾经长时间在被拘留状态下接受调查。
  据他说,他关于事件的证词前前后后至少被讯问过三十次以上;而每一次都有笔录有录音,警方会在任意两次之间他措辞的差异上寻找突破口,突击审问,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他开始的回答前后会有出入,到了后来几乎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每一次的录音居然可以一字不差。
  警方最终确认:排除李克作案嫌疑。
  这是一个基于科学的结论,李克先后面对的法警总共有七位,据说其中的两位是教授级专家。可以想见他的体液体毛体屑都已进入到高精尖的仪器中,经过反复测试。
  李克原本活泼好动,飙车跳摇滚打架斗殴无所不好,他在圈子里是绝对的活跃分子。这桩意外案件彻底改变了这个人,他变得深居简出,也离婚了,平日里老朋友难得见他一面。
  有一点倒是我没有想到的,他并不忌讳谈这个案件,不忌讳谈那个叫林杏花的女孩。我问什么他回答什么,几乎完全不假思索。他说他千错万错,错在他不该听她的话在外面锁上门。那也是警方把他列为重大嫌疑人的因由。
  他不反对我写这个故事。他对我的故事没有一个字的疑问。
  他说他也许会考虑内调,拉萨的环境对他而言太压抑了。他已经离婚的老婆也还在这里。他觉得自己该离开。他说时间真快,一眨眼就一年了。
  预定的时间他没到,我以为他不会来了。
  他的迟到还是给在座的所有人带来一次目光聚焦的机会。他显得不好意思,他应该能够觉到大家目光的意味。
  他说:“抱歉,来晚了。”
  启达说:“先罚一杯。喝什么?白的还是洋的?”
  他说:“都行。我酒量不行,一小杯吧。”
  就一小杯,他老老实实一饮而尽。坐下了。
  大家的话题有些分散,三个两个一伙,各说各的。这样的情形大约维持了一个多小时。
  忽然一个女的提高声音,“李克,我跟林杏花很熟。”
  李克哦了一声,不置可否。
  “说说林杏花你不介意吧?”
  李克说:“不介意。”
  “如果她没出事,你们会结婚吗?”
  李克说:“我不知道。有些事没法假设。”
  另一个女的接上,“如果她没出事,你会离婚吗?”
  李克说:“难说,婚姻讲的是缘分。”
  前一个女的继续,“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我觉得她比陈冲还美,比张瑜还美,比刘晓庆还美。”
  这话不是问李克,所以他没有回答的义务。
  后一个女的不甘示弱,“可惜了,那么美的女孩!她要不是那么美,我也不会觉得那么可惜。”
  “李克,你真好福气,林杏花怎么会对你那么好?想不通。”
  李克说:“就是你说的福气好吧。”
  “我打心眼里可惜她。我见过她,她不认识我。”
  “我是住酒店认识她的,她是大堂经理。我预定的房被前台给了另一个客人,我非常生气。林杏花为我调了一间景观更好的,我们就此成了朋友。那段日子我们俩常在一块喝茶。”
  看着那两个女人肆无忌惮的谈林杏花,我不知道李克会作何感想,我担心他也许会拂袖而去。他没有。他显得很轻松,似乎很享受听别人谈论关于林杏花的话题。
  活着的时候林杏花已经是拉萨许多人的话题,她的美令人惊艳,她的性感令人心旌摇荡,她是那种令所有男人过目不忘的女人。男人不谈论她简直就是罪过。
  有一点我看得很清楚,被别人谈论最多的林杏花的美艳和性感,对李克而言都已经是过眼烟云。试想一下,一个既无美艳也不性感的女人,她或生或死根本不会有陌生人留意。也就是说,是美艳与性感造就了这个故事的受人瞩目,而不是林杏花这个名字。林杏花三个字最终是以一团蜷缩的人形焦炭的面目留在目击者的记忆里,我见过三个现场目击者,他们对林杏花的名字都用了同一个词:恐怖。

  启达还记得唯一一次见到林杏花的情形,当时贺中也在场。那是另一个酒吧,一个慢摇吧,灯光很有设计感,让人印象深刻。启达与贺中到这里是第二轮,他们已经微醺,正在进入似是而非的状态。
  启达说:“我一进门就看到你们,你俩的舞姿最惹眼。尤其林杏花的一身白长裙。”
  李克说:“她最喜欢穿白。白色很适合她。”
  启达说:“记不记得那天我跟你说什么了?”
  李克说:“你喝多了。我压根就没喝。你说‘你老婆回来了你怎么办?’我说孩子还没生她一年半载回不来。”
  启达说:“你是这么说的,你说你老婆至少休一年产假。我本来打算问你一年以后怎么办,我还没开口林杏花就从卫生间出来了。别以为我喝多了,我什么都记得。”
  李克说:“我不会想一年以后的事,从小到大都没想过。”
  先前那个女的又杀过来了,“你要是知道后来的结果,你和林杏花的关系会不一样吗?”
  李克说:“我不会知道后来的结果。”
  女的穷追猛打,“结果是林杏花死了,老婆也离了,你遗憾吗?你有过后悔吗?”
  李克说:“没有。我信命,都是命。人犟不过命。”
  女的兴犹未尽,“以后呢?以后你是怎么打算的?”
  李克说:“还是听天由命。”
  “有目标吗?”
  “没有。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
  “什么?”
  “不会是你。”
  讲关于李克和他的圣诞平安夜的故事,是另一本书。

  0 我们是谁

  我们是谁啊?
  我们知道自己比别的物种聪明,我们来了四千年;别的物种来了百万千万上亿年,但是没用,我们却让它们一个一个地消失了。我们确实聪明绝顶。
  前面我说到了,按照圣经的说法,人是为管理其他物种而被神造出来的,我喜欢这种说法。因为从结果上看,的确是这样。人的确凌驾于其他物种之上。当然还有很多物种人不能战胜。
  上帝还不知道人通过显微镜已经能看到细菌和病毒,上帝没预见这一点,如果预见到了,他也会指出人与细菌病毒的关系,但至少圣经里没说。
  到目前为止,人在与其他物种共存的过程中,他一步一步地成长壮大,到今天无比壮大,到了名副其实的唯我独尊。
  人已经把自己发展到近七十亿头,成为惊人的存在。如果平均每头一百五十斤的话,就要突破一万亿斤大关;何况可能平均数不止一百五,这简直是太可怕了。光是人自身的重量就足以压塌地表。
  地球已经不堪重负了,不停地出现各种地质灾害。人自身的重量以外,人的居所的重量,这些钢筋水泥的重量就更不得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圣经的说法,因为它在两三千年之前的描述,就是我们今天面对的事实。
  那时候人还远没有今天这么强大,圣经已经指出了人是为了管理其他生物来到地球的。但是否人犯了很多错误——不仅仅人的始祖夏娃吃了禁果,人同时还吃肉?
  《创世纪》里上帝并没有让人吃肉。
  《创世纪》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亚当和夏娃以外的人是哪里来的?如果是亚当夏娃生的,那么他们的后代已经遇到了其他的人啊,这是研究圣经的人一直讨论的问题。
  这说明还有其他的神也造了人。但我们这里不讨论这个问题。我们继续研究我们究竟是谁。
  我们是地球万物的主宰,这是一种说法。
  到目前为止,人主宰的主要是大动物。迄今为止人尚未能主宰许多小动物,譬如老鼠譬如所有的昆虫。不止是人所熟知的那些天敌,诸如蟑螂蚊子苍蝇蚂蚁,另一些更小的东西同样令人无所措手足,像虱子蠓虫跳蚤臭虫那些。
  由此可见,这个所谓的主宰其实有极大的局限性。
  对海洋生物,除了浅海的我们熟知的那些鱼虾蟹水母贝类,我们真正能主宰的其实极其有限。海洋比陆地大得多,深海部分比浅海多得多,我们充其量只能在海水边上分一杯羹而已。
  (虽然主宰大海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有本事祸害它。每一次石油泄漏,我们都会一下子把成千上万立方公里的海水毒化,让其中的生命无法存活。就像我们用工业废水或核辐射物质毒化大面积土地一样。)
  除此以外,我们和我们以外的物种究竟有哪些区别?这里必须求异,求同没有意义。
  从抽象上可以找到三个有意思的点。
  一是心。这个心,说的不是胸腔内的这个器官,而是心所承载的人的反应,准确的说是心理反应,而非脑的反应。这个心理反应,经常和情感有关,这其中有非常奇特的疑问。
  心包含了情感,包含了对善与恶的感受和取舍;心还包含了另外一个非常奇妙的部分,这部分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就是想象力和感受力。
  想象力是创造力,感受力是接受力。
  想象力好像跟脑更密切,但其实不然——虽然我们是在学习了工程知识后才能去想象和创造,完成新的设计,这部分跟脑更相近;但我这里说的是另外的想象力,是无中生有的那部分。因为人确实有很多无中生有的创造。
  我说的感受力是与艺术直接相关的。有的人对艺术就是没感觉,有的人对艺术特别有感觉,任何细微的东西他都能感受到。
  心还有第三个部分,良心,或者说良知更为恰切。
  良知是又一个奇妙之物,有的人有,有的人无。对于有良知的人,他一生的行为言语都会受到良知的拷问,良知会成为属于他的第三只眼。这第三只眼只盯住他自己,成为他自我监督的既有我也无我的一种类似异己的力量。所有与良知相冲突的言行,都将成为他自身的禁忌。良知是人自我净化的伟大力量。
  而没有良知的人刚好相反。
  有良知的人会为做了损人利己的事而内疚。没良知的人会为同样的事窃喜。
  二是智。这个智也不是说的器官,但它与脑的关系更近。这个智是什么?智与构成有关。比如说,知识,哲思,宗教感悟,艺术构成。
  与智这个单音词相近的还有另一个单音词,窍。窍的原意是通光透气的口子。我见到比较早用到窍字的是庄子《混沌篇》,混沌的朋友为其开窍,“日凿一窍七日混沌死”。人们经常把启智与开窍两个词连用,智和窍被并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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