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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一路繁花相送-青衫落拓-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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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握住她的腰,将她举起来放到高高的隔离墩上坐着。辛笛吓得用手紧紧抓住他的肩头,深恐滑落下来,可是马上就发现,坐在这上面比刚才的座位看得可清楚得多,视线毫无遮挡地对着舞台,不由得大是兴奋,旁边好多男人也见样学样,将女友放上隔离墩。
  戴维凡站在她身边,一手环住她的腰,用身体支撑着她,她的手绕在他肩上,身体倚着他。辛笛不敢低头,只能保持看着前方。全场观众都在合唱着一首首耳熟能详的歌曲,这样热烈的气氛之下,仿佛并不带半点暧昧,可是两人身体贴合地一起,姿势实在亲密得无以复加。
  一首快歌唱完,张学友停下来站在台上,透过LED,可以清晰看到这个40多岁老男人额头上的汗水。他接着开始唱《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她努力不让自己看来很累,岁月在听我们唱无怨无悔,在掌声里唱到自己流泪,嘿……
  辛笛以前从来说不上是张学友的歌迷,此时全场安静下来,没有人疯狂唱合,没有人挥舞荧光棒,只剩这首歌荡气回肠飘扬在体育中心内,所有的观众全都凝神静听,她被深深触动了。
  那样一段高度精炼的情感历程,那样歌者与听众共同成长的感悟与默契,都似乎融汇在这首歌中,一曲歌罢,掌声如雷,舞台背后烟花冲天而起,激起现场观众齐声欢呼。
  辛笛收回目光,发现戴维凡正含笑凝视着她,似乎说了句什么,可是这样嘈杂喧闹中,哪里听得清。她刚要俯下身,他突然将她抱下来,凑到她耳边重复道:“十年前我们也一块听过演唱会,虽然是和另外100个同学一起。希望从现在开始,以后一直都有陪你听演唱会的机会。”
  他的嘴唇触到她的耳朵上,气息热热地吹送在耳畔,引起一点点酥麻的感觉,蔓延开来。他重新将她放回隔离墩上,仍然含笑看着她,聚光灯扫过场内,他仰起的面孔神采飞扬。
  辛笛一时有些目眩,她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调情吗?由他做来,果然剌激,可以让自己一颗老心瞬间跳得如同怀春少女。
  她重新看向舞台,已经到了返场时间,换了衣服的张学友重新上场,开始唱一首首传唱度极高的歌曲,全场四万观众齐声合唱,气氛炽烈到了顶点。到终于曲终人散时间,烟花升起,而舞台光影寂灭下来,辛笛撑着戴维凡肩头跳了下来,戴维凡一手护住她,两人随着人流慢慢向外走去。
  一辆辆汽车以龟速移出体育中心停车场,驶上大路,交通终于通畅起来。戴维凡将车窗打开,一手搁在车窗上,一手握着方向盘,夏季深夜的风迎面吹拂,辛笛靠在车椅背上,头偏向窗外,不知道是因为这三个半小时的兴奋鼓掌,还是引起心跳加快的身体接触与言语挑逗,居然觉得颇有些累了,一时间各种念头在心头一一闪过。
  “我们去消夜吧。”进入市区后,戴维凡说了话。
  辛笛回头,先是有点茫然,随即笑了,点点头。她并不想吃什么,可是很高兴戴维凡这一开口,把刚才略带魔力的气氛打乱了。这么看来,他并没有存心把情调弄得更暧昧不明,她也可以松一口气了。

  第十六章(上)

  绿门咖啡馆门边风铃轻轻一响,一个穿着黑色小礼服裙的美丽女子走进来,她肌肤如雪,头发松松绾着,随意垂下几绺,极有风情。咖啡馆里不多的客人几乎全禁不住注目于她,她却仿佛对所有目光都没有感觉,径直绕过柜台进了里面。
  林乐清笑道:“天哪,这家店没换名字已经叫我吃惊了,没想到老板娘还是这个美女,好象叫苏珊吧。我15岁那年移民加拿大,临走的前一天,我爸非要跟我谈心,带我到了这里。那天头次看到她,着实把我惊艳到了,一颗少男的心跳得怦怦的。想不到七年过去,她竟然一点没变。”
  路非只扫了那边一眼,显然并没留意老板娘的容貌:“我们之间又有一个巧合,乐清,我也是七年前离开这个城市去美国的。”
  “那我猜,你经历的告别应该比我来得浪漫。我当时是15岁的别扭男孩子,正恨着爸爸,一句话也不想跟他多说,要不是看到美女老板娘,那个晚上大概会郁闷死。”
  这样风趣开朗的林乐清,让路非没法不微笑了:“不,和我告别的是一个快18岁的倔强女孩子,那场面一点都不浪漫,可是我忘不了她。”
  “我没猜错的话,那女孩是合欢,也就是辛辰吧,我叫习惯她的网名了。”他看路非诧异,笑道,“我父亲介绍你叫路非,我就知道你想找我谈什么了。”
  “合欢。”路非重复这个名字,出现在眼前的是那个摇着合欢树干让花瓣纷扬洒落一身的女孩,他有点不相信地问,“这么说……她对你提起过我?”
  “不,她什么也没说。可是三年前,在太白山上,她发着烧,我照顾她,她曾经拉着我的手叫路非这个名字,我印象很深。”
  路非紧紧握住面前的咖啡杯,指关节泛出白来,良久他才开口,声音有了一点低哑:“那天在你宿舍,看到小辰的照片,听苏哲说起,我才知道她曾经跟你穿越秦岭遇险。不要说我,她家人全都不知道这件事。”
  “徒步出发前,每个人都要填家人的联络电话,只有她因为来得最晚,不知怎么的就没填,出事以后,俱乐部的人很快找到了我父亲,可怎么都联络不到她家人。她在医院里也拒绝透露家里电话,本来我以为她是独自生活,不过后来听见她给她大伯打电话,显得很轻松,只说想在西安多玩几天。”
  路非出了一下神,低声说:“我回去后上网查了,报道全都很简单,我反复看你们穿越的路线,收集相关的徒步信息,就是找不到关于你们俩人被困的具体情况。”
  “当时很多记者来医院,我倒是无所谓,但合欢拒绝接受任何采访,我当然尊重她的意见,只让我爸爸出面应付他们,同时感谢武警的高效率搜救行动。”
  “方便对我讲得详细一点吗?乐清。三年前,我回来过这个城市,就是你们出发徒步的那个时间。我确实想在做某个决定之前,回来见一下小辰,可没想到她为了避开我,会弄得自己差点送命。”
  “她是为了避开你吗?”林乐清皱眉沉思,他想,会在病中反复呢喃某个人的名字,却贸然加入一个艰苦的徒步只为避开他,确实是个让人不能理解的选择。
  “我为了参加那个七天徒步,做了很长时间准备。至于合欢,我们以前不认识,我只知道她最后一个跟帖报名,最后一个赶到西安的集合地点,带的装备并不齐全,但她说她从18岁开始参加徒步,户外经验足够应付这条线路,看上去没什么问题。”
  那是一条十足自虐的路线,七天行程,全程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需要翻越10多座海拔在3400米以上的高山。而且沿途没有任何补给的地方,就是说所有食品都得随身携带,加上帐篷、炉头、气罐等各种装备,女性的负重都超过了20公斤,男性负重大多超过了25公斤,是名符其实的重装徒步。
  太白山的景色壮美,石海、草甸、原始丛林、荒原直到第四纪冰遗迹等各种地貌齐全,夏天不知名的野花随处盛开,那个时节正好高山杜鹃也开到尾声,十分绚烂,可是大部分路线其实没有路可言,只能踏着羚羊等野生动物行进的痕迹前进,气候更是瞬息万变,阴晴不定。他们七月初出发,个别山顶仍有隐约积雪,山上宿营地温度在0到10度之间,而且正当雨季,山间暴雨浓雾说来就来,全无征兆。
  第二天下午,就有三个队员或者出现轻微高山反应,或者不适予苦路况,退出了行程,由俱乐部工作人员护送下山。辛辰带的帐篷并不符合规定,已经被留在山下,与她合用帐篷的女孩退出,她被领队指派与林乐清同住一个帐篷。有漂亮女孩“混帐”,林乐清自然开心,哪怕这女孩总是若有所思,并不怎么说话。当然,在那样的高强度穿越中,说话的人很少,可是到了休息和晚上宿营时,大家都谈笑风生,她仍是沉默的,眼神飘向远方,明显心事重重。
  第三天天气不错,夜宿将军庙,满天繁星璀璨明亮,似乎触手可及,并坐仰望星空,他们才有了第一次算得上对话的交谈,意外地发现,两个人以前竟然曾生活在同一个城市。
  “她一路都毫无抱怨,紧紧跟着队伍,表现得能吃苦,也很有经验,吃什么都不挑剔,喝从石缝里接的水也没象另外的女队员那样大惊小怪。”
  路非有一点洁癖,他想艰苦他应该并不怕,可那样的饮水大概就有点接受不来了,记起辛辰曾自嘲“馒头掉地上都能捡起来拍拍灰接着吃”,倒真是一点没夸张,不知道那个曾经挑食得厉害的女孩子经过多久的户外磨练,才到了这一步。
  “到了第四天,上午下起了小雨,等我发现第她因为冲锋衣渗水感冒低烧,只是自己吃药硬扛着的时候,已经晚了。她越走越慢,我和她落在后面,过了雷公祠就跟队伍失去了联系,在一大片原始落叶松针林迷失了方向。”
  那天雨并不大,可是雾十分浓,辛辰的步子显得沉重而迟滞,仿佛被泥泞的山路绊住,林乐清要接过她的背囊,她摇头谢绝,哑声说:“没事,我撑得住,你先走吧,我一会就跟上来了。”
  后来她没法倔强了,只能任由林乐清将背囊夺过去。
  “晚上我们只有独自扎营,倒霉的是我去周围找有没清洁的水源,碰上了一只落单的野生羚羊,这种动物看着温顺,其实很危险,据说太白山里每年都有羚羊顶死人的例子,我得算走运,闪避开了要害,但还是被顶了一下。”
  林乐清勉力支撑着回了帐篷,躺在辛辰旁边,想等疼痛缓解下来。她正陷入半昏迷中,突然抓住他的手,喃喃地说:“路非,不要走,不要走,我害怕。”
  她的手劲突然大得出奇,拉扯牵动他被撞的锁骨,顿时痛得他眼冒金星,他只能咬牙忍着,柔声安慰她:“好,我不走,放心,我就在这里。”
  辛辰好一会才安静下来,林乐清努力用另一只手抚摸自己被撞的地方,确认应该是锁骨骨折了,幸好隔着冲锋衣和里面的两层抓绒上衣,没有开放式伤口。他不禁苦笑。
  他原本计划,等第二天天亮后利用指北针辩明方向,放弃一部分负重,背上辛辰赶往下一个宿营地,找水时正盘算着才买的单反相机和镜头要不要扔掉,着实有点心疼。可是现在受了伤,就几乎完全不可能背人赶路了。
  林乐清躺了一会,还是撑起来,找出退烧药、消炎药强喂辛辰喝下去,自己也喝了止痛药,然后睡觉。第二天,辛辰仍然低烧着,人却清醒过来,吃了点他煮的面条,突然说:“Bruce,你先走吧,去找救援,再回来接我好了。”
  林乐清正在心中仔细考虑着几种可能的选择,他承认辛辰的提议得算明智,可是想到昨天用力抓着他的细细手指,想到那个带着绝望的低低呢喃,他做不到放她一个人在这里:“你不害怕吗?”
  她看着他,因发烧而有些迷离的眼睛却是平静的:“没什么可怕的。”
  她看上去真的毫无畏惧之意,似乎并不介意独自面对一个人的荒凉甚至死亡。林乐清笑了:“好吧,那我害怕,我怕一个人赶路,尤其又是受了伤的情况下,我不确定我能撑着走多远。我看这样吧,这一带地势平坦,又背风,我们应该没有偏离路线太远,最好留在这里等救援,不要分开。”
  “我是在拖累你,”她轻声说,“如果不是迁就我的速度,你不会掉队,不会迷路,更不会受伤。而且现在你把你的睡袋、防潮垫都换给了我,万一气温下降,你也会感冒的。”
  林乐清户外徒步的经验很丰富,到美国读书的头一年就和同学相约去洛基山脉穿越过,此行前他研究资料,针对气候做了充分准备,带的帐篷、防潮垫和睡袋都很适合这样的高海拔宿营,而辛辰带的只是普通徒步装备,在此地的低温下明显不够用。
  “我们出来就是一个团队,我相信领队会呼叫救援来找我们,不会扔下我们不管;同样你也得相信,我不可能放弃你。”
  这个不到20岁的大男孩语气轻松,但自有一股让人信服安心的气度,辛辰垂下眼睑,叹息着:“请做最理智的选择,不要意气用事。你随时可以改变主意,我绝对不会怪你。”
  这个讨论到此为止了,他们在一片广袤的松林边缘宿营,第二天,太阳出来,不远处草甸上野花盛开,季节迅速从夜晚的寒冬过度到了和旭春日光景,可是两人都知道,这里的天气是反复无常的。
  他们捡拾了木柴,到开阔处生成篝火,尽力让烟看上去浓密一些,希望能让救援的队伍早点找到,但到了下午,天阴下来,重新开始下雨,两人只能蜷缩在帐篷里。
  辛辰清醒时,会与乐清聊天,乐清发现她是健谈的,并不象头几天看上去的那么沉默寡言。但她说的全是从前徒步的见闻,以及他们共同生活过的城市,一点没涉及到其他。
  到第三天,她热度上升,面色潮红,嘴唇干裂,林乐清用湿毛巾给她敷额头,收集了雨水,隔一会就强喂水给她喝,但她还是开始有了脱水的迹象,她再没抓紧他的手,可是偶尔嘴唇微微开合,呼唤的隐约仍然是那个名字。
  在几乎绝望的时候,雨停了,林乐清尽力搜罗可以点着的东西,重新升起火,由户外救援队、村民和武警组成的搜救队伍终于找到了他们。
  “我们的确比较幸运,领队处理得很及时,发现我们掉队后,第一时间向管理处求救,大概还强调了一下我拿的加拿大护照。”回忆那样接近死亡的日子,林乐清并没什么余悸,反而笑道:“我们被抬下山送进卫生院,我父亲接到电话已经赶过来了,马上把我们转到西安市区医院,算是捡了一条命回来。”
  路非从美国回来后的那段时间如同着魔般收集着网上所有与秦岭太白山徒步有关的资料,知道林乐清完全没有夸张,几乎每年都有游客、驴友和采药的山民在山中失踪遇难,迷路、失温、遭遇野兽……各种原因都可能致命,而辛辰在那种情况下能活着回来,实属侥幸。他的手在桌下紧紧握成了拳。他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念头驱使她听到他要回来就做出逃离的决定,在他印象中,她一直都是倔强而从不躲闪的。。

  第十六章(下)

  路非与林乐清道别,出了绿门咖啡馆后,几乎下意识地开车来到辛辰的住处,站在楼下看着那个没一丝光亮的窗口,他不记得他曾多少次站在这里这样仰望了。
  七年前,他到美国念书,辛辰考上了本市一所不起眼的综合性大学,搬去宿舍,同时拒绝接他的邮件,两人一下彻底失去了联系。接下来,他只能在与辛笛互通邮件时问一下她的近况。
  辛笛给他的消息都是只言片语:她学的平面设计专业;她交了一个男朋友,看上去不错;她好象突然很喜欢旅游了;她业余时间做平面模特,我爸爸不愿意她干那个;她和男友分手了;她在婚纱摄影公司兼职;她又有了一个新的追求者……
  每次接到这样的邮件,他都会反复地看,试着从简单的字句里组织出一个比较完整的生活,然而只是徒劳。
  他父亲一向对儿女要求严格,并不主张他们求学期间随意往返。他在留学第二年寒假才头次回国过年,那时他父亲早就调往南方任职,举家南迁。他在家待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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