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史论事品人李国文说唐-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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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他老婆也跟着水涨船高,成为宫廷贵妇沙龙的领袖,“予在中书日,妻以郡君朝太后于兴庆宫,偎为班首” 。小人得志,喜不自胜,那时的他,肯定飞扬跋扈,面目可憎,也使得他的反对派联手起来,抓他的把柄,找他的不是,要把他扳倒。唐穆宗将其拔擢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高决策中枢的宰相地位,固然是其昏庸悃懦之故,但也足以证明诗人吹到巧舌如簧,拍到炉火纯青,哄到不露马脚,骗到天衣无缝的功力。
文人混迹官场,能爬到这么高的位置,在中国文学史上,他是绝无仅有的一两位,确是非同小可。然而,幸运之神,来得匆匆,去得匆匆,短命的“同平章事”,从二月到五月,连一百天也没熬到,就被人排挤出局。
到同州当刺史后,元稹声泪俱下地给穆宗上书:“所恨今月三日,尚蒙召对延英。此时不解泣血,仰辞天颜,乃至今日窜逐。臣自离京国,目断魂销。每至五更朝谒之时,实制泪不已。臣若馀生未死,他时万一归还,不敢更望得见天颜,但得再闻京城钟鼓之音,臣虽黄土覆面,无恨九泉。”还梦想着有朝一日,“制诰侍宿南郊斋宫”,再沐天恩。
可哪知道穆宗只坐了四年江山,就因服长生不老药驾崩了。诗人在《题长庆四年历日尾》诗中写道:“残历半张馀十四,灰心雪鬓两凄然。定知新岁御楼后,从此不名长庆年。”那无望失落之情,溢于纸面。看来,他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说到底,文人,再有心眼,再富心机,再小心谨慎,再心明眼亮,永远不是那些职业政客的对手。政治家玩文学家,如猫搏鼠,让你死,你就死。而文学家玩政治家,则如羊驱虎,你让人家死,死不成,反过来,你倒可能搭上一条命。要知道,为文是一门学问,做官更是一门学问,两者通常不能得兼。做得一份好官者,未必写得一手好文,同样,做得一手好文者,未必做得一份好官。所以,没才气的文人,才热衷做官,没本事的官僚,才附庸风雅。搂草打兔子,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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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难为水(3)
而历史上那些真正的文人,从屈原起,到司马迁,到谢灵运,到李白,在官场无不混得很失败,归根结底,他们压根不是当官的料。也许,一开始就不应该搅到政治的浑水中来。老百姓的一句民谚:“没有金钢钻,别揽瓷器活”,没有为官秉赋,而且你心不狠,手不辣,千万别求仕进。总结元稹的一生,成功快,失败更快,问题全出在他“见事风生”的性格上。太急功近利,太短期行为,太随风使舵,太容易转向。这种性格悲剧,决定了他一生的结局。
然而,中国文人,很不幸,似乎是胎里带来的,都有做官的冲动。我认识的一些同行,削尖脑袋,热恋乌纱。做到了官,很高兴,做不到官,很沮丧。当然也不能完全怪这些文人,尤其那些古代文人,因为从他们入塾启蒙那天,朝至圣先师磕头开始,孔夫子教导的“学而优则仕”这五字真言,已经种下了病根。然而,封建社会的国家机器,是一个豺狼当道,安问狐狸的极其凶险所在,一个诗人,一个作家,要混个一官半职,谈何容易?
白居易比他明白,及早地抽身出来,退隐到他洛阳履道里的大宅子里,修身养性,颐养天年,不问政治,只管快乐。而且,他也绝不会感到寂寞,至少有半打小女子陪着老人家玩,这就是香山先生的大智慧了。因此,他能一直活到七十四岁高龄。而元稹,始终怀抱东山再起之心,始终冀图重获圣眷之想,心急如焚,辗转反侧。最后,终于走上穆宗皇帝那样的不归之路。因求长生,求雄壮,服药不慎,饮丹中毒。于公元831年(大和五年)七月间,暴卒于武昌任所,享年五十三岁。
一个诗人,一个作家,只要陷在非其所宜的官场浑水里,想要保持清纯的文人本色,想要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这种鬼话,说给谁听,也不会相信的。
二
其实,要想了解文人,还是从他的作品下手为宜。
虽然“文如其人”这句话,并不百试百验。但无论如何,“文为心声”,总会有蛛丝马迹,可以稍知秘辛,总会在字里行间,微露堂奥底里。而元稹这篇《莺莺传》,应该是进入他内心世界的最佳门径。
再没有比这篇美文,更能表现元稹做人与作文的强烈反差了。
这篇叙述张生和崔莺莺的恋爱故事,为唐人传奇中的名篇。经唐末、五代的战乱,一度湮没无闻,不见著录。直到宋初太平兴国二年官修《太平广记》时,才从民间搜寻出来,编入这套类书之中,得以重见天日。后来,经北宋苏轼、秦观、毛滂、赵令畤等文人的推介传播,大为人知;后来,又经金章宗时董解元,改编为《西厢记诸宫调》的弹词;再后来,更经元成宗时的王实甫,在《董西厢》的基础上,敷陈为杂剧搬演出来,《西厢记》遂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的瑰宝。
由《莺莺传》而《西厢记》,最大的改变,是在结局的处理上。
中国戏剧,特别要考虑到的是观众的欣赏习惯,你要让他买你的票,坐下来看你的戏,有一条最为重要,那就是结局必须大团圆。也许因为五千年来的多灾多难,中国人常常不得团圆的缘故,便非常在意这个团圆。现实世界里有太多的不团圆,至少你在戏里,给我一个精神上的大团圆。戏曲大师王实甫深谙此理,便在戏的第五折结尾处,打出“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旗号,然后落下帷幕。
但在《莺莺传》中,元稹毫不顾及中国人的口味,偏不皆大欢喜,偏要此恨绵绵,倒不是他别出心裁的创造,确确实实是他个人的自身经历,是发生在公元800年(贞元十六年)以他为主角的一次爱情悲剧。
依今天的观点,这本应是最情投意合的爱情,最美满匹配的婚姻,却活生生被这位诗人以无情而又残酷的手段毁灭了。他的市侩心理,他的犬儒精神,他的实用主义,他的势利取向,导致了这场得到了她,又抛弃了她的悲剧。
这种始乱之,终弃之的故事,这种女人痴情,男人负心的故事,这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故事,这种天谴人责,另觅新欢的故事,长期以来,是章回小说,和戏曲文本的母题,也是一个永远有话好说,有戏好唱,有泪水可赚,有票房价值的创作源泉。
于是,《莺莺传》从此成为这种类型故事的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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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难为水(4)
其大致梗概,无非是:一、邂逅惊艳,一见钟情;二、诗柬传话,小婢通融;三、花前月下,幽会西厢;四、海誓山盟,私订终身;五、长亭话别,静候佳音。后来通行本《西厢记》改进的地方,就是增添了一个大团圆的尾巴。而在《莺莺传》中,那个负心的张生,却是卷铺盖一走了之。对那个为情人奉献了全部的爱,然后又被情人抛弃的美丽少女来说,西风落叶,长安道远,“倚遍西楼,人不见,水空流”, 只有彻底的绝望和无可奈何的残生。
他笔下的她,面临即将分手的局面,也曾预感到将是永别,“但恨僻陋之人,永以遐弃,命也如此,知复何言?”然而,又抱着一线希望,“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这是个既聪慧又多情天真的少女。我们把全部的同情心,集中在这个最后被抛弃的“颜色艳异,光辉动人”,“凝睇怨绝,若不胜其体”的弱者身上。
爱上一个女人,到了论及婚嫁的地步,遇到另外一个更值得娶进门的,娶了以后会获得更大效益的女人,马上改弦更张,背弃承诺,不作任何交待,不作任何善后,就跟她分手。这是他在这篇《莺莺传》中,应该写,却没有写,或不敢写出来的卑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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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是他来到都城准备会试期间,攀上京兆尹韦夏卿的高门,还不过是觉察到有可能成为这位长安市长,后来又为洛阳市长家的乘龙快婿时,马上,他那“见事风生”的性格,果断地,毫不犹豫地,便把一往情深的,苦苦等着他回去的莺莺,抛诸脑后,一刀两断。这种背情,这种负义,这种不能原谅的行径,他大概觉得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有意忽略掉,免得被人谴责。这就是大诗人元稹在自叙体传奇文学《莺莺传》中所描画出来的自己。
我一直弄不明白这位诗人,一定要将自己这场爱情悲剧,借托他人的口吻,委曲详尽地讲述出来,用意何在?
在这篇传奇中,看不到他的自责之意、负咎之感,既没有《复活》里面那位聂赫柳道夫伯爵的忏悔,也没有《安娜·卡列尼娜》里那位渥伦斯基先生的懊丧。也许中国某些文人是个不大肯认错,错了还要极力狡辩抵赖,错了还要继续错下去,缺乏反省意识的群体。
单看元稹在文中振振有词的辩解,便可看到中国某些文人比不认错还不可救药的堕落,就是不要脸。他说:“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娇宠,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万乘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这当然是混账逻辑了,他怎么能把美丽朴素、温柔婉约、感真情挚、聪慧可人的莺莺,附会到那样不堪的妖孽地步?你把那少女糟蹋了,你把那少女欺骗了,你还说人家是妖精,是祸水,简直岂有此理了。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也认为元稹的这番表白,纯系一派胡言:“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虽文章尚非上乘,而时有情致固亦可观,惟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而且,尤令人费解的,当元稹坦然而又薄情,轻松而又得意,对他的文友,如白居易,如李绅,如李建,如前辈杨巨源,讲述这场情感上的经历时,在座诸公,固然“闻之者莫不耸异之”,“与坐者皆为深叹”, 没有人对诗人这样的绝情辜负,这样的势利转向,有过一点谴责的表示。甚至,“多许张为善补过者矣”,这实在是匪夷所思的。
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考证过,“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之不齿”。也许,唐代的社会风气,使之然耳;也许,人的生物属性,永远受制于人的社会属性,使之然耳。但我想不透的是,这位诗人既然舍寒门秀女而就市长千金,为势之所趋,为利之所择,天上掉馅饼,落在你的嘴里,你就偷着乐好了,似乎用不着大张旗鼓,写成文章,众所周知吧?
文人无行,古已有之,唐宋元明,离得太远,不得亲知亲闻。鲁迅在上个世纪的30年代,七论文人无行所鞭挞那些鬼鬼祟祟,也已相当隔膜。但以今度古,从当代文人的德行,大致也能猜测古代文人的一二。可奇怪的是,也许我的那些同行,对待他们个人生活中的莺莺,说不定比元稹更下作,更苟且,更卑鄙,更无耻。然而,要让他们像元稹那样行之于文,笔之以墨,把自己供认出来的傻瓜,是绝找不到的。
曾经沧海难为水(5)
元微之倘不是缺心眼,冒傻气,倘不是太浅薄,太无聊,那就别有隐衷了。
读北宋赵令畤的《侯鲭录》,其中《辨传奇莺莺事》、《元微之崔莺莺商调蝶恋花词》谈及这段故事,在他看来,元稹所以要写这篇传奇,是有他想说,必说,可又不便全说,不能直说的言外之意。
一、“则所谓传奇者,盖微之自叙,特假他姓以自避耳”。
二、“盖昔人事有悖于义者,多托之于鬼神梦寐,或假之他人,或云见他书,后世犹可考也。微之心不自抑,既出之翰墨,姑易其姓氏耳,不然,为人叙事,安能委曲详尽如此”。
三、“又况崔之始相得而终相失,岂得已哉。如崔已他适,而张诡计以求见,崔知张之意,而潜赋诗以谢之,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乐天曰: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尽期。岂独在彼者耶”。
从这里,也就从“自避”、“心不自抑”、“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这三处提示,略可猜知诗人的心迹。
也许,这就是人的复杂性了。
对他来说,并不悔他的“始乱终弃”,并不悔他的背叛绝情,并不悔他对初恋情人的致命伤害。而让他魂牵梦萦的无悔之悔,就在于他痛惜自己错失了人间的至美。诗人一生,情之所系,爱之所在,经过时间的延伸,经过空间的移位,最珍贵、最留恋、最难忘、最能激荡心扉、最能引发波澜起伏感情的,仍是那位“殷红浅碧旧衣裳”、“满头花草倚新帘”、“为见墙头拂面花”、“二十年前晓寺情”的莺莺。
他写过一首《古决绝词》:“一去又一年,一年何可彻。有此迢递期,不如死生别。天公信是妒相怜,何不便教相决绝。”他不是不想终结这段记忆,然而,无论时间和空间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份情,这份爱,仍是他欲罢不能,欲说还止,不吐不快,可又不敢直抒胸臆的心结,一份希望解脱,可又排遣不掉的沉重负担。也许,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脑海里已是一片空白之际,这个被他抛弃的女人的影子,隐隐绰绰还在。
因为,真正的爱,是不死也不灭的。
这就是他在那首脍炙人口的诗中所赞美所感叹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离思五首》之四)
于是,我想,写出这首诗的元稹,在他心灵深处,至少还有一小块尚未沦丧的净土。冲这一点,比之当下那些蝇营狗苟,争名夺利,让人泄气,渐行渐远的同行,还真是想对一千多年前的这位大师致敬。
无论如何,在他心里,还保留着一点最后的可贵良知。
总为从前作诗苦(1)
总为从前作诗苦中国人谈诗,离不开唐诗,因为那是中国诗歌史不可逾越的巅峰。
同样,谈到唐诗,泛泛地谈也好,具体深入地谈也好,是离不开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的。
郭沫若先生在“文革”期间,一时兴起,写了一本题为《李白与杜甫》的小册子,无论其抑杜扬李是如何的牵强附会,也无论其政治取向是如何的不敢恭维,但有一条,他选择这两位诗人来大做文章,恰好说明李白和杜甫代表着盛唐诗歌的顶极状态,代表着中国这个诗歌王国的最高成就。
要想读中国诗,必李白杜甫不可,而要想写好中国诗,尤非李白杜甫不可。清人吴伟业说过:“诗之尊李杜……此犹山之有泰、华,水之有江、河,无不仰止而取益焉。”作为文人,被盛评为泰山、华山那样巍峨,被美誉为长江、黄河那样浩瀚,被推崇到这等高度,可谓至尊至极了。而且,千年以来的历史也证实,不论朝代之更迭,不论时光之变迁,其生命活力的永存,其美学价值的常在,成为中华文化的瑰宝,成为中国人的精神财富,大概称得上真正的不朽了。
时下,不朽这个词,已被用滥用臭,也许因为物质社会的缘故,什么都可以拿钱买到,花上几两银子,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弄一个不朽的桂冠头上顶着,招摇过市。所以,当前文坛上,那些声称不朽者,已经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