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领跑者-第2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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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呢?
孩子们可没注意她的表情,只是专注地看着那些他们从来没看到过的都市风景。
估计是从震撼中缓过气来了,红红一脸疑惑地说道:“你是不是说真的?这东西应该很珍贵吧。”
“当然是真的,超人可是从来都不说谎地。”赵志云扬扬手臂,做了个健美的造型,一副大人不会欺负小孩的模样。
“好吧。那我就原谅你了。以后,你就是我们的哥哥了,我们可以让你和姐姐一起玩儿。”红红不客气地就从赵志云手上把怀表给拿了过来。赵志云听着这句话却有些别扭:怎么我和思如一起,还得经过你们的同意啊?
当下,赵志云将操作技巧——讲给小朋友们听,然后示范了转换几种其他的风景的方法,比如大海、沙漠等等,让红红等小孩子看得是目瞪口呆。
“对了,我还有另外的礼物要送给你们。红红是吧,你很可爱。就由你分发给小朋友们吧。大家记得,千万不要为了抢红红手里的这个东西而吵架哦,每个人都会有机会看到的。如果摔坏了,就没有看地了!”
赵志云一边说,一边从他的包里。拿出了一大把的奇异果来。
注意,这可不是吃的奇异果,而是邹杰应赵志云的要求生产地小朋友的玩具,非常像夜光弹力球。但不同的是,它可以变幻出许多颜色,而且还有自动识别系统,无论弹飞多高,都会自动地飞回主人的手里。除此之外,这个球体,还可以随意的捏成不同的形状,非常地实用、好玩。
小孩们在一阵欢呼后,兴高采烈地离开了这个地方。现在他们心里,恐怕这个大哥哥,比姐姐这要可爱了。
陈思如这里才有空,靠近赵志云身边,仔细地擦试着他脸上尚未清除干净的污垢。
“真没想到,你哄小孩还真有一套啊。”陈思如温柔地说道。
“好坏啊你,就知道变着方儿哄女孩子开心。说,你到底哄过多少女孩子了?”
“这……我好像已经数不清了哦。”赵志云装出为难的样子来。
“好啊你,我不理你了。”陈思如噘起了小嘴。
“怎么了老婆,想不认账啊?刚才是谁硬说着要戒指和玫瑰的?某些同志啊,原先硬是强迫着要嫁给我的,怎么转眼就不认账了?”
“哼,谁说要嫁给你了,臭美!”陈思如的小俏鼻耸了一下,昂起了头。
“不是你是谁,原本说是要嫁给我,现在却又反悔了,我好悲惨啊。”赵志云故作悲伤地低下了头。
“你要死啊,让村子里的人都听到了。”
“听到了不是更好,这样你就跑不掉了,来。亲一个。”赵志云索性装起了流氓。
“不要,你脸好脏啊。”陈思如笑着举起了双手。
“坏东西,看我怎么收拾你。”赵志云冲了过去。
陈思如笑着躲避开了。于是,两人就在山间的石径上嬉闹起来。那欢快的笑声,青春的身影,仿佛让他们又回到了学生时代的那种纯真。
美国芝加哥,林肯公园一侧地居住区,这里到处都是鳞次栉比的洋葱头形状地公寓楼。
“他在哪里?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
“这明明是死路一条。他怎么可能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在一条封闭的小巷里,所有追逐的人,都不由停下了脚步,四周仔细地看了起来。
“这么近都发现不了我,真是一群白痴!”这一幕看在史密斯的眼里,他忍不住摇了摇头。其实。他就站在这些四处搜索的特工中间。不过,由于他紧急篡改了这些追捕他的特工地记忆,所以现在他们都把他当成自己人,并没有想到其他的东西。
看着这群特工盲目地四处地搜索,还不停地冲着对讲机讲话,一副忙碌的模样,史密斯不禁乐了。现在他就像是在电影院看喜剧片一样,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充满着快乐。
说来也够他受的,这段时间,几乎他走到哪里。都有跟踪他的特工出现。对他而言,美国没有一处地方是平安的。
CIA和FBI这些职能部门,并不是吃闲饭地,在上层的高压下,他们几乎把触角伸到了美国领土的每一个角落。有一次他到美加边境去溜达了一趟,在人迹罕至的五大湖湿地地区,依旧发现了特工人员的身影。让他感到不安的是,有一些特工还特意装备了能防止脑波入侵的头盔。
好在这些头盔,远没有戴在约翰逊头上有效。或许是他的能力变强了的缘故吧,在对付这些人的时候。他依旧可以透过头盔控制住他们地思维。不过,这样做让他很伤神,如果一次面临多个这样的特工,史密斯还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对付。
但总的来说,史密斯还是比较笃定的。要知道他可以轻易地辨别出敌我来。只需要听听别人心里在想些什么,提前预防,就知道该如何规避了。人毕竟不可能完全控制住自己的思想,在要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脑波自然而然地就会向外散发出信息,而这正是史密斯多次平安逃离追捕的关键。
只是此时史密斯还不知道,51区正在极力培养这种无思绪的人,到时候他就有乐子瞧了。
从容地离开特工的队伍,史密斯悠闲地来到了一家咖啡店,要了怀咖啡,然后找了处临街的位置坐了下来。
陪这些FBI玩了这么长一段时间,他突然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了。最近日子过得太无聊了,看来得另外找个花样,好好地放松一下。
自从纽约教堂大型自杀案之后,史密斯低调了许多。现在地他,甚至开始慢慢地忘掉了对他伤害极大的玛莉莎。他没有对自己所做的这一切感到这后悔,他不是成了没有感情的怪物,而是他认为已经看淡了这些悲剧。现在,甚至连家人的影子也在他地大脑中模糊起来。
有时候,史密斯怀疑他是不是活化石,已经活了几个世纪,几千年甚至更久的时候,在这一段流浪的时间里,经过艰苦的精神修炼后,他的脑海里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些酸甜苦辣的尘世经历。那些生离死别、尸横遍野的场面,一遍又一遍在眼前上演。他今生所经历的这些原本看起来很悲愤的事情,对应脑海中所记忆的那些悲剧来说,似乎显得太平常了。
不过,归根到底,他现在还是人类。虽然他神通广大,能够控制别人,但他终归还是一个有着生命体限制的物种,有着人类应该具备的某些欲望。就比如此刻,他眼睛就放到了一位走进咖啡厅的曼妙的金发女郎的身上。
梦一般迷离的眼神,头发蓬松柔软,性感的身躯,再配上一身红色的衣服。让她一下自就成为了所有男人注目的焦点,也让咖啡厅里的其他女性。黯然失色。
史密斯笑了起来:“嗯,这次的目标就是她。他一边想,一边向那个女郎看了过去。”
估计是感应到了史密斯的目光,女郎很有礼貌地冲着史密斯笑了笑。就在双目交汇地一瞬间,她觉得大脑一阵空白,然后脑海中突然多了一段记忆来。紧接着,一股莫名的力量,驱使着她不由自主地向史密斯走了过来。
她在史密斯对面的座位坐了下去,然后很非常悦耳的声音说道:“你好啊,詹姆斯,想不到会在这里看见你。”
詹姆斯?不错。这已经是史密斯用的第一百七十二个化名了。
现在的他,已经不在乎自己扮演地是什么角色,只要他能想到的,他都想去尝试一下。依照他现在的能力,除了首都华盛顿不激去外,其他地方都可以尽情纵横。此前,为了防止史密斯控制总绕及政府要员,约翰逊亲自到了白宫坐镇,并亲自主持了抓捕史密斯的工作。
能力者之间,有一种很微妙的感应。史密斯不想轻易地去冒风险。要是被约阶逊抓住了,那就真的就完蛋了。这也是史密斯疲于奔命的原因,那些特工人员在约翰逊的遥控指挥下,总是能缀在史密斯的身后,但在关键时刻,却又每每与他失之交臂。
红衣女郎自顾自地按着史密斯谨输给她的记忆,说起了“曾经”经历过地往事,其他人都以为他们是老熟人,咖啡厅里的男人都在大叹史密斯的好运。
史密斯一边点头,一边观察着咖啡厅里其他人的反应。除此之外。他还要加强给这个红衣女郎印象,使其在他编织的记忆里面不能挣脱。
最近史密斯又发现了他的一项新异能,可以让大脑在一定时间分成不同的部位来处理事情。不过精神力越是分散,处理事情的时候威力就越小,但应付平时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已经足够用了。
正在他们言谈甚欢的时候,一个一头金色卷发,身休显得异常强壮地男子,怒气冲冲地来到史密斯和那个女士面前。原来,这位迟到的男士,才是那个女郎真正的男朋友。他原本是想和女朋友来喝咖啡,度过一个惬意的下午的,谁知道停好车后进来,就发现女朋友和其他男人坐在一起了,一下子火气就冲了上来。
这个男人地到来,让史密斯猎艳这件事情,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不过没事找事,这正是史密斯所喜欢的。平常东躲西藏的日子,过得真是累啊,现在史密斯需要一此新的刺激来让自己的大脑兴奋一下。刚才,他只是向那个女郎的脑海里输入了一些记忆,并驱使她主动过来搭讪,并没有探入她的大脑去探询她脑子里的资料,所以并不知道这个娇艳动人的女郎已经有件了。
不过,有没有男朋友,这有区别吗?史密斯突然觉得事情好玩儿起来。
“朱莉,请问这位是谁。”
来人一副粗壮的外表,难得的是他的声音却很细,甚至还有一点阴柔,让人觉得不伦不类,非常地不协调。
“他是詹姆斯,我的好朋友。”说到这里,红衣女郎又笑着对史密斯道:“詹姆斯,这是我的……我的未婚夫弗兰克。”这个叫朱莉的红衣女郎说完后,忽然觉得有些尴尬。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觉得眼前这位叫詹姆斯的小伙子似乎并不是很熟悉,但又觉得他有如情人一般,给了她非比寻常的感受。甚至……在他面前,她根本就不想表白弗兰克是她的未婚夫。
“弗兰克。教尼斯特吗?真高兴能够在这里见到你。你可是大人物哦,十年前纽约洋基队的最佳四分卫,体育界大名鼎鼎的风云人物。”
史密斯的表情很丰富,那双灵动的眼睛,就像FANS见到了偶像一般,充满了灿烂的光辉。
看着眼前这个穷酸像的家伙,居然能叫出自己的名字,还有自己过去曾经经历过地辉煌。弗兰克忽然觉得他也没有看起来那么讨厌了。不过,他还是希望这个白痴可以立刻离开座位。他认为自己的未婚妻,压根儿就不应该和这些下层杜会地人物打交道。
“谢谢你,已经很久没有人这么叫我了。如果你要签名,我想你可以改天到我家里做客。“弗兰克极力地表现得像一个绅士。对于自己的身份被识破,他并不是太兴奋,因为曾经经历过的辉煌与荣誉。伴随着的却是他一生都不想再回忆起的往事。当然,这个秘密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而且这么久地时间过去了,也不可能会有人知道。
“不不不,你或许是搞错了,班尼斯特,我开不是你的FANS。”史密斯这句话,刻意把音量放得很大,一下子就引起了咖啡厅里所有人的注意。
“班尼斯特,你过去确实很了不起。十年前,你刚23岁,就被评为当年橄揽球联赛的最佳四分卫,不仅如此,你还走整个联赛最有潜力的新人,还有更为夸张的说法,说你一个人几乎就相当于半支球队。”
“詹姆斯先生。我不想在这里谈论我地过去了。朱莉,我们走,我们需要马上离开这个鬼地方,你的朋友非常地无聊,我不想和他多费唇舌。”弗兰克脸色一下子变得非常阴沉,他恨恨地看了史密斯几眼,然后就去拉红衣女郎的纤手。
“请容许我把话说完。朱莉小姐似乎对你的过去并不太了解啊,你怎么能让你未来的妻子,一个将和你共度余生的人,不了解你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史密斯的话。一下子引爆了全场。
对于美国人来说,职棒、橄揽球、蓝球就是他们的三大国球,在任何场合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而此刻在咖啡厅里就坐地,当然有橄榄球迷。说起这个班尼斯特,可是消失了近十年的大人物了。当年他真的是前途无量。甚至被媒体称为将会在未来十年内成为橄榄球的传奇领军人物,但他却在十年前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这真是一个普通人难以揣测的秘。
现在,有人似乎要爆料了,所有的人,都情不自禁地竖起了耳朵。
“如果知道你的身世的人,就不难发现,你的继父其实便是洋基队的前老板爱德华。”史密斯侃侃而谈。
“你到底是谁,想干什么。”弗兰克开始发愤了,但他还是竭力控制着自己。这些年来,他地脾气好了许多,再说他和朱莉的婚礼,一定会引来众多媒体记者的采访,他现在并不想把事情搞得过于复杂。
至少这个叫詹拇斯的可恶男人,随时自己都可以出钱叫人解决掉。不能让他破坏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好形象,这是弗兰克地之所以能忍住的最大原因。
“你还记得十年前,为什么你会退出总决赛吗?其实,那是因为你不想被人提起你的往事。其实并不像你的继父所说的那样,你是因为一次意外的车祸,才断送了你的职业生涯。恐怕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由于你的伤,职业联盟竟然在你退役前,给你颂发了年度最佳四分卫的奖项,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好了,我们继续谈吧,我想只有已经从世间消失了十年的艾德蒙一家才知道,十年前的那个晚上,你的脚真正受伤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什么车祸,而是因为受了枪伤。”
史密斯说的每一句话,都敲打着弗兰克心灵深处最脆弱的地方。
十年前的那个晚上,正是他春风得意的时候。靠着继父才站上职业舞台的他,是美国人民心目中的年轻英雄,在比赛场上他万夫莫敌,在生活中,他也春风得意,不知多少女孩想嫁给他。
可惜一般的美国英雄,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他爱吸毒并有专门的供货渠道,那就是毒贩艾德蒙,好在他的瘾并不是很大身体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还有,由于他需要常常去艾德蒙家取毒品,由此和艾德蒙的家庭有了不道德的关系。
当时,他疯狂地迷恋上了毒贩艾德蒙的妻子和她的女儿,常常三个人在一起胡搞。球场上的巨大压力,他全都是靠着毒品和这对母女美妙地肉体。尽情地发泄出来的。
可是,事情总有暴露地一天。艾德蒙终于知道了弗兰克和他妻女鬼混的消息,他心里开始酝酿着报复的念头。而弗兰克的继父知道了自己的儿子吸毒的事情后,也是大为震惊,要知道弗兰克当时正是球队地明星成员,还是球队的精神支柱,一旦丑闻爆光。整个洋基队就会被毁掉。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请来了杀手,准备将艾德蒙一家灭口。
不巧的是,当天弗兰克偷偷地来到艾德蒙家,又去和这对母女鬼混。而艾德蒙这个毒贩,也终于不能忍受妻子和一个比她小十岁的男人鬼混。另外自己的女儿才14岁也如此堕落,他决定要亲手杀掉这个男人,再干掉自己的妻女。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杀手除掉了艾德蒙一家,而弗兰克却被临死前地艾德蒙给击伤了左腿。虽然最终手术成功,但他的左腿永远也无法承受高强度的运动,只得就此宣告他的职业生涯提前结束。
当弗兰克离开球队后,他为了继续过稳定的生活,只能是痛改前非,进入球队的管理层工作。由于他以前在球迷之中的知名度,许多被他球技感动的青少年。均朝着他曾经努力过的方向刻苦努力,无形中使他具有了非常大的亲和力。终于在五年之后,他从养父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