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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看好你的手机-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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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哪里,为什么流浪,啊,流浪远方。橄榄是不会说这样的话的,说这话的,是那正吃橄榄的人,因为味道悠长,丝丝入扣,让爱情也如一次流浪,天苍苍野茫茫,感官上的幸福会盖过所谓思想。    
    很多女人对夜晚寄予激情,这让她们看起来风情万种。如果一个男人只想从身体上了解女人,那没什么不对,但他会失去很多深层的乐趣。女人总是很丰富,就好象南方的雨天,但却不单单是倾斜的雨丝,而是小雨后调动起来的所有感觉。即使人走楼空,只剩残存的余温、狼狈的坚持,可一样有种浸染的气息,无关风月,无关爱情,却一样充满诱惑:黯然忧伤,徒然紧张。    
    现实中十有八九的爱情,最后都被性爱游戏或势力斗争所代替。强烈的爱总是宿命的,充满了因果报应,因为这个,爱的悲剧大过了喜剧。不过越来越多的女人开始明白,爱最好只是一种灵感,灵感让我们变得有趣和快乐。就好象春天夜晚的失眠,黑暗裂了口子,却仍有在稀薄空气里惬意悠游的感觉。一个女人会因为一个眼神而写下一首漂亮的歌词,如果爱成这样,何来伤害?    
    男人里多看穿寂寞,却又耐不住寂寞的人,女人则多贪恋青春宁愿不长大的人。爱中哀怨多多,正是因为双方都不肯说穿一个道理:爱情其实永远只是独自的秘密的交流。男人的寂寞,女人的痴情,都想用自己的影子换取对方的心,不仅骗了别人,更大程度地也欺骗了自己。当然也有纯正的爱情,但那会是哮喘,越短才会越好。聪明的女人,过后会学着去感激这样的病变,它能引出对自己玉一般生活的重新审视和取舍。    
    敛藏的激情,背后的拥抱,淡泊的感觉,爱情完全可以在技术上处理得更唯美一些,毕竟这也符合女人的心理取向。这个世界虽然并不是女人的,但女人的内心却总能自我消化。他爱她,给她买东西,然后又去跟别的女人睡觉,可是如果他不跟别的女人去玩,他可能不会给她买这么贵的东西。我的朋友非在日记中这样写道:他让我富有,同时又令我拥有忧郁,我怎能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爱,根本不是一件单纯的快乐之事。要是哪个人说他的爱情只有甜蜜,没有痛苦,那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就是自欺欺人的无妄之爱。    
    女人喜欢男人逗她高兴,可她更喜欢能为他而哭;男人乐意找单纯的女人,可要是她傻里吧唧让他只知欢喜不知忧,那也就没有意思了。有趣而浪漫的爱情,都是虐恋,人的潜意识里实际上都在等待谁可以来把自己折磨一把。    
    爱情让人牵肠挂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具体症状与轻度精神分裂类似,狂躁、嫉妒、敏感、抓狂。两个人,如果甲方是狂暴的野兽,乙方定是那挨宰的羔羊。恋爱中的男人不怕打来不怕骂,要是你敢狠咬他几口,他会自觉将痛苦设定到痛快,当然,如果他不太爱你的话,你最好还是嘴下留情。    
    虽然喜欢受点爱情小折磨是男女的通病,但男人似乎比女人更愿意表达出来,当然这也与男权地位有关系,就好象一个大学教授有时候用会文盲形容自己一样。如果男人说受了爱的折磨,也没人会真的就可怜他,相反却能平慰一下其他男人的眼红。    
    受折磨这玩意也分三六九等,糙点的,妹妹坐船头,他就岸上走,假冒纤夫,其实就想淌一身汗珠子给人家看;小资点的,就变成了洁白的羔羊,喜欢姑娘拿着鞭子轻轻打脊梁;贵族点的,则喜好林妹妹的诗文,读一口吐一口血,沉浸在肺结核那淡淡的哀怨里。    
    弗洛姆说过:“所有的快乐里都蕴藏了痛苦的汁液,没有痛苦的快乐是没有记忆的快乐。”一场爱情之所以刻骨铭心,一定是有痛苦的成分使快乐变得更浓。    
    而更多的男人,却是主动将虐恋上升到了他的事业上:    
    卢梭说:当我躺在一位专横的女士脚下,服从她的命令,向她求饶时,我感到了一种甜蜜的快乐。    
    凡·高割了自己的耳朵。    
    尼采去女人那里,带着鞭子。    
    牛顿死的时候都是童男子。    
    尽管虐恋,女人没有特别伟大的故事,小人鱼什么的也多在童话故事里,但她爱上一个男人,并跟他结婚生活一辈子,已经跟杀了这个女人从本质上没有很大的区别。    
    这个时候,折磨与被折磨的,都已上瘾。    
    


第六部分:没有岁月可回头第46节:谁调戏了谁

    只要回到十年前    
    这个世界,应该没有人生来就懂得感情的吧。年轻的时候,都会喜欢十全十美,甚至奢求圆满,自以为那是聪明,但实际上却是强人所难,自己也会痛苦。但那时有婚姻,只要努力,走进婚姻,就是一个交代。可时光易老,突然发现,经历那么多人事后,婚姻原来跟谁都是可以维系的,他和她,当年也曾轰轰烈烈一路相爱而来,可现在呢,他还不是喜欢上了一个黑衣女子,而她,心里或者是另一个聪明男人吧?    
    出轨的情感也是情感,否则怎会叫情人?!情人情人,只是因为里面一样有个情字。    
    她会迟疑,不愿半途而废,但又不知道该怎样坚持。如果烟花一场,不是可惜?    
    他则会想,如果时光倒流,他不会让她藏在暗处,可是于心不忍,又能怎样?    
    结果是互相伤害一通算是了结。    
    没有结果的感情,最好不要去寻求完美,就像明明不结果的树,还偏要去施贵重的肥。尤其是自以为占有了爱情就是占有了幸福的那种,更是有点自欺欺人。爱情讲究先来后到,其实幸福也是同理。很多人,很多刻骨铭心的情感,在一个冷静的外人看来,不过是一次短暂的心理麻痹。风流浪子或风流女人之所以风流,自是除了英俊漂亮,更懂情深意重,但他或她心里不会改变的初衷,却是只图当下快乐。可真爱,必定伴随痛楚,他承担不起,你又何必?    
    最适合做情人的女人是这样的:聪明,理智,带着孩子气的外表和深刻的内心。不贪心,不纠缠,不怨怼,不要求,且风情万种……男人呢?能言善辩,飘忽不定,彬彬有礼时常被动,内心其实激情暗涌。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出轨的感情却往往比现实情感更加理性含蓄,美好轻松。可是,没有过重创,谁又能够做到如此不动声色?所谓百炼成钢,情人的美德和品质同样非一日之寒。    
    因为爱,总是蛮不讲理的,带着动物的本能,就好象父母爱孩子,并不是因为他比别人健康或成绩比别人好。爱是没有理由的,就算爱不好,也不是故意的。    
    所以情人和爱人,的确有点小区别。从外表来看,爱人可以应景,情人却不应季。    
    这世间男女,永远都会有条鸿沟,不越过去,会是朋友,越了过去,便不再会从容镇定。婚外碰到一个奇异的人,好好珍惜和远远欣赏,是最明智的选择,即使忍不住不想再忍,微笑置之依然是最聪明的选择。    
    其实,他或她,能令你找到点十年前的感觉,已是莫大的幸福。    
    毕竟那是不应季的东西啊,可以图新鲜,但千万别贪嘴。终归是大棚里催生的东西,不仅死贵死贵,而且未必好吃。    
    英国有个无名氏,写本小册子,叫《猫》。张爱玲散文里引用过一点,其中一条说:“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书是男人写的,可说到女人的这个心理却是一针见血。有女友专门给女性杂志做性专栏的话题,白日素面朝天,不苟言笑,晚上却得对着电脑搔首弄姿,山花烂漫。痛苦中闷闷地发来短信:要是有人天天调戏我,我一定不会写得这么做难。    
    所以,男人的调戏,对女人来说,类似口服类固醇,能带来片刻的兴奋和刺激。但这种药,在竞技场上,毕竟又属违禁药品,所以她又会骂你不是上等人。    
    难怪调戏得私下谋干,与大而化之的调情不能一样。一个“戏”字,说尽其中婉约,和恋爱的放恣自是不同,算是近亲,但更要带着机智和装饰。    
    男人和女人,要想在对方那里相互取得快乐,除了那种全身心投入的爱情外,大部分人的感觉则会是在回忆与现实中,因着时时发现的不和谐的尴尬,带来郑重而轻微的骚动、认真而未有名目的欲望。婚姻制度里沉默的夫妻关系,与年少时的张扬已完全不同。十八九岁,也只有拿性才能证明自己的成长和另类,就算无聊也可以当作情调,可成熟男女,即使眉来眼去,也是“静言思之,不能奋飞”,最后只好闹点低级趣味,算是正经解脱。    
    调戏本身,既不像爱,又不像嫖,不够健康,又不够病态,说起来好象写文章,有点缺乏主题的明朗性。但它在语言的技巧上,其谋篇却是无比高级。正像李渔所写:“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遽别。”男人需从惊之入手,既而媚之,惑之,如此妾妇之道,却要男人积极主动,也不容易。但其实,更好象无名氏小册子里再说女人的一句话:“男子夸耀他的胜利,女子夸耀她的退避,可是敌方之所以进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来的。”    
    哈哈,原来如此,调戏之绳,终在女手。    
    


第六部分:没有岁月可回头第47节:何以解忧;唯有上床

    看女人    
    张爱铃写过《张看》,很简单的字眼。虽说是她在看,可最后还是她被人看了。人和人之间,尤其是男人和女人之间除了相熟悉的能接触外,大部分人最多也就能互相看看了。而且对阿拉伯世界的男人,这还是个待遇问题。所以,有女人能看就赶紧看吧。    
    传说伽利略家的对面是个修道院,而他正好生活在残酷的中世纪,平常人家都是一袭黑衣,灰头土脸才是正经扮相,修女的保密程度就更可知了。而科学家,总是很好奇的,他很想看看她们一天到晚在干什么。那会儿时髦介绍对象,伽利略也算是有文化的人,当然不愿意接受如此俗气安排,于是,他夜夜在对修女的遐想中辗转痛楚。    
    后来终于灵感来了,于是发明了望远镜。不过看完修女后,他发现自己更爱观察浩瀚的星空,转而研究天体学。后来,在他和教会斗争的时候,他的私生女也当了修女,还经常写信支持他。    
    男人女人,靠远远的观望而获得快乐,这样的情境,对男女来说,多少带着一种清冷而有距离的渴望,事实上它比较符合文明人的孤独感——男女交往因为某种禁忌,不能随便靠近的时候,人性会不可避免地落入疏离、孤独、焦虑、甚至暴戾的状况,掺杂着得不到别人的爱的失落和遗憾,然后愤世嫉俗,但并不明白自己缺少了什么,又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只好一遍遍去看别的男女,妄图在看的过程中去掉伤感或自卑。    
    我国古人不奋发努力,仗着视力比较好,不去发明望远镜,只在“明月桥上看神仙”。唐诗里是把妓女叫神仙的,想想此事也颇为有趣,近看是妓女,远看便看成神仙。杜牧也有诗曰:“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所以世间男女,最好的印象总来自远观。    
    最近的消息是霍金去看了一场脱衣舞表演,并且表现得乐不可支。他的《时间简史》不知道是否会为舞女们三分钟的表演时间提供理论依据。不过据说已经有敏感的数学家开始做建模课题了:舞女与消费者需要保持多大的距离。如果距离太近,消费者会失去控制;距离太远,消费者就不会产生物有所值的感觉。    
    喜欢看女人,是男人很多权利中的一种,虽然佻挞,却有着一种简单的自信和小聪明在里面。女人也未必不喜欢这种无情也无味的盯梢。双方在窥视和眼角的余风中,可能都觉得自己才真正拥有世事洞明的奸猾吧。    
    这样的感觉,如同冬日的暖阳,照射到的,都是浮现于人最本质那一部分。难怪伽利略最后从看女人看到了太阳中心说,当然,这该是后话了。     
    人的忧愁是从哪里来的?当然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许近年来上天疏于管理忧愁的壶子,被小鬼偷放了真气,人们的迷茫和痛苦也前所未有多了起来,且被冠之以现代病,以区别古人的老土。古人是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三四两小酒,醉个烂死,从物质到精神,都似不美。于是现代人赤膊上阵,红衾软枕,何以解忧呢,唯有上床。    
    此番上床更多带有言情性质,自是为了一解那人心中难泯的忧愁和思考,所以虽是肉搏,但必须高于物质,得从灵魂入手才算理解正确。事关风月,却自不能停留于此。尤其是现代年轻精英,一旦有风吹草动,比方遭受领导打击,又被现实所欺诈,更被妈妈所不能理解,便非做爱不能为也,只要化悲痛为腰痛,自会有精神的升华在人生的拐角处等待着。    
    无论现代电影还是小说,基本上,故事的冲突和进展都是围绕着这个类似的主题而进行的。性感多与宁静和黑夜分不开来,所以,性感的男人都有那静默的、专注的、灰黑一些的气质。一名平日不多言,但一举手一投足都潇洒的男人,带着一点点自恋,一点攻击欲望,女人一接触,在适合的气氛下,很容易就被攻破。上床上床,还可以美其名曰解困分忧,何乐而不为,于作者演员甚至读者,都是一件最能轻松接受的投机取巧的表达方式。    
    只是这句老话毕竟是出于酒水之中,尽管有合适的解忧度数,却也一样要考虑酒醒后的问题。当年林肯老兄说过一句话:“所有的解放都有反扑”,很是人生的真理之言,上床之前,该策划好下床的事情,才比较妥当。    
    国外时下流行做爱要讲究3P:第1P,Prudence要谨慎;第2P,Preparation,做好万全准备;第3P,Pause of Breather,暂停喘口气。也算是上床前的指南,就好象喝酒前准备几支醒酒灵。    
    至于时下铺天盖地的上床戏,我想用广告专家的话解释可能比较现实。“你只有3秒钟。”意思是说如果在3秒钟之内没有引起他人注意,OVER,请收工吧,不要再白费劲了。男女关系自是一道永远能吸引人眼球的大菜,所以也无怪乎“何以解忧,唯有上床”了。    
    这些作品对现代人有多大的影响不得而知,但这么多年,一些新潮的男女故事的模式到是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那就是:一、上床之有趣,绝不单单只是睡觉;二、好聚好散是种好习惯;三、上床在文艺作品里,多是一个人身陷绝望,即将诞生大思想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也可如法炮制,至少可以做类似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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