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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看好你的手机-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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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斋里有个叫婴宁的小狐仙,特别爱笑。笑得多了,落了轻薄之名,最后幡然醒悟,做了良家妇女,不再随便笑了。看来,无论古今中外,女人的笑,都和其身份很有关联,难怪妓女被叫做“卖笑”之女,一般都是上来先不说话,一串咯咯之笑,用职业术语,那意思就是通知各位,此女好上手也。    
    但不管怎么样,能说得出的女人的笑,似乎总和男色脱离不了干系,比方还有唐伯虎点秋香。其实这是典型的男权文化下的想像之物——男权归男权,笑还是要继续笑,对生活这枚果子来说,笑很像是女人的一只虫子,总是想努力执着地钻进那个核心地带。女人的洞察力只是保留在向生活核心掘进的过程中,她们不需要也无力去做思想上的判断者和独裁者,只好对男人笑一笑,就成了历史。    
    “女人被泡,哈哈大笑。”一语道破本质的,是赵本山先生。呵呵,最透彻的真理总是隐藏在最俗气的生活里。    
    


第一部分:爱情之穷且益酸第4节:今夜太冷不宜私奔

    这是在聊天室里看到的一个名字,觉得很有意思,有意思的原因在于它几乎一语道破了现代私奔的那种现实、张扬、淡漠、孤绝的本质。    
    查查字典,私奔这个字眼该是旧时的东西,细软、后门、弦月、男女,仿佛两只慌张的鸟,顿时就淹没在了黑漆漆的夜里,看上去让人担忧,心惊胆战。最怕的是都私奔了,还得如卓文君一般当街卖酒,万一生意不好,伊们又吵架了怎么办?    
    一般来说,有著名私奔事件发生的朝代往往也是比较惊心动魄的时代,比方隋唐时期的红拂和李靖,宫中才女和洛阳流氓居然一见钟情,然后成就了一番伟大的事业。王小波的《红拂夜奔》,一句一个哏儿,令人不由笑曰:只有女性敢于追求幸福的年代,才会多发私奔事件。实际上,从古至今,从中到外,在“私奔”、“偷情”中往往是女性更为主动。有好结果的,除了红拂、卓文君,还有劳伦斯夫人,见到劳伦斯第一眼,她就说自己是“衬衣已经解开了的女人”。以后果真抛弃了孩子和家庭,跑了。没有好结果的,杜十娘、玉娇龙、《胭脂扣》里的女鬼如花,属于猪油蒙了眼睛,以为自己的一厢情愿,也会是男人的寒冷饥渴。    
    关于私奔,人类早期是允许的。比方《周礼》规定:“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月也,奔者不禁。”但私奔带来的坏处却肯定越来越占了上风,私奔意味着要抛弃现成的社会关系和既得利益,如果有足够的钱,当然不怕什么,可有钱了还需要私奔做甚?所以发展到现代社会,如果你想和一个男人保持比较长久的关系,一定要先说明:“放心,我不会嫁给你。”十分灵验的话,不信去试。    
    既然私奔成了一厢情愿的事情,人们转而喜欢上了自己和自己的私奔,找点时间,一个人出门。旅行的过程正好像恋爱和婚姻,在抵达之前,你拥有的是爱情,到了的时候,只剩下婚姻。婚姻多么的不刺激啊,还不如只爱陌生人来得愉快。一段新鲜的旅途,正是精神的逃亡,耽于幻想的,不期而至的,陷入了一个孤绝的城堡,同时又面对了更为广阔的草原。伍尔夫所说的女人需要的单独的房间,也许只有在这样的奔跑中,才能完成。    
    短裙·婚外恋·加薪    
    转眼夏天都快过完了,才突然知道原来今夏流行短裙来着,膝盖以上15公分的那种。大概因为非典,至少大陆这边感觉并不明显。但时尚这个东西其实就是喋喋不休,说得多了,也就成了事实。一个朋友从T型发布会回来,小毛巾沾了冷水从额头抹起,说不冷却冷却简直无法落座,谁说女人如衣?女人可以抛,短裙却是万万不能抛的。    
    曾几何时,裙裾飞扬一直是女人心中的最爱。张爱玲都说过喜欢长裙的话,实的地方,裙子是她;虚的地方,她是裙子。不过短裙还是会隔三岔五地出来领领风骚。除了15公分,甚至还有30公分,那姿态,不让人喷出鼻血誓不罢休。    
    短意味着活力,而懂得穿短裙的女人,多多少少都是知道以力打力的人。借着别人来痛惜自己,总比长裙一般裹胁着、纠缠着,摇曳了别人的生姿,温暖了别人的心房要好。膝上15公分,紧致匀称的美腿,不能太丰满的臀部,年龄有特殊的要求,风尘味还不能太浓,总之,迷你裙的对象要求严格,绝不是长裙只要没有水桶腰就可以含糊其事的。    
    女人对服装的想像,总是在长短之间、露与非露之间逡巡着。短而露,有时候有点像人们说的没谱女孩,如果心中有谱,加上特立独行,那就是人中极品。但如果没谱,不知道今天露了,明天又会是什么样子,让人看了就未免担心。比方你忍不住会操心她的底裤是否安全,一屁股坐下后,会不会忘记要合拢双腿。    
    突然又想起一个可笑的事情。有天北京台一个关于婚外恋的话题,有当事人,也有专家,其中一位女专家愤愤然地指出,时下婚外恋成风,与媒体的乱七八糟很有关系。说着说着女专家从兜里拿出一本杂志来,指着一篇爱情小说念给大家听。看来女专家是把爱情小说当作Mini—skirt了,情感和身体一样,成了所谓缺脑子的、小甜蜜的女人们应该格外怜惜和保护的东西。    
    八十年代的台湾,街头居然会矗立起这样的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龙应台回击道:“难道为了怕人偷窃,果农就该种出干瘪难看的果实来?难道为了怕男人侵犯,我就该剪个马桶头,穿上列宁装,打扮得像个女干?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龌龊,还是种果的人活该倒霉?究竟是强暴者犯了天理,还是我‘自取其辱’?”    
    我们可不要做女专家,何况那些爱情小说的作者,也多是一字一字辛苦挣钱的女人。她们和短裙一族比较相象的地方无非在于独立和自觉:前者通过故事,后者通过短裙。都是呕呀啁折的俗人罢了,快乐也不多,无非是烟熏火燎背后的一个鬼脸。难道女专家没有年轻过,或者年轻时无人追求过?    
    早有经济学家说,女人的裙子长短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女人的裙子短了是好事情,说明世界经济该回升了。短裙、婚外恋和加薪,一个养眼,一个养性,一个养生,你倒是说说看,有什么不好的?    
         
    


第一部分:爱情之穷且益酸第5节:性感也在变

    男人一般会比较紧张地问女人,是不是性感就是疙瘩肉和胸毛?而女人则认为男人眼中的性感一定是高耸的胸部和暴露的皮肤。其实这样的判断未免太小儿科,因为当我们真正看到一个性感的人时,他或她往往是穿着衣服的。    
    说起性感部位,《诗经》里有比较小资的描述:“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一般中年人会说到臀和腰,年轻人则说眼睛鼻子嘴巴什么的。深沉点的会说气质,幼稚点的则说翻领毛衣……听来听去,暴露的隐私部位还真说的不多。    
    不过总的来看,性感的标准也是随着人的年龄而发生变化的。六岁的小女孩可能认为不欺负小动物的男生就是性感,但六十岁的女人则会觉得会打门球的老头很性感。男人三十岁以前喜欢女人漂亮点,三十岁以后喜欢女人不仅漂亮还要有个性,等四十了,又对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兴趣盎然——这都是正常的,因为性感带给人最直接的感受首先是舒服和养眼。    
    性感到底是否有标准呢?从媒体的角度讲,那是有标准的,因为媒体有话语权威。美国《人物》杂志推出的性感男人布鲁斯南,口号就是:“好男人最性感!”“时代变了,坏男人,凡是不能正正当当带回家给妈妈看的男人都没有资格‘最性感’了。所以我们选出了一个既英俊、有钱,又善良、顾家的男人——更重要的,是他对女人忠诚。”一个“好”字,很有点像是炼淬金的过程,其实生活中我们也能感受到,无论男女,只要他是个善良、有上进心责任心的人,眼睛都该是清澈明亮,交往都能感到其可靠安全,这是一种全方位的优秀,非一天一日能训练出来的东西,所以囊括进能吸引人的性感指数中也是正常的。    
    当然如果再长得迷人那就更完美了。    
    性感这个词前两年还是贬义词,现在是褒义词了,可以看出社会的宽容度在增加。网上报纸上关于性感的调查也越来越多,今天是小眼睛,明天是羞羞的笑,后天又成了大而修长的手指。电视里就连牙膏豆奶粉的广告都可以做得性感无比的时候,可以想见这个词肯定已经影响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不过和很多事情一样,性感的境界也是分了高下的。有的先天条件就好,自己也清楚地知道,不小心愈发“矫”起来——装扮、动作、眼神、直到脚尖的剔透……精益求精,日渐成为性感典范,或者突然风头一转——淑女屋长裙明显累赘落伍,时下一同野蛮女友才算达成共识。可是这些却实在显得拙劣,正好像一切好的东西,最后总能靠自己的力量来吸引住大家一样,真正的性感的人,正是那种好到一塌糊涂,却丝毫不知道自己有多好的人。    
    沦陷的爱情    
    最好最美的爱情应该不是两情相悦,而是暗恋,而且是对方一点也不知道的那种,当然,那样的恋也是最为痛楚。    
    一点点也不要说出来,甚至眼神和嘴角的抽搐,也不要被他看到。起风了,风也是掀起的心事,滚过脸颊时,就是微微的麻疼和软弱。曾经看过一部小说,是两个十几岁的孩子,沉默、纯净、一言不发,成年以后,她才知道自己曾经被默默爱过那么多年。日本人的东西,唯美而精致,看得人更是回肠荡气,不落泪上帝都不会原谅。羡慕被爱的女孩子,更羡慕暗恋的男孩子,肯去真挚地去暗恋一个人,最少有着干净无瑕的情怀吧。    
    前两日看美国电影《小丫头》,十三岁的女孩子,淡淡的爱情,猜测着喜欢自己的小男生为何对自己总是不肯好好说话。也有小女人的心计,知道怎么去试探和揣摩,可是青涩的暗恋,它的使命似乎就是拿人心当肉靶,万箭齐发的时候,只有逃跑,别无选择。    
    每个人都会有那样的岁月吧,迷茫中的苦苦寻找,暗沉沉看不清的半真半假,如果是真的爱,那么永远别指望再见到他或她,因为暗恋的时候,你爱的并不是你了解的那个人,而只是自己对自己的袒护。等心智健全,再回首,除了失望,也就只剩对自己的惊异了,原来深切投入的竟然是那样一个人?    
    正在寻找中的情感,应该是最美妙的。钝化的心情会变得突然敏锐,总觉得有一份感觉会和你一起茫然,一起绝望。什么都可以不想了,只要找到。可是,渐渐的,游荡的感觉代替了寻找,正如同沉醉代替了绝望。暗恋,总不能太过持久,还是真实的爱情更温暖,更可靠点吧?    
    等到开始爱了,爱情却也就变味了。因为两情相交,多了许多世俗的欲望。欲望一旦产生,现实的堕落也就开始了。爱情的沦陷,往往就在那梦里梦外找不到答案的歌声里,倾心地聆听,却唯有沉默可以表达。    
    不过,以上所有的一切,我怀疑不是深更夜半对自己裸露的灵魂,就只可能是文字作业中的矫情。现实生活中如此的辗转缠绕很可能都成了一种复古主义的表情,弄不好就会被人嘲笑。就好像现在的人搞笑都不是因为快乐了,很多时候仅仅是为了宣泄某种情绪。    
    《新周刊》好几年前曾经有篇文章《“理想人生”履历表》。告诫少年朋友的是“可以给异性送秋波,递纸条,甚至可以溜冰看电影,但千万不可当真。否则会影响人生大计,将来不愁大把美女,何必为黄毛丫头吃苦?”告诫青年朋友的是,不要太早结婚;告诫中年人的是,一定不要忘记婚前财产公证,最好再加一份私下协议;告诫四十以后半退休的人,“你的家庭美满稳定,以至于如果你有婚外遇决不会引起任何麻烦”。很是滴水不露的一份计划单,如果可以按着这样的计划去做,人生一定干净、理性、清晰和淡然。     
    想想,这就是沦陷的爱情吧?太过爱对方或者太珍惜自己。时间长了,不是伤身伤心,就是索然无味。沦陷其中,正好像喝了点点的酒,似醉非醉的感觉,可以沉迷,也可以随时客气地走开,又体面又不至于全无乐趣,有什么不好?    
    


第一部分:爱情之穷且益酸第6节:说到男人的心坎上

    这个题目真是恶俗。但我相信,十有八九的男人都会忍不住拿起看看。    
    如果要让男人觉得理解他,首先要告诉他他是一个讲义气,重良心的人。天下的男人,即使天生薄情寡义,他也会觉得自己是重情重义之人。我们总是能听到饭桌上某个男人喝了点酒,就开始慨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什么什么人亏待了他,什么什么事情上他做了让步。男人骨子里是很计较的,但他只是在酒桌上说,而且借了酒性,加上情境的配合,你可能会很感动,但回过头再想想,怎么啦,如此鸡毛蒜皮,那也用得着借点酒才说?    
    一个要好的女友,找了个在仕途上有追求的丈夫。但凡男人想做官,那女人就需要忍受他身上很多的扭曲与变形,比方要忍受他的加班,他的应酬,他的人前谦卑人后不平,忍受他星期天不能陪孩子上课而要陪领导钓鱼,忍受他把自己朋友从美国带来的化妆品送到领导的老婆手里……    
    终于有一天,男人要升正职了,女人要做卵巢手术,男人说自己不能去医院,因为这几天组织部随时要找他谈话。女人气极,骂男人不是东西。男人不满,说自己委屈半辈子,终于等到这一天,就是为了能让女人扬眉吐气,为何还会落个这样的骂名?    
    男人的良心和义气是种自以为是的牺牲,和血淋淋的事实没有关系。如果你问十个男人,十个男人都会觉得自己这一生为他人做了很多的牺牲,他不会想到别人为他做了什么,他的委屈和野心就是他的义气和良心。任何人都别指望能从中挖掘出其他什么温情感人的东西来——尤其是女人。    
    最好的办法只有一种:你可以听他讲,也可以夸奖他,但千万别当真。这个时代早已经没有理想主义者了,女人的奉献,是天性中残存的东西,但男人,即使因为利益关系而做出些许牺牲,他都会为自己而热泪盈眶。    
    所以如果你将这句话告诉任何一个男人,他都会以为找到了红颜知己。“你是一个多么讲义气有良心的人呀。”他会感激地看着你——“一个聪慧的女人,她一眼就看出了我的本质!”    
    另一句好听的话是:你是一个非常大方的人。说到大方,三岁孩子都知道是褒义词。男人最怕别人说他是小气鬼,即使他是一个连四块钱一袋的盐水花生都舍不得为情人买一包的货色,他也喜欢听你夸他大方。    
    大方几乎是男人最喜欢的一个形容词,为了这个形容词,很多男人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表演。君不见酒店饭肆,一到埋单时分,多少男人的手臂仿佛打架一样地上下飞舞;没有男人会承认自己小气,如果被人尤其是女人认为小气,那简直和患了阳痿一样不幸。    
    男人喜欢指责女人是金钱动物,觉得女人通过花他们钱的方式来考验其做人的品质这种手法实属低劣。但男人不懂的是,女人的这种心理顽疾却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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