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宝奇家之三)土匪与公子(出版社) 作者:露茜-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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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了一头老虎有什么两样?再这样拖下去,头儿就真的嫁不出去啦,总不能要头儿就这样独身一辈子吧?哎!头儿怎么不是男儿身呀?肯定会有一大票姑娘恨不得嫁给她的!」
「你们到底把头儿当成什么了?再怎么说,头儿也是个很不错的姑……姑娘家呀!」糟,最后那个字眼说得他不小心咬到了舌头。
「头儿当然不错啊,但就是……太强了,有哪个男人会愿意娶一个比自己还厉害、还强悍、还更加豪迈的老婆呢?」
说着、说着,大家纷纷开始叹气。
「你们难道忘了吗?当年前任头儿带着老婆云游四海去,将棒子交给头儿,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头儿的婚事,我们一定要为头儿想想办法!」
「就是说啊,这种天上掉下来的机会可能一辈子就只会有这么一次,稍纵即逝啊!四爷,你快想想办法呀!」
他们越说越大声,事情也越往傅觉遥难以预料的方向发展,他根本无法制止他们过于激动的情绪。
原来山寨里的每个人都这么烦恼谢自嫚的终身大事呀,而且显然打算就这样把他们两个凑成对……他不禁失笑,这样的情况还真的是远远出乎他意料。
一大群人七嘴八舌将大方向决定之后,由四爷出面继续问话。
「傅二公子,你说你是慕名而来,那到底是从哪里得知我们头儿的事?」无论如何,他还是必须确定对方并未心怀不轨。
傅觉遥环视众人一眼,觉得那殷殷期盼的眼神真是不得了,一眼望去简直就像满天星星对他闪烁个不停,因此他决定还是什么事都暂且不要反驳或解释比较好,对于他们的误解,他并不介意,反正就假装没听见他们的「窃窃私语」,只要他们不直截了当的提出成亲的要求,彼此还是可以维持平和的气氛,而他也就可以这样留在山寨里一边「避祸」,一边等着他要等的人出现。
他微笑道:「鸣远镖局的熊总镖头,熊肇。」
「你认识熊爷?」
「患难之交。」然后,众人又是一阵交头接耳。
「是熊爷认识的,那肯定没问题!」
「太好了,一定没问题的。」
「快快快,四爷,那你快跟他说去!」
「好,就这么决定了!」四爷定定看着傅觉遥,拍板定案,「你留下。」
第三章
当晚,四爷差人在大堂里里外外摆满了酒席,而且全寨的人无一缺席。
这场盛大的筵席,表面上是为了欢迎傅二公子前来作客,他们诚心盛情款待,背地里,他们共同的打算是联合全寨的力量,把头儿和傅二公子彻底灌醉,然后将他们直接送入洞房,来个生米煮成熟饭。
就算他们醉得不省人事,到时翻脸不认帐,也有全寨的人当人证,谁都赖不掉,然后他们就可以卸下多年来压在心头的重担,彻底了却这桩大心事!
然而——
「四爷,这招到底有没有用啊?」看着依旧好端端、直挺挺坐在主桌吃饭、喝酒的谢自嫚和傅觉遥,有人悄声问向四爷。
「这是我唯一想得出来的一招了。」
「头儿的酒量不是很好吗?」
「那也总有个限度吧。」他当然知道头儿酒量过人,所以他的计划是全寨的人轮番上阵向他们两人敬酒,就不信头儿真的喝得过全寨的人!
「那怎么到现在还没醉?而且是两个正主儿都没醉!我们这儿的战力早已经少了一半以上,他们两个却还清醒得可以独力去抢一票回来,这样我们的计划要怎么继续进行呀?」
「也只能拚拚看了,不然能怎么办?又不可能对头儿下药,那根本没用,头儿的直觉简直跟山中那些野兽一样,真对她下药肯定会被发现,到时我们只会吃不完兜着走。」
大伙儿深深叹气,只希望头儿能够赶快喝醉,不然他们全寨的人大概都得横躺在大堂上醉死到明天。
「四爷,头儿像平常那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难道不会把傅二公子吓跑吗?」看着、看着,又有人忍不住问道。
「更糟糕的是,头儿兴致一来就对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实在不是一股姑娘家会做的事,头儿平常就是那样,我们也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看在外人眼中,到底会怎么想啊?再怎么说,头儿明明是个清清白白的姑……姑娘家,被误会可就不好了。」糟,又咬到舌头了。
「而且头儿会不会笑得太豪迈了点?笑声浑厚,中气十足,唉……傅二公子真的不会被吓跑吗?」
「他的表情好像没什么变化。」
「那是因为那种富家公子本就有良好的修养啊,就算看见什么让他惊吓过度的事,也还是会维持冷静,礼貌的微笑以对。」
「嗯,的确是名门的公子啊,姿态端正,举止从容优雅,看来跟我们头儿就是截然不同的人,这种男人……跟头儿相配吗?」
「什么配不配?咱们头儿哪里不好了?」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指头儿配不上他,头儿是万中无一的女中豪杰,这一点谅谁都不敢有二话,但这两个人就像是血统纯正且训练精良的战马和阔步优游于森林里头的猛虎,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根本搭不在一起,我们这样替他们乱点鸳鸯谱,就算傅二公子有意,但要是头儿根本没那个意思,那不等于是害了头儿?」
「这不是问题,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把头儿嫁出去,何况头儿绝对连想都没想过她自己的终身大事,以她那豪迈的性子,会让她生出男女之情、想要嫁的人可能根本不存在,无论嫁给什么人,她也绝对不会有任何改变,所以对象是谁其实没差,只要那个人够喜欢头儿就好。」
大伙儿连连点头,对这番话颇为赞同。
「这么说也是啦,不过话说回来,见过这样的场面后,傅二公子还有可能对头儿动心吗?」
几个人同时看向依旧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笑声豪迈得不得了的谢自嫚,默默又在心里叹了口气。
「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走一步算一步,静观其变吧。」
谈不出什么结果,他们只好继续轮流向两人敬酒,期盼计划能如愿成功。
然而几个时辰过后,就见大堂上的人倒的倒,昏的昏,醉死的醉死,全寨的人都喝挂了,只剩下被灌了整夜酒的傅觉遥与谢自嫚两人依旧清醒的对饮。
「咦,怎么,没人了吗?」看着最后一个人趴倒在面前的桌面上,谢自嫚豪爽的朗声大笑,对傅觉遥道:「看来只剩下我跟你是清醒的了。」
「谢姑娘好酒量。」他看着她嫣红的脸庞,微醺的她显得十分明艳,让她看来多了些许女人味,但即使她黑眸迷蒙,唇色娇媚,豪爽的英姿依旧。
谢自嫚扬唇一笑,「你也不差。」
然后她站起身,拎起一壶酒,又抓丁半只烧鸡,迈步往大堂外走去。
「举杯怎么可以没有明月呢?」她回眸朝他摆了摆头,「要一起来吗?」
也不等他回应,她便迳自步出大堂,然后轻巧的一跃,飞身攀上山寨里头那座最高的了望台。
也跟着走出大堂的傅觉遥见状,唇一弯,随即踮步飞身而去。
两人并肩坐在了望台的棚顶上。
一轮银盘似的明月已经高挂夜空,将远方的山丘、深壑映照出深浅不一的轮廓,也映照着寨里的点点灯火以及不少醉倒在地上的人。
大堂外,庭中几个并没有完全醉倒,只是醉得神智不清的人,拿起竹筷敲着碗盘、酒壶,放声高歌,叮叮当当的敲击声响伴随着完全不成调的破锣嗓音,却是唱得好不快活,歌声响彻夜空,早就把他们今晚的任务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夜风吹拂,吹去了大半醉意,谢自嫚看着眼前的景象,笑了,那是种再无所求的笑容。
「对饮明月,醉当高歌!」拎起酒壶饮了一口,她笑吟着道:「听月楼头接太清,依楼听月最分明。摩天咿哑冰轮转,捣药叮咚玉杵鸣。乐奏广寒声细细,斧柯丹桂响叮叮。偶然一阵香风起,吹落嫦娥笑语声。」
傅觉遥不禁讶然,这只是首寻常的「听月诗」,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竟然从她口中听见一首诗。
他以为天下所有的土匪头子喝酒时都应该只会说「来!乾!」之类的话,怎么也想不到她会吟诗。
但他只是维持着从容的微笑,道:「谢姑娘好风雅。」
「哈哈,人生偶尔风雅也挺不错的,不是吗?」
「说得是。」看着她那双大眼在月色下闪耀着光辉,晶亮而炫目,令傅觉遥移不开目光。
「啊!很久没喝得这么过瘾了。」谢自嫚快意地道,举起酒壶又暍下一口之后,将酒壶递给他,「来!再喝!」
傅觉遥接过,就着壶嘴喝了一口,然后递还给她。
她没有接过,只是比了比两人中间的位置,见状,他便把酒壶放在两人中间。
接着,她把一半的烧鸡分给他,「吃吧!喝酒就该配烧肉。」
傅觉遥看着那在她大口撕咬下的烧鸡,伸手接过,细嚼慢咽起来。
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夜晚,如此对酒当歌,豪情快意。
逍遥山庄是江湖中的稻门正派,家中礼教严谨,规矩繁多,必须时时自律、自爱,任何不冷静、不稳定、不符合道德礼教的情绪与举动都是不应该的,所以他悠然自适的性子,早已经被家中的人视为「浪荡子」那类的不肖子孙。
傅家家族庞大,山庄目前由他大哥掌理,与山庄里的其他人一样,他也同样必须接手处理许多江湖上的大小事,然而那也不过是周旋于各门派间,尔虞我诈,他从来不曾像今晚这样单纯畅快的喝酒吃肉,吟诗高歌,仿佛人生的舒心快活其实就只是这么简单而已。
看着自己满手的油腻,傅觉遥竟感到某种从没有过且难以言喻的放松感。
庭中的歌声依旧响亮,谢自嫚在他身旁迳自喝酒赏月,偶尔随着歌声随性的哼上几句。
这样的率性,这样的豪气,竟然出现在一个清秀的女人身上,也许很多人都会觉得真是可惜,但他并不这么认为,因为他喜欢这种只属于她的独特姿态,是一种超出男女情愫之外的纯然欣赏,而且,比起许多名门闺秀,或者江湖上以侠义为名,实际上只是骄纵又任性的女侠,他更喜欢跟这样的她相处。
「你漂亮的摆平了这场鸿门宴呢。」傅觉遥微笑道。
刚才四爷他们那桌私底下讲的那些「悄悄话」,当然尽数落入他耳里,以谢自嫚的武功修为,他不相信她没有听见。
「哈哈哈!」她快意地大笑,「还赚了一顿好酒好菜,平时四爷对我可不会那么慷慨的!」
她向来胃口好,食量大,四爷总是说,如果放任她毫无节制的大吃大喝,寨里肯定会被她吃垮。
「他们太夸张,也太爱瞎操心了。」她嘴上这么说,却相当愉快的笑着。
她对此并不在意,反正有得吃有得喝就好,而偶尔能够这样尽兴畅饮,就是人生一大乐事了。
「几年前刚认识熊大时,他们也是这样像一窝跳脚母鸡似的,胡乱想要把我给嫁出去。」谢自嫚好笑的回想着。
「什么?」
「熊大就是熊肇啊。四爷他们以为,像熊大那样的男人跟我很相合,绝对能够凑成一对,哈哈哈!」
熊肇人如其名,是个虎背熊腰的大男人,心思却纤细得比她还像个女人,四爷以为他们这样的性子恰好互补,所以一定很适合结为连理。
「什么?」傅觉遥有些呆愣。
「他们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当下就直接跑去问熊大愿不愿意娶我,结果把熊大吓得好几个月都不敢来寨里露脸,哈哈哈!」谢自嫚越说越觉得好笑。
她跟熊肇认识,得从几年前说起,他们是不打不相识,她一连抢了他好几趟镖,跟他打了好几场架,当然都是她赢,但也因此在心里认同了熊肇这个人——她抢他几趟镖的地点完全相同,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因为打输她、被她抢了镖,就刻意避开那里,反而越挫越勇,坚持要与她一较高下。
后来熊肇曾说,除了她的武艺与豪气,他更佩服她虽然抢钱、抢货,却不杀半个人。
他们四家跟那些江湖混混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绝不夺人性命,打斗在所难免,但他们认为想取得什么东西就各凭本事,若得不到就动手杀人,是最没本事的行径,这是他们四家的尊严,也是坚持,更是一种骄傲。
后来,有另一批不属于四家的土匪也意图抢熊肇的镖,谢自嫚因为厌恶竟然有人胆敢抢了她的地盘,所以出手救了他那趟镖,从此,她和熊肇便成为莫逆之交。
之后,她偶尔还是会抢熊肇的镖,不过都只是抢个意思,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样便可以跟老友喝上一盅酒,笑谈风花雪月。
「什么?」
谢自嫚古怪的看傅觉遥一眼,「什么『什么』?你到底要问什么?」
傅觉遥的眼神闪烁了下,也察觉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于是很快恢复平时的神态,然而,说出来的话还是出乎他自己意料。「熊肇是你喜欢的男子类型?」
「啊?哈哈哈……」她像是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怎么可能!」
别看熊肇是人高马大的粗汉一个,偏偏心思缜密,做事认真又谨慎,那种心思像个姑娘家的大个儿,当朋友很不错,要结为夫妻?光是想就让她忍不住翻白眼。
「难道你从来没有想过你会中意什么样的男子?」
「我想过啊。」这几年来,全寨的人总是不时提酲她这件事,她要是没想过就太说不过去了,只是……她爽朗的一笑,「想不到罢了。」
傅觉遥发现,她笑起来的时候,豪迈之中有抹孩子气,纯真得宛如朝露反射出的晨光,教人移不开眼。
「对了,熊大最近过得如何?他很久没来了。」谢自嫚问道。
傅觉遥眨了下眼,移开视线,看向夜空中皎洁的明月。「他老婆刚生了个白胖小娃,乐得跟什么似的,每天绕着老婆、儿子团团转。」
「哈哈哈!那真是挺不错的。」前年,熊大终于娶了个能干又聪慧温柔兼备的女人之后,每每向她炫耀个不停,教她好笑。
「你难道不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家吗?」傅觉遥不由得问。
谢自嫚坦然一笑,目光看向山寨里头,「我已经有家了。」这个山寨就是她的家,全寨的人也都是她的家人。
果然是这样的想法。她的答案在他意料之中。
来到这里之后,他很快便发现,这儿收留了许多孤儿,而且几乎大部分的孩童都是孤儿,甚至许多人也都是以孤儿的身分在这里长大成人的。
那些被收留的孤儿们在这里安身立命,得到了温饱与照顾,再也不必担心饥寒贫困,并且得以学习技能或武艺,长大后不管是想继续留下,还是想去外头闯荡,都依照个人的意愿。
而山寨里之所以大部分是老弱妇孺,是因为碍于地形,山寨无法扩建,空间有限,所以大部分的孤儿成年之后便会离开山寨,留下来的则是自愿照顾这些孩子们的人。
所以,山寨里不论男女老幼,都有一定的武功修为,就算遇到状况,也足以自保,更何况他们的头子一代比一代厉害,只要有当家头子坐镇,便不怕任何外人进犯。
「你这里是个相当了不起的地方。」傅觉遥真心赞道。
「只是承袭前几代头子一贯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