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色难为 作者:贝晓豆(潇湘vip2014.5.5完结)-第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龊⒆樱茉诨使斜3忠豢鸥删蝗缢У男暮苁悄训谩R郧暗淖约鹤钊鄙俚木褪钦夥荽烤唬改甑睦渚菜妓鳎沼诿靼妆凰徒涔俺勺娑宰约核档哪蔷洹澳阋丫挥辛宋蚁不兜难印钡囊馑肌�
“清岚,为娘的真的要好好谢谢你,我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就这样了,无子无女,孤老终身。后来你来了,我有了女儿,再后来,之恒出生,我有了孙子,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你给我的,谢谢。”一个女人渐渐老去,想求的东西越来越少,她很幸运,拥有了。
“娘亲不要这样说,清岚这一辈子都是您的女儿,茂茂一辈子也是您的孙子,对了,还有小优优,那小丫头两岁了,她也是您的孙女。”清岚很感谢这位长辈。她很平和,很智慧,没有太皇太后的霸道和盛气凌人,也没有魏水可的虚伪和狐假虎威。她就是她的亲娘。
“好好好,有你们大家陪着,我还有什么好奢求的呢。”许太贵妃很是满足,脸上的笑容亲切慈爱。
“清岚,如果能离开这里,你有什么打算?”这个问题很早以前她就想问了。一直以来,她都觉得清岚的气质太干净,心地太善良,不适合在宫中生活,所以想听听她自己的想法。若是有自己能帮忙的地方,为她做做也无妨,就算为女儿谋一个好的出来。
清岚没有想到母妃会问这样的问题,愣了很久后才说:“我没想过出去,但若是真的可以离开这个地方,我不想再待在皇宫了。这里的女人就像宫中的烟火很多很美,也想它一样转瞬即逝,有可能连一点痕迹都不会被留下。我喜欢烟花的美丽,可我不要成为那样的美丽,那样的美丽太短暂,太辛苦。没人理会,即使是灿烂如它也会寂寞。如果有可能,我会出宫,我想回到边陲,和大漠孤雁作伴,没有任何约束,平淡的生活。”
“嗯,这样的生活好惬意。”太贵妃悠悠说。
“呵呵,想想罢了,我恐怕永远也走不出这个地方了。”清岚没有太多感伤,只是将白日梦说出来而已,摇摇头,微笑着说,“其实现在也不错,身边有您,有太妃,有林姐姐照应着,我很知足。要是真和你们分开,我会舍不得的。不!我不要和你们分开,你们就是我的家人,我离不开你们。”
“都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还这样小孩子气。明天说给林霜雪那个小妮子听,她都要笑话你的。”许太贵妃的语气像极了宠溺女儿的母亲。清岚是风筝,线在穆寇凌手中,以她和他的接触来看,操作的人迟早有一天会将她放上天。风筝需要广阔的天空,这座冷宫是装不下的。
“哪有,有您和曾太妃在,我和林姐姐就是长不大的孩子。有你们的疼爱,我们哪舍得长大啊!”清岚嬉笑,撒着娇,此时的她就是几年前的孩子。
“你啊!”许太贵妃真是拿这样的清岚没有办法。
两人这晚聊了很多,很开心,宫中响起三更的锣声才睡下。
正文 第五十二章 梗岚
人们总说忙碌的日子能让时间飞逝,清岚的日子过得很忙碌很充实。新年过后,她学起了做饭,这不是心血来潮,只是大冬天外面实在太冷,出去的时间有限,大部分时间都得待在房中,很是空闲,再来送饭的小荀子每次都冻得面红耳赤,她有些过意不去。于是看自己住处有个小厨房,就拾掇拾掇,学起了做饭。冷宫中的人就这几个,几位娘娘都是千金小姐,都十指不沾阳春水,小陆子很小就进宫了,除了会生火,其他也属于二楞子。没办法,清岚从淘米洗菜,试水切菜,煮饭煎菜,每一步都要来上好几回。还好几位试吃人都很给面子,总会吃上几口,不然她早就放弃了。到白雪融化,春暖花开的时节,清岚的手艺已经达到可以出师的阶段,每一天每一餐她的住处都是满满一桌人。自从她手艺精进以来,送来冷宫的饭菜就没人吃过,虽说冷宫中的食物实在有限,但吃饭的人越来越多,连送饭的宫人都会来凑热闹,这让她第一次有了当大家长的感觉,原来操持一家人的吃饭也是一种幸福。刚开始曾太妃还会骂骂凑热闹的人,可看在他们时不时送来的肉菜米面的份上,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春天正是播种季节,小陆子托人从外面买来各种种子,各家院子忙碌着。林霜雪学着规划,许太贵妃和曾太妃的院子里种各种蔬菜,自己和清岚的院子种各种粮食作物,比如油菜,大豆。她很乐在其中,大家见她高兴,也就随着她去了。
春风轻轻,清岚每一天的日子过得很充实,除了每天给大家做饭,她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重新整理院落,对花花草草修剪修剪,再按着林姐姐的分配种了大豆,一天时间被排的满满的。许太贵妃总会提醒她要注意休息,可每一次清岚都只是笑笑说:“我不累,大家都帮忙出力了。”太贵妃也就只好放任自由,有时还会自己上手活动活动。
劳动的果实总是很甜,有时还会有意外的收获。清岚意外的收获就是院子角落的一株不知名的树木。刚开始,她并没有在意这株树,对它的印象停留在深秋飘落的树叶和冬季光秃秃树丫上的白雪,真正注意到它是在三月初的一天。
那天,清岚正蹲在菜圃前整理小秧苗们,一阵轻柔的风吹来,几片粉红的东西从她的脸颊身旁划过,落在绿油油的菜秧地中,瞬间点亮了菜圃。她停下手中的动作,寻找粉红的来源。这棵树也就在这一天成了千里马。
发现了千里马,可清岚这位伯乐有些知识单薄,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树,问了几位长辈,没有一个人能准确说出它的名字,都只说它年年都会开花,合着桃花、梨花,点缀其间,很是美丽。还是送饭的小荀子说他们家乡有这种树,也是开这种花,乡亲们都叫它荆桃。
“荆桃,荆桃,荆棘满布,桃花妖艳。不好,这么温柔的花,美丽的叶怎么能叫着名儿?”许太贵妃淡淡说。
“就是,它可是我们这院中的宝贝,需要娇羞的名字衬着。”能从林霜雪口中听到“娇羞”二字真是困难。大家为了纪念她伟大的改变,决定让她给新诞生的宝贝取名字。
这位林姑娘被称赞了几句,有些飘飘欲仙,扒着清岚笑嘻嘻说:“呵呵呵,岚妹妹你帮帮我呗,待会儿我选几个,你挑一个可好。”
清岚笑着点点头。
林霜雪是行动派,得到清岚肯定的答复,直接冲回了自己房间,冥思苦想去了。
“这丫头,性子会不会太急?”曾太妃大笑。
两三天,这位林娘娘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也不是说她没有想出来,只是无论怎样,她都觉得不合适。几经考虑,她还是决定把取名的权利交回去。清岚也觉得大家决定更好,也就应了。在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后,它的名字正式被名为“梗岚”,“梗”是小陆子最喜欢的桔梗花,“岚”则是许太贵妃定的,她说既然是清岚发现了它,就取了清岚的一个字。
“好,这个名字好,很合清岚的气质,也很和我们的气质。”能这样说出大言不惭话语的也只有曾太妃了。
大家都笑了。她说得没错,清岚虽已是两个孩子的娘,全身上下依旧保持着少女的清纯粉嫩,像极了这树上的粉红花朵。有时候她也固执坚强,像极了这树的挺拔树干。就此,树有了自己的名字,专属的称谓。
接下来的一个月,它成了全院子的焦点。这棵树比宫墙高出两三米,因为没有整理,枝枝丫丫杂乱,长出树叶更是茂密,但这依然没有影响它的美,它开花的灿烂,绿叶间的点点粉红随着春天的脚步越来越多,最后满树满枝都是,掩盖了所有的残缺。清岚喜欢上这棵树的理由特简单,风中的树会下粉红的花雨,那唯美飘渺的景象第一次就让她迷上了,到后来更是不能自拔。每一次花雨,清岚总会停下手中的活计,一心一意感受它的美好。林霜雪每碰到一次,会笑上一回,笑她傻。清岚总会一笑置之,刚开始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对这花雨,这棵树情有独钟,后来次数多了,慢慢想明白了,自己喜欢的其实是那一刻的清净与平和,每次看着满天飘舞的精灵,自己的心也会随着飘飘散散的花瓣们沉浸温暖。
正文 第五十三章 三年后
从形单影只到开枝散叶,梗岚得到了冷宫中所有人的照顾,三年的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说它短是对树而言,“十年树木”,三年的时间,它的种子散落到了冷宫中的每一个角落,一株株可爱的小苗茁壮成长,可它们依旧幼嫩,需要细心呵护。说它长是对人,三年的时间,对生活在冷宫中的人来说就是一辈子,所幸大家相互间有所照应,日子也能平静过着。
这三年,清岚完全适应了冷宫的生活,更确切的说法是:她喜欢上了这样平静恬淡的生活。每天为大家做做饭菜,收拾收拾花草蔬菜,空闲下来看看书,喝喝茶,和大家聊聊天,下下棋,每一天都美妙而充实。三年的时间,不仅梗岚长大了,丰满了,冷宫中的每个人也成长着。清岚看完了冷宫所有的书,有时会给小陆子上上课,就连她自己都不相信在三年的时间里做了这多事情。曾太妃酿酒的手艺精进神速,连送饭的小荀子都伙同小陆子偷偷摸摸喝醉好几回了……这要是放在四五年前,清岚连想都不敢想,可她做到了,她自己狠快乐,身边的人也很快乐。林霜雪问过清岚怎么能喜欢冷宫的生活,她的回答很简单:“我在这里找到了心灵的归属。”但清岚反问林霜雪时,这位进宫不久就进驻冷宫的女子的回答让她第一次认真认识她,也是她的这句话,坚定了清岚不回皇宫的决心。那一句话六个字“这里自由自在。”
冷宫并不是与世隔绝。这三年中,清岚对皇宫中发生的事情多多少少有些了解,消息多来自于小陆子和来混吃食的宫人。清岚没有林霜雪和曾太妃的八卦趣味,时而听听,大多都是关于长公主和皇长子的事,其余的事情,她会自动过滤。可那个人的事情还是听进了只字片语,也就是这些凌乱的信息,清岚知道他的后宫又添了嫔妃,他的那位妃子又给他生了孩子,他和太皇太后的斗争摆上了台面等等。曾太妃总说她这是余情未了,她不敢承认也不能否认,那个人在自己心中还有痕迹。
冷宫这地方收容的都是些被抛弃,被遗忘的人,很少会有孩子。就算孩子的母亲犯了大错,因其实皇上的孩子,多多少少能得到保全。所以孩子是不应该存在于冷宫的生物,如果有人说在那里见到了孩子,大家只会哄堂大笑,笑过之后送上一句“你在冷宫呆久了,都有幻觉了。”可五月的一天,就有两个孩子手拉着手出现在了冷宫,吓傻了小陆子,惊呆了曾太妃,弄哭了白清岚。
那天,小陆子领着当月的米面回来,一路盘算着怎样分配,不曾想经过曾太妃住处时,瞧见两个小小的身影蹲在墙角,正好奇是那宫的人这样不拒形象,悄悄走近了些,待看清是两个衣着光鲜的小孩时,吓傻了,随即叫嚷了起来。他这一嗓子,不仅惊动了不远处的连个小家伙,也惊动了在屋里休息的曾太妃。
“小陆子,你想死了是不是?大中午的叫什么叫,还让不让人……”曾太妃边走边骂着小陆子,当她出了门,看见小陆子和围在他身边的小东西时,没有了声音,呆立着。这是什么情况?小孩,还两个!是皇上的?还是那位皇亲贵胄带进来的?
两个小家伙倒是没有被吓着,反而觉得有趣,看看小陆子又看看曾太妃,来来去去几个回合,小的那个扯着大的那只的衣袖,一字一句,声音洪亮的问:“姐姐,他们怎么不动?”被唤作“姐姐”的小女孩大约五岁的样子,拉着小男孩的手,老气横秋地回答道:“他们都是木头人。茂茂走了,我们还没找到会叫的虫。”
小女孩的声音虽不大,曾太妃还是听见了。小女孩叫小男孩茂茂,小男孩叫小女孩姐姐,若自己的头脑还算清醒,那两个孩子就一定是自己想的那个孩子--穆轻颖和穆之恒,清岚朝思暮想的,大家时刻念叨的小宝贝。
“哦,原来是小姨啊!”小男孩口中的小姨就是穆雨,她一直守着两个孩子,陪他们睡。陪他们玩,陪他们成长,“我们都是木头人”是他们常玩的一种小游戏。在茂茂的印象中,木头人代表的就是穆雨。
两个小家伙一前一后走了。
------题外话------
亲们,这章实在卡文卡得厉害,抱歉抱歉!
正文 第五十四章 孩子(1)
“我是木头人?不是啊,我有肉啊!”小陆子看看自己的手臂,又看看脚,自言自语,对小家伙的评价很是在意。
“啊,疼!”还在自怨自艾的小陆子大叫一声,正想说什么,看见踢自己的是曾太妃,硬生生将到嘴边的话给咽了下去。委屈的眼色可不是假的,像极了被婆婆虐待的小媳妇,敢怒不敢言。
“还不赶快去把那两个孩子拉回来。那么小的孩子走丢了怎么办?”曾太妃再踹上一脚,送出小陆子好远。一想到还未走远的两个孩子很有可能是清岚的孩子,她就不淡定了。不管怎样,先将孩子截下来再说,再磨蹭,机会就没了。
小陆子根本不敢反抗,一瘸一拐,追小孩去了。不一会儿,两个小家伙就被带到了曾太妃的面前。三个人大眼瞪小眼。
“婆婆,您看茂茂干嘛!”小男孩不怕生,嘟着嘴问。
“母后怎么教你的,不能和不认识的人说话。你再说话,姐姐就不理你了。”小女孩有些生气,这个弟弟怎么这么笨,都教过他好几回了,不能说自己的名字,不要随便和人说话,每次都不听。
小男孩泫泪欲滴,小手捂着自己的嘴,吐字不清讨好姐姐:“茂茂知道错了,姐姐不要生气,不理茂茂。”那模样可爱极了。小女孩哼哼几句,指着他脸上的泪做了一个凶横的表情。茂茂立刻拉了衣袖胡乱擦脸,眼睫上的泪珠擦掉了,睫毛却沾在一起,眼睛显得更大,更亮,更清澈。
曾太妃看着两个小孩的互动,眼泪哗哗掉落。好像,小女孩好像小版的清岚;而那个委屈的小家伙叫“茂茂”,看他的样子,也不过三四岁的样子,算算时间,清岚的儿子也该这么大了。这三年清岚是怎么过的,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疼在心中。
“婆婆,你哭什么,茂茂被姐姐骂了都没有掉眼泪了哦!小姨说爱哭的小孩会被吃掉的哦!”小男孩很好奇为什么这个婆婆会哭,学着姐姐吓唬自己的话吓唬着曾太妃。
“你……你不准再说话了。”小女孩更加气了,这个弟弟木鱼脑袋,没有救了。
小男孩再一次捂住嘴,还不忘用可怜的大眼睛眨巴眨巴。
曾太妃这才知道自己哭了,看着这两个小家伙,又笑了。谁说他们在被遗忘的角落就永远没有幸福,这一刻,她很幸福,很感谢老天这样的安排。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老天爷定是瞧见清岚和大家对孩子的想念和祈祷,开眼了。像是想起重要的事情,对一旁发呆的小陆子大声喊道:“还愣着干嘛?快去通知清岚和许姐姐,让她们来本宫这里,哦对了对了,还有林太嫔,她看见茂茂肯定会高兴疯了。”
小陆子很久没有看见曾太妃这样激动了,这几年她的脾气收敛了不少,很少会如此激动,肯定是很重要的事情,看着两个一脸茫然的孩子,他一溜烟跑去通知大家。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