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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湛亮-青梅害竹马-第13章

小说: 湛亮-青梅害竹马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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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得意地笑了笑,在她脸颊留下一个响吻。「在这儿等我一下,老婆,我
去洗个手。」

  摸着脸上还残留着的触感,她看着他高大的身影推开门进去屋里,她的心
里有种甜滋滋的味道在蔓延着。

  老婆。

  他叫起来还挺顺口的嘛!

  她唇边的笑意还没消失,他已经去而复返了。手里端着两杯茶,他将一杯
递给她,拉她在回廊前坐下。

  「筱墨,我打算等办完婚礼之后,来筹办我在台湾第一次的摄影展。妳看
好不好?」他决定回台湾是对的,除了得到一个很棒的老婆之外,他的创作力
也重新找到立足点,最近的作品他都很满意。

  「那当然好啊!我好期待喔,我以前就一直很喜欢你的作品耶。」她雀跃
地说,真的感到很高兴。

  「嗯,届时展出时可能会有几幅妳的照片,不介意吧?」他最近拍了不少
以她为主的人物写真,拍出了她各种迷人的风情,拍出了她的温柔与可爱。他
自己很喜欢那一系列的作品。

  「真的吗?」她惊喜地问。虽然知道他拍了不少她的照片,却不曾想过他
满意到要把照片拿去展览。「啊,这样不就全世界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他偏过头去问她。

  「知道你疯狂迷恋自己的老婆啊!」她笑咪咪地说。

  天牧愣了一下,这才勾起一抹暧昧的笑。

  「那又怎样?我就是疯狂迷恋,犯法吗?」他眯起眼逼近她问。

  她没想到得到这种回答,脸一下子胀红了。「我只是开玩笑啦!」

  「嗯,可我不是开玩笑。」他说着凑过去,结结实实地吻住了她。

  筱墨一手轻抚着他粗糙的脸颊,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认真地回应了他温
柔而缠绵的吻。

  「天牧,等你开摄影展的时候,可不可以邀请一个人?」她靠在他的肩膀
上,轻声地问。

  「什么人?」他好奇,什么人让她要特别提出来,请求他邀请?

  「辛蒂的母亲。」她轻声地说,然后盯着他,看他的反应。

  他身子一僵,然后才放松下来。「我可以寄邀请卡给她,但我不确定她会
不会来。」

  她搁在他肩膀上的手揉了揉他僵硬的肌肉。「没有关系,慢慢来。我想她
其实也是很寂寞的,唯一的孩子没了,你就代替辛蒂尽一点心意。如果她不愿
意来也没关系,逢年过节你还是给她寄张卡片,打通电话,至少让她知道还有
人关心她。」

  「嗯,这是个好提议。」他将她搂进怀中。「我真是娶到一个善良的天使
了,这么懂得为别人着想,这么温柔。」

  「我们的爸妈都只有我们一个孩子。辛蒂的母亲也是。所以我能体会她的
心情,一定格外痛苦,格外难以承受事实。虽然已经两年了,但是我想她还是
很需要关心。」

  「妳说得没错,这我以前就知道了。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近她,而不引
起她的痛苦。」他解释着。

  「痛苦会慢慢被时间冲淡,我们的心意她也许有一天能够接受,这样不是
很好吗?」她抬头看他。

  他伸手摩过她眉角,原本有道疤的地方。「这里真的还有那个印记是吧,
所以妳最后还是成了我的新娘。我好像应该感谢那棵树,或许我应该让女儿爬
树,别让她玩秋千了。」

  「又不是哪里都有个季哥哥,万一摔疼了没人呵护怎么办?」她皱着脸问。

  「那就当老爸的来呵护啊!在她找到她的新郎之前,我这个当爸的就辛苦
一点喽!」他笑着说。

  筱墨也笑了。

  她伸手摸了摸那个已经消失的疤痕,知道那痕迹已经烙印在她心里了。那
是季哥哥新娘的印记。

  她真的成为季哥哥的新娘了。

  攀住身边人儿的手臂,她满意地将脸埋进他坚实的臂膀间,相信自己的梦
想已经完全得到实现了。

  她的嘴边漾起一抹甜呼呼的笑,柔柔地在春光中闪耀着。

  那是幸福的光芒吧!

  ──全书完



后记   



湛清因为要写「新鲜拔辣」这个主题,我挑选了未
婚生子、青梅竹马、婚后恋爱三种故事类型来进行。青梅竹马其实大家很熟悉,
不然不会被我挑进「拔辣」的类别中,然而事实上,这种类型有其进行上的困
难度。

  因为是青梅竹马,所以认识的时间长了,从小到大,究竟故事要从哪个时
间点切入,实在伤脑筋。当然,我常会把时间拉很长的故事做出时间表,好比
男主角几岁时发生什么重大事件,女主角当时又是几岁、做些什么。可是碰到
青梅竹马,这个表列得更长。

  选择故事的切入点,通常跟感情的演进有关。有的人感情开始于儿时的某
段时间,但是又不可能从十岁、八岁开始写起,只好写了个楔子,把那个点单
独抓出来,放在文章起始之前。有的故事从十四岁开始恋爱,于是乎就从这边
开始进入第一章。

  话说回来,以上说了这么多,就是要说一件事情,青梅竹马的时间切入点
实在很费工夫思考。开始得太早,篇幅不够写,小时候的事情着墨太多,怕后
面不够篇幅发展让爱情成熟。另一方面,也很怕说故事能力不够,让故事的张
力跟吸引力减弱了,然后惨剧发生,读者看不到三章就摔书了。

  承上面的所谓结论,我做出了一个结论后的结论,就是写这种题材,是作
者自找麻烦。尤其是像我这种才华、能力不足的作者,哈哈。所以本人决定,
大约在我忘记这个教训之前,不会再写这种题材了。(笑)

  把离题的话说回来,我会选择从天牧跟筱墨的重逢开始写,是因为对季天
牧来说,这里才是他爱情的萌芽点。

  只要是作者,大多难免会在主角的身上表现出部分的自己,就像熟悉清的
朋友,可能不难从我的主角看到一些我的嚣张跋扈跟任性。

  但是我在写筱墨的时候,忽然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居然也写了这么一个善
良温柔而又坚强的女生,我横看竖看倒是哪里都不像我。所以我原先要把天牧
写得更不温柔体贴、更粗糙一些,结果却被女主角的善良给影响了,反倒让他
逐渐展现出细致的那一面。

  写稿的某天,我无聊打开档案一看,猛然发现这本书居然是我在狗屋的第
四十本书,也是我个人写作生涯中的第五十本。忽然有种岁月匆匆过,人在山
中不知日月的感觉。希望越过了这个数字之后,我依然能有更多的东西可以创
作,能有不断从生活中重新找到动力的本能。

  如果你是陪清一路从一开始到四十的,那么清也很感激你,现在还在这边
看我的书。

   ☆上本书交完稿,我跑
出去做的第一件事,是检查我的眼睛。三天后,我进开刀房,告别了陪我二十
年的近视。

  动近视雷射手术实在是一种奇妙的经历。因为它是全程清醒,且需要配合
医师的手术,所以本人带着好奇的心进了手术房,眼睁睁地看着医生帮我眼睛
动刀。

  手术后一个月回诊,我的视力居然变成1。5跟2。0,这辈子的视力大
概不曾这么好过。

  帮我开刀的白医师很可爱,回诊时因为知道我是作者,好奇地问了些问题。

  隔次去的时候,我就带了本作品送给医师。医师拿起来端详,问出来的第
一个问题差点让我喷饭。(幸好我当时没在吃东西,否则肯定失态。)

  「这是限制级的吗?」医师问得很认真。

  「呃,不是耶。」好抱歉喔,真是让人失望了。「我没那种才华,能力还
不足耶。」(爆汗)

  顿时诊间充满了医生护士的笑声。

  然后大方的医师拿笔一挥,送了罐保养眼睛的维他命给我,让清感动了一
下,决定下次真的写出限制级作品时,一定要送给医师一本。(握拳)

   ☆继上次迷恋高桥凉介
这枚帅哥之后,最近清又迷上了新的帅哥。顺便推荐大家去看一部超级文艺片
──「脑海中的橡皮擦」。

  文艺片要拍得好其实没有想像中容易,正如言情小说要写得妙,没有随便
想想那么简单。清虽然是个言情小说创作者,平常可是超没有浪漫气质的,很
多爱情故事不能感动我时,我常坐在电影院中打从心底冷笑,然后看着左邻右
舍哭哭啼啼,一边怀疑自己比较冷血,或是神经跟人家规格不大一致。

  可是我必须说,这部电影真的拍得非常的自然而细致。

  一方面剧本够细腻,导演的拍摄角度跟叙事方式很稳定却能切入人心,配
合上两位演得很到位的主角,造就了一部很感人又好看的电影。

  郑雨盛所饰演的这位男主角,可说是举手投足间尽是魅力。一个木匠,一
个后来变成建筑师的工人,老是穿着破旧的牛仔裤、洗到边缘绽线的T恤,却
能让人巴在荧幕前流口水──「哇啊,真他妈的性格呀!」

  没错,清最难抵挡性格型男星。不需要美型,但要性格。

  而孙艺珍在这部片子里面也是超漂亮的。比起她在「外出」中的模样,出
色了好几倍。

  重要的是,看着这个故事,就会觉得这一对就是应该在一起,就是应该谈
恋爱的。这就是导演的功力了吧!自然而细腻,所以看着电影笑笑哭哭又笑笑。
在这边清推荐给大家,不过记得准备卫生纸,否则别骂阿清害你当猪头。

  走笔至此,也该下台一鞠躬了,不然又要变成啰唆作者一枚了。大家下次
见,咕得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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