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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爱走薄刃 作者:尼罗(若初文学网vip2015-02-13完结)-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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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没有。”陆克渊郑重的摇头:“我年轻的时候,爱我的女人特别多,我早习惯了,不得意。”
  
  希灵这回绕到他身后,对着他的后背击出一拳:“你还贫嘴?”
  
  陆克渊笑出了声音。转过身攥住了希灵的腕子,他说道:“太太,你终究还是年纪小,孩子气。我是想告诉你,问题是解决不完的,哪怕你今天去把何养健和金婉心全宰了,明天也一样会有新烦恼。所以听我一句话,把心放平、及时行乐吧!现在白子灏没了,天津卫里也又有我这一号了,咱们算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好好的享几天清福,不好吗?”
  
  希灵鼻子里出气,心中则是无可奈何。而陆克渊含笑看着她,也有无计可施之感。找了这么一位太太,难讲是好是坏。说她好,是她与他志同道合,能够同甘共苦,是天长地久坚如磐石的夫妻。唯一要注意的是千万别惹她,但他一辈子不服管,从小浪子活成了老浪子,现在想要收心,也收得不够彻底、不合标准。
  
  于是第二天下午,他被金婉心叫去喝咖啡,想起自己这一肚皮心事,他就忍不住,并不很沉重的叹了一声。
  
  金婉心看了他一眼,然而什么都不问,只说:“一会儿给你做几样小菜,我亲手做,你吃完了再走吧!”
  
  陆克渊摇了摇头:“不了,晚上还有个酒局。”
  
  “就是知道你晚上要喝酒,才提前给你预备晚饭,免得你空肚子喝酒,肠胃不舒服。”
  
  说完这话,金婉心自去忙碌,不出片刻的工夫,就摆上了热饭热菜。菜只有两道,偏于清淡,然而都是陆克渊爱吃的。陆克渊闷声不响的吃起来,一边吃,一边却是想起了希灵––那个时候,希灵和自己一起吃饭,总说“你家的饭好吃”。
  
  一只手轻轻摩挲着他的后背,金婉心的香气在他鼻端萦绕。他被她摩挲成了十几岁的少年。
  
  “春美要来天津玩呢!”她轻声说:“你帮我留意着,我要找间房子搬出去住。自己住,也方便自在点。”
  
  陆克渊不假思索的说道:”别让她来!”
  
  金婉心笑了:“春美很喜欢你呢。”
  
  陆克渊把碗筷放了下来:“就因为这个,我不让她来!要不然,成什么了?”
  
  “我又不介意。”
  
  “我介意!”
  
  然后他端起茶杯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你也赶紧走吧!”
  
  金婉心一点也不生气:“我离你远远的,又没碍你的眼。怎么?现在用不上我了,就想把我打发出十万八千里去吗?”
  
  “你在这儿住也白住!我家里有太太,自己也是这个年纪了,我跟你说,我、我早就没那些个乱七八糟的心思了!”
  
  金婉心笑道:“哟,小陆,你还想要乱七八糟?”
  
  然后她把手搭上了陆克渊的肩膀:“小陆,你老了,我也老了。我并不是自不量力的人,也不求你什么,只是我没想到此生还能再见到你,年轻的时候看你没看够,现在你就让我远远的多看你几眼吧!”
  
  陆克渊一听这话,就感觉肠胃沉甸甸的,像是刚吃了一锅饭,噎得简直喘不过气。
  
☆、第六十三章 男女问题(二)
  
  陆克渊自己加了小心,尽量的不往金婉心身边凑,但是干虽这么干了,他心里其实是过意不去的––平心而論,金婉心真是没少帮他,没有金婉心,他绝不可能东山再起得这样快。直到了现在,金婉心还在帮他,她把她能调動的人脉力量全调动起来了,拼了命的抬他捧他,然而不要回报,连一声谢都不用他道。他可好,刚缓过氣报过仇了,嘴里还嚼着人家的饭呢。就冷着一张脸要撵人家走。怎么想,这都不是个正经男人能干出的事情來。
  
  况且,金婉心也真是有好处的。她通情达理识大体,从来不让他为难,爱他爱得可怜巴巴。其实她本来也是个体面的女人,她在上海,是有财富有身份的啊!
  
  这样一想,陆克渊就只能是尽量的冷淡着她,更無情的话,他是绝对说不出口了。
  
  陆克渊总也不提金婉心,希灵又知道天津卫不是陆克渊的天津卫,金婉心真不肯走。陆克渊也没办法,故而他不提,她也就装聋作哑的不再问,只是一想到金婉心正在这个城市里惦记着陆克渊,心里就一阵一阵的犯别扭。
  
  她是善于伪装的,心里这么别扭,脸上一点不露。然而陆克渊都没看出来的,小桐冷眼旁观,却是看出来了。这天趁着陆克渊不在家,小桐不声不响的推门进了希灵的房间,也没个开场白,直接就说道:“我开汽车,带你出去兜兜风好不好?”
  
  希灵坐在梳妆镜前。正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发呆,冷不防的听了这句话,她没反应过来,睁着大眼睛对小桐只是看。
  
  小桐抬手指了指窗外:“今天天气好,我都脱了棉衣了。”
  
  希灵这才明白过来:“带我兜风?是你自己想开了汽车出去玩吧?想去你就去,家里不是还有一辆汽车闲着吗?”
  
  小桐听了这话,忽然有点不耐烦:“我才没那么多小心眼!你是不是不敢跟我走啊?”
  
  希灵站了起来:“什么意思?我为什么不敢跟你走?”
  
  小桐压低了声音:“因为他!”
  
  希灵愣了愣:“他––”
  
  不等她把话说完,小桐继续说道:“你是不是怕他不高兴,所以就不敢和我出门了?”
  
  希灵啼笑皆非了:“胡说八道!还说你不是小心眼!你当他是你,成天就琢磨这些小破事!”说完她一屁股坐回到梳妆台前,打开胭脂盒子拿出小粉扑,开始往面颊上拍颜色:“走就走!正好我出去买点东西回来!”
  
  小桐对待希灵,说不耐烦就不耐烦,说高兴也能立刻高兴。低下头勉强忍住了微笑,他有好心没好话:“别臭美了,又没人看你。”
  
  希灵不理他。自顾自的抹口红梳头发,末了她和小桐出门上汽车,小桐先是一声不吭,等到汽车驶上马路了,他将车窗开了一线,然后在细细的一点小凉风中吹起了口哨。
  
  希灵扭头看他:“喂!你有了什么美事,乐成这样?”
  
  小桐反问道:“你看出来没有,我又长高了。”
  
  希灵一点头:“看出来了呀,要不然我怎么催促你去做新衣服呢?手腕子脚腕子全露出来了。简直要成小丑了。”
  
  小桐又问:“什么时候去奉天?现在这个天气,可以开工了。”
  
  希灵迟疑了:“我倒是想回去,可是––”她把心一横,决定对小桐说几句心里话:“可是金婉心总也不走,她不走,我也不敢走。”
  
  小桐若无其事的问道:“你就那么信不过陆克渊?”
  
  这话让希灵感到了震动,真的,她想,自己怎么变得不信任他了?
  
  但事实上,她此刻就真的是不信他了。
  
  “他欠了金婉心的人情。”她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
  
  小桐冷笑一声:“你还说你厉害呢!”
  
  希灵的心乱了,一时间也无言辩驳,只能低声答道:“你不懂。”
  
  小桐斜了希灵一眼,还想说话,然而忽见汽车前方跑过一个小孩子,他慌忙一打方向盘,险险的从那小孩子身边掠了过去。
  
  他和希灵都没认出,那孩子是玉恒。
  
  玉恒曾被容少珊剃了个光头,现在头发长出来了一层,他成了个小喇嘛。因为已经能够自己脱裤子,所以他总算是把开裆裤穿到了头。此刻他踉踉跄跄的向前跑,一直跑到了容少珊的身边。伸手牵着容少珊的衣角,他轻车熟路的向前走,一直走进了荣兴当铺里。
  
  在当铺里,容少珊见到了何养健。何养健不用他多说,直接给了他二十块钱。玉恒仰着脸看,看何养健的手,看他手上的钱。容少珊刚一把钱接过来,他就训练有素的抬手抱拳,对着何养健拜了几拜。
  
  他这小猫小狗作揖似的“拜拜”已经成了当铺内的一景,伙计们几乎是盼着容少珊来打抽丰,因为容少珊一来,身边必定跟着个漂亮的小男孩,小男孩一看见何养健拿钱,就一言不发的拜一拜。众人一致认为这太有意思了,可惜这小男孩脾气古怪,没法逗,即便拿了零食哄他说话,他也还是一言不发。
  
  何养健倒是从来不逗他,不忍心逗,因为看这孩子满眼都是忧伤,是个很苦很寂寞的样子。他不知道为什么别人会看不出来,他想也许是那些人没有真正的苦过寂寞过。
  
  这时正是中午,何养健留容少珊和玉恒留下来吃了一顿饭。
  
  玉恒吃了整整一碗饭,对于他的小肚子来讲,这简直有撑坏了他的危险。何养健问他:“你平时在家都玩什么?”他充耳不闻,还是容少珊替他作了回答:“玩什么?也没什么可玩的,我没事就带着他出去走走。”
  
  这时玉恒开了口,声音很低:“有一个咕咕。”
  
  容少珊进行了翻译:“对,有只蝈蝈,养了一个冬天了,叫得特别好。”
  
  何养健暗叹一声,说道:“以后天气暖了,没事的时候,你带他到我这里玩玩也行。铺子后院白天总没人,让他在那儿玩去,总比在屋子里闷着强。”
  
  容少珊当即道谢,然后很不客气的,第二天就带着玉恒又来了。
  
☆、第六十四章 春光(一)
  
  玉恒渐渐的和何养健熟悉了。
  
  当铺的后院里养了一条小奶狗,玉恒用一块四四方方的破布把小奶狗包裹了,抱婴儿似的抱着。何養健知道小孩子是喜欢小猫小狗的,可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喜欢法子。于是他问玉恒:“你怕它冷?”
  
  玉恒喃喃的作了回答,他照例是第一遍聽不懂,第二遍他连听带猜,才把玉恒的意思弄明白了––玉恒在和小狗过家家,小狗是孩子,他是妈妈。
  
  何养健笑了,告诉他:“小狗有妈妈,它妈妈在前頭看大门呢。”
  
  玉恒这回没理他,自己抱着小奶狗躲到一旁去了。
  
  到了晚上,容少珊要带着他回家,他还抱着小奶狗不肯放。何养健索性把小奶狗送给了他。横竖小奶狗还没长牙,總不至于咬他。
  
  回家之后,玉恒就要热水,亲自给小奶狗洗了个澡。小奶狗冻得哆嗦成了一团,玉恒便把它搂到怀里,要抱着它睡觉。结果一觉醒来,小奶狗被他闷死了。
  
  他把小奶狗翻来覆去摆弄了半天,见小奶狗软绵绵的始终不动,就重新用布把它包好了,想要找姥爺来看看。哪知今天容少珊有了事情,竟是早早的出了门。玉恒抱着他的“孩子”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末了见大门开着。他就磕磕绊绊的迈过门槛,走出了大约有千山万水的距离,独自去荣兴当铺找到了何养健。
  
  何养健一眼就看出这狗崽子是死透了,将语言斟酌了片刻,他没想出太婉转的说法,只好还是说了实话:“它死了。”
  
  玉恒很吃惊,眼睛睁圆了,小嘴也张开了,仰着圆脑袋向上去看何养健。
  
  何养健让个伙计处理了死狗,正想给这孩子一块糖,让他自己到后院玩去,哪知道玉恒慢慢的垂头蹲下去,两滴眼泪便砸到了地面上。
  
  何养健不会哄孩子。于是手扶膝盖,深深的弯了腰去问他:“你姥爷呢?”
  
  玉恒咧了嘴,无声的抽搭,眼泪噼里啪啦的顺着脸蛋往下滚。何养健思索了片刻,又问:“是不是想妈了?”
  
  玉恒抬袖子一抹眼睛,哽咽着答道:“妈妈不要我了。”
  
  何养健问道:“为什么?”
  
  玉恒哭得面红耳赤:“她要爸爸,不要我了。”
  
  何养健伸手把他抱了起来,慢慢的往后院溜达,一边走,一边把嘴唇凑到玉恒的耳边说道:“你妈妈没有不要你,你妈妈是死了,你爸爸也死了。知道什么是死吗?”
  
  玉恒本来是不知道的,但是今天知道了。
  
  何养健继续说道:“一个坏女人,杀了你的妈妈和爸爸。知道她是谁吗?”
  
  玉恒泪眼朦胧的摇了摇头。
  
  何养健答道:“以后有机会了,我指给你看。”
  
  然后他扭过脸去看玉恒,发现玉恒的睫毛挑着大泪珠子。正呆呆的望着自己。
  
  脸上笑了一下,他在心里说道:“我妈也死了,我也哭了好几场,不过我没有你幸运,我只能在牢里哭。”
  
  弯腰放下这位同命相怜的小同志,何养健让小伙计出门,给玉恒买了两只小鸟回来。这两只小鸟蹲在竹笼子里,乍一看和麻雀差不许多,只在脑门上有一抹红。因为除了叽喳乱叫之外再无任何优点,所以很不值钱。这鸟的生命力很强,给点小米就能长长久久的活下去,足够玉恒揉搓的。而玉恒守着鸟笼子坐在后院,眼泪就渐渐的止住了。
  
  容少珊是当天晚上才惊慌失措的找过来的,到了之后见玉恒果然平安无事,这才松了一口气。他还不是空手来的,送了何养健一只蝈蝈––不是家里那只过了冬的蝈蝈,是他新弄来的,翠绿翠绿的一只大嗓门蝈蝈,住在很精致的蝈蝈笼里。
  
  “明天这玉恒还得麻烦你。”他对何养健说:“我找了个差事,白天怕是不能在家了。”
  
  何养健很诧异,心想你这样的还能找到差事?
  
  而容少珊随即就详细答道:“是我前天在街上溜达,遇见了个朋友。朋友知道我会养鸟,介绍我到个什么官家里当鸟把式去。”
  
  “哦?”何养健来了兴趣:“什么官?”
  
  容少珊眨巴眼睛想了半天,末了摇了摇头:“忘了,我这脑子真是不行,听完就忘。”
  
  何养健略一思索,随即笑道:“可以,正好玉恒还很喜欢在我这里玩。”
  
  容少珊从此有了正经差事,并且收入颇丰。他不会过日子,有钱就花,所以何养健那隔三差五奉献出的二十元慈善金,便可以免了。玉恒则是长久的留在了荣兴当铺里,有时候容少珊夜不归宿,他就干脆睡到何养健家里去。何养健想一想,也感觉不可思议––自己竟然和肃希灵与白子灏的儿子过上了!
  
  但他真是有点喜欢这个孩子––也许是喜欢,也许是怜悯,说不清楚。那样痛恨与厌恶他的父母,对于他却是没什么大成见。
  
  结果没用多久,玉恒就不肯回家了。姥爷他不要了,他成天的只跟着叔叔转,尽管他比叔叔的膝盖高不许多,何养健转身的时候总得加着小心,怕动作太大,把他踩了。
  
  春天是个万物生发的时节,玉恒有了个叔叔,容少珊凭着会玩,也有了一份职业。而在城市的另一边,在陆公馆的庭院里,十七岁的果子远远的望着小桐,心里也有花朵暗暗的开放。
  
  她本来就长得秀气,如今吃得胖了,脸上有了光彩,又新近剪成了女学生式的齐耳短发,越发显得俏式利落,身上一点媳妇的影子都看不出,完全是个姑娘模样。
  
  她倒是觉得自己挺美的,可是小桐怎么看她,她心里一点底也没有。在小桐面前,她是有点自卑的,毕竟小桐是个实打实的小伙子,而她再怎么说,也的确是嫁过一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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