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不负年少+番外 作者:公子喻(晋江2014-12-24完结)-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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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口处系一条白色的蝴蝶结,乌黑的长发盖过锁骨漫过腰际,竟别有一翻邻家小妹的亲切。
我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觉得那样的她,像极了自己,我甚至想轻描淡写的来一句,“莫晨,你是不是吃错药了。”但最后,还是忍着没有问,因为我走近她的时候,还听到她在哼一首歌,一首很经典的老歌。从那歌词与轻快的声调中不难看出,她心情不错。所以,我也不打算一大早就破坏她这难得的好心情。。
作者有话要说:
☆、妄念如滴沙,寂静成塔
餐桌前,爸爸有一搭没一搭的跟我们聊一些近况,而我跟莫晨也都是不咸不淡的答着,这样的话题,进行的毫无意义,可又必不可少。
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古代训言:食不言,寝不语。
那样,其实也挺好的,话不投机半句多。
爸爸吃到一半接到电话就放下碗筷出门了,莫晨坐在我正对面,一言不发的趴着饭,不时的往碗里夹一些青菜,中间几乎没有抬头再看过我一眼,这样诡异的气氛,我差点就要以为又被空气化了。
怕太安静了,给闷在衣柜里的顾小四一种客厅没人的假象,便自顾自的一边吃饭一边以姐姐的身份假装亲切的跟莫晨答话。
“莫晨啊!你这衣服新买的吧,很好看呢。”
“莫晨,你看爸爸这青菜炒的多好。”
“莫晨,你现在的学习情况怎么样?”
……
我时不时的扯开嗓子蹦出一两句话来,但对面的人却并不给面子的接我任何话,只是偶尔瞄向我的眼神有种近乎看神经病的轻蔑。
歌里唱:是谁导演这场戏,在这孤单角色里,对白总是自言自语。
在这一刻,我在莫晨身上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无力。
我坐如针毡的盼着莫晨赶快吃完,赶快滚蛋,谁知,她这一次却格外不识趣的吃的很慢,而且吃完一碗又一碗,像是刚从牢里放出来的一样,那速度,我觉得大米到她嘴里都能粒粒磨成粉。
时间过的很慢,慢到饭桌上的菜已经凉了大半,慢到,我差点要以为这顿早饭要一直延续到午饭上。
“莫晨。”楼下突然听到一道熟悉的男音,那声音隔着那么长的时间,再次听到,却还是让我一阵恍惚。
我看了看窗外,又转过头看向放下碗筷的莫晨,有些茫然的问道,“你怎么会认识槿年?”
“他是我们班班长,有问题吗?”莫晨难得的回了我一个问题,只是语气里,带着一丝微微的不悦。
我连忙耸耸肩,故作轻松道,“没呢,只是,好巧啊。”喜欢姐姐的人,最后竟跟妹妹成了好朋友。所以说,这世界上,缘份这个东西,永远深不可测。
莫晨离开前,视线定定的看着爸爸房间紧闭的房门,嘴色微微上扬,是讽刺的冷笑。
我握住筷子的手突然僵硬了一下,原来她早就知道,那里面藏着一个人,一个男生。所以她才会故意拖长时间,就是为了让我觉得坐如针毡,让我觉得时间难挨,也为了在最后一刻看笑话似的看着我脸上滑稽而挣扎的表情。
如果不是槿年来找她,或许,她会呆更久,甚至丧心病狂的坐在客厅看一天的小说或肥皂剧也不是不可能。那样,她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让我跟顾小四都在心里度日如年,发疯抓狂。
“你误会了,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忽地从凳子上站起来,目光直直地盯着她,“他是我同学,昨晚喝醉了,不知道他家在哪里,又不能把他丢在大街上,所以就把他扶回家了。”
我这样坚定的解释着,可还是经不起她嘴角那抹若有若无的嘲弄的笑意,“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信不信由你!”我恨恨地说道。
她轻哼一声,以此表示她的不屑,随后,转身,将大门不轻不重的带上。
我知道,她走到楼梯间的心情肯定好的很,就像我早上见到她时,或许还能继续哼着那首未哼完的《最浪漫的事》。她那样不轻不淡的话语与动作,不过就是为了让我难堪,让我落魄。
怎么办?同在屋檐下,总有让她如愿的一天。
所以,即使我解释了,顾小四昨晚的存在依然会是她手里的把柄。只为了在最恰当的时间,最恰当的时机,让我尝到被人报复的滋味。
我一度认为,自己上辈子肯定是将她五马分尸、抑或是千刀万剐了,所以才会让她对我怨念那么深,以至于阴魂不散的纠缠到今生今世。
上午的阳光煞有介事的打在我身上,温暖的感觉一点一点的穿透衣裳铺在肌肤上,我平息了一下心绪,走到落地窗前,看着楼下那个穿着卡通T恤搭配一件蓝格子衬衫的少年,他在阳光下冲莫晨笑,笑容依旧干净美好,两个人并肩朝街道的另一边走去,渐行渐远的步子,慢慢消失的身影,就在我准备回过头收拾碗筷时,那个少年却突然回过头,目光准确无误的落在我身上,即使隔了很远,可触碰到那束目光时,我还是不由自主的浑身一颤。
作者有话要说:
☆、妄念如滴沙,寂静成塔
心不在焉地回到餐厅拾收碗筷,再心不在焉地刷碗拖地,最后心不在焉地坐在沙发上看假日播放的日漫《柯南》,墙壁上的时钟滴滴嗒嗒地转了一圈又一圈,看的累的时候,就整个人歪在了沙发上,手指却不小心的触碰到压在抱枕下的硬物,抽出来看,发现是一本书。是很熟悉的女作家最近的新作《妄念如滴沙》,曾经看过她的成名作《梧桐花开》,那本书写的极美,人物内心仿佛有种沉静的力量,原本是张扬浮夸又做不得数的少年时代,也会让人觉得深沉和缅怀,那相忘于江湖的故事结局也让人觉得荡气回肠。因曾赚过我不少眼泪,所以有了较深的印象。
那本书的女主叫白梧桐,而作者署名也是白梧桐,加之书名,想来,就算让人记不住也难。
虽然是很早之前看过那本书,但里面情节依旧历历在目。总之,根据所有言情小说的套路,女主豆蔻年华之时偶尔一生挚爱。还是在梧桐花开的季节,天空下着蒙蒙细雨,她单手撑在眼帘上往前方一颗茂盛的梧桐树下跑去,就是那么不经意的抬眸间,他悠闲的身姿连同那英俊的容颜便跌进了她的眼底,从此像那日的细雨一样,再也化不开了。那场雨下的恰到好处,沿路掉落的白色梧桐花,美的像张泼墨油画。
她原本疾驰的脚步慢慢停下,看向他的表情也很丰富,从害羞到脸红,到急促再到不知所措,直到最后他将那把伞撑到她头顶上,她才对着他喜笑颜开。
那天以后,她小小的心里便藏着一个眉目英挺的他。那段暗恋的时光,充满了美好也盛满了忐忑。
后来,她想法设法的接近他,甚至不惜辞掉自己原本待遇优渥的工作,跑到他所在的公司做一名与他相隔好几个办公室的小职员,她每天都期盼着能看到他,也会刻意的在他会出现的场合,装作不经意的与他巧遇,最后,她趁一个人加班之迹,在公司系统弄到了他的个人资料,后来,她就利用自己已经撑握的信息,开始朝他步步为营,从成为他无话不谈的笔友,到慢慢升职变成跟他同部门一玻璃之隔的同事。
忽然有一天,他在玻璃那边转过头来,眼神清朗的看着她:“你知道世界上最浪漫的三个字是什么字吗?”她连猜了几个,都没猜对,最后茫然地看向他清澈的眼底,良久,听他缓缓地开口:“在一起。”
那一刻,她似乎听到心跳漏了半拍,那么真实,那么清晰。
他嘴角扬起的弧度,刚好看到轻浅的笑意,白皙的肤质比女生还要细腻,她呆呆地看着他转过去的侧脸,直到他再度转过身,她才做贼心虚般地捂着杯子低头喝水。
是认识他以后,她才开始不停的喝水,明明不渴,只是为了打破某份不合时宜的尴尬。也是认识他以后,开始经常对着那块玻璃后的影子走神,也经常在被他发现后,莫名其妙的手足无措。
偶尔,他会露出好看的笑容转过身问她:“你在想什么?”
后来的几个晚上,他开始出现在她的梦里,时间很短暂,只是在很远的边缘,模糊的身影,可她还是一眼认出是他。他冲她笑,笑容浅浅地,眼底有流光闪过,一瞬即逝。
每个晚归回来的夜,她小心翼翼地哼着他唱过的歌,她想起他脸上经久不变的迷人笑容,她看着远处的天空,在另一个时空里,留下她单薄的卑微的秘密。她想着在那个昏暗嘈杂的KTV里,他们被朋友哄闹着推到了一起,耳边不知道是谁在唱:“一场相遇,并非一种偶然,那是很久以前已经注定了的命运……”
就在她以为他们可以修成正果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轰的一声在她面前炸响:他女朋友回来了。
他居然有女朋友。
他们相处两年多的时间里,从未听他提起过。
当那个素颜清美的女子就这样走到他们身边,自然而然的挽着他的胳膊时,她的眼泪在刹那间毫无预兆的砸落下来。
后来,他跟那个从天而降的女子定婚了。连他们的婚戒都是拉着她一起去挑选,他说,要让她做他的伴娘,她当时甚至在想,这样的结局也不算很惨,至少还能掺与他的幸福、见证他的幸福。
他在筹备婚礼的日子里,他们一如朋友般的交往着,喝茶,分享喜欢的音乐,看他幸福的笑出声,一起走在城市的街道上,看熙攘的人潮,看不息的车流,甚至有一次,她没有注意到绿灯跳过,径直朝斑马线上走去时,他一把将她拉了回来,因为惯性便跌进了他温热的怀里,那一瞬间,她永生都无法忘怀,因为那个怀抱充满了诱惑,让她想要永远占有,脑海里便闪过虐夺的念头。也充满了悲伤,因为,她注定要为那个妄念付出惨重的代价。
那场婚礼终于被迫取消了。
因为她怀上了他的孩子。
故事基本上是以此展开的,后来就是他们三个人之间的纠缠,他深爱自己的未婚妻,却因为一次酒后误事不得不对她负起该有的责任,他们三个人,被命运一次次戏弄着,用一种无形的枷锁绑在一起,让他们紧紧地画地为牢。
后面的情节都很混乱,只知道故事的结局是她终于选择了放手,选择了成全他的幸福。
一个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经过几个小时的痛苦挣扎诞下了他的孩子。她最终抱着那个孩子离开了那座城市。在离开的前一天下午,她去了他们曾经一起呆过的中央广场,那里依旧有成群的白鸽落在光洁的地面上等待游客们抛食,音乐喷泉撩起几米高的水花起舞着,阳光温暖,微风和熏,一切看起来,那么安详,那么平和。
她看到他揽过她的腰肢从一排鹅卵石铺就的小道上走过,他们有说有笑,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那么幸福的从她面前走过。她躲在一根石柱下,看着他们在蓝蓝的天空下渐行渐远的身影,终于,释然了。
原是一个关于青春关于疼痛的故事。这样的事情,车水马流的大街上,每天都在上演着。可我,却在那个寂静的晚上,看着上面薄凉的文字,心底涌生出一种莫名的酸楚。
时间像一道极速的闪电穿插在某个突然的瞬间。很多事,很多物,很多回忆,很多伤风,很多情景,很多刹那,很多不知所措,很多突然,很多不懂得的为什么。
就像,故事里的她与他。
惊鸿一瞥的初遇,步步惊情的接近,怎抵的过命运的一场无情戏弄。世界那么大,一转身,便是天涯陌落,未完不续。。
作者有话要说:
☆、一步皆殇,步步成殇
白梧桐的《妄念如滴沙》看到的一半的时候,里面写女主被人挟持关在一间狭小的空间里,我猛然间想起,爸爸的房间还有一货也被我关在里面。
被忽略的顾小四在我打开衣柜将他解救出来的时候,他已经神情疲惫的懒得跟我计较,只是看向我的眼神透着一种深深地鄙视。
才刚走出房间,他就因为休力不支一头栽倒在地,也不知道是在柜子里闷的时候太久了,还是因为宿醉,又或者仅仅是因为饿了。
我极其殷切地将他拖到沙发上,去厨房给他现炒了一大盘撒上葱花的蛋炒饭。不一会儿,就见他狼吞虎咽的差点将盘子都吃下去。
我坐在他对面,给他递了张纸巾,他擦拭着嘴角的油渍终于有力气开始跟我计较了,他说,“该这样对我的人,你是第二个。”
我想也没想的接话道,“第一个是周桐吧。”完全没经过大脑说出来的话,像喝水呼吸一样自然。顾小四在听到这句话后,脸上露出难堪的神色,他抿着唇将手中的纸巾丢进一旁的垃圾篓里,沉声道:“你还知道什么?”
“我还知道你做梦念着他的名字的时候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我不怀好意的瞧着他。这件事,原是打算烂在肚子里的,可如今,某些事情好像已经有了要浮出水面的趋势。
顾小四不安的将手指屈起,额头也因为紧张渗了一些细汗,“所以,你都知道了。”
我眨了眨眼睛,顾小四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原本白皙的脸颊腾的一下就红了起来,我瞪着那张漂亮如工艺的脸,正准备开玩笑的说,“其实,你喜欢男生对不对?”但我话还没说出口,他却先我一步,无比讽刺的笑道,“没错,我就是喜欢他。”
人生中总是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在某一个不定的时间与定点像炮弹也像烟花,在你耳朵轰的一声炸出来,让你过了很久回想起来,都有种不真实的错觉。
那天从拉面馆出来后,周桐消失在我面前街头的转角处,我以为他是急着去上晚自习,但并不是那样,他只是靠在墙边,等一个人出现。
所以,当顾小四也消失在那个转角处的时候,深秋的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那个昏暗的离我不过几米的远的巷子里,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有两个少年发生过短暂而激烈的争执后,突然,一人将另一人推到墙上,最后发泄一般的压着对方疯狂拥吻。
顾小四在没认识周桐的时候,还是一个一心沉迷在各种漫画中的人。属于那种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乖宝宝。可他遇见周桐却是在与他生活完全脱轨的喧嚣嘈杂的地方。
各种彩色光束从天花板上的闪光球上旋转到整个装潢华丽的包房角落,震耳欲聋的流行音乐从墙壁上挂着巨大液晶电视两旁的音箱里传出,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烟味和溢出泡沫的啤酒味,这一切都在极力彰显出一群年轻男女疯狂的模样。
“真心话大冒险”这种游戏在一群人的娱乐里永远不会过时,拼命用力撕扯的声带,在竭力盖过音箱喧闹的音乐里,听啤酒瓶在玻璃茶几上划过的嗡嗡声,最后,细小的瓶口像时钟的指针一样停留在某个人的面前。
“真心话还是大冒险?”朋友们起哄的问向一边这场生日派对的寿星。
“哈哈,他还有什么秘密是我们不知道的,我看,还是让他选大冒险得了!”一名嘴角叼着劣质香烟的爆炸头女生嘻笑道。
“好,大冒险就大冒险,你们尽管放马过来吧!”这个有个斯文外表,玩起来却比谁都疯的寿星,就是周桐。
此时,他豪迈的丢出一句话后便兀自的单手晃动着玻璃杯里的黄色液体,将杯子凑近,透过杯子看周围人扭曲的表情,随后,听到发布的任务,耸耸肩,举起杯子,将里面注满的啤酒一饮而尽。
在众多人的哄闹下,他拉开包厢厚重的半透明玻璃门向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