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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古董杂货店 →蒋胜男、匪我思存、飞樱-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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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

一个词转吐不过来,妈妈顺手用烟杆打过来,火辣辣得痛,却忍住不能吱一声,从头再唱……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终究是都付与断井颓垣……

我终于缓缓道:“太叔公,此事等过了头七,我请阖族公议就是了。”

太叔公慢条斯理地磕磕烟袋,说:“择日不如撞日,我看只要今天大家说个齐全,也是个了结。”

我瞧着他泛着烟黄的牙,只是一阵恶心。

这样的腌臜气如何受得?

谦益,方知你素日里曾替我抵挡了多少风吹雨洗。我到底是负了你,如今难道竟保不住你身后这点产业?

我淡然道:“好极,就请太叔公宽坐,我命人去请阖族长辈,还有近支子侄们来公议。”回首便吩咐婢女,叫厨房预备素宴。

他们松了口气,大约没想到我如此知趣。

我走回房中,暗暗写了封书信,命人送与知县,再出来亲自执壶斟酒。

阖族人都放下心来,我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孀妇,最后还不是任他们宰割?酒过三巡,我陪笑道:“众位侄子陪太叔公坐坐,我上去开箱子取地契账簿。”

房里金碧箱笼,高柜抽斗,这一切,楼下那群人垂涎欲滴罢。我缓缓打开抽斗,一条长长的素色寒绢,轻盈若雪。轻轻抛过房顶的大梁。

谦益,我负你良多,今日便全还了你。

卧子,你答应过我,会来接我。

我派人寄与知县的信——夫君新丧,族人群哄,争分家产,迫死主母。

楼下酒宴正酣,那些人浑不知,一个也逃不了牢狱之灾。


 
 
 
 锦盒 
唇边终于浮起一个浅淡笑颜。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

白月长长的睫毛如蝶翼忽闪,柔声问:“你为什么不去投胎转世?”

那声音却静默片刻,方道:“俗世纷扰,那一世我有如花之貌,林下之才,事国节烈之名,到头却只是枉然,何必再生受一番煎熬?为人其苦,不若为鬼。”

红云咭得一笑:“如今几百年过去了,情形可不一样了。”正说话间,忽见有人推门进来,白月小心将臂搁放回锦盒中,起身迎客。

却是一男一女,男的年可五十许,大热天里全身的名牌西服,粗肥的脖子上若不是系着领带,真叫人怀疑他是否还有脖子。女的却是韶龄妙女,身材妙曼,姿色过人。将嘴一撇娇嗔道:“答应人家买钻石,却带人来这种死气沉沉的地方。”

那男子道:“听人说这种地方才有好东西呢。”四面环顾,只见店堂洁净如茶舍,几把明代的鸡翅木椅,线条简洁明快。他伸手摸了摸那椅子,说:“好是好,就是样子太简单了点,要是雕上富贵牡丹,龙凤图案,这椅子就好看了。”

那女子在他臂上轻轻一拧:“这种地方的东西,全是些破破烂烂的老古董,只好配你们家那个黄脸婆吧,正好一样又旧又破。”一转脸却看到锦盒中的臂搁,咦了一声:“这个倒是真漂亮。”

“漂亮就买。”肥油的一张脸上绽出笑颜,趾高气昂问:“老板,多少钱?”

白月淡淡一笑,缓缓道:“前阵子拍的清乾隆粉彩御题诗文竹节臂搁,以71万元成交。这只是明代子岗所出的和阗白玉臂搁,曾为名妓柳如是所有,我们目前叫价210万人民币。”

红云好笑着瞧着对方瞠目结舌,从她手中接过了臂搁,轻轻放回锦盒中。笑得一脸灿烂如同窗外的阳光:“店小本薄,概不赊账,请付现款或刷卡。”捉狭地挤一挤眼睛:“先生,要不要包起来?”

就是白月,也忍俊不禁,微笑瞧着那两人急急仓惶离去。

红云扮个鬼脸:“他们两个怎么一幅活见鬼的样子?难不成他们和我们一样,异禀过人,可以瞧见这臂搁上的柳如是?”

臂搁上隐约传来一声轻笑,而后低低一声喟叹。声音几乎轻不可闻:“原来几百年过去,却原来情形亦不过如是罢。”

附录:

臂搁考证:

我国以前的书写格式,是自右向左。为了防止手臂沾墨,就产生了枕臂之具…臂搁,其竹片肚稍虚起,不惹字墨,最为适用。有了它,作书挥毫时枕在臂下,就既防墨迹沾臂,又防夏天臂上汗水渗纸。另外臂搁还有一个用途,纸轻易被风掀,压在上面,可代文镇。

臂搁又是书案重要饰物,富书卷气。一般用去节之竹筒分劈成三刻制。因是枕臂之用,宜浅刻平雕,以刻制书画为主。有镌座右铭以为警策,有刻所喜之诗画以作欣赏,有刊挚友亲人之赠言以为留念。它确实还有一些秘记档册的作用,故极受士人的偏爱。

臂搁是常置案头的玩物,日夕摩挲,愈摸愈润,久之似得人之灵气,更具神采;又因竹子性凉,古人即用“竹夫人”(唐时称竹夹膝,宋又称竹妃、竹姬、青奴等)祛暑,故每当心情烦躁,或精神倦怠之际,能独坐清斋,手抚臂搁,闭目养神,则可令人蠲虑忘世,得一时之清静,盖手掌有劳宫穴,触竹有凉侵肺腑之感。犹似佛门僧人坐禅以竹“性板”(又称禅板,形式似臂搁,但长达42厘米,由半爿筒竹制成,光素不刻文饰)置膝上抚手静心。这一妙用大概也是古人所谓的修心养性。

另有觅择异形竹或珍稀竹类,如人面竹(一称龟背竹)刻制为臂搁的,那就更物以稀为贵,奇趣耐玩了。

白月用毛巾仔细地替红云擦拭一头湿发。红云的头发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蓬得满头都是,所以她不能剪短发,只能紧紧地用头绳系住。这样“张狂”的头发洗起来自然更加麻烦。红云没有耐心,每次都弄不好,等干了一梳免不了又要哇哇大叫。

“姐。今天来的那个人……你确定那把古梳可以卖给他们吗?”红云有些不确定,先前她在店里找东西,一失手险些把那漂亮的梳子掉到地上,差点把白月吓死。

结果不到半个小时白月就把它卖掉了。之后还狠狠瞪她一眼说:“眼不见心不烦。与其让你总有一天弄碎它不如卖了换钱花。”

“你现在倒担心起那把‘倒霉’的梳子来啦?你已经是第几次差点把它掉在地上了?我还以为你看它很不顺眼呢?”白月故做不解地调侃她,嘴角隐隐地笑意出卖了她,可惜背对着她的红云看不见,可怜地想着怎么跟她解释。

终究还是不忍心看她那么烦恼“放心吧。我是不会忘记我们的‘职责’的。”红云闻言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姐,其实我不完全是担心那把梳子……”

白月感动地笑了,其实她一直都知道妹妹是更担心她忘记职责而受到惩罚。

“看你下次还敢这么毛手毛脚的了。”

“我一定努力控制。”说话间她已经不小心的把一个红木雕刻掉在地上,换来白月一声惊呼。

红云暗想,还好这个摔不碎。

商品八:玉梳

魂牵梦萦

江心无月

广袤无边的枫树林,饱经风霜的红叶鲜红得仿佛要滴出鲜血,繁茂的枝叶遮天避日,形成凝重的红云,低低地压在人们的心上。

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谜一样的男人 
是谁,是谁在说话?我猛地睁开眼,惊恐地弹坐起来,急速地喘息,瞳孔因为心脏的剧烈收缩而微微放大,双手紧紧攥着项链上的吊坠,想借此摆脱那个诡异的梦境,但收效甚微。为什么,还会梦到?不敢再睡,只能披衣起身,坐在书桌前,开始翻阅桌上的案卷。

本人凌霄,25岁,正值挑选男人和被男人挑选的临界点上,就职于本市第一医院心理科,专门研究人的心理状况并寻找为其排减痛苦的方法,也曾获得类似“优秀”、“模范”之类的称号。但如同顶尖的理发师难以打理自己的头发,我不知道该用何种理论来解释自己的问题。

小孩子5岁的时候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而我,就在那个时候开始,每当睡觉总是做同一个梦,给人一种让人心碎的熟悉,好怕好怕,往往睡不到一小时就哭着醒来,但醒来后只记得无边无际的红枫林里,有一个声音不停地重复一句话,久而久之就不肯睡觉。人消瘦得很厉害,父母很焦急,带着我四处求医,但无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吃了很多安神助眠的药物,却毫无效果,每天强撑着眼睛想睡又不敢睡,人瘦得只剩一张皮了,只待一阵风将我刮回轮回殿去。每个人都知道我活不过这个秋天,人们只能拍拍父亲的肩膀,道声节哀。

但是就在那时,我遇见了一位高僧。

那时我正裹着父亲的大衣,坐在路边,看着树叶在凋零的刹那在空中漂浮的身影,曼妙而又凄凉。一个身影站在身前,挡住了光线。

你是谁?我眨了眨眼睛问。

他,一脸的慈悲,没有说话,长长的眉毛无风而动,只是伸出一只手放在我的额头,我只感觉有一种暖流从头顶流进身体,突然觉得好困,就依靠着树睡着了,迷糊中好像听见他说,千年情缘,痴缠一生,是福是祸,唯天可知,阿弥陀佛……

睁开眼,首先看见的是父母欣喜的微笑。再低头,见在颈间垂挂着一颗毫不起眼的黑色珠子,但我知道,或许我可以安心睡觉了,再也不会有枫林,再也不会有诡异得如同预言的声音了。我得以平凡地长大,和寻常人一样读书、生活、工作,只是在每个深秋时分,路过枫林时,不禁会驻足观望一番,那种熟悉的感觉在血液中奔腾,有一种冲动想进入红叶中畅游,但理智即使将我的脚步拉了回来。

但是没有想到,岁月弹指一挥间,才过了二十年,深秋季节,那个窒息的梦境重又占据了所有的睡眠时间,仿佛一闭上眼,便是遮天避日的红叶,风一过,如同在树枝间跳跃扭曲的火焰,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而那颗珠子只是静静地垂挂在颈间,颜色黯淡。

当我掩上卷宗,已是旭日东升,带有温度的光芒驱散房间的黑暗,我闭着眼睛沐浴在晨光中,以期望洗刷内心的窒息和迷茫,同时一遍又一遍地催眠自己:凌霄,你很正常,凌霄,你会没事的……

适时响起的门铃声将我奔腾不止的思绪拉回到了现实,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开了门,不期然对上了一双深邃的眸子,乍看一下平淡无奇,但细看之下却好像有一层黑色迷雾笼罩着,看不清其真实的想法,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我问,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他的脸闪过一种很奇怪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道,不,凌小姐,我们以前没有见过。不过我的照片经常在财经杂志上出现,说不定你有印像。

是吗?但是我从来不看财经杂志。

霄霄,霄霄,昊天是不是很帅,送给你当男朋友好不好?

我终于将眼光收回,低头看着正眨巴着眼睛,紧扒着我不放的红色无尾熊,淡笑道,荷,我不知道你的兴趣是当红娘,而且穿得还像红包似的。

红包撇了撇嘴道,可惜我们十几个红娘都没有把你推销出去,真是失策。

我失笑。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的惊吓,长大后我生性淡泊,处世不惊,仿佛所有的热情都在上一世用尽了,习惯独来独往,待人处事不温不火,然而,总有一些朋友围绕在身边,夏荷就是其中一个。用她的话说,我是黑夜中的烛火,而她们是渴望光明的飞蛾。我还能说什么呢,都已经不是人了。

今天来的是夏荷和她的未婚夫,以及做为伴郎的神秘男子陆昊天,为的就是商讨下星期五婚礼的安排,而我做为伴娘不得不参与烦琐的讨论,即使我所做的只是捧一杯热茶坐在一边点头。夏荷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叫一声,霄霄,这次可是你第七次做伴娘了,什么时候才能喝到你的喜酒啊。我道,你也知道我这是第七次啊,还好意思叫我继续做。夏荷用很可怜地眼光看着我道。可是她们一个接一个早婚,我能去找谁。我说,你不知道做了三次以上就很难嫁出去了吗?以后你养我啊。夏荷很开心地点点头,说,好啊好啊,我养你,我养你,听了我直翻白眼,对旁边一脸无奈的男人说,你怎么还没有教育好她。夏荷的未婚夫只能说,只要你早点结婚就好了。我正要接腔,却被那个陆昊天抢去了话头。他说,或许凌小姐很快就可以请你们喝喜酒了。说完,还冲着我笑了笑,说不尽的古怪。我只能点了点头,说,是啊是啊,到时候准备好贺礼就好了。

临走前,夏荷递给我一个狭长的木匣子,说,这是昊天送的新婚贺礼,可惜不适合我,今天就当着昊天的面送给你了。我接过,有点沉,木匣子是用上好的檀木而制,散发的檀香宁静而悠远,因年代久远呈现焦黑的颜色,而表面经常被人摸索,显得温泽润和,相信这样的盒子里装的一定不是凡品。打开盒子,一支玉梳静静地躺在鲜红的锦缎上,梳玉色白中略青,半圆形,薄片状,外弧饰镂空花鸟纹,中部为3朵花,两侧各有一鸟,梳齿集于下弦,齿密而间距细小,底端平齐,样式古朴典雅,好像是唐朝的作品。的确很难想像她这个跳豆用如此雅致的玉梳,就好像汽车行驶在恐龙的脚下。


 
 




 
 
 轻罗扇后 
我细细地打量着玉梳,突然发现在玉梳的几个梳间有几丝红丝,好似有鲜血的沾染。我的脑子里开始出现许多跳跃的画面,就像是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闪现,稍纵即逝,如流星般划过天空,抓不住一丝一毫。我有一种预感,这只玉梳一定和我那古怪的梦境有关。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刚触碰到冰冷的玉质,一股电流冲进体内,强烈地撕扯每一个细胞,我直直地倒了下去,落入一弯臂膀之中,夏荷惊惶地呼喊声逐渐模糊,身边升起了青色的浓雾。我渐渐沉浸在一个梦境之中,真实得让人分不清楚现实与虚幻的梦境。我只知道,在那个梦境中,我不是凌霄,我的名字是红袖。

我叫红袖,出生在唐朝最繁荣的时代,蜗居在长安。这一片滚滚红尘之中,所谓大隐隐于市,我想我可以算是最大的隐士了。

在长安,提起牡丹坊,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男人们暧昧地挑挑眉,面上春意昂然,而女人们则羞红了脸,啐上一口,甩袖离去。牡丹坊,是长安最大的青楼,有最艳最大的牡丹,最精致的亭台楼阁,最豪华的装饰,最烈最醇的酒。自然,还有最美的女人。在觥筹交错之间,美人脸上的那一抹红晕,让王孙贵族如痴如醉,轻罗扇后欲迎还拒的盈盈秋波,让土仕绅豪如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地投入无底的销金窝中。

我喜欢看人,坐在高高的楼台上,俯视着芸芸众生,冷冷地看着一场场虚假的男欢女爱。对面街角的那个乞丐本是江南有名的富豪,却爱上了牡丹坊里的姑娘,被掏空了家财,扔到了街上,但痴心不改,每天守侯在门口,饱受门卫的老拳,也要看一眼曾经海誓山盟的她。然而,等到的只是一句,滚开!免得脏了本小姐的衣服。在后园正努力清洗一大堆衣服的老妇人曾是名振一时的花魁,当年有多少人捧上千金为求一笑。而如今,一旦年老色衰,昨日的你哝我哝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昔日的车水马龙变为门可罗雀,往日一口一个心肝宝贝的情人怀里是新一代的绝代风华。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

拎起酒壶,仰头灌了一口,辛辣的液体从喉头滑如胃中,开始如岩浆般翻滚。我满足地叹了口气,靠在栏杆上感受着秋天的气息。清风拂面,温柔地仿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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