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_笛安-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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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接到过那种恶作剧电话。接起来是一个人工的声音说:“您好,您将于今日下午四点接到一张刑事法庭传票,咨询详情请按‘#’字键……”我想若是此时的我接到这样的电话,估计会尖叫吧。
这三天来我只和你在一起,我亲爱的小女孩,南音。
你就在那里,近在咫尺,我看得见你的脸庞,看得见你微笑的时候白皙的牙齿上的亮光,甚至看得见你飘在绒线帽外面的头发丝。可是我总觉得,你不愿意靠近我。我和你之间就像是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我伸出手,触到的是冷冷的、坚硬的一层。你在那边调皮地对我微笑,但我听不见你的呼吸声。
你知道吗?对我而言,每一次写小说,就相当于用尽全身的力气,挥起拳头,把你们和我之间的那层玻璃打破。总会有一个契机、一个细节,让我清晰地听见那种破裂的声音,然后,你们那个世界的风和阳光就都涌进来了,所有的真空里的风景全部在破裂的声音之后变成了真实,每次都是这样的,亲爱的小姑娘,我把滴着鲜血的手藏在背后,贪婪地呼吸者来自你们那边的空气。对我而言,这就是唯一的真实。
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打扫浴池的时候总是忽略那么一点点污垢,洗碗的时候常常会忘记把干净的碗盘收起来以后,去往水槽里倒一点儿消毒液——我其实只是想说,每一次,我都会不小心,把我手上的血,滴落在你们那里。
我不知道别人能不能看得出,反正我自己知道的,每一次,我抚摸着那些崭新的书页,那是你们生活的地方,可是字里行间,我看得出,哪里残存着我变了色的血迹。
打破玻璃的过程如此漫长,每到这种时候我就会像是困兽那样在笼子里走来走去。就算你想流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有时候玻璃就是不碎,就是纹丝不动。我并没有我自己以为的那么有力气——不,还是坦率一点儿的好,我并没有我自己以为的那么有才华。这种时候我就会恐惧,会害怕,会怀疑,我以为上帝权衡再三,终究还是选择抛弃我。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恨意。
当然不是恨你,小姑娘,不可能的。我怎么也舍不得恨你。事实上,我没有真正恨过任何人,我有生以来最强的恨意,都是给了自己。南音,你看,满手满臂的疤痕,世人看不见的,只有你们才认得出。我已经伤痕累累了,可是你,却依然无辜地微笑着。
南音,我有种错觉,写完你的那一天,结束这个“龙城往事”三部曲的那一天,我会从此不同,因为会有一个时代无声无息地在我身上结束了——也许我沉下去,也许我能重生。所以南音,我把你当成是最后一本小说来写,为了你,我什么代价都不怕。
人生是艰难的。亲爱的小女孩,我懂得这个,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也许我会让你也懂得这个。生命最残忍的地方,其实就在于没有人可以无辜。你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作了所有的努力,你惩罚自己,你净化自己,你以为这是有用的——可你最终还是会掉进一个更大的陷阱。我帮不了你。我创造了你出来,却和你一样无能为力。
我最讨厌的,莫过于那些居高临下地面对自己的人物,以为自己全知全能的作者。你知道区别在哪里吗?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那是因为上帝知道光是什么,但是我不知道。我最多,最多,只能带上你们一起去寻找光,我希望你们的运气比我好,你们找到了就好,要是这旅途太艰难,你们就自己走,把我丢下,没关系的。
我习惯了昼伏夜出,晚睡晚起;我早已学会了面对这谎话连篇的人群的时候,撒一个同样的谎;我钟爱那种饮酒至半醉,用微醺的眼睛慷慨地给这个糟糕的世界送上所有的柔情——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允许自己沉溺。
你就是我的修行,南音。
愿我们真的能够一起去到我们都想去的地方,看见良辰,看见美景,然后你能转过脸,对我认真地说:“我认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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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远方的远归还草原
楔子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爱是诚实,善良和牵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然而
也许爱会有种种罪无可恕,比如荒淫奢靡,比如挥金如土,比如任性,比如不顾大局肆意妄为。
爱是疼痛之源,爱是恨之母。
曹雪芹说过:宿孽总因情。
那,为什么要爱?
妙米姐说:因为我爱他的那个冷笑话。
肥美的钰姐说:因为爱他,是我去上高中的支撑。
radio说:桃啊,我在想要爱的时候,只会想到爱的好处。
我最小的莲莲姐姐说:冬天这么冷,不爱的话,怎么熬过去啊?
网友城墙上的痴呆说:还有比爱更坏的事情吗?可你明明知道这是一件坏事,你却把它当成了你在这个世界上存活的理由,没有它,你会和这个世界一起变得更坏。
小葱葱说:因为我觉得她太可爱了。
我最美的裴佩姐说:因为爱他能让我在世界上有一种存在感。
我认识的一个编辑说:沉浸在爱的过程中,你并不知道那是坏事,还是会想方设法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
兰若斯说:对于来人世这个地方探监的人们来说,不沉迷又有什么意思?是的,爱是坏事,仍然去爱,会更痛苦。可是如果不选择痛苦,好像活着,也没有多大乐趣。
作家孙频说:爱对人类来说就像呼吸一样重要,是生存的需要。有时候爱得越深就越是残酷,因为血液里骨头里的爱会让人选择一些有毒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抵消掉爱的疼痛感。真正的爱都很痛,可是我们不能没有它,因为它让我们躲开了生命中的虚无。
还是去爱吧
不然这个世界多么荒凉
我们的罪名是脆弱,所以,在“爱”和“被爱”的牢狱中,被判处终身监禁。
可是,任然爱吧。纵使爱再荒唐,爱再残缺,荒唐不过奥林匹克山众神,残缺不过心灵一无所有的荒瘠。诸神尚且为爱沉沦,况且凡人。在所有沾染人性负面的修饰里,爱变成瘾,变成伤痕,变成覆灭的借口,然而我们这些被困于“自私”的囚徒,所希望的,也是终有一天,贪,嗔,痴,都各得其所,再也无法影响,爱本身的完整。
我会永远记得这是我在高二的十七岁明白的——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爱是诚实,善良和牵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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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城传
“你多大?”婚纱店的女经理弯腰蹲在我脚下,在层层叠叠的白色花瓣上扎别针。她的姿势让我心生不安,我其实不大喜欢别人这么周到但是小心的对待我。“25岁。”李瞳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一边懒洋洋地翻着时尚杂志,一边替我回答。我面前的大镜子映出她的后背,瘦削,有点儿驼,但是无意中摆出了一个曼妙的角度。“真好,花样年华。”女经理扬起脸,一绺卷发从她的发髻里滑下来,微微地垂着,搭住了她的睫毛,她甩甩头想把它甩来,可惜没成功,倒是她的身子不听话的晃了一下,因为穿着15厘米的高跟鞋蹲久了,毕竟是辛苦了些。我笑了笑。极力地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婚纱云雾缭绕地上了身,但是头发却没盘起来,依然是清汤挂面地垂在耳朵边上,就算再怎么用力地看,也不觉得这一刻有多么神奇或者美好。“好看的。”李瞳地语气毋庸置疑,她总是能在一瞬间看明白我在想什么,“到时候头发一弄,化好妆就焕然一新了。”那语气像是在说,我这个人需要使劲地装潢一番,才配的上这件衣裳。她柔软地、深深地看着我,然后笑笑,“明明,你惨了。穿上这身衣服,漂亮这么一回,以后你这辈子就这么完了。再也不能谈恋爱。”接着她补充道,“当然,我是说,原则上讲是不能。”女经理笑着转过脸看她,就连站在我身后那个替我量腰围的姑娘也跟着开心地笑,娇俏地捂着嘴。我知道李瞳地目的又一次打到了。她总是不自觉地希望自己给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然后她又得意扬扬地跟了半句,“除非你老公早点儿死。”我们从婚纱店出来,已经黄昏了。我们路过南极城。它依然故我,一栋灰色的楼,其实只有三层而已。不过我们心照不宣地把目光转向了路的另一侧,那一侧,没有南极城。几秒钟而已,车窗就滑过了那些景色。我们转眼就安全了。就在这时,李瞳叹了一口气,她那一点点悠长的余韵让我没了主意。我不知道是该继续若无其事地沉默,还是还语气平淡的谈起什么。李瞳却在此时说“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咱们小的时候,穆成指着南极城的大门,欢天喜地的跟咱俩说:‘你们看你们看,我爷爷当时就是在那里投降走出来的,然后龙城就解放了……’他就像是讲一件多么骄傲的事情。”往事让我们的笑容由衷的舒缓,我一边笑一边说:“他就是傻嘛,其实他到今天也是这样的。”手机就在此时绽放出蓝色的小信封,说曹操,曹操就到了。李瞳慢慢的说“怎么也没想到,你就这样要嫁给他。”
那年我十二岁,我的表姐李瞳比我大两岁零八个月。在那个年级,这个年龄差足以造成某种难以逾越的距离。我还没有月经,李瞳就有。我尚且觉得男生是种怪异的生物,但李瞳已经能用一种愉悦的目光打量他们,像是挑剔着一样礼物的瑕疵那样开他们的玩笑——虽然有瑕疵,可毕竟是礼物。放学的路上,我看着她从某个男孩的自行车后座上跳下来,以一种令人难堪的柔软的姿态和他挥手道别。“不害臊。”我在不远处“哧哧”地笑。“你懂什么?你个小屁孩儿。”李瞳高傲的仰着头。这样的对白当然不能被外婆听到——对此我们心照不宣。我已不记得有多少个午后,外婆在北方一泻千里的阳光下面一本正经地午睡着。李瞳牵着我的手,我们轻轻地穿过阴暗地门厅,像两个熟练地贼。关门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把门锁地声音降至最低。偶尔李瞳会从外婆地小铁盒子里看似漫不经心地拿两张破烂不堪地零钱。外公地遗像在泛黄地墙壁上静静地注视着我们所有的行为,我们对此习以为常。对面墙上,还有一张黑白的周总理的照片。我很小的时候,总是搞不清墙上这两个黑白的老人到底那个是外公,哪个是周总理。李瞳就骂我“笨蛋,长的丑的那个就是外公。”
她是要带我去找穆成。在午饭后、下午上课之前那短暂的一个班小时,是我姐姐约会的时间。我不知道李瞳为何会选中了这个看上去平凡得令人失望的穆成,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所以她只好嘴硬地模仿电视剧里的台词:“在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中间,当然还是选那个爱我的,这样比较聪明。”这个解释令我肃然起敬,她居然有胆量使用“爱”这么不要脸的字眼儿。——我想我骨子里沉睡着一个乌合之众的灵魂吧,因为我本能地对所有出格的东西心存敬畏,哪怕是出格的不要脸。
穆成总是在红旗剧场的台阶上等我们。他等得无聊,就在那些台阶上练习轻功。我是说,像练习轻功那样轻盈的跳来跳去——一跃就掠过了好几级台阶。即使是今天,我也总能想起,在红旗剧场那颗硕大的五角星下面,有个男孩在百无聊赖的、专注的练习飞翔。姐姐张开双臂冲上去,却在离穆成还有两三级台阶的地方停下来,拘谨地粲然一笑。我是真的无比热爱这时候的李瞳——明明很不要脸,却又突然害起了羞。
“下午放学的时候过来看电影吧。”穆成邀请道,“明明一起来。”
李瞳故作矜持地撇嘴,“什么电影?不好看我们才不来。”
“好看的。《勇敢者的游戏》,美国片,说是惊险的呀。”穆成急切的解释着,“来嘛,我爷爷今晚不值班,值班的崔叔叔——”他一拍胸脯,“是老子的人。”
“你要做谁的老子哦?”李彤把头一偏,“不喜欢美国片,我爱看香港的。”
其实我和穆成都知道,她不过是拿一下腔调而已,她当然还是会来的。哪怕晚上回家的时候,又会挨外婆那种想象力极为丰富的咒骂。
穆成的爷爷在投降以后,鬼使神差的,又被派来打扫这座他曾经亲手插上白旗的楼房,看着这座灰色的三层建筑在一阵鞭炮声中变成了“红旗剧场”。卖票和领座儿的工作,他做了有半个世纪那么长。他是个可怕的爷爷,可怕的足以和我们的外婆相映成趣。我听到过他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音量,在入口处的大厅里雷霆万钧地诅咒着那些逃票入场的坏孩子。他会很很多我听不懂的骂人话。我问过外婆那是什么意思,外婆说:“别说是我,就算只我的父母都未必懂得。”外婆还微笑着说:“阎锡山的老兵嘛,自然会将很有些年头的龙城话。”转眼间,她有板起了脸,“女儿家,打听粗话做什么?作死呢。”
【小柔给大家普及下地方知识:阎锡山是太原(龙城)解放前最后的军阀。】
夜晚,我独自躺在我和李瞳两个人的床上,倾听着外婆在屋外不动声色地挪动着椅子的声音。说是夜晚,其实九点刚过而已。外婆因为李瞳的晚归,脸色越来越难看。所以他要我睡觉的时候我就乖乖的顺从了。这样就可以安然置身于风暴之外,甚至怀着一种怡然自得的心情期待即将上演的大戏。
“你又到哪里鬼混去了?”
“和同学看电影。是美国片,英文的。我们英语老师说,外语就是要多看外多的电影才学的好。”
“真的?”外婆的语气明显的在缓和,“在哪里看的?”
“在我们英语课代表家,不信,你打电话去问嘛。”李瞳他们班的英语课代表——还,真的是穆成。
“男的女的,哪个代表?”
“女的。”——你总算是撒了谎,我都等了这么久了。
其实还有一件事,她也没有讲真话。我们毕竟是天然的同盟,所以我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个谎言。她没有说她去了红旗剧场。外婆不喜欢那个地方,因为外公死在那里。1967年,某个春风沉醉的夜晚,外公像件落满灰尘的旧家具那样,被锁在红旗剧场三楼的库房,等待天亮以后的批斗大会。他趁着看守他们的人打盹的时候,从窗口跳了下去。其实那种高度,不是所有人都能摔死,我们的外公成功了。
这件事我外婆一直耿耿于怀,那就是,李瞳的父母,我的姨妈和姨夫,他们恋爱是第一次约会,就是在红旗剧场看电影。外婆提起这件事,就拧着眉毛,咬牙切齿的对着空气哭道:“你自己亲爹的冤魂看着你们俩呢,你走进去的时候不嫌脊背上凉?”
爱情炽烈的温度一定是打败了老灵魂的注视。对姨妈和姨夫来说是如此,李瞳和穆成也一样。李瞳在黑暗中躺在我的肩边,发丝轻轻扰动着枕头。“《勇敢者的游戏》好不好看?”我羡慕的转过脸。
“他亲了我的嘴。”李瞳答非所问地说。
红旗剧场最后的夏天,就像一次深沉的睡眠那么短。好像是一夜之间,“红旗剧场”那四个大字就消失了,那栋沉默的灰色楼房变成一个大工厂,如同怪兽,整日咀嚼吞咽着电钻的声音,还有那些叮叮当当的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