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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成人仪式-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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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里斯特对于小女生有多大的吸引力我很清楚。不过他耐力不行,技巧也差,懂得浪漫却不懂得服务意识,也就是勾引小女生,对于真正的女人来说,我才是最合适的情人。

“别和那个萝莉控比,那是老天生下来的变态。”不过里斯特是仅次于我而已,梅策尔德和他比,那不是自己找难受。

梅策尔德叹了口气,转变话题问道:“罗拉怎么样了?”

“我帮她洗了脚,上了药,让她睡了。”

第一卷 坏小子 第五章 (下)萝莉的哭泣

“让她睡了?”梅策尔德眼睛中又闪烁起对某种事情的八卦火焰。

“别想歪了,你这闷骚男。”我打碎他的变态想象:“她还太小,也许再过个两三年我会有兴趣品尝黑魔术师的女性,但是不是现在。我只是让她哭了一场,发泄掉心中积攒的郁闷,好好的休息一下。她是我们的同伴,我可不想在去乌蒙山之后,她被自己的痛苦压垮。魔法师最害怕无法保持冷静的情绪,我想黑魔术师也不例外。”

梅策尔德点头同意我说的,魔法师使用魔法时,往往一个手势的偏离,咒语的一个语气词的变化,都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如果魔法师不能以冷静稳定的心情施展魔法,那对于同伴来说,可是危险的事情。

“看不出来,你还这么懂得女孩的心理。”

我傲然道:“我可是伦特所有丈夫的噩梦,如果没有对女人的足够了解,懂得根据不同女人的心提供不同的服务,怎么能做大众情郎。”

梅策尔德好奇的问道:“还要这么麻烦?我以前听那些贵族们说,用一袋金币将女人砸倒,再用一袋金币砸开她们的双腿就行了。”

我嘲笑道:“那种只懂得用钱砸女人的废物,不要拿来和我比。如果女人不缺钱呢,你去用钱砸不是笑话。比如,贵族的妻子女儿,所谓的用钱砸,永远只是那些没有吸引力的废物去对低等女人使用的手段。”

梅策尔德又问道:“可是,不是说,只要是英俊的男人身边自然会有女人贴上来吗?那些美男子也需要”

“我就是英俊美男。”我毫不害羞的说道,梅策尔德露出这个人怎么如此自恋的表情。“但是英俊只是让人产生好感,对那些不怎么样的女人也许有英俊就够了。但是仅仅依靠英俊的外表,永远得不到真正的好女人。”

梅策尔德又问道:“我也见过都城那些美丽骄傲如孔雀的小姐们身边总是围绕着一群献媚的贵族男子,他们也在很努力的服务那些美丽的小姐,为她们奔走如奴仆,可是大多数人我看获得的只有失望。”

这次我笑的让梅策尔德觉得自己就像个傻瓜,他抱怨道:“我知道我是个没人要的老处男炼金术士,可是你也不用笑的这么明显吧?”

“怪不得你没人要只能做老处男,你以为向女人摇尾献媚让自己做狗做奴才就是对女人的服务,就能追求到自己想要的女人?真是蠢。”

梅策尔德无话可说,只是可怜的看着我。

“服务女人呢,本质是带给女人她们渴求的刺激。出身富裕,地位高贵的那些贵族女人,需要的是粗暴,征服,打碎她们的优越感,你越是像狗一样的献媚,越是被人看不起。而普通人家的女孩,则更多容易被浪漫,气氛,花言巧语打动。刻板环境下的女人,则大多容易被冒险,刺激,甚至带有一定危险性而打动。你有没有听过,邪恶的男人往往能获得美丽女人的心这句话?”

梅策尔德点头,表示听过这句俗语。“那是因为邪恶的男人,往往懂得根据女孩的心而去营造自己形象,并且不择手段。而那些所谓的好人,大多是呆板的以自己为主不愿意去为了女性改变自己形象,更加不愿意做各种刺激的事情来获得女人的青睐。你想想,这样的蠢男人怎么可能获得女人的心。就算暂时获得了,像我这样的男人勾引一下,他也就肯定头上带绿色。”

梅策尔德感慨道:“原来获得女人的心如此复杂,比把铅变成黄金还要难。”

我悠然道:“因此男女之间才有乐趣,如果是只懂得拿钱砸女人卖身,那样的身体运动有何乐趣可言。”

梅策尔德八卦的问道:“能问你一下,你究竟和多少女人有过最终的关系?”

我白了他一眼:“你能告诉我你吃过多少片面包吗?”

梅策尔德张大嘴,看来这个打击对于迟缓的炼金术处男,太沉重了。

“你这家伙,在胡说八道什么,你把女人当成什么东西了?”一声愤怒的叱喝,在我背后想起。

另一个女人声音道:“梅策尔德,你可别被这坏蛋迷惑了。”

梅策尔德站起身,“你们来了。”

我回过头,眼前一亮。眼前站着两个女人,一个红发厚唇,身高比我还要高一头。只穿着皮质短衣,将大的犹如两座山峰的巨乳上半部漏在短衣外,随着呼吸而颤动,隐隐能看到一点嫣红,令人怀疑会不会随时撑裂衣服完全跳跃出来。腰部毫无任何遮挡,肚脐上穿着一个金黄色的环。下身是到短到大腿根部的短裤,大腿赤裸,洁白的令人忍不住想要摸一把。膝盖处有雕刻成狼头样子的护膝,然后是赤裸结实的小腿。脚下是镶有铁尖和金属鞋边用来踢人可以让人生不如死的彩色兽皮靴。腰部悬挂着一口巨大的弯刀,刀刃比我的手掌还要宽阔。这么大的刀挥动起来,就是最精良的骑士铠甲,恐怕也要被一刀斩断。

这种打扮,这种身高,肚脐上的金环,腰部的巨大弯刀,都证明了她的身份。北方草原的蛮族中,最特立独行的种族,狼族的女人。狼族是女性的国度,所有人皆为战士的种族,每一个孩子自小就要接受生存训练,弱者会被淘汰赶出部落。狼族人体质极为特殊,非但身高比一般人高,更加强壮,几乎可以和骑士血脉相比。而且所有狼族女人生下的孩子都是女人。狼族的人不生产,不放牧,以战争作为生存。但是狼族人口并不多,本身也没有形成统一的部落乃至国家,所以狼族人大多是以佣兵的形式参与其他国家的战争。或者作为私人佣兵在大陆上旅行,寻找雇主。

狼族是个女性和大陆上其他地方的女人完全不同的特殊种族,柔弱,敏感,羞怯之类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狼族女人身上。她们的道德和我们社会完全不同,以战死为最大的荣誉,以因为衰老死在病床上为耻辱。狼族女人会勾引乃至掠夺强暴男性而生下孩子,而后又会将男人无情甩掉。淫荡,残暴,好斗,无情,危险,美丽,这就是大陆对于狼族女人的评价。

大陆上不少国家是严禁狼族女人出现的,她们的火辣打扮,她们的舞蹈,她们对男人的态度,都令很多国家的女人将她们看作最危险的猛兽。

不过三十年前的圣战中,是狼族的佣兵部队从兽人处夺回了教廷圣地四大圣地之一,拯救了教皇陛下和多名大主教。因此教皇陛下下了特赦令,允许狼族人在大陆任何地方旅行。但是也对狼族人下了限制的命令,不得绑架男人来生孩子,也不得勾引神职人员。

这名狼女旁边,是一名蒙着面纱,穿着白色长裙,手拿一人高的水晶魔杖,带着独角兽标志头饰的女人。

召唤师,魔法师中最受人欢迎的一种。相比普通的魔法师怪异危险不近人情,召唤师因为可以降伏野生的魔物转化为可供人类使用的家畜,也能治疗大多数生物的疾病,极为受到普通民众的欢迎。

召唤师可以从灵子世界中,召唤出具备特殊能力的生物,帮助自己。越是高级的召唤师,就能够召唤出越强的生物。据说具备圣称号的召唤师,甚至可以召唤巨龙和魔神为自己的同伴。

但是那种召唤师和传说中可以媲美神灵力量的魔法师一样,都只是传说而已,从未有人真的见过。

女性召唤师脸上有刺青,这是为了和生物沟通的必须,所以女性召唤师大多时候是戴着面纱。也因此,女性召唤师又往往被称为白之圣者。和号称黑之死神的黑魔术师一黑一白,倒也相映成趣。

看来这两人就是梅策尔德等待的人。

呵呵,一个炼金术士,一个黑魔术师,一个召唤师,一个狼族战士。好像除了我,这里的都是少见的厉害角色。实际上,我应该是顶替了里斯特的位置,如果换成是里斯特,那就等于再加一个中位魔法师。好吗,这个阵容组合,都够去屠龙,或者去向一个小城邦发动战争。

梅策尔德道:“我来给你们介绍,召唤师翠西,麦德拉明和孔菲拉的女儿。翡翠湖的骄傲,死灵的送葬者。战士提娜,曾经担任波特兰城的将军。参加过宁静谷战役的英雄。他是安吉,特伦的贵族,里斯特介绍代替自己的人。”

狼族女战士提娜看着我,目光满是挑衅的味道:“普通人?不是法师,不是骑士,连佣兵都不是的小白脸,你以为我们是去游山玩水的吗?”

第一卷 坏小子 第六章 (上)

“也许。”我用笑容回应她。“谁知道呢?”轻佻的语气就像是对应着她的挑衅。狼族是战士之族,好勇斗狠尊重强者,如果在狼族女战士面前示弱,那就彻底的被看不起。

“乌蒙山是危险的地方,如果你不具备足够的实力的话,这一行很危险,而且也会连累我们。”召唤师翠西显然对我也没有什么好感,看来我刚才的话令她很生气。这些远超常人的厉害女人,自然不能忍受我用看待玩物的观点看待女人。

“也许,有我在就不是危险了。”

沉默了片刻,翠西无奈道:“你太自信了,真不明白,一个小贵族从什么地方来这种自信?”

“没办法,因为我是独一无二的。”一番唇枪舌剑,但是最终双方也分不出胜负,因为队伍是梅策尔德组织的。

第二天清晨,我们五人正式出发。我不准小萝莉罗拉自己走,直接把她抱上了马。罗拉也没有反对,舒服的靠在我怀里,就像是在父亲怀中的小女儿。打住,我怎麽会有这样的想法,父亲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我才不要孩子。

狼族的战士提娜的坐骑是一头比一般的马还要大的黑狼,这是北地草原上才有的袋狼,因为肚子下有巨大的口袋而闻名。这种狼体型巨大,奔跑能力惊人,凶狠暴躁,但是驯服后却是很好的坐骑。狼的背部不适合骑乘,太颠簸了,而且狼的脊椎也不适合。所以骑乘袋狼大多是将鞍放置在狼的脖子下的位置,看起来有些古怪。

而召唤师翠西则是从左手戒指中释放出了一只巨大的双头鹰作为坐骑。

梅策尔德则没有坐骑,他拿出了一个人型的金属外装骨骼,大约有两人高。站在里面操控,速度倒也不比马慢。

经过两天旅程后,修好的道路到了尽头。乌蒙山占地千里,属于未开化地区,凶猛的野兽多如牛毛,甚至还有具备智能可以使用魔法的魔兽。少有人烟,自然也不会有像样的道路。召唤师翠西最无所谓,反正她是天上飞的。

而地下的我们则就比较辛苦,马匹已经无法在崎岖的山路上前进,我索性将马匹丢掉。直接抱着黑袍萝莉坐到梅策尔德金属骨架的肩头,反正这玩意也不懂的累。

下午开始,树木逐渐多了起来,也更加高大。不时能够看到野兽在谨慎的看着我们,我看到一只鹿在我们前面不远,对罗拉道:“罗拉,把它干掉当晚饭。”

罗拉沉默的点头,举起手,也不念任何咒语,不做任何手势,就这么伸手一指。隐约间我看到一团淡淡的黑气飞出,射入在二十多米外的鹿的腿上。

鹿仅仅跳了一步,就软了下去,在不停的颤抖,等我们走到的时候,鹿已经断气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黑魔术师的法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明白了为什么一般人都会恐惧黑魔术师。弹指间毫无痕迹的致人于死地,不需要咒语不需要卷轴不需要魔法材料甚至不需要冥想。就算是中位魔法师面对这种攻击速度恐怕也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就会被杀。

施法速度,除了本身就存在魔法元素的魔兽外,恐怕整个大陆没有人可以和黑魔术师相比。据说在圣战最大的会战米兰会战时,三十名黑魔术师在四个时辰的决战中,格杀了超过两千名蛮族士兵。如果每个黑魔术师都有这样的施展法术攻击的速度,那么就一点也不奇怪。

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我们找了一处大石点燃篝火露营,有法师在身边最好的事情就是很多琐碎事方便。翠西转动水晶杖,很快一群猴子捧着树枝和果子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而罗拉手指一弹,篝火便轰的一声燃烧起来。

我将鹿皮剥掉,取出内脏,将鹿挂在火上烤。又拿出准备的面包片烤好,几个人围坐在火边,用面包夹肉片作为晚餐。我带的物品中有调味料,令几名同伴吃的很是开心。

炼金术士,黑魔术师,狼族战士,再加上召唤师,都是些脱离日常生活的人。虽然翠西和缇娜是经常旅行,但是两人却从来没想过在旅行途中重视食物口味。毕竟,她们不是腐败的贵族。

缇娜嘴里塞满了肉和面包,含糊的说道:“看来你也许还有点用处,至少可以当我们的厨子。”

我没理会这个粗鲁的狼女,而是迅速吃完后,拿出地图和梅策尔德商量。“明天我们就会进入森林区,如果不在森林中迷路,我们需要在森林中走三天。顺利的话,第四天我们能到山谷那边,飞蛮大多是在那边出没。”

梅策尔德好奇的问道:“你这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地图?”

我回答道:“五年前,几只飞蛮离开了乌蒙,吃了不少人。国王组织过一只军队前往山谷,准备消灭盘踞在那里的飞蛮,结果几乎全军覆没。只有少数几个人逃了出来,这幅地图就是他们画的。至于我怎么得到,那不过是小手段。难道你们真的以为我不做任何准备就会跑来?我可不是只在城堡里发傻的那些废物贵族,论起打猎的经验,我比你们多。”

我的生活最大乐趣是狩猎,狩猎野兽,狩猎美女,狩猎是最刺激的生活,是我的最爱。五岁时,我就跟着家中的老仆人前往郊外猎狐,七岁时就自己一个人打猎了。十岁时开始参与猎杀猛兽,三年前捕猎了早慢熊为我打猎生涯中抹下了厚重的一笔。去年,我成功猎杀了大陆上最毒的生物烂尾蛤蟆。

这几人,是具有强大力量的法师战士,但是说狩猎,我才是专家。

“乌蒙山的森林蕴含着很强的魔力,一般指南针是不能用的。”我拿出怀中的水晶方向怀表道:“我带的这个方向标有防护魔法,但是不肯定在乌蒙山的森林中能否照常使用。所以我们需要更小心迷路。”

罗拉低声说道:“我们黑魔术师有一种山丘之线,只要在出发点绑上它,那么在一定时间内,走过的地方会自动记录成图形,除非是神降之地或者恶魔的巢穴,才能够干扰它。”

我大喜道:“那就好,有这个我就放心了。”黑魔术师大都是夜间出没于人烟稀少的地方,而且为了维生往往会前往古墓妖怪巢穴等地,探索宝藏猎杀魔物换取金钱。他们遇到迷宫的机率很高,所以自然有自己的一套防止迷路的法术手段。

我继续道:“翠西,从这里的森林看,前方天空肯定有瘴气,你不能再飞行了。而且随着森林的密集,你在天空中也看不到我们,反而无法呼应,明天你也要下来和我们步行。梅策尔德,你的金属骨骼也在森林中无法使用,收起来吧。”

“我不用你指挥。”翠西吐出嚼碎的骨头,自傲的说道:“狼族的人天生就是猎手。”

“大姐,草原上狩猎和山中狩猎是两回事。”我不得不提醒她:“不要用你错误的经验。”在聊天中,我也对几个同伴的能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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