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大审判-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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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攻希腊和南斯拉夫的具体计划是1940 年11 月开始拟订的,1941 年3月18 日,当希特勒向雷德尔说明全部占领希腊是军事上最后解决的先决条件时,凯特尔也在场;他在3 月27 日还听见希特勒下令,要“以无情的严厉行动”消灭南斯拉夫。
凯特尔供称,他出于军事上的原因反对入侵苏联,而且因为这也是违反互不侵犯条约的。但是,他签发了1940 年12 月18 日署有希特勒名字的《巴巴罗萨方案》,而且他还出席了1941 年2 月3 日希特勒召集的国防军最高统帅部的会谈。凯特尔3 月13 日的补充命令调整了军政干部之间的关系。
1941 年6 月6 日,他颁发了入侵的进军时间表,他还出席了6 月14 日的会谈,在这次会谈上将军们做了进攻前的最后一次报告。他任命约德尔和瓦尔利蒙特为最高统帅部代表,到罗森堡那里去处理有关东部地区的一切事务,6 月16 日,他命令所有陆军部队执行戈林颁布的所谓《绿皮文件》,即榨取苏联的土地、粮食和原料的经济方案。
军事法庭认为凯特尔犯有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1942 年8 月4 日凯特尔发布一项命令,应把空降人员交给党卫队保安勤务处负责看管。10 月18 日希特勒发布了已在多种情况下执行的突击队命令,盟军在诺曼底登陆以后,凯特尔重申了这个命令,并且把这个命令扩大到适用于后来与游南队共同作战的盟军部队。他承认,他本人也不相信这个命令的合法性,但是却声辩无法阻止希特勒颁发这个命令。
当国防军最高统帅部在1941 年9 月8 日颁发对待苏联战俘的残酷条例时,卡纳里斯曾给凯特尔写了一份备忘录说,根据国际法,党卫队保安勤务处不应同此事发生关系。凯特尔于9 月23 日亲笔在他签署的这个备忘录上写下旁注道:“这些疑虑系来自骑士战争中的军人观点。这里所涉及的是消灭一种世界观。所以我赞同并支持这些措施”。然而凯特尔供称,他实际上赞同卡纳里斯的观点,曾与希特勒发生过徒劳无益的争论。这个国防军最高统帅部长官命令军事当局与罗森堡特别工作处合作,掠夺占领区的文化财产。
拉豪森作证说,1939 年9 月12 日凯特尔在希特勒的大本营——领袖专列——对他讲过,应当把波兰知识分子、波兰贵族和犹太人统统消灭掉。10月20 日,希特勒告诉凯特尔,务必防止波兰知识分子形成一个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生活水准仍须保持低下,而且波兰只有被充作劳动力的来源。凯特尔不记得与拉豪森的这次谈话,但是他承认,实际上推行了这样的政策,在这件事上他曾向希特勒提出过抗议,但毫无结果。
凯特尔于1941 年9 月16 日发出命令,如果士兵在东方遇到袭击,那么就要杀死五十至一百名共产党员来抵偿一个德国士兵的生命,他还补充道,在东方的人命分文不值。10 月1 日他给军事指挥官下令,要经常扣押人质,一旦士兵遇到袭击就可以处决人质。德国驻挪威辖区总督特波文写信给希特勒说,凯特勒建议由工人家属对怠工破坏行动负责,而这只有在行刑队参加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收获,凯特尔在这封信上批注道:“不错,这是最好的办法”。
1941 年5 月12 日,即在入侵苏联以前五个星期,国防军最高统帅部敦促希特勒给陆军总司令部下令,由陆军去处置政治问题。凯特尔供认,这个命令曾经下达给战地司令官。5 月13 日凯特尔签发了一条命令,凡属对部队犯有违法嫌疑的平民,可不经法庭审讯处以枪决,而德国士兵对平民所犯的违法罪行则无处罚的必要。7 月27 日,又命令销毁这一命令的全部文件,但命令的内容并不因此而失效。在这以前的四天,他又签发了一项命令,仅仅法律上的惩罚是不够的,部队要使用恐怖手段。
1941 年12 月7 日,由凯特尔签署的所谓《夜雾命令》规定:在占领区,平民被控犯有抗拒占领当局的罪行,只有在被判死刑的情况下才应进行审理,不然就应交付秘密警察遣往德国。
凯特尔曾经发出指示,把苏联战俘使用于德国的军火工业。他在1942年9 月8 日命令,法国、荷兰和比利时的公民应为修筑大西洋防线劳动。希特勒在1944 年1 月4 日命令绍克尔从占领区抽调四百万新劳工时,凯特尔也
在场。
凯特尔面对这些文件并不否认他与这些行动的关系。他的辩护是以他是一名军人这样的事实,以及“上级命令”这个原则为基础的,但是,条例第八条规定,“上级命令”不能作为辩护的理由。
不存在从轻判刑的理由。当一名军人已经自觉地、肆无忌惮地,而且既没有军事上的必要性、又没有正当的辩解理由而犯下如此可耻的、牵涉广泛的罪行时,即使对于一名军人来说,上级命令也不能被看成从轻判刑的理由。
法庭根据全部四条起诉理由判决凯特尔有罪。
第五节死亡之神
纳粹德国保安局长卡尔滕布龙纳系按起诉理由之一、之三和之四被提出起诉。他于1932 年加入奥地利纳粹党及党卫队。1935 年他成为奥地利党卫队的领袖。奥地利并入德国以后他被任命为奥地利公安国务秘书,这个部门在1941 年被撤销以后,他被任命为党卫队和保安警察的高级领袖。1943 年1月30 日,他被任命为保安警察和党卫队保安勤务处的首脑和德国中央保安局局长,这是海德里希在1942 年6 月被暗杀以前一直担任的职务。他在党卫队内的军阶是副总指挥。
法庭认为卡尔滕布龙纳犯有破坏和平罪,作为奥地利党卫队的领袖,卡尔滕布龙纳参与了纳粹反对舒施尼格政府的阴谋。1938 年3 月11 日夜间,戈林命令奥地利民族社会主义党夺取对奥地利政府的控制权以后,卡尔滕布龙纳率领五百名奥地利党卫队成员包围联邦总理府;在赛斯—英夸特与米克拉斯总统举行谈判期间,由卡尔滕布龙纳的副官指挥一个特别分队冲进了联邦总理府。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卡尔滕布龙纳与在任何其他战线进行的侵略战争计划有牵连。并吞奥地利虽然是侵略行为,但是并没有被谴责为一场侵略战争;依照法庭的意见,就起诉理由之一对卡尔膝布龙纳提出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他直接参与了进行这类战争的任何计划。
法庭认为卡尔滕布龙纳还犯有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在1943 年1 月30日成为保安警察、党卫队保安勤务处的首脑和德国中央保安局局长的时候,他担任了包括秘密警察,党卫队保安勤务处和刑事警察各总局在内的组织机构的领导。卡尔滕布龙纳作为德国中央保安局局长有权命令犯人送往集中营进行监护。这类命令通常是经他签署发出的。卡尔滕布龙纳了解集中营的情况。他无疑视察过毛特豪森集中营,证人作证说,他目睹用各种杀人方法,如绞杀、从后颈射击枪杀和毒气毒杀,把杀死集中营里的犯人作为表演的一部分。卡尔滕布龙纳曾经亲自命令在这些集中营里处决被监禁者,他的办公室通常把希姆莱办公室发出的处决命令下达给集中营。在战争结束的时候,卡尔滕布龙纳参与了撤退集中营囚徒和处决大批囚徒的应变措施,以防他们被盟军解放。
卡尔滕布龙纳担任德国中央保安局局长期间,该局遵循执行了战争和违背了人道的广泛计划。虐待和杀害战俘就是这种犯罪的一部分罪行。犹太人、政治委员和其他被认为由于世界观的原因而敌视纳粹制度的人均被报告给德国中央保安局,由该局决定把他们转往集中营,并把他们杀掉。在卡尔滕布龙纳任职期间,德国中央保安局发布了一项使《弹丸命令》生效的命令,根据这项命令,某些逃跑而经重新捕获的战俘被押往毛特豪森集中营,并遭到
枪击。
卡尔滕布龙纳担任德国中央保安局局长期间,关于杀死突击队队员的命令由秘密警察把其范围扩大到空降部队。由卡尔滕布龙纳签发的一项命令指示警察不要干预对跳伞的盟军飞行员的袭击。1944 年12 月,卡尔滕布龙纳参与杀害一位被俘法国将军的行动。
卡尔滕布龙纳在担任德国中央保安局局长期间,占领区的秘密警察和党卫队保安勤务处继续杀害和虐待居民,他们使用的方法包括刑讯和关进集中营,这些通常是依据卡尔滕布龙纳签署的命令进行的。
秘密警察负责对奴隶劳工强制施行严厉的劳动纪律,卡尔滕布龙纳为此目的建立了一批训练营。当党卫队采用自己一套奴隶劳动措施的时候,秘密警察则利用来把工人送进集中营,以此获得必要的劳工。
德国中央保安局在通过灭绝犹太人以“最后解决”犹太人问题方面起了带头作用。在德国中央保安局第四处下面设置了一个特别科,负责监督这个计划。在它的领导下,大约有六百万犹太人遭到屠杀,其中二百万是被特别行动队和保安警察屠杀的。卡尔膝布龙纳担任党卫队和警察高级领袖的时候,他就知悉有关这些特别行动队的活动;他担任德国中央保安局局长以后,上述特别行动队仍继续进行活动。
前面业已提及在集中营里大约杀害了四百万犹太人的事实。这部分计划也是在卡尔滕布龙纳担任德国中央保安局局长期间在该机构的监督之下实施的。由德国中央保安局特别小组巡视了各个占领区和各轴心仆从国家,目的就是为了把犹太人驱赶到上述灭绝机构里去。卡尔滕布龙纳完全了解这些行动,他在1944 年6 月30 日写的一封信中叙述道,为了上述目的把一万二千名犹太人押运到了维也纳,并且指示,要对所有不能劳动的犹太人准备进行“特别处置”,即把他们杀掉,他否认曾在这些信上签字,还否认签署过一批命令,而这些命令有的盖有他的名章,有的则是用打字机打上他的名字,少数命令还是他亲笔签发的。对这些极为重大的事件,竟然会经常不征得他的同意就签上他的名字,这是不可想象的。
卡尔滕布龙纳声辩,他是根据与希姆莱的协议出任保安警察和党卫队保安勤务处的首脑以及德国中央保安局局长的;协议确定,他应把其活动限制在国外情报事务方面,并不担负德国中央保安局活动的总体。他声称,这些犯罪计划早在他任前就已经开始执行;他很少知道所发生的事情,当他了解情况时,曾尽力阻止事情的发生。他对外国的情报事务特别有兴趣,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但是,他把持了德国中央保安局的活动;他完全知悉该局所犯的罪行,而且他还积极参与了许多犯罪活动。
法庭根据起诉理由第一条判决卡尔滕布龙纳无罪;根据起诉理由第三条和第四条判决他有罪,并被判处绞刑。
纳粹德国冲锋队副总指挥弗兰克系按起诉理由之一、之三和之四被提出起诉。弗兰克于1927 年加入纳粹党。他于1930 年成为德国国会议员,1933年任巴代利亚邦司法部长,当这个机构于1934 年并入德国政府时,他任不管部部长。1933 年他被任命为纳粹党法律事务的全国领袖,同年被任命为德意志法学院院长。此外,他被授予冲锋队副总指挥的名誉军衔。1942 年他曾就德国应当实施何种法律体制的问题,一度与希姆菜发生过争吵。
同年,他被解除纳粹党法律事务全国领袖和德意志法学院院长的职务。
后弗兰克被任命为波兰占领区民政长官,并在1939 年10 月12 日获得波
兰占领区总督的职位。他在1939 年10 月3 日阐述了他打算推行如下政策:“波兰应给予殖民地待遇。波兰人应当成为大德意志世界帝国的奴隶。”证据证明,这一占领政策旨在完全摧毁作为国家单位的波兰,并残酷地榨取它的人力和经济资源以供德国进行战争之需。任何抵抗都遭到了极为严酷的镇压。他们施行了即决法庭的恐怖统治,采取的措施有:在波兰总督辖区建立臭名昭著的特雷布林卡集中营和迈达向克集中营而推广实施了集中营制度。弗兰克早在1940年2月6日同一家报纸的记者谈到牛赖特公布处决捷克大学生的布告时,提到了他施行恐怖统治的程度,他讥嘲地声称:“如果我下令规定,每枪毙七个波兰人就公布一份布告,那么整个波兰的纸张都不够用。”
1940 年5 月30 日,弗兰克在一次警察会议上宣称,为了消灭那些有可能反抗德国对波兰的统治的、包括波兰知识头面人物在内的成千上万的波兰人,他要利用在西方的攻势,以使把世界的注意力从波兰引开。
根据这些指示,开始了残暴的A。B。行动。在这个行动的进程中,保安警察和党卫队保安勤务处执行消灭波兰人的活动,而这些活动只有部分受到法律诉讼程序的限制。1943 年10 月2 日弗兰克发出一项命令,根据命令,凡属破坏总督辖区德国建设工程的非德意志人,均交保安警察和党卫队保安勤务处的即决法庭审理,并判处死刑。
对总督辖区提出的经济要求,远远超过了占领军的需要,而且与这个国家的资源完全不成比例。波兰生产的粮食被大批运往德国,从而使占领区居民的口粮定量下降到了饥饿线上,而且瘟疫蔓延极广。虽然采取了某些措施,保证从事粮食生产的农业工人的必要口粮,但是,对其他居民的需求则漠不关心。辩护律师答辩称,由于战争的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混乱,在总督辖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某些苦难,这种看法无疑是对的。但是,由于强制推行的经济压榨政策,则加剧了苦难。
弗兰克在管辖期间就实行把奴隶劳工押往德国的做法。1940 年1 月25日他宣布要把一百万名劳工押往德国的打算,他并在1940 年5 月10 日建议用警察搜捕的方法以凑集这一定额的需要。1942 年8 月18 日,他报告说,他已经为德国提供了八十万名劳工,而且期望在年底以前能再提供十四万名劳工。弗兰克在最初供述时说,由于在占领区实施的暴行而使他感到了“可怕的罪过”。但是,他的大部分辩护则企图证明:他实际上并不负有责任;他公然下令规定了必要的绥靖措施;那些过火行动则应归咎于不受他控制的警察;而且他毫不知道集中营里发生的事情。他还以同样的方式辩称:饥饿是战争和执行四年计划时期的政策所造成的后果;强制劳工计划是由绍克尔主管的;灭绝犹太人是警察和党卫队在希姆莱直接指挥下进行的。
以下情况无疑都与事实相符:用来控告弗兰克的极大部分犯罪计划都是由警察去实施的;弗兰克与希姆莱曾在有关操纵警察的权限问题上发生过争执,而希特勒解决这些争执在许多方面是有利于希姆莱的。因此,在总督辖区所犯的某些罪行,弗兰克也可能并不知情,有时候甚至曾遭到他的反对。在总督辖区所施行的某些犯罪措施,也同样有可能并非出自弗兰克的本意,而应归于来自德国国内的命令。但是,以下情况也是事实:弗兰克自觉自愿地参与了对波兰实行的恐怖统治,采用各种方法进行经济压榨,致使大批人饿死;此外,他还把百余万波兰人当作奴隶劳工押往德国,并推行了至少使三百万犹太人遭到杀害的计划。结论:法庭根据起诉理由之一宣判弗兰克无罪,而根据起诉理由之三和之四宣判他有罪,并被判处绞刑。
纳粹德国冲锋队副总指挥绍克尔系按所有四条起诉理由被提出起诉。绍克尔于1923 年加入纳粹党。1927 年担任图林根大区领袖。1927 年至193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