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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扬州鬼-第1章

小说: 扬州鬼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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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世上,总有些人令你一见如故觉得似曾相识的人,浪漫一点的想像,会以为这人是前生见过的,也许曾是姐妹,也许曾是兄弟,也许曾是知己,也许曾是敌手。     
    而《扬州鬼》里的每个故事,其实说的都是人世间偶然的相遇与离散。     
    也有人,就会把这个叫做,缘分。     
    本书主打篇目《扬州鬼》的故事堪称中国版的《人鬼情未了》。     
    落魄的男鬼遭人陷害化身小羊,美丽的官家小姐沦为坚强的青楼女子,同是天涯沦落人,他们在惺惺相惜中产生了若有若无的情感,它像是爱情,却比爱更纯真,像是友情,却比友情更浪漫。 可是人生的风云剥夺了一切可以通向幸福的道路,更多的灾难落在这对本来就难以为世人所理解的爱侣身上。 相濡以沫,未若相忘于江湖。 他们没有像王子和公主一样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为了相救彼此,他们选择了各自不同的道路,倒霉男鬼最后竟然锦衣玉食一生,而那位女子则山花满头,莫问归处。但他们都知道,对方希望自己好好地活下去。 可是,和现在安逸的生活相比,我更愿做一只小羊,依偎在她身旁。 扬州鬼这样想。     
    呵呵,没被我上面的文字吓倒吧,以为这不过是一本哀怨缠绵的言情小说?     
    听听,佘美眉自己是这样说滴:“如果您想开开心,放放松,那就掏钱,拿书,走人,回去慢慢看慢慢笑吧。如果您想找个让人心痛的故事流泪,那还是换一本别的书吧,我这本不合适,担当不了如此重任。”     
    当然,女作者的文字里,通常少不了爱情,但是佘惠敏的笔下,有点不同。 首先,本书包括《扬州鬼》在内的五篇小说,佘美眉写的都是古代的故事,这大概和她对历史的喜爱有关。     
    古代的事情啊,经过专家们考证,可以被正儿八经写在课本上的,我们叫历史;要是加点传说中的无可考证的东东之后,我们说是野史。再加点来无影去无踪的仙啊狐啊幻想一下,我们就觉得是聊斋了——不好意思,借用蒲松龄的书房名字,是因为他老人家写的这类故事最出名。 其次,很奇妙的是佘美眉写的爱情最后看起来,都不像是爱情——至少不像那种撕心裂肺、要死要活、非你不可的爱情。 窃国诸侯、书生狐女、古城野鬼、青楼名妓、宦海高官、倒霉皇帝——爱,在她眼里大概是广义的,人生有知己,有自由,有欢笑,何必非死守着两个人卿卿我我的爱情这一条路?     
    所以,看佘美眉的小说比较轻松,无论结局是喜是悲。她的故事里有一种幽默,不是平常台湾言情小说中的硬搞笑,而是让你看过之后,从心里觉得可爱,而忍不住笑出声来。     
    


天之骄奴一.春水游(1)

    斐豹被俘为奴的时候,花正红,草正青,三月正春风。    
    那天是三月上巳,郑国的社祭节,人们祭神沐浴歌舞野游,男女欢爱不禁,许多人借此成就姻缘。这个节日对于十六岁的斐豹来说,自然是好好乐他一乐的良机。他跟着前不久才交上的好朋友公孙侨,跑到都城新郑的东门外溱水边去洗澡。    
    公孙侨是前代郑公的孙子,所以被称作公孙,王孙公子这个词,说的就是他们这帮人。公孙侨年未弱冠,还没取字,在公子群中却已经是大名鼎鼎的人物。四年前的尉止杀子驷之乱,公孙侨的老爹子国当时是掌军的大司马,尉止一伙砍了最高官员执政官子驷之后,在郑宫的办公室里顺路把子国也给砍了,占领了郑宫。众人慌乱之间,当时只有十五岁的公孙侨指挥若定,一举率兵平叛。后来他因年幼,又需守父丧,辞了郑君要给他官做的好意,在家闲居,不过他的名声已经传扬出去。郑国地处中原,北临霸晋南临强楚,不是被楚国侵略,就是被晋国狠扁,大家都盼着有个本事人来支撑危局,见到公孙侨年纪虽小却是卓尔不凡,都把他视为国之栋梁。这等名声再加上公孙侨的风度翩翩一表人材,早就让郑国少女们趋之若骛。每年社祭节,公孙侨在溱水边洗澡的时候,都会引来大批少女围观。    
    斐豹出身于富商之家,前几年身量未足,面色尤稚,参加社祭的时候女孩子们都拿他当弟弟调笑,却没真正的好处给他,这一年他发育得快,长高了一大截,比同龄的孩子都高,至少从身材看满像个大人了,因此信心大增,在伙伴们面前吹嘘说一定要在这次的社祭上找个真正的女朋友。不过身材虽足,脸上却不脱稚气,斐豹因而略有心虚,两个月前就开始努力,终于跟公孙侨交上朋友。现在他在溱水河边穿着短裤跟公孙侨一起洗澡,满身都是漂亮美眉们看完了公孙侨后的眼角余光,不由得大感得意。    
    斐豹一边洗澡,一边唱曲儿:“爱叫唤的鸟,躲在河中岛。爱打扮的姑娘,先闯进我心房。”(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围观的姑娘们听了,轰然大笑。这时左边不远处却有个黑胖少年不冷不热的笑道:“侨哥,你什么时候养了个这么俗气的兔儿爷,把好好的‘关关雎鸠’唱成了这副德行?”公孙侨一看,原来是公孙中最嚣张凶悍的公孙黑,便应声答道:“郑风不避靡俗,谁不知道?聊备一格,自成一乐,有何不可?这位是我的朋友,黑弟你不可侮辱他。”    
    斐豹嘿嘿一笑,唱得更大声了:“长短不齐的荇菜,我左一把右一把的采。心里爱上的姑娘,我只想搂上床。搂又搂不到,总也睡不成觉。姑娘啊你好美貌,我想你睡不着。”(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唱到此处,足尖一挑,一大蓬水珠向着公孙黑兜头洒去。公孙黑正要洗澡,尚未除衫,欲避不及,一下子衣衫尽湿,周围的女孩子们见了,都嬉笑不已。    
    公孙黑正要发怒,忽听河对岸传来歌声,那歌声清亮婉转,颇得天籁之趣。众人都静下来细听,却听出歌词俚俗俏皮,竟是有人跟斐豹对唱,唱的是:“你要好心想着我,就挽起裤脚过河来。”(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大家听了,都笑着对斐豹起哄:“过河去过河去!”斐豹脸一红,没来得及答话,就听见河那边继续唱道:“你要没良心忘了我,我也有预备役的加强排。”(子不我思,岂无他人?)众人大笑,有几个少年更是冲着河对岸大喊:“妹妹别要他了,还有我呢。”却听那唱歌女子“哼”了一声,唱出最后一句:“你这个傻酷傻酷的臭小孩!”(狂童之狂也且!)    
    大家听了,全都绝倒,公孙侨也捧着肚子笑道:“阿豹,她跟你倒是一对,你今年宏愿可成。”    
    一个拿着大酒坛子的青年跌跌撞撞的闯进来,拍着公孙侨的肩膀问:“什么东西这么好笑?”公孙侨一看,原来是自己的堂兄公孙伯有:“伯有兄,你又喝醉了,来得这么晚。”斐豹被对岸女子戏谑了一阵,一时无歌可答,正想转移大家目标,忙拍拍那大酒坛子,叫道:“好酒!”伯有眼睛一亮,把坛子递给他:“你也喜欢?来,也喝一口。”    
    大家只想听斐豹怎么答歌,见他跟伯有喝起酒来,纷纷鼓噪:“快唱快唱,别被人家大姑娘难倒了,丢我们大家的脸。”    
    这时河对岸漂过来一叶小舟,一个老苍头正撑舟过河来,舟上站着个十一二岁梳着丫角的小姑娘。小姑娘肤白眼大,神气活现,远远的冲着公孙侨喊:“侨哥哥,刚才唱歌的是你身边这个傻小子么,怎么不理人阿?”公孙侨笑道:“无忧,刚才的那首‘褰裳’是你唱的?”那小姑娘很自得的点了点头。斐豹听了,几乎晕倒,他跟大伙儿一样,听到这么热情动听的情歌,以为是个风姿绰约的女郎,可以一亲芳泽的,没想到竟然是个还没成人的小姑娘在学大人对歌。    
    无忧见他还木头一样不答话,便又唱了起来:“你这个小坏蛋,也不回我话。就因为你不回我话,害得我看着饭粒儿愣是咽不下。”(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斐豹心想,若是被这么个小姑娘难倒了,以后还怎么见人?赶紧接过伯有的酒坛子喝了一口酒,大声唱道:“有酒我要喝,没酒我要赊。馋虫上来了,美女也嫌多。坎、坎,给我敲鼓,蹲、蹲,我要跳舞。”(有酒湑我,无酒酤我。坎坎鼓我,蹲蹲舞我。)社祭之时,鼓乐自然不缺,他这么一唱,马上就有旁人奏起乐,敲起鼓。斐豹对跳舞却是在行得很,拉上侨和伯有就跳了起来。大家见斐豹舞姿狂野,矫健优美,都大声喝彩,许多人下场同舞。    
    无忧却轻轻一笑,应声唱道:“你这个小坏蛋,也不给我喝点酒。就因为你不给我喝点酒,馋得我醒了一宿。”(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斐豹听了她的歌,见此时无忧的小舟离河岸已经不远,身子一纵,已到了无忧船上,一把将她抱起,便又飞身上岸,拿起酒坛子给她:“来,喝酒!”    
    无忧到底是小姑娘,没见过这样的身手,一受惊吓,哇的大哭起来:“哥哥,这个小坏蛋欺负我!”


天之骄奴一.春水游(2)

    一个儒雅青年驾着马车赶了过来,他跳下马车,从斐豹手里接过妹妹,笑道:“我这个小妹子又调皮了。”他把无忧送进马车,便驾车远去。斐豹耳力很好,听见他在车里跟无忧说:“你姐姐今晚要成婚了,你还在这里耽搁时间。”    
    斐豹忙把公孙侨拉出跳舞的人群,劈头就问:“刚才那个无忧的哥哥是谁?”    
    公孙侨说:“那是大夫徐无犯。你是不是看中人家小姑娘了?无忧还小,你可还得等几年。不过你年纪也不大,跟她正好般配。”    
    斐豹笑道:“不是,不过她倒是个小美人儿,她姐姐今晚成婚,我只想看看这新娘子是不是个大美人儿。”    
    公孙侨吃了一惊:“啊呀,原来你要偷瞧人家的新娘子。”春秋时嫁娶尚依古礼,婚礼一般在黄昏时举行,婚礼不用乐,亲朋也不致贺,新郎迎娶新娘后,只设一个家宴而已。这是古代劫掠婚的遗俗,不事宣扬,是怕抢来的新娘子又被其家人抢回去。偷看别人家的新娘子,是犯忌的事情,难怪公孙侨要吃惊。    
    斐豹有点儿沮丧:“你不想看就算了,告诉我她姐姐要嫁到哪家,我自己去。”    
    却听公孙侨洒然笑道:“谁说我不想看,徐无忧的姐姐徐无愁可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儿,今天娶她的是公孙毫,他家有点远,在城西郊外,咱们要去得赶紧。”    
    两人这时还穿着短裤,忙钻进不远处公孙侨的马车里头换衣服。公孙侨见斐豹换上一件白色中衣,上面竟绣得有字。“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哎,你别罩上外衣,我还没看完呢!”    
    “那有啥好看的,回头我背给你听。”斐豹说,“天色不早,赶路吧,等人家入了洞房,我们就看不着新娘了。”说罢便扬鞭驾马启程。    
    公孙侨说:“这不成,我要借你这衣服看几天,太高论了,了不得,不看不成。”    
    “那可不行,这件内衣是白犀牛皮做的,冬暖夏凉,水火不侵,又柔又薄,是我最爱的宝贝,一天都离不了的。至于上面绣的字,哼,那是老聃那老儿干的,要不是他把自己写的破书绣在上头,这件衣服还要值钱得多。知道么,这件衣服是前朝纣王做给妲己的,后来纣王兵败自焚,这件衣服一点儿也没烧坏。”    
    “不对吧,这件衣服这么宽大,妲己是娇滴滴的美人儿,哪有那么壮?再说纣王自焚的时候妲己又没陪着他,如果是妲己的内衣,怎么会被烧过呢?我看这衣服是纣王的。”    
    “可是穿着妲己的内衣睡觉,是多么香艳的事情阿。你这家伙,就会扫我兴。”    
    公孙侨听了嘿嘿直笑:“老聃就是雒邑管理周人史书的李耳吧,听说他很博学呢,怎么把这么好的东西给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小子?你又不喜欢这本书,怎么会背得下来的?快背给我听。”    
    “嘿,这可是我做的第一笔生意。当时我才十二岁,跟老爹去雒邑做生意的时候,四处胡闹,认识了老聃,他对小孩儿倒挺好。我家是好几代的生意人了,我年纪虽然小,一见这犀牛皮,也知道是宝贝,就要从他那买。那老聃穷得新衣都买不起一件,听说这东西可以换那么多金玉珠宝,哪有不答应的?不过他非得说他绣在这衣服上的这篇《道经》也是宝贝,不能卖给不识货的人,一定要我背熟了它才肯卖。我本来大字都不认识几个的,这篇《道经》有五千多字,我哪能背得熟?后来还是老聃说他这学说新成,正想找个人来察其所用,看我有赤子之心,就把这道经教给我了,我足足学了三个月才把它背得滚瓜烂熟。嘿嘿,因为这个,我倒是认得了不少字,现在我老爹还经常向我请教呢。”    
    “什么是赤子之心?”公孙侨嬉笑道,“我看你四肢发达,心思简单,难道这便是赤子之心?”    
    “是啊。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所以阿,象你这样聪明的不好,象我这样笨笨的倒好。反正老聃就是这么说的。”    
    公孙侨听他又掉了几句文,不由得心痒难熬,象是才尝到糖果滋味的小娃儿一样,忍不住要多尝它几口,赶紧催斐豹说:“臭小子,赶紧把这个什么道经从头到尾背给我听一遍,别卖关子吊胃口了。”    
    车声辘辘,两人渐行渐远。斐豹急着赶路,嘴里背得飞快,公孙侨是个过耳成诵的聪明人,也不打断他,只是静静倾听。斐豹背完后,公孙侨半晌没说话,心中又将这篇道经默诵了一遍,这才夸道:“上善若水,抱雄守雌,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真是高论阿,这老聃,还真是个高人。你跟他学了三个月,一定还听到很多教诲,他怎么给你解释这道经的,快讲给我听。”    
    斐豹见天色将暮,急道:“你还想不想看新娘啦?那老聃跟我说了一堆一堆的话,我哪记得住?其实我从他那学到的道理,我自己一句话就能说完了。”    
    “哪一句?”    
    “扮猪吃老虎。”    
    公孙侨听了,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你这小子,还真能化雅为俗。哎,别从这边走,我们偷看新娘子,这车子别人都认得,不能让人家看到了,别从正门那条路走。公孙毫家背靠一个小山包,我们把车停在小山包后头,然后翻山翻后墙进去。”    
    “天,这么麻烦!等我们翻墙进去,天都黑了,新娘都进洞房了!”    
    “难道你不想听听他们在洞房里头说的话?不想看看他们在洞房里头干的啥?”    
    “哎呀,这个主意好。”斐豹一听就觉得心痒,赶紧表示同意。    
    


天之骄奴二.洞房盗(1)

    公孙毫家的后厢房外,斐豹正从屋檐上倒挂金钩,从捅破了的窗纱那往里瞧。公孙侨功夫不够他好,只能蹲在墙角听。    
    “怎么搞的,半天都没动静?我腿都麻了。阿豹,你看看他们在干嘛?”    
    “也没干嘛,新郎新娘都不说话,新郎摸了半天新娘的手,结果连盖头都还没揭开,哎呀他怎么还在摸手阿,这个动作肉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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