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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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保留节目。
龙琪也就为她所坚持的纯粹欧美风情得到了巨额的回报。
做什么都需要坚持。
“龙总,您的茶。”羊博士为她端来一杯正宗的中国茶。
龙琪其实并不喜欢咖啡,但她必须让人觉得她喜欢,不光是咖啡,她有时还会有意无意地冒出一两句英语,在西风东渐的今日,这点尤为重要。──如果你摆明了是个西式化的人,你的很多言行就会得到原谅。比如有的女人被认定是泼妇,那她的刁蛮行为就会让人包容而不被计较。
龙琪对人性的认识已经深入到骨子里。这对她的生意很有帮助,因为无论官场商场情场,你要对付的,无非也就是──人。一个人或一群人。
“还习惯吗?”端来茶后,龙琪没有让博士马上走开。
“挺好的,我喜欢,真的。这里好像与别的地方都不一样。”博士是从陆星手底下跳槽过来的。放着好好的政府公务员不做,偏偏要跑到这里做一个月只挣300元侍应生。
龙琪笑了。她是个冷漠的人,即使是笑,也像冬天的阳光一样,尽管看上去灿烂,但感觉很冷。这感觉会将人──任何人──都推得远远的。
“坐。”
博士忸怩着坐在龙琪对面。“我觉得……”沉默了片刻后他说。
“说吧,没关系。”
“我们的咖啡真的是进口的吗?”
“的确是。纯巴西风味的。”
“尽管这样,可一杯120元,这……太贵了。”
“有人愿意出这个钱。”
“可是,它原来也值这么多吗?”
“不值,远远不值。但这就是商业。”
“可是……”
“可是有人愿意花这笔钱,因为在这里买到的不光是咖啡,还有优雅的环境带来的某种心情,以及享受这一切时的优越感。”
“那……我们是不是赚得很多?”
“商人永远不会认为自己赚得多。你看,”龙琪示意博士看窗外,“瞧见对面的大楼了吗?它的造价如果值1亿人民币,它就得卖到20亿,这还只是个普通商人,如果它被卖到50亿,这也只能算一个标准商人,但它若被卖到100亿,那就离成功的商人不远了。”
“这不是投机吗?那中间那部分差额,由谁来承担?消费者吗?这公平吗?”
“不光是消费者,准确地说,是由我们大家承担。因为那100个亿里,包括了税,税去了哪里?用于很多公共事业了。总之,钱不论在哪里,都是在这个社会里流动,物质不灭。而流动就是生机,就产生活力,促进一个社会向前发展。”
“但,我还是觉得欺诈性太强。你知道普通人要买一套房子得攒多少年的钱吗?”
龙琪笑了,苦笑,“自古慈不掌兵,仁不行贾。年轻人,如果你真的想日后踏入生意场,当初就不该读那么多的书。道理,是最束缚人思想的东西,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羊博士一付不解的样子。
龙琪想了想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这个笑话其实是小玉说给我的。”
一提到杨小玉羊博士的脸刷一下亮了。
龙琪笑一笑,“一个城里的男孩肯尼移居到乡下,跟一个农民花100美元买了一头驴,并说好第二天交驴。第二天农民来找肯尼,说驴死了。肯尼说那你还钱吧。农民说钱已经花掉了。肯尼说那把死驴给我也成。农民纳闷,不知道这个小男孩要那头死驴作什么。肯尼给对方解释说,我可以用那头死驴作为幸运抽奖的奖品。农民叫了起来,说你不可以把一头死驴作为抽奖奖品,没有人会要它。肯尼说别担心,看我的,只要你不告诉别人驴是死的就行。几个月后,农民遇上肯尼,问事情的结果如何。肯尼说我举办了一次幸运抽奖,死驴为奖品。我卖出了500张票,每张两美元,这样我赚了988美元!农民好奇,难道没人对此表示不满?肯尼则说:只有那个中奖的人不满,所以我把他买奖券的钱还给了他!许多年以后,长大了的肯尼成了一家著名集团公司的总裁……”
羊博士吃惊地看着龙琪。
她对他说:“这就是商业。”
“这是欺诈!”
“不,你首先应该欣赏的是小男孩肯尼的智慧与勇气。”
博士不以为然,坚持道:“这纯粹是一种欺诈。”
“可有的人他就是愿意接受欺诈,没人强迫他们,他们也明明知道这是一种投机,但他们愿意。愿赌服输!这种类型的欺诈还包括股市与期货,这你又怎么说呢?”
博士沉默了片刻,“总之这种交易太不人道了。”
“小伙子,马克思早就说过了:资本来到人世,从头到脚的每个毛孔都滴着肮脏的血液。原始资本的积累都是这样的。”
“也包括你吗?”
“是的。乌鸦都是黑的。”
羊博士脸上的表情相当复杂。
龙琪看着他,“水至清则无鱼。商业也是一样的。有的人只看到它的欺诈性,其实它的真正作用是流通,它在掠夺、投机的同时,也在创造、革新,没有商业的社会是停滞不前的。”
博士沉思片刻,然后盯着龙琪的眼睛,“你认为我适合作生意吗?”
“我认为你更适合去财务部,做一种具体的事情。”
龙琪说到这里,站了起来,小方昨晚跟她约好要来看她,当面感谢她的救命之恩。
“谢谢你实话实说。”博士也站起来,“你跟别人也常常这样实话实说吗?”
龙琪双手支在桌子上,意味深长地,“生意场上不光是尔虞我诈,有时还必须说实话,坦诚想见,这就叫诚信,真正的商业精神就是从这里面体现的。但,你一定要选对说实话的时机和说实话的对象。这样,你才会一本万利,才会一鸣惊人。”
博士愣愣地站着,他需要学的东西太多了。
“我,还可以再问一句吗?”
“问。”
“你读书吗?”
“读!而且是狠读。”
“那你怎么……”
龙琪笑了笑,“我读书,是为了让书听我的,而不是我听它的。”
第三章
作者: 金英 (公共作品)
小方提着那篮花,来到1208室门口。上次也是在这里,他正要敲门,她出来了,美丽而冷漠。这次呢?
这次也是一样,他心跳着,他的心从来也没有这么狂跳过,为什么?难道这就是杨小玉所说的那个“一秒”?不,他摇头,他不承认,他坚决不承认,怎么可能?他疯了吗?他是有未婚妻的人,他跟他的未婚妻曾有过“7年”的恋爱旅程。就算没有这些,他跟“她”现在不还是“敌人”吗?他怀疑她杀人,所以这绝无可能!
但,有些事不管你承不承认,都要来,就像春天山花舒徐繁衍,漫天无际,任它是什么也挡不住。小方的这朵“心花”,也正在含苞待放。
他掐不灭。心在人身上,花在人心上。人无心,则死。比干就是个例子。
他举手抹了抹额头,他竟然出汗了──他的春天来了,他怎么能不热?他定了定心神举手正欲敲门,门开了,轻轻洞开,龙琪美丽的脸浮现,跟上次一样美,但不冷漠。
“生日快乐!”他抢先说。像是要掩饰什么。
“生日?”龙琪奇怪地看着那一篮玫瑰,“我春天生日,现在是秋天了吧。”
小方的脸一下憋得血红,这个该死的龙欢,真是哄死人不要命。自己也真是的,常常打雁,今日反被雁啄了眼。
龙琪微笑,“你该不是想骗我的蛋糕吃吧?我们酒店的西点是出了名的。”
这个台阶给得舒服极了,小方赶快就坡滚驴,“对,对对,我喜欢吃蛋糕,我喜欢吃甜食,我喜欢吃奶油。”
为了证明自己,他一连说了三个“喜欢”。其实他喜欢的,何止是蛋糕。
“这容易得很,我马上让你梦想成真。”龙琪做了个手势,“请进。”
小方迟疑了一下,他想不到龙琪的起居室这么容易就让他进去,“我真的可以进吗?”
龙琪看着他忐忑的神情,颇为好笑,“我这里又不是白虎堂。”
小方不好意思了,跟着龙琪进来,听她问自己:“喝茶还是咖啡?”
“就开水吧。”
“嗯,科学。白开水对人体最有好处。”龙琪将一杯水放在小方面前的茶几上。
“我倒不是为了科学,我是没钱喝饮料。”小方苦笑。
见对方如此坦白,龙琪笑了,“你们警察不是工资挺高?”
“物价更高。”
“那也不至于喝不起饮料啊,攒钱娶媳妇啊?”龙琪顺口说了一句。
小方的脸腾一下红了,马上又白了。
龙琪感觉对方的方应有点“过激”,绕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位年轻的刑警队长,他很英俊没错,气质也很好,衣着还算过得去,就是衬衣的领口处有点儿脏。小方注意到她的视线,忙用手将领子提了提。
“对不起,我一般半个月洗一次衣服。”他拚命解释。──半个月洗一次对个单身汉来说不错了。谁懒得动?工作又忙。
半个月?看上去至少有半年没洗,龙琪笑了笑,“挺好,这就叫男人味儿。”
小方知道她是在讽刺自己,想了想忙说:“我每天都洗脸的。”
说完才意识到这话真弱智,果然,龙琪淡淡地:“干吗要洗,不用洗,咱不要了。”
小方苦笑,想不到冷漠的龙琪还挺幽默。
龙琪笑着看了他一眼,拿起电话要西餐厅,让拿块生日蛋糕上来。小方趁机打量着这位女强人的起居室。整个房间以咖啡色为基调,电视冰箱衣橱等都嵌在墙壁中,一扇大大的落地窗占了一面墙,屋内特别明亮。窗前放着一盆绿色植物。中央一圈厚软的沙发,围着一个很大的茶几,几上有一瓶花,假花。──她真的花粉过敏?
这是客厅,再往里是卧室。
龙琪提起小方送给她花篮,抽出里面的花,问:“不介意吧?”
他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便说:“我不介意。”
龙琪将玫瑰花上多余的枝叶剪掉,又拿起桌上的花瓶把假花扔到垃圾筒中,瓶中灌上清水,把新鲜的玫瑰插到瓶中,“花很漂亮啊,谢谢你。”
她的这番动作,令小方心里涌起浅浅的暖流。他试探道:“你喜欢花?是不是常有人给你送花?”
“你以为我18岁了吗?”龙琪不禁菀尔。
“可是……”小方想说其实她也没那么老,她是以她姐姐的名义生存的,她姐姐比她大7岁,那她今年也不过是33岁。想到这里,小方突然心跳,别的女人都怕老,她为什么偏偏要装“大”,而且跟人说话一口一个“年轻人”,一付老气横秋的样子。为什么?
他再看龙琪,她今天穿了件酒红色的毛衣,清光丽色于不经意间逸出,像一只破茧而出的蝴蝶。──她好像重生了,为什么?为文室的死?文室是她的某种障碍?
“你气色不错。”他说。
“还好。”
侍应生敲门进来,双手托着一块硕大的蛋糕,层层叠叠的奶油新鲜得就像婴儿的笑脸,活泼可爱。
“尝尝。”龙琪拿过一把刀。
“我来吧。”小方接过她手中的刀,看见她右手食指上有一个小小的伤口,正在往外渗血,“你的手怎么了?”
龙琪抬手看了看,“噢,刚才喝茶时打破了茶杯,我都没注意。”
“包一下吧,很容易感染的。”
“算了,伤在右手,我又不习惯用左手,很不方便。等小玉回来吧。”
她什么事都要等“小玉”吗?
“我帮你。你应该有急救箱吧?”
一般像龙琪这种人,应该有类似的这种设备。果然,龙琪从卧室中拿一个小医药箱。
“来,坐我身边,你别动。”小方命令道,做队长的感觉突然找到了,他熟练地拿出酒精,用镊子夹出一块棉球,“给我手。”
龙琪伸出手,小方捏住她的食指,用棉球轻轻擦拭了一下,然后征求她的意见,“包扎还是裸着?”
“贴块创可贴吧。”龙琪选了个折中的办法。
“有吗?我来。”小方按龙琪的指引找到创可贴,轻轻地给她贴在手指上。她的手指很冰,他的手却很热,一冷一热很容易产生反应,龙琪的手指突然像触电一样,“我自己来。”
小方心里也是一震,“已经好了。”
他看着她,她笑了笑,笑容似乎有点勉强,“你的手法很熟练,训练过?你们常受伤吗?”
“那倒没有,只是做刑警免不了受点伤,久病成医。”
“是吗?那以后可要小心一点。”
“我会的。”他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又黑又深,却又清澈见底,那里边藏着的故事是不是也一样阳光明媚?沉默了片刻,他轻轻开口道“昨天的事真的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现在恐怕是在另一个世界吃蛋糕。”
龙琪微笑:“你准备怎么谢?”她倒是不客气。
“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那救命之恩……”小方在思索着一个合适的方式。
“不会是以身相许吧!”龙琪接过话头,本来她是开玩笑的,不料小方的脸却腾一下红了,一直红到脖子根。
“哦,你别担心,想许就许吧,我养得起。我手下几千来号员工呢。”龙琪饶有兴趣地看着对方,调侃道。
小方的脸更红了。
龙琪笑了,“脸怎么红了?”
“容光焕发。”小方终于想起一句现成的对白。
“喝水。”龙琪将水杯递到他手里。他喝了一口,脸色才由红变淡。
“真的,谢谢你。”他说。他看着她,她也正看着他。
“吃蛋糕。”
她垂下眼帘,她的睫毛可真长,黑而浓密,摸一下手感肯定不错。小方情不自禁地想着,然后突然就脸红了。
“吃蛋糕。”龙琪再次邀请。蛋糕码在小碟中,很美丽的样子。
小方接过她手中的蛋糕,这时他恨死蛋糕了──哪个混帐发明了这玩意儿!他最不喜欢吃甜食,最讨厌吃奶油。
“试一试,味道挺好,我挺喜欢的。”龙琪微微一笑,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
“你喜欢?”小方好奇地。
“我喜欢。”龙琪说,“我一直都喜欢吃甜的,巧克力、果冻、奶糖什么的。”
“哦?”小方有点意外,他看了看对方,“我还以为,你喜欢吃炒苦瓜、喝苦丁茶……”
龙琪闻言笑了,苦笑,“原来在方队长心里,我竟然是个自讨苦吃的人。”
小方也不好意思地笑了,“对不起。”
龙琪笑了笑,“没什么,现在请你来尝尝我喜欢的。”
小方把蛋糕用小匙小心地挖了一点放进嘴里,哇,原来一直被他排斥的奶油蛋糕滋味居然可以如此美妙,一点都不比牛肉面逊色。
“人要敢于尝试,才会发觉生活中很多的乐趣。”龙琪看着他生动的表情微笑着说。
小方笑了,“我不是不想尝试,只是怕吃上了瘾又没钱买,那岂不是很惨?”
“没关系,只要你喜欢,打个电话,我让人送货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