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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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欧阳体贴人心,非常之时,就得用点非常手段。”索真真微微一笑。
贾亚男拈了颗黄杏,“对了黄半仙,不如你给卜一卦吧,看这次北上结果如何。”
黄阿绣微微一笑,“求神问卜,不如自己作主。大美女怎么也信这一套。”
索真真笑了,“好你个黄阿绣,平日装神弄鬼好一副仙家风范,现在怎么着,自揭老底了吧?”
元贞说话了,“好了,我们今日来此赴宴,就是特来请教行家的,现在还是听听王爷怎么说吧。王爷,依你看来……”
她将话题导入主流,大家这时都看着东方王爷。
这位气度沉稳的中年人沉吟片刻,缓缓地说:“以我看来,这场恶仗,不在北疆,而在朝廷。”
这话别人犹可,小方听得一愣。往日他所接触的都是各类普通的刑事案件,还从未指点过如此国家中枢机构的特等要事。只有听的份儿。
东方王爷又说:“如果太子能顺利登基,北边战事马上就会消弥。”
这么肯定吗?
“突厥与我大唐一向交好,而且他们内部现在也正处于混乱中,颉利可汗病逝,太后临朝称制,可汗的弟弟不服,带兵造反。他们自顾不暇,怎么有精力来侵犯我们?”
“王爷您是认为……”欧阳慢慢地说着。
“自然是有人从中作梗。”
“对了,”黄阿绣放下手中的茶杯,“那年我和贞娘去雪山天池,在西域楼兰遇上我大唐招抚使,他们就是与楼兰苏丹结盟,约好先帮苏丹推翻自己的哥哥作大汗,然后楼兰再出兵中原。幸好,我跟贞娘去的及时。”
“这次,我怕是也与楼兰之变有异曲同工之处。”王爷说。
“是啊,有支持废太子的朝臣与突厥勾三搭四,以北疆之乱来混淆视听。唉,这一场仗,看来着实难打。”元贞叹息。
“而且……”她又说,“这次皇帝陛下专派我们几个去北征,恐怕,另有意义。”
贾亚男蹙着一双秀眉,“以我之见,皇帝陛下是不想让我们卷入宫廷之争。”
黄阿绣摇头,“哪有那么简单,他恐怕,是想给我们留条活路。”
这话又让满室寂静。而且是死寂。
“这,什么意思?”小方听了半天,也听出个大概。但关于“留活路”这一句,他弄不明白。
“意思很简单,我们这次北上带着十万御林军,兵强马壮,万一朝廷生变,即可回京勤王清君侧。当然,更多的可能是,我们此番一走,恐怕有去无回。”黄阿绣淡淡地。
啊!小方吃惊地站了起来。
怎么会这样?
“兵部的大权现在吴天明手中,那十万御林军虽然尽归欧阳统领,但有不少是吴的旧部,到时,有多少人肯听大元帅的,这恐怕还是个求知数。”黄阿绣说。
“你们,不是清官吗?”
黄阿绣笑一笑,“水至清,则无鱼。”
她总是有点高深莫测。贾亚男就直白多了,“贪官污吏有钱啊,有钱就可以笼络人心,可以找到更多的追随者,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你若不信,现在跑到大街上喊一嗓子,看看人们是愿意跟着清官受苦,还是愿意跟着贪官享福!”
“没错!”索真真叹息道,“自古以来,中国的清官有几个能落得好下场?不是自己穷死,就是被政敌砍死。”
“那你们……”小方听得心惊。此乃中华古国的痼疾也。
“废太子当年卷入一场巨大的走私案,被我们扳倒,跟着他一起倒下的,是整整一大批墨吏,这些人现在蠢蠢欲动,突厥来犯,恐怕就是他们的捣的鬼。他们现在有钱有人。”索真真说。
“那皇帝他,不管吗?”
“废太子怎么说也是他骨肉,先前的皇后生了一子一女,女儿已死,就剩了这一个儿子。他看在往日恩爱情分上,不忍痛下杀手,所以才酿成今日之祸患。我想,就算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选择。因为不论哪个太子登基,那都是他儿子。都是他家的天下。”元贞道。
这就是家天下的捉襟见肘之处。家事国事搅成一团,扯不断理还乱。另还会搭进一批忠直大臣。
“可对于你们,就完全不一样了。是吗?”小方问。他着急。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深深入戏。
元贞点头。
“所以,皇帝才钦点让我做征北元帅,去边境抗敌。”
见小方犹自懵懂,黄阿绣接下来解释道:“若废太子登基,我们难免一死,死在沙场,还多少体面些;若太子顺利登基,我们击退突厥,再回朝勤王,首立大功,自然……”
小方明白了,政治原来就是这么残酷。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那你们可以不去的啊,留在朝中,多少可以搞点……”
元贞笑了,“可以搞点小阴谋小动作是吧?”
小方不好意思起来,感觉自己怎么一下变得这么卑鄙。可是不卑鄙就活下去。噢,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乔烟眉那一句话──天使之所以是天使,因为他们待的地方没有罪恶。
反过来,有罪恶就要遏制,遏制,就要用点特别的手段。这手段,说好听点是智慧,说不难听点就是阴谋。
元贞微笑:“你说的没错,小阴谋小动作当然要搞,可是……北上抗敌也得去。”
噢?小方听到这里,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贞娘她们北上,我和欧阳留在朝中……”贾亚男微笑。
噢,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这倒是条好计。这几个女人,真的好厉害。
“可是,万一……那你们岂不就死定了?”小方忧心忡忡。
“死就死了。”贾亚男笑一笑,“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
“是什么?”小方追着问。俗话说生死事大。什么东西会比生死还大?
贾亚男从发间抽出一支珠钗,上面嵌着一颗夜明珠,“瞧,漂亮吧?”
的确漂亮,精光四溢,尽管满室灯烛煌煌,也不掩其光彩。
“你知道吗?这颗珠子值长安半个城,正可谓价值连城。”
“这么贵?”小方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要喜欢,就不贵。”贾亚男一双美目盯着小方。
嗯,这倒也对。
“可是,如果有天你突然发现你用重金买来的珠子竟是假的,那感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贾亚男突然来了个转折。
小方不知道她想表达的是什么。静候。
她慢慢地说:“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给自己的生命划个价,只要是做自己应该的、喜欢的事,那不论付出多少,也不嫌贵。此所谓物有所值无怨无悔。可若是你付出了,效果也达到了,可得出的结局却恰恰相反,那就惨了。”
这是什么意思?小方一时还不能理解。
索真真见他皱眉,笑了笑,“我们这次北上,恐怕连死,都不得好死。”
这么严重吗?
索真真又道:“若废太子登基,我们就将是侫臣,就算为国血沃疆场,也会被史官描得像王莽、曹操之流一团漆黑而遗臭万年,并落个千古骂名永永远远被泡在世人的唾沫星子里。这回你明白了吗?”
小方真的明白了,有些事,的确比死更可怕。所谓人要脸树要皮。尤其中国人,更是把名声放在第一位。
“不会吧,难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正义和公理吗?”
“正义和公理是明珠,它有时被深埋在土里,只有被人挖出来,它才能大放光明。若有人专门把它丢在茅厕或干脆将它粉碎,那,正义与公理可就永沉海底了。”索真真淡淡的。
“有这么可怕吗?”小方不相信。
“比这还可怕。”贾亚男拍拍他的肩膀,“人的脑袋是灵活的,人的舌头是柔软的,人的心的呢?一句话──人心叵测。总之,黑白可以颠倒,对错可以翻转,是非可以混淆,一切的一切,都可以被人为地指鹿为马。”
“那、那你们还要去吗?”
“唉!”黄阿绣长叹,“没办法,人生在世,有些事是你非做不可的。”
“这又何必?”小方问。
黄阿绣苦笑,“别人诽你、谤你、骂你、唾你……都是外物,真正主宰你的,是你自己的心,难道为了让人夸,就可以出卖良心的清正吗?该做的就不去做了吗?”
这……小方一时无语。
“哎,好了好了,不要再谈论这些了。”刚还一脸深沉的索真真笑着道,“明日忧,明日解,今日有酒今朝醉。咱们且吃且喝,快乐一时算一时。”
这番话让气氛又活跃起来,大家纷纷举箸酣吃举杯痛饮。
“来,我敬你们一杯!”东方王爷此时举起金瓯,夫人也跟着站起来,大家都一起站起来,“干杯”之声不绝于耳,莺声燕语,满室婉转。
这时,小方突然听到一声“鸟语”──cheers!
“cheers”是英语“干杯”的意思,远古的大唐怎么会有人说。小方一颗心忽然冰冰凉,他回头恶狠狠地盯住黑妞,轻轻说一声“cheers!”
黑妞笑了,“小王爷是要我喝酒吗?黑妞是个奴婢,这会子怎么上得了桌面,您还是跟您的师姑们喝吧。”
“cheers!”小方加重语气又重复了一遍──唐朝的人会英语,真是稀奇。这个“布局”的破绽终于给他找到了。
黑妞给小方递上一块温热的湿帕子,“小王爷别卖弄了,知道你会说几句红毛鬼子的番话。你贾师姑比你还会说呢,每有番帮入朝进贡,都是她接待,她人又聪明,番语说得好着呢,有年从琉球国来的一个番婆子带了一身衣服给她,她穿上番服,进宫见皇后,又操着一口番语,害得皇后娘娘直埋怨皇帝不早点告知,她也好提前打扮,免得她这个母仪天下的国母在蛮夷面前失了泱泱大国的体统。”
原来如此!小方松了口气,“那你怎么也会说?”
黑妞悄悄道:“我就会两三句,是跟安大人的丫头元宝学的,安大人会的才多呢,这次她去泉州番仁里,就是因为她精通番语,好跟番商们交流。那边的番商很有钱的,整整繁荣了泉州一条街。”
噢!
“安大人常说,作官不光要持身清正,不光博古通今,还得知道民情民俗,还得……总之,得什么都会那么一点儿。”
噢!
“康儿,别只愣着,给师叔们敬酒。”元贞姐妹刚互相敬完酒,众人一时无话,都低头吃菜,难免有些冷场,王爷遂命令儿子起来活跃气氛。
“是。”小方殷勤领命,接过黑妞递过的酒杯时,倒踌躇起来──若敬酒,自然是依从官秩的大小从元贞开始,可是先给她敬,又致欧阳文森于何地?他毕竟是她的丈夫。不如,干脆第一个敬欧阳,尊重他,元贞也就高兴了。
打定主意,小方振衣弹冠真奔欧阳文森而来,王爷看着儿子的动作,暗暗点头,这本也是他的想法。嗯,这小子,有长进,知道眉高眼低人情事故了。
小方双手举杯给欧阳文森,口里说道:“欧阳大人请……”
说完这句,再也接不下去了。小方不由迷惘起来,欧阳的笑脸在前,他不便多想,但就在他恍惚的一刹那,他蓦然觉得这位欧阳大人酷似扈平,顿时,一股莫名的反感直冲胸臆,“你在东南亚的生意不错吧?”
他来了个突然袭击。
欧阳微微皱了皱眉,然后笑了,对东方王爷说,“元康是不是想起来以前的事了?”
“别岔开话题,我不是问以前,我问你现在。”小方冷冰冰地。
欧阳叹了口气,“我已经离家多年了,据说,家中的生意在家母的照料下,还能过得去。”
“你们家是做生意的吗?”小方反问。扈平可是出生于农民家庭。
扈平笑一笑,黑妞这时悄悄说道:“欧阳大人家是岭南富商,后来他跟家里闹翻了,这几年都没回去过。”她托盘里放着几只酒杯,一直跟着小方。
噢,竟是这么回事。这个戏文看来真是无懈可击。
“小王爷,你请。”欧阳文森此时竟反客为主。
他彬彬有礼,更见得姿同玉立,帅得可以,再一想他居然跟安若素还有点瓜葛,小方心中的反感更多了些,讥讽道:“听说欧阳大人是天下第一美男?”
“那都是陈年往事了,现在的天下第一可不是我。”
“那是谁?”小方步步紧逼。
“正是小王爷你啊!”欧阳文森微笑,“你忘了吗?今年元宵节赏花灯,好多女孩儿都不看花灯只管跟着你看,你可是大家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少王侯之家正为自己的女儿打算,想要你做女婿呢。”
这番话真让小方受用,他的反感平息了一些,再一看欧阳,他一付超然物外不与争锋的样子,似乎又不十分像扈平,而且说话的声音也不一样,大概是我看错了,世上相像的人多着呢,巩俐章子怡不就很像吗!
巧合而已。
小方松了口气,转身对着元贞,轮到她了。元贞见酒杯举过来,缓缓起立相迎,小方目不错珠地盯着她,觉得她的眉目五官自然是不必说了,尤其是她那份气度,仿佛纳天地山川入胸臆,淡而有味,简而有容,华而有序,温而有仪,威而有礼,堂皇磊落。
她笑着,轻言道:“来,同饮。”
小方自然不能拒绝,与她一起饮下一大杯,酒刚入喉,只觉芳冽喷溢,齿颊留香,真是玉液琼浆呀!这般美味,急功近利的现代人是酝酿不出的,也只有因循守礼的古代人才能按部就班地做得出。
“来,来,快来吃一点菜,这酒后劲大。”元贞又搛了一筷也不知道是什么的菜放入小碟端到小方唇边,小方赶快接过。
“这是狸唇。”元贞说。
“狸唇?狐狸的唇?”
元贞含笑摇头,“哪是狐狸,狐狸是我们神农谷的圣物,哪能吃得。这是海狸,不过不是真的海狸,是仿海狸,是用豆腐、香菇、金针及其他素菜制成,其味不减真正的狸唇。”
“我还以为海狸呢!”小方想起自己披过的那件狐耳裘。
“上天有好生之德,这一盘清蒸狸唇大概得用上百只海狸,若只为一时的口腹之欲,岂不是得牺牲上百只海狸的性命?虽人为万物之灵长,天地之物皆为我所用,但,一草一木棲神灵,亦不可过度索取。”
噢!古人也是讲环保的,只不过是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的。就着这番话,再品这味狸唇,实在是美妙无匹。──有这美酒,有这美味,还有这满室的飞言笑语,都是可触可摸的,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我想跟你们一起去。”小方提了个要求。他很想看看古战场是什么样子。
“你还病还没好啊!”元贞捡了个现成答案来回绝他。
“我只是忘了以前的事,别的都没什么,你们北上是为了打仗,又不是写回忆录,有什么关系?”
元贞还是摇头,“不行,你们东方家就你一个独苗,不要说我不能叫你去,就是皇帝陛下也不会答应。”
“这个理由不够好。”小方反驳说,“难道北上大军的将士中就再没有独苗了吗?人家不是爹生娘养的?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