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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岛6·泽塔-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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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无论如何,那不是泡沫,初夏不是,失败的告白也不是。
    可以清楚看见,雨后的天空留下了未来的轨迹。
    仰望,瞳孔无法对焦。
    因为我想我一定会与时间一样,向前行走,继续,没有任何理由。
    我不要告别夏天。夏天正残忍地离我而去。
    每天只是比前一天凉一点点,一点点而已。风扇还是最柔和的一档,但稍微、拉远了一点点;冰箱里拿出来青苹果,想要放热了再吃,一直看着它的身体慢慢冒出水珠,等待的时间,长了一点点;吃晚饭,习惯扭头过去看一看窗外的天空,深蓝与霓虹。噢,黄昏已经结束了?早了一点点……
    这些,在眼里的变化却快得令人抓狂。
    夏天的水果们,我还没全部品尝过,荔枝没有,龙眼没有、绿石榴容易便秘于是不敢,绿提子今天刚开始吃太甜了受不了,黄皮每天买几斤但没吃够就向尾造说Bye…Bye,国产青苹果最酸最涩最似青春的味道,最近喜欢上的是进口水蜜桃我压根儿不相信是进口的,不过两块九一大只已经好满足了,只是越往里吃越怕核子长虫所以每次吃心理和生理都感觉分外刺激O-YEAH。
    现在最期待的是9月上市的红石榴,在我眼中气质最暧昧的就是它了,所以很喜爱。剥开比较粗壮的绿皮,里面是一颗一颗水红色透明小果肉,像极我小宇宙幻想之中的饱满并且脆弱的爱情。然而果肉里面又有小核子,这是品尝时令人最困扰的地方,但偏偏这样情调很好。吃的时候我喜欢一边画画,然后时不时吃一颗,一颗一颗地吃,慢慢把小核子在口里舔得干干净净才吐出来。这样就有把一个人时候的无聊细细咀嚼然后爽快弃掉的快感因为把舌头磨伤了O-YEAH。

    另外还很期待中秋前夕上市的柿子。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们也莫名地越来越大,又软又重,放在货架上肯定跑不掉。我爱亲自选亲自买柿子,并且喜欢在放学后、黄昏离去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的时候。我认为这是一天里面最暧昧的时刻,现实与梦想有了奇怪的交集,即便我总是一个人,也能闻到你们的味道噢。跟刚下班挤完公车或者准备挤公车回家的上班族一起选水果,在橙黄橙黄的灯光下,即使疲累,也安心的吧。很安心,所以这段没有O-YEAH。
    即使我怎么喊O-YEAH。夏天你还是要过去的吧。
    我完全不去想象下一个夏天的模样。但未来,我希望我的轨迹能跟你在某一处重叠。那个令我告白失败的人。那个时候,我会说什么呢?你不能比我先开口哦,否则我便一下乱了阵脚。
    “对不起,我没有忘记你。”就像记住即使被迫告别了的、也绝对不可能忘记的每一个夏天。
    朱古力:绝杀·困兽
    这个故事讲的是挣扎,野兽的挣扎。
    绝望的恐惧,青面獠牙的野兽最后一次的劲爆、反扑,流尽最后一滴血。
    可怕的敌人,必须用血、用命去拼。即便死,也无遗憾。
    他知道有那么一天的,放多少血就应该还多少,用自己的血还。
    只是没想到那天,来得那么早。
    挣扎,真的有用吗?
    一。
    杀!杀!杀!
    只有杀了眼前的人,自己才能活下去。
    盛荣比任何时候都明白这个道理。此时他的八大手下,只剩下了三人。而双眼,也被自己的血染得通红。
    伤口像心中的怒意,不断喷涌。血溅飞花。
    手下又倒下了一个。
    拓鳞刀盛荣一直是江湖上排得上号的恐怖刀客,那把舞得如快刀切鱼鳞般的拓鳞刀更是让人毛骨悚然。麾下八大刀客,每个都有过硬的功夫,这九人一起出动的时候,所过之处,必定腥风血雨。
    而平常,盛荣割的是别人的脑袋,削的是别人的肉,溅的是别人的血。
    他想过自己也会有这样的一天,却没想到对手居然如此可怕。更没想到自己会伤得如此狼狈。
    那个人,简直不是人。
    手下又倒下一个。同样残忍的死法,肝脏被撕扯成碎片,人体器官的腥臭充斥密林的整片树木。
    树梢上的露珠滴落。
    焦鸦笑了,右手甩落手中的碎肉,血浆。
    那已经不像是人的手,指缝间没有一丝赘肉,全部是精弹有力的骨,和黑色突长的指甲。这根本就是鸟类的利爪。
    就是这样的一双手,在不到半炷香的时间,一爪一个,一爪一个,连连杀了七个用刀高手,抽出他们的肝脏,让他们痛不欲生,猝然而亡。
    这是何等残忍的杀人手段,却是焦鸦最为得意的杀人方式。
    最近江湖风头最劲、最为神秘的杀手组织“亡冥”,头等的杀手焦鸦,两只利爪般的魔手已经不知道抓破了多少高手的肝脏。这种血腥的感觉,最为直接地刺激焦鸦的神经,令其更加残暴,而更让人无法抵抗。
    盛荣的额头早模糊到黏稠,冷汗和头上的伤口流淌的血液混搅成难闻的味道,浸湿他的双眼,世界变成更为狂躁的红色。
    他的手,早已经握不住刀了,那把杀人如麻的快刀。
    “快!快!杀了他!替我杀了他!”盛荣声嘶力竭地喊向最后一个刀客。
    那个刀客却早不知道身在何处,如此关键的时候,他居然弃刀逃跑,禽兽!
    一直笑的焦鸦停住笑意,扫视一遍四周。转而又将目光停在盛荣身上,还是那样轻蔑的笑。
    妈的,老子就是死也绝不让人看不起!
    拼了!
    颤抖的手勉强握紧刀,所有的余力转为最后的劲道,刀锋再次化做凌厉的幻影,盛荣身边幻出一片刀影。
    瞧瞧,这便是老子天下无敌的拓鳞刀!
    一片刀光下,盛荣看不到焦鸦的表情。
    他当然这辈子都不想看到那种恶心到死的讥笑。
    所以他再也看不到了。
    拓鳞刀自盛荣手中抛出,抛至高空,砍落一段树梢,又斜晃着下降,稳稳插入地面。
    树梢的露珠再次滴落,滴落到错愕永远的盛荣的脸,一片血污。
    刀光中,焦鸦的利爪还是轻易插入了盛荣的胸,现在又强力拔出,让其流尽最后的血水。
    闻着那股血腥的味道,焦鸦变得更加亢奋。这次杀得真的很爽!任务完成得也极其圆满。
    那么,该走了?
    焦鸦消瘦的身影停在了前方一棵高大的老树前。
    隐约的风声,夹着寒意。
    一滴露珠,孕育自天地交集的清新,缓缓滴落下来。
    吧嗒,滴在焦鸦的脚上,干枯的脚。焦鸦从不穿鞋。
    什么事也没发生,焦鸦转身似乎要离去。
    风,还是风,轻轻地飘过。
    老树并未有明显的变化,隐约的只觉老枝抖动了些微,些微到根本无法察觉。
    焦鸦再次笑了,笑得更为得意。
    甚至在这个笑完全凝固之前,他的身子再次以难以想象的速度转到老树面前,双爪齐出,一下子伸入树干,像刚才抓那些人的心肝一样,拼命旋转。
    老树的缝隙居然流出了殷红的液体,一样的腥臭。
    最后一个刀客也搞定了。
    焦鸦这才有了些许的懈怠,任务这才圆满地完成。
    “还没人能从我的眼皮底下逃走,你算厉害的了。”他像是自言自语,脸上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自得。
    这样的手段,才能让自己在杀手排行榜上居高不下。
    这次的赏金好像超过五万两,够一段时间挥霍的了。
    焦鸦习惯性地搓手,搓去残留的液体。偶尔还用嘴舐。
    滴答。
    还是露珠。
    该死的天气。
    等等。
    露珠?既然已经死了,为什么?为什么还会有露珠?
    焦鸦突然感到从未有过的恐慌,整个身体自脚底传入冰凉的气息,甚至绵延到自己的双爪。那爪可是杀尽天下高手的武器!
    焦鸦的心跳似乎停了。
    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太过强烈,也太——熟悉了。
    每次杀人的时候,猎物看着自己的眼神,不就是那种感觉吗?
    不!
    风!
    只是风。
    焦鸦还是忍不住抬头了。
    抬头的瞬间,他只看到无数的星星,亮闪闪照得人目眩。
    要人命的星星。
    二。
    八月十五,中秋节。
    月圆人团圆,家家张罗喜庆的夜晚。
    黄昏的霞光柔美,淡然。风却有点寒,毕竟入秋了。
    今年格外冷。
    小亢的身上依旧还穿着单薄的白衫,灰旧的颜色证明至少有数十日没有换洗了。可这白衫的布料却是最精致的丝绸,价值不菲。
    同样的,小亢的鞋、头巾都是城内最为名贵的布料,却同样脏乱不堪,不见洗涤。
    寒意让小亢不停地哆嗦,坐在一群孩子中尤其显眼。
    城内最僻静的莫过于这片阁楼了,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府邸,却在一夜之间被人杀尽,烧个精光。目前长遍杂草,却成了孩子们的乐园。
    一群孩子围着一个漂亮的玉罐叫嚷着,罐里头正恶斗着两只大蟋蟀。
    红头的蟋蟀远远占着上风,总能轻易放倒扔进来的选手。
    小亢的脸上一直洋溢着胜利者的微笑。
    其他的孩子显然十分不服,不断抓新的蟋蟀进来。好在附近都是杂草,蟋蟀众多。战斗一直持续。
    红头蟋蟀越战越勇,竟然一场不败。
    别的孩子不服,叫嚷着要放两只蟋蟀斗。
    小亢冻得红肿的脸倒是一脸笃定,任别的孩子放两只蟋蟀进去。
    而那红头蟋蟀也嚣张地挥舞双爪,十分自得。
    还是赢。于是放进三只,四只,五只……
    到第七只的时候,红头蟋蟀依旧赢得有条不紊。别的孩子早都泄了气。只有领头叫嚣的李员外的少爷还是骂骂咧咧。
    “妖孽!这根本是妖孽!”李少爷大叫着,一边踩死自己没用的蟋蟀。
    小亢并无多大的反应,隐约的一丝笑意,很宝贝地逗着自己的红头将军。
    骄横的李少爷顿觉受了莫大侮辱。他跳起来抓过玉罐,倒出红头蟋蟀,想一脚踩死。
    “妖孽!让你猖獗!”
    李少爷的脚还没抬起,就被小亢一推摔了个嘴啃泥。
    红头蟋蟀趁机躲到小亢的脚边。
    别的小孩扶起一脸狼狈的李少爷,从未受过如此屈辱的李少爷大声尖叫着,那帮孩子就全部冲向了小亢。
    六七岁孩子的打斗,有时候并不比成人仁慈。
    那群孩子没想到单薄的小亢有如此大的力气,竟然一连推倒了好几次群攻,但毕竟寡不敌众,小亢最后还是被压倒在了地上。
    李少爷兴奋地将臭鞋踩在小亢的脑袋上。
    小亢被压制得无法动弹,却依旧将头抬得很高。
    眼神,那种眼神凝聚的力量,有一种特殊的压迫感——直直瞪着李少爷。
    李少爷竟被瞪得打了一个冷战。
    他心虚,踩得更猛:“奶奶的,叫你看,叫你看!”
    血流过小亢苍白的脸,而眼神,却更加冷,冷过刀锋。
    “妈的,妈的……反了,这臭小子,没妈的野种,我今天……我今天……”有钱人的孩子,多说几句话都会累坏腰子,一旁早有仆人的孩子帮着捶后背。
    没妈的野种!
    没妈!
    妈!
    “啊!”
    小亢突然奋力地尖叫,拼命地挣扎,那个样子,活脱脱便是愤怒的小野兽。
    压住他的孩子一下子承受不了那种兽一般的蛮力,挣脱后的小亢狠狠咬住了李少爷的耳朵,抵死不放。李少爷再次杀猪般地号叫。
    周围的人更加野蛮地毒打小亢,小亢浑身是伤,却抵死咬紧。又一记重拳下,嘴角已全是血,门牙粘在了耳朵上。
    李少爷的耳朵已不再像是耳朵。他既怕又痛,一时也不敢再次上前。
    光止疼就让这富家儿子一阵忙活。
    此时歹毒的念头突然晃过脑际,李少爷一激动,当即下令:“快,踩死那只蟋蟀!快给我找!”
    “不!”
    挣扎,再次被毒打。伤痕累累,还是挣扎。
    红头蟋蟀逃得再快,还是被发现了。
    “给我狠狠地踩,往死里踩!”李少爷嗓门如丧钟长鸣。
    “不!”
    小亢的眼已有泪。
    这个七岁的孩子,从出生以来,一直一直地,没哭过。这次,再也忍不住了。
    有时候奇迹就出现在人落泪的那刻。无论哪个年代,男儿的热泪,永远宝贵过身上流淌的血液。
    无论多小的男儿,只要够胆,都是真正的男子汉。
    “真的需要如此吗?”
    柔美的声音,像一阵清风飘过。给清寒的黄昏带来别样的暖意。
    春风。
    三。
    焦鸦倒下去的时候,身上甚至没有特别的痛楚。
    那把刀,实在太快,力道,又实在控制得太完美。在神经还没传达痛意的时候,他的意识已经游离了身体。
    当他正式躺倒的时候,头颈、前胸、双手、大腿,都从平静中猛地爆裂出巨大的伤口,鲜血如注喷射。
    枯黄的落叶飘舞,都溅到了这些腥臭的液体。
    这才是真正的拓鳞刀!
    焦鸦的双眼还亮挺挺地睁着,却再也看不到任何色彩了。
    身后的刀客这才放下了手中刀,只是一把普通的刀。集市中卖的话也许不过五两银子。
    他却杀死了焦鸦,天下第一神秘杀手组织的头号杀手焦鸦。
    刀客笑了,正是刚才那个逃掉了的刀客。摘掉斗笠,乱发飞舞。
    “你以为你杀掉了我!却没想到吧,树中的并非是我,而是你杀过的一具尸体而已。”
    “你太自信了,你以为拓鳞刀真的那么容易对付吗?”
    “我能从你眼皮底下逃走,自然也可以偷龙换凤,偷一具尸体转移注意力。你果然上钩了。当然不这样做,你也死定了,天下谁能挡得过我的刀法呢?”
    “你只是一个没有脑子的杀人工具。派你来杀我的人实在够笨。他以为我盛荣当真如此无知吗?哈哈……这江湖,永远只有聪明人才能活得久!”
    面对尸体的演讲永远是胜利者最大的快感。
    原来他才是盛荣。
    为了生存,他假扮刀客跟着替身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这样隐匿的生活。那些日子,也必定充满血泪。
    而至少,他还活着。
    拓鳞刀永远不败!
    盛荣并没有兴奋多久,老江湖知道此时离开才是大计。
    滴答,滴答,滴答。
    还是露珠。
    三滴。
    突然起了笛声,悠扬。
    白衣飘飘,丝巾缭绕。
    周围的血腥气突然间不存在了,隐约的居然有种说不出的幽雅。
    然后是一把剑。
    闪电!
    四。
    “真的需要如此吗?”
    柔美的声音,当然配上婀娜的身段,姣好的面容。
    仙女,有时候也可以在凡间的。
    而当如此柔美的声音出现,周围的一切瞬间静止,所有的眸子都盯住了眼前的美丽,再放不开。
    李少爷忘了痛,困住小亢的孩子也早忘了用力,至于小亢,甚至忘了要爬起来。
    “娘!”
    内心强烈的呼唤。
    多年以后,小亢每次回忆起那种感觉,心头依旧荡漾一丝久远的甜蜜,回味孩童般的笑。
    有的人天生一见,便是一种宿命的缘分。这话小亢一直深信不疑。
    但这样的缘分,究竟会转化成什么?
    多年以后,对于这次相见,小亢究竟是悔恨,还是欣喜?
    天知道。
    仙女再美都有一种潜在的冷艳,那种冷,让人向往却又高不可攀。永远保持着距离感。
    仙女便是仙女。
    此时她正一步步款款走向小亢,对周围的人群、孩子仿佛视而不见。
    小亢还趴在地上,额头还冒着血,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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