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 朝露若颜-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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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己糊涂吗?为什么所有的眼睛都无端端的带着一种蔑视和讥笑。
她想问他,为什么,为什么我如此爱你,把你放在心中,你却将我践踏!她还想问他,为什么,为什么我对你付出一切,把你看的比自己重要,你却将我无视到这种地步!她还想问他,为什么,为什么我把自己给了你,把你当成所有,你却当我如此低贱。
可她最终还是什么也没问,因为她无法移动脚步,仿佛刚才的一切只是臆想,直到黎夏冲到舞台上,赏了邱备一巴掌,重重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出来时,陈芹才终于抬头看他。
“打的真好,陈芹,这巴掌算你给我的,我们两清了,你情我愿,大家好聚好散。”他的话再度从扩音器里传了出来。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与你的爱情不是这样的,它该像水一样的清澈,该像花一样的鲜艳,该像阳光一样的灿烂,该像天一样的蔚蓝,而不是这样,不是如此不堪,不是的,也不该是的。
她在他即将离开大厅时抓住了他,那么用力,那么勇敢的抓住了他,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眼泪模糊了她的视线,她不在乎周围的人怎么看她,她只要他,“不是的,邱备,你告诉我为什么,不该这样的!”
他回头看了她一样,眼睛如磐石般坚硬,没有往日的深情款款,更没有一览无遗的纯真,有的似乎只是愤恨,他用力的甩开她的手,“为什么,陈芹,在你践踏我自尊的时候,我就在想,有天,我也要同样的回报你。”
“如果不懂,我可以再说一次,我在耍你,听懂了没有,耍你!”
啪!重重的一声,很大,很用力。
红红的五爪深深地印在他脸颊,手变的有些麻木,只知道那时的心,几乎是麻木了,失去知觉。
她是那么卑微的爱他,为他,她把自己变成了尘埃,可终究她在一场大雨后,掉落土里,掩埋在了地里,陪同那种爱人的滋味埋葬了。
接下来的事,她已经忘记,只是觉得自己一直那么固执的抓着他的手臂,就像要把自己的指甲掐入他的肉里,然后和他融为一体一般。
黎夏说陈芹,你放手,这种人是人渣,可她不能放,因为一放就没了。所以她一直努力的抓着,就算怎么样,她都不能放。
”陈芹,你疯了是不是!”他甩开了她。
重重跌回地面的时候,没有疼,只是感觉轻飘飘的,仿佛是浮在了半空中,她最终还是松开了手,原来幸福是她怎么抓都抓不住的。
她听到旁边黎夏一直在叫着,“陈朝,快点来啊!”
不!别让他来!可她终究来不及说出口。
醒来的时候,陈朝正帮她擦着眼角的泪珠,而周围,只是一片安静的白色,旁边白色的液体缓缓的进入她的身体里,有些略微的疼。
他调着点滴上的开关,液体向下的速度渐渐放慢,她看到他的手正轻轻地抚摸那个压着针头的白色胶带。
迷迷蒙蒙的状态下,她似乎能感受到他宽大的手掌覆盖在自己额头的温度,低低浅浅的声音在耳边回旋。
“陈芹,爱过了,痛过了,是不是我就有机会了呢?你知不知道,有一种亲情是以爱情为基础的,你痛了,我也痛!”
“可我痛了,你却不知道!”
是,她是不知道为什么爱上一个人的结果是这样!
“他真的不要我了!”她有如梦呓般的喃喃自语,泪却无声无息的滑落,温温的在脸上留下痕迹,一次一次干掉,然后覆盖。
其实他也不是没见她哭过,可没有一次,她哭的如此让人心疼,锥心刺骨。
记得他5岁时,她出生,爸爸指着那个哭的稀里哗啦的女娃说,这是司令的女儿,5年后,他10岁,她5岁,她叫他哥哥。
他平时很少对她凶,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可是这次,他实在是有些憋不住了,紧锁的眉头间,一团火焰正不断燃烧,她的每次自言自语,每次无意识滑下的泪滴,无疑就似火上浇油,陈朝觉得现在的自己,就跟定时炸药一样,只要一碰,就会爆裂。
“为什么,为什么他要这么对我!”
“什么为什么,你觉得你们可能吗?你认为爸妈会同意你们在一起吗?他爸现在还在牢里蹲着,他配的上你吗?陈芹,你醒醒吧!爱情不是这样拿来伤害的。”陈朝用力的按着陈芹的肩膀,在她又一次的自言自语时犹如一头发火的狮子,怒瞪她,力道大得那双修长的手指顿时青筋爆现。
其实他不想的,只是看到病床上的她,一脸苍白,气就不打一处来。而她的话就似那导火索一样点燃了他,所以他第一次没有节制的,像在法庭上把对手逼到无路可逃一样的对她。幸亏他还是忍住了,“作践自己”这四个字始终没从他嘴巴里说出来。
离开家以后再想起这些,陈芹总会觉得自己那时挺傻,可又挺勇敢的。从小她是被呵护长大的人,顺风顺水,唯一的一次跌倒,几乎是摔的半残,可她却也凭着小强的特质活了回来。
往脸颊上扑了扑水,对着镜子捏捏,然后把回忆泼水一般的洒出去,生活其实很简单。
鱼说,我的悲伤只有7秒,因为7秒之后,我的眼泪沉入水底,当我游弋到另一端时,你只知道我的快乐,却忽略我的悲伤。
两年的生活,不仅是在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痕迹,更多的是让她懂得,放了别人,才能放了自己。
路过通道的时候,邱备已经不在,她望着那个空空的座位很久。
没有失望,有的只是点点的惆怅和惘然若失。
回过头,就看到小秋在舞台那边使劲朝她挥手,嘴巴一张一合的胡乱喊着什么,音响很吵,所以她根本听不见。
快速的穿过舞池,等她走到小秋边上的时候,她与韩瞳已经背好包了,“走了?”她疑惑的看着她们。
小秋点了点头,“是啊,看到想看到的了,当然就走了!”
是吗?陈芹下意识的望向远方,那里昏暗的灯光下,某个妩媚的女人正娇憨的躺在一个背影修长的男人怀里。男人的脸是背对着自己的,所以她看不清楚,可女人的脸却很清晰,蜷曲的长睫毛,闪着银灰的亮光,很妖冶的五官,嫩白的胸部裸露在镁光灯下,有种市场上五花肉的美感,市场的小贩总说,越白质感越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走吧!”小秋拉了拉陈芹的袖子,“喂,你刚才掉马桶里了啊,进去快一个小时!”
刚才?坐在那个狭小空间里发呆的时候可没这个感觉,眼见韩瞳高瘦的身影已经没入人海,两人飞快的拿起背包,紧跟上去。
一路上,韩瞳没再说话,时速快的跟自己头顶上经常飞过的大客机一个样,只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大概预感不对,小秋也一改呱燥的性格,安静的和陈芹坐在后面,任凭车子起起落落,狂奔似马,依旧端庄贤淑,坐的跟个总统一样镇静。
站在公寓楼下,看着那辆扬长而去的车身,一阵空虚袭上心头。
往回走的时候,陈芹一直想着小秋说的那帮人,陈朝,柯辉,腾震。
其实他们和自己,都是一个院子长大的,对他们,自己并不陌生。如果说人生来注定得到一些,那必定失去一些,得到什么,失去什么,或许只有自己才明白。
只是时光如梭,晃一晃就过了,就像油画,时间久了,褪色了,轮廓犹在,记忆犹存。
一个人的宿舍,洗了澡,擦了头发,随便搞搞,也就12点了。
正准备睡觉的时候,手机响了。
是小秋打来的。
陈芹侧躺在床上,盖了半边身子的棉被,一手还压着眼角做按摩。
“怎么了!”她问。
“陈芹!”小秋故意压低了声线,“我刚才把腾哥的手机偷了!”
啊?
“我怕我姐发现,就放你包里了,等会无论它怎么响,你都别接,急死他,谁让他带个三八女出现在我姐面前的,活该!”
“这样不好吧!要是人家有什么重要的电话呢!”
“三更半夜有什么重要电话,有也是女人的,没事!就是,陈芹,不好意思哦,明天我就还他,晚上就暂时寄放你家吧!”
“好了,我姐来了,就这样了!”
啪的一声,速度挺快,耳边立刻一阵忙音。
挂了电话,顺势把身子一歪,在包里摸索了半天后,还真的发现一台崭新的nokia Vertu,富豪就是富豪,陈芹摇了摇头。
这款机子她见过,在北京一次手机的展览会上,那时的主持人说这是世界上最贵的手机,不仅按钮的接触点均有红宝石镶嵌,机面显示屏更是由宝蓝色水晶制成,就连外壳都是配以名贵金属如黄金、白金等作修饰,拿在手上,时刻充满超级富豪味道。
摊在手上比了比,和自己的1100其实也没什么本质区别,能接能打,偶尔能做下拇指运动,在陈芹眼里已经是号称功能齐全了。
转了身,把床头灯一拉,整个房间笼罩在屋外机场的塔灯下,舒舒服服的扒着抱枕入睡了。
“真爱”酒吧里,少了三个女生的空间依旧吵闹,相比于刚才,音乐甚至更high,舞者更卖力,露出的肌肉也更白嫩。
沙发上的男子摇晃着手里的酒杯,黄色透明的液体清澈见底,这是一瓶1926年的苏格兰威士忌,略带芳香的酒感,入口甘甜,齿颊留香。
这里的男人很多,可喝得起这种酒的男人并不多,就像这里的女人很多,要得起的这种男人的并不多。
“这丫头,老搞这种把戏!”
“怎么?”对面的男子低抿一口手中的酒杯,“真把你手机拿了!”
“是啊!估计又为她姐鸣不平呢,小孩子,总是要掺和到大人的世界里!”说话的时候,刚才躺在他怀里的女子已经不见,敞开的A&F衬衫极大限度的展示他标准的身材;线条硬朗的胸肌,和他那孩子般的脸不怎么搭调。
“喂,刚才韩瞳是不是来了哇!我刚在路上差点和她的车刮擦,牛啊,那车踩着黄线就过去!”一个男子伴着嘈杂的音乐迎面而来,不过声音够大,连那种迪斯科的音乐都没法把他的声音震慑住。
陈朝看了他一眼,狭长的眉毛高高挑起,“柯辉,你什么时候能把你200分贝的音量调小一点,美女都被你吓跑了!”
话一说完,柯辉就乐呵呵的蹭到他边上,冲怀里就是特男人的一拳,“变不了了,啥时候我要沦落到为了女人改变自己,那人生就废了。”
哈哈哈!三男子拍案而笑,一致公认这话说到点子上,罚一杯。
“喂,你真不关心一下你的手机!”
“哪能啊,我让小K告诉韩瞳了,小秋这个月满勤,扣了。”
第六章 神人
那段记忆永远深刻,那段岁月永远铭记,不在意的永远在失去后才越发的珍惜。
陈芹
在陈芹的记忆里,她家的房子其实很普通,青砖红瓦,四四方方,房间林林错错隔开,小时候她与那些玩伴就经常在那个偌大的院子里捉迷藏,有时一躲就是一个小时的无人来找,最后还是自己耐不住寂寞偷偷跑出来,然后就见那些伙伴各个大爷似的坐在大院的空地上吃着冰棒,各个笑的及其开心的冲她乐,“陈芹,快来,你哥请吃冰棒了!”
“冰棒个头,你们怎么都不躲!”她气的在那跳脚。
“躲了啊,”大毛伸出舌尖舔了下即将流下的冰水,“谁让你躲那么里面,好啦,看在你哥请冰棒的份上,算你赢了,等会给你一张戏票!”
大毛是影院经理的孙子,和他玩游戏,不就为了那个票子,可一张哪够啊,小莉,小海,小窝,七喜,掰着手指头,一只手还算不过来,加起来7。8个呢?
她冲上前一把夺过大毛手里的冰棍,“不行,要10张!”
“你还我冰棍,你还我冰棍!”大毛在院子里跳脚,却决口不提票的事,视死如归。
陈芹站到椅子上,把冰棍举的老高,直到冰棍水直直的滴到腋下,小脸一皱,却还是坚决的举着,然后特自豪的看着比她矮了半个头的大毛很没男子气的掉眼泪,刮着耳光子笑他。
”羞不羞啊你,男生哭鼻子!”她爬到更高的台阶上,吐着舌头做鬼脸。
“好了啦!”陈朝那时候就很高,不费吹灰之力地一下把陈芹手里的冰棍放回到大毛手里,直接把陈芹拎到肩膀上背媳妇似的背回家。
半路上,他笑嘻嘻的告诉陈芹,票在我这,你欺负一小孩干嘛!
后来陈芹大了很多后才觉得陈朝律师的职业敏感由来已久,简直是利用自己获得电影票,然后在自己发火的时候又充当了英雄抢下冰棍,从此在院子里的声望提高,最后间接导致大家伙都不和自己玩。
为此,长大后陈芹咨询过这位大律师,他穿着律师袍,笑的可欢了,直夸自己妹子聪明,把陈芹气的直踩他脚,黑黑的皮鞋硬是多了好几个脚印。
当然,那是后话,可那时侯的大院里确实是古树盘根,鸡犬相闻,嬉笑不断,奔跑不断,呆久了,偶尔还会觉得它破,它老,特别是后来欧式建筑的别墅林立周围,更显它的突兀。
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她到了北京,看过大大小小的四合院后,方然醒悟,原来自己所住的古居是远远非北方四合院和其他广大地域的农村古舍可与之比肩的。
那时她这么和袅袅说的时候,那女人可是非常的表示赞同,点着头说,是,是,根本比不上我们家的大炕,袅袅家是东北的,看着那女人认真的劲,她也认同般的点了点头回礼。
毕竟都是出门在外,称赞起自己故乡更是一点不吝啬,就像其实陈芹也没觉得自己老家的荔枝多好吃,而且吃多上火,嘴巴起泡说话还打哆嗦,可说出来的就是“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然后就是这的砖没我家红,这的树没我家粗,这的墙没我家高,这的人没我家好,一路下来,感觉就是差,而且是差到底。
后来想想,好歹自己脚踏的可是人家的地盘,增长着这个城市的GDP,给人家添砖加瓦的干活,于是立马改了口,只说这的人只比我家差一点,顺带还露出一节小指头,至于哪一点,袅袅说,没亲切感。
为了这个认知,那天晚上她们在三里屯酒吧坐了一夜,歌舞升平,烟雾缭绕。
女人扭着屁股比大街上的大妈跳秧歌还带劲,男人就是色迷迷的直往人家穿的少的地方看,袅袅在酒吧玩的很疯,喝的最多,也吐的最多,陈芹那天还是没喝,无论多少男人过来献殷勤,硬是滴酒不沾,自制的不行,因为她记得,她要把那个女人拖回去。
大概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她就经常做梦梦到家里那套透出一股胭脂红祥瑞气的古居,每回醒来,睁眼半天,就再也无法入眠了。
或许这就叫做,独在异乡为异客。
入睡前,最后一秒想到,还是那套房子。
早上7点,当闹钟死皮赖脸的响了第N声后,才把某芹从梦里叫醒。
翻了个身,又死赖了几秒,陈芹这才一骨碌坐了起来。
揉揉惺忪的睡眼,光着脚丫子就跑到大厅,觉得地板特冷后,才又蹦蹦跳跳的绕回房间穿鞋。
刷牙,洗脸,打扮,一气呵成,不过15分钟,然后就着镜子咧了个嘴,高喊,“陈芹最漂亮,陈芹最能干,陈芹是才女!”
最后挎着个帆布包,就出门了。
走出大楼,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