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8 流云劫-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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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而你下午逃学。”他平静的说。
“我去看”遗忘”,它过得很好,我陪它玩了一下午。”
“我知道。”他轻声说。
还有很多话想说,可是我说出来的却只有两个字,“再见。”
夜里羽姝起身时,看见我还在埋头不停的写,奇怪的走过来看,那时候我已经不能说话,只能压抑的哭泣。
第三个第二天早晨,羽姝答应替我请假。
6点半钟,罗浩阳打来电话,我们相约五分钟以后在我家的楼下见面。
我手里拿着写好的一个小本子,那上面记着流水帐一样的往事,我用自己描画的一张小浓漫画做了封皮,就是我挂在单杠上的那张。
关于那天的好多事我都忘了,真是很奇怪。我只记得苏寅农带笑的接过我递给他的本子,“我会好好的看。”他向我保证。
我点点头,突然抱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脸上用力的亲了一口,“记得我,记得我,记得我……”我一遍一遍的说,我不知道罗浩阳会怎么想,可是我必须说,不然一切都会变得来不及。
“我很喜欢你。”苏寅农说。
按照我们事先的约定,我马上说,“真的。”它会让那句话变成,“我真的不喜欢你。”那是我们的暗语,对付罗浩阳的暗语。
“真的。”他说。
我退到一边,换成罗浩阳和他拥抱道别,分开的一瞬间,他们各自狠狠的在对方的胸口揍了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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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以后,还发生过很多事,可是我觉得我的十六岁的故事到那天就结束了。
私 语
到现在,小西十六岁以前的故事已经结束。
从十一以前的笑着开始,到今天的哭着告一段落,我听到有琴声悠扬,其实不悠扬,是邻居家有人在练琴,呵呵。
今天因为在外面培训,下午早早的溜回来了,等一下还要返回单位参加副总离职的告别宴,哎——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果然是对的。
在一段时间把《晚云归》搬到起点中文,看的人不多,但是有一个人留言说的话一直忘不掉,每一个作者都需要鼓励。是不是每个作者都会看重留言我不知道,但是我很喜欢看,在这里很谢谢大家,陪着我一路走来。当然,我亦希望一直陪着我走下去,小西的故事还没有结束。
可是我要把这个文先变成:已完结,就当成一个可笑的仪式吧,在旧的一年就要离开的时候,我们假装它已完结,十天以后,(最晚明年一月份)我会把它打开,接着往下写。这期间还要做的事有:写完苏的番外。也会写一篇小罗的番外。
每年的年末,人的心都会感到动荡不安,这一年就要结束,盘点你的生活,到底有多少得失,我想大部人都会黯然的叹一声:又是虚度。
呵呵,没什么了不起,让我们期待明年,就算明年此时还会叹一声又如何呢。
毕竟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繁华过后,生命不过是一捧握不住的流沙。
欢迎大家一如从前,来这里说话聊天,不必要非得说小西,说别的也可以。
漫长的冬天,似乎只有糖炒栗子,烤地瓜的香味才可以温暖人的味蕾。
拥抱大家,和LIN学的,哈哈。
【第六卷 舒云】
第 55 章
我赤着脚,坐在自制的秋千架上。
“宁羽西,你到底有没有答应我?”这尖细的,被拖长的,甜腻的声音,都来自同一个人——赖积蓉,她的最新身份是我的准大嫂,对她我最想说的字只有两个,那是两个她永远不会喜欢听的字。所以我选择在心里说,说得很慢,就象对口型一样,“妈――的”,我一连说了五次,因为太烦她了,就算一口气说六次也不觉得过瘾。
“你心里在说什么——”她没有风度的尖叫。
我捂住耳朵,真想马上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聋子,该死的雀斑女郎,放过我吧。
她的睫毛象蝴蝶的翅膀,轻轻的扇动,真美,难怪老哥色令智昏。我把视线停留在她肥嘟嘟的小嘴巴上,六十秒钟以后,一言不发的把秋千荡得更高。
海滩上的风吹过来,带来了一点咸湿的气息,秋千落下来时,我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
赖积蓉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我积蓄力量重新把秋千荡起来。
小院子里的花开得不好,这里离海太近,强劲的海风常常把柔弱的花枝吹得匍匐在地。这和我梦想的生活有一点点儿的差距。
三年前罗浩阳离开时,我重新设计了自己的梦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可惜努力了三年,梦想只实现了一半。
“小西,你是面朝大海,东倒西歪。”羽姝说,她说得没错,我经常生病,我的花也是。然而我们一直不肯放弃面朝大海的生活,也许只是我自己,因为我的花没有选择的权利。
面对这个世界,我们常常和那些花一样,落到一种糟糕的处境里,在那种情况下,我们没有选择的权利。
三年前,我便落到了那样的境地里。在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好以后,我尴尬的发现,我的婚礼少了一个小小的条件——罗浩阳拒绝出席。我知道在一场让众人忙得鸡飞狗跳的婚礼里,新郎和新娘实在不算什么重要的角色,可是陷入震惊中的宁爸不这样认为。他不允许我用一只公鸡代替罗浩阳举行婚礼,因为他认为公鸡不能代表罗浩阳和我一起去办理婚姻注册登记,好吧,我承认敬业的接待员会和老爸的想法一样。
“猴子,你并不想要这个婚礼。”在一场激烈的争吵以后,罗浩阳拉着我走出电梯。
“是吗?”我泪流满面,虚弱的靠在大理石冰凉的墙面上,身边的人来来去去,看到我的样子,都象做错事了似的匆匆走过,透过眼泪的迷雾,我看见墙角有一只腿儿细细的蜘蛛,不停的在跳舞。
“也许,再等几年,我们真的想结婚的时候……”他的话没有说完,就象数学课上那一条射线,伸向无限遥远的未来。
自从定下结婚的日期以后,我们就不停的吵,一个芝麻一样大的理由就可以让我们吵翻天,在那个混乱的午后,我终于吵累了。做一只孤独的蜘蛛没什么了不起,至少还可以一个人跳舞;或者一个人去登山,登那种六千米,七千米,八千米,或者更高的雪山。
罗浩阳从二十六岁开始迷上了登山,我从他开始登山那天起,便忙于搜集国内外各种山难记录,整个人也因此变得神经兮兮。
我承认当我决定结婚时,只是想用婚姻把他拴在身边,我现在知道这个想法有多么蠢了,可是当时不这样认为。
我不知道开始的时候,罗浩阳为什么同意结婚,我从来没有问过他,或许他和大家一样,认为我们俩本来就应该结婚,天经地义,水到渠成,理所应当,反正大家都这么说。
王瑶女士不象宁爸那样好说话,“小西,我给你们三年时间,三年之内浩阳如果不回来娶你,你必须和另外一个人结婚。至于结婚的对象你可以自己选择,或者我帮你选。”
我惟有点头,因为那些已经发出去的请柬,要由她帮我一一收回。
“篱芭旁的蒲公英/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将愿望折纸飞机寄成信/因为我们等不到那流星……”我从长裙的口袋里摸出手机,摁下了接听键,唱得正好的歌声嘎然而止。
“猴子,是我。”我握住宝蓝色的手机,点点头,忘记了点头是没有声音的。
落日把余晖洒在小院门口的合欢树上,一朵一朵粉红色的花爱娇的浮在枝头,细碎的叶子宠爱的簇拥着它们,我让秋千轻轻的摇荡。
“猴子?”信号不好,话筒中传来罗浩阳的声音带着疑问,还有滋拉滋拉的杂音,如果你能记得二十年前的黑白电视,也许你会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我是。”我侧过身子,迅速的眨眼,如果赖积蓉看到泪光,我可以说那是一颗被风吹来的沙在捣乱。
“还好吗?”罗浩阳的声音再度传来,我用一只手抹一下脸,这是在表演变脸,很成功的,我给自己换上了一张笑脸。有人曾经告诉我,当你在讲电话的时候,话筒另一面的人会从你的声音里听出你的表情。
“很好,我在荡秋千。”
一只白色的猫,从合欢树上跳下来,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过来。
“我在大本营。”
“多高?”我抱紧双臂,看着焰火一样绚烂的合欢树,微笑着问。白猫跳到我的膝盖上,伸出一只小爪子。
“过来,猫歌。”赖积蓉突然对着白猫叫了一声,我把白猫抱在怀里。
通话突然中断,杂音跟着消失。我握着手机,装做在倾听。远处潮声轰鸣,时间静静的流过。
“是罗浩阳吗?”赖积蓉用口型问我,我点头。她的眼神开始变得复杂,白猫不耐烦的拍了一下我的手臂,手机落在了地上。
“猫歌_____”赖积蓉怒火中烧的冲过来。
我站起来, 拾起落在地上的手机,“没事儿,电话早就断了。”赖积蓉本来是打算收拾猫歌的,闻言,气得对着我举起了手,我对着她甜甜的笑,令她沮丧的放手。
“我去换衣服,你在这里等。”我把猫歌递给她,她惊得向后退了一大步。
猫歌突然跳到她的脚背上,害得她跌坐在地上哀嚎,“死猫,臭猫……”
猫歌是一只好猫,它总是能明白我的心意,并且和我一样不喜欢赖积蓉。
“哈哈。”我笑得开心,眼泪也跟着流下来了。今天是我取消婚礼三周年纪念日,罗浩阳仍然远在千里之外,这意味着我要兑现当年跟王瑶女士的约定——自己找婆家。
我吹着口哨走进小屋,换衣服的时候,那只宝蓝色的手机掉在了地上。
“吱——”住在笼子里的“鸡蛋”趴在铁丝网上叫了一声,它是一只雌仓鼠,和它的老公“明白”住在跃层式的金屋里。
“算了,鸡蛋,今天就让它留在那里吧,剩下的时间我不再需要它。”
“吱——”鸡蛋惋惜的叫。
“别难过,我得出去一趟,晚上回来喂你。”我拍了一下它的金屋,用一只脚把手机推到墙角里,今天我不能带着它出门。如果带着它,那表示我对罗浩阳仍然有期待。不,我不想再等了,我的一生都在为男人等待,先有苏寅农,后有罗浩阳,从今以后,我不打算再为任何人等待。
因为在我看来,所有的等待,最后终究成空。
我还不知道,有一天我会不会成为某个男人的妻子,你知道,就是那种一起吃饭,各自入梦的夫妻。
我走到衣柜前,随手打开了虚掩的柜门。
五分钟以后,我穿着一条缀着流苏的带洞牛仔裤,站在赖积蓉的面前。她眯起好看的大眼打量我的上衣,它是一件银灰色的短袖格子衫,我的手腕上戴着罗浩阳送我的牦牛骨做的手镯,“妹妹我饥渴已久,今日下山专门找那年轻英俊的小伙子下手。”我露着白森森的牙阴恻恻的说。
“宁羽西,你诚心让我好看啊?去换裙子。”
“你直接换人好了。”我挑起眉毛,急得是她,还没有登堂入室呢,就想着把小姑扫地出门。现在不给她脸色看,以后恐怕再没机会了。
“好了,好了,你纯心气我。”
“准大嫂,无欲则刚。”
“快点锁门。我们走啦——”
第 56 章
“我结婚的时候,罗浩阳能回来吗?”赖积蓉小心翼翼的看着我的脸。
“不知道,你想他回来吗?”
“你想吗?”
我看着海滩上挑拣牡砺的妇人,假设自己没有听到她的话。我不想,可是我的包里装着本来要扔在家里的手机。
我们到达好享来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宁林森和一个男人坐在靠窗边的位子上等我们。
“小西,这是杜师兄。”宁林森给我介绍刚刚坐在他对面的男人。
他们两人都穿深蓝色的西装,而且都是那种很适合穿西装的人,他们本人一定也知道这一点,熨烫妥贴的衬衣,系得一丝不苟的领带,笔挺的西装裤下闪闪发亮的黑皮鞋,都在宣告他们是多么厌恶牛仔裤和T恤衫。
每次看到这种把西装穿成习惯的家伙,我都有一种冲动,那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冲上前,把他们的头发弄乱,弄成乱七八糟的样子,真想看一看,顶着一个鸡窝的家伙怎么把西装穿出一本正经的样子。
“你好,我叫杜渐。”被介绍的男人起身面朝我说道,说得很慢,好象担心我听不懂的样子。
“哦,你好。”我抬起头时正好看到他在打量我,他有一双细长的眼睛,看人时神情专注。我把视线落在他淡粉色的衬衫上,他是一个很会穿衣服的人呢,淡粉色让他微黑的肤色显得颇为明亮。
“这是我妹妹,小西。”杜渐看了宁林森一眼,后者马上补充道,“宁羽西。”
这下子轮到杜渐说你好了,说话的时候他的嘴色现出微笑的水波纹,慢慢的荡漾开。我看着他的眼睛,那里面看不出一点温度,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我一直以为人在微笑的时候眼睛里一定会有温暖的痕迹划过。
“快点坐下来吧。”赖积蓉把我推到杜渐的身边,她自己在宁林森的身边坐下来。
“想吃什么?”宁林森讨好的看着我,自从决定和赖积蓉交往以后,每当我们三人一起的时候,他都会露出这种表情。我对他呲牙,老哥这付样子总是让赖积蓉吃醋,却是铁定让我得意。
“两份红烧肉。”我说,赖积蓉好象被吓倒了,因为她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好半天不肯闭上。我轮流看着另外两个人,发现他们都是一付泰然自若的样子,心里不由得有点小小的失望。
吃饭的时候,我们只有很少的交谈,大部分都是宁林森和赖积蓉在讨论婚礼的细节,杜渐偶尔插嘴,我后来知道他会做伴郎,而我是伴娘,相比之下,我更想做一个绊娘,在婚礼上把新娘绊到会不会很好玩儿。好吧,我承认我变态好了,我就是不喜欢赖积蓉。
吃完饭以后,我从随身的小包里拿出匆忙之中装进去的小镜子和唇膏,当着他们三个人的面给自己画口红,对不起了老哥,我知道这样做会给你丢脸,我是故意的。
赖积蓉一定是被我的蠢样子打动了,她紧紧的抓住宁林森的一只胳膊,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就这样吧,王瑶女士可以命令我结婚,但是前提是她必须找到一个肯和我结婚的男人。
宁林森看着我,神情里满是纵容和宠溺,还有——心疼。我狠下心来,继续描画。
沉默中忽然有一个冷静自持的声音响起来,“你们不是要去试婚纱吗?”
“啊,差点忘了,杜大哥,那就麻烦你送小西回去吧。”赖积蓉如遇大赫般的从椅子上弹跳起来。
我收好唇膏和小镜子,站起身,不面对任何人说道,“不用送,我还有别的事要办,就在这儿分手吧。”
“放心,我会送她回去。”杜渐对赖积蓉说。好象根本没听到我刚刚说的是不用送。
赖积蓉拉着宁林森转身便走,那份心虚的样子好象她是某一个弃婴事件的女主角。
我忍不住呵呵的笑起来,我知道有一天我会成为一个让人避之惟恐不及的又老又怪的女人,可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你要到哪儿?我送你过去。”杜渐看着我问道,我在心里迅速的想着一个离这儿最近的我想去的地方,最后的结论是——洗手间。
“我要去洗手间。”我说。
“我在这儿等你。”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