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我上!-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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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呢,好吗?」
「我弄了个房地产公司,手下有两个工程队,正在做一些商业建筑项目。公司目前稳定发展中,一开始是很辛苦,但现在已经好多了。」
「我听说了。」我微微一笑,「你那边的报纸,我有时也会买,看到有关你们公司的介绍,也知道你们正在承办市政府审批的重点专案。有政府的扶持,相信你公司的发展必会不可限量。」
「哥,你一直在关心我?」辛可凝视着我,眼中透出亮光。
「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像兄弟一样,我当然关心你。」我轻轻抽出被握的右手,「小可,你的事业这么成功,不止我,连院长也以你为傲。上次去看她时,她还问起你的近况。你有空的话,去看看院长吧。她虽然精神很好,但毕竟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以前。从前精心培育的孩子们,都一个个离开她身边,虽然院里不断有新孩子加入,但我知道,如果我们能经常去看她的话,她会非常高兴的。」
「我这次来,就是想和你一起去看院长。」辛可搂住我的肩膀,低声道:「哥,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我一震,虽然我多少猜到一些他这么急切想见我的原因,但亲耳听他说出口,仍是受到不小冲击,「你开玩笑?」
「不是,是真的。」辛可的表情看上去并不像玩笑,「哥,我现在终于出人头地了,事业成功,有自己的公司、房子和车子,银行存款也在不断累积中,我们两个再也不必过以前那种苦日子。你跟我走,来我公司帮我,当我的合伙人,我们一起打拼好不好?这三年来,我一直很想你。你知道的,我爱的,从来只有你一个!」
我苦笑,「小可,在你抛弃我,和别人远走高飞时,你也这么对我说,说你只爱我一个。」
辛可真是一点也没变啊,三年了,我不知该生气还是悲哀。虽然这些消极情绪实在不适合幽默风趣的我,但事实是,我也是人,同样会受伤,同样有想痞却痞不起来的时候。
「那是因为当初我别无选择!」辛可激动起来,「哥,那时我们穷得每天只能吃红薯泡面,晚上蜷在一个不到十坪米的车库睡觉,每天拼死拼活给老板打工,工资却只有那么几千块,都不够付房租。现在我一闻到泡面的味道就想吐,我受够了像狗一样贫贱的生活,我发誓要改变自己。我们除了没有父母外,其他东西并不比任何人少,为什么不能像别人一样?所以当那个人出现时,我决定跟他走,那是为了有一天,能像现在这样,堂堂正正站在你面前。哥,我以为你能体谅我。」
「我当然能体谅。」我轻叹一口气,「小可,你从小就野心勃勃,我知道你不会甘于平凡。不过,那些吃泡面的日子,对你而言许是不堪的记忆,可对我而言,却是一段难忘的岁月。这就是你和我的最大区别。小可,我所求不多,只要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满足了,而你却显然远远不够。」
「我知道……以前的我,太现实太功利。哥,我已经知错了。」辛可愧疚地把脸埋在我肩膀,「我知道自己伤你很深,违背了当初我们的诺言。但你要相信我,我从来没想过真的放弃你。我足足花了三年,才觉得有实力对你说这些话。哥,现在的我,再也不会让你吃苦了,你回到我身边吧!」
我沉默了,胸口在隐隐作痛。
我了解辛可,比谁都深。我和他从小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几乎在懂得认人之前,就认识了彼此。这份从少年懵懂时期的感情,与血肉、岁月一起滋长,混杂了爱情与亲情,曾经以为固若金汤,可在现实面前,却不堪一击。
他说他花了三年,才有实力对我说这些话,我不是不感动,只是他没有意识到,一切都不可能回到过去。
因为我已经有了屈远凌。这一刻,我无比强烈地思念起屈远凌,不知现在他在做些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身体是否无恙,有没有同样思念着我,是不是后悔昨晚和我的缠绵……
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知道他应该是喜欢我的,否则不会允许我要他两次,可这份感情到底有多深?我们对彼此都不甚了解,身份地位如此悬殊,能否好好维持?
这一切我都没有答案,可我一想到屈远凌,内心源源不断的温柔便告诉我,我心里满满装的都是他。而当我看着辛可时,心情却是那样平静,就像面对许久不曾谋面的老友,有一点伤感,有一点怀念,但更多的,就是释怀般的平静似水。
过去已成历史。
我和辛可曾经是恋人,最终分道扬镳,不曾怨天尤人,更不曾否认这段感情,可我不会再旧事重提,更不会重复昔日错误的轨迹。
人生苦短,我们要学会珍惜眼前。
我感激上苍,能让我遇到屈远凌,爱上他,而他也能接受我。正因为他的存在,才能让我坦然面对过去,让我变得无比坚强。
「小可,你听我说。」我轻轻推开他,「三年前你离开我时,我的确受到很大打击。我恨自己太没用,没本事挣大钱,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有段时间,我天天买醉,到后来喝成了胃溃疡,被医生严重警告,才不得不戒酒。」
这些话绝对不可以被别人听到,否则,我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恋爱专家』就再也混下下去了。
「我的心情低落了很长时间,直到有一天,我在招聘报纸上看到一家贸易公司在招业务员,我穿上自己唯一的一件西装,人模狗样地打扮了一番去应征,就在那天,我遇到了他……」
辛可震动了一下,抬头看着我。
「他是这家贸易公司的老板,面试的时候,一直绷着脸,很吓人的样子。我能感觉得出来,他并不满意我,但因为公司急需人手,没办法,他只能把我拣来用,然后……然后我和他发生了一些事情……」
「你喜欢上了他?」辛可颤声问。
「我爱上了他。」我坦然承认,「他是个既严肃又认真的人,非常出色,出色到我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他。平时不苟言笑,可一旦温柔起来,却让你有溺毙的感觉。虽然我和他之间并不十分了解,但是没关系,可以慢慢来。现在的我,非常幸福。小可,我们早有彼此不同的生活和世界。我这一生都是你哥,就像儿时在孤儿院那样,只要你需要,我会毫不犹豫来帮你,以兄长、以亲人的身份,可不再是恋人,你明白吗?」
「不……」辛可捂住脸,肩膀在细细颤抖。我知道他不好受,于是轻轻搂住他。
「小可,一切都已经过去。你追求的,和我追求的是截然不同的东西,我们身边也有彼此要珍惜的人。」
「可我真的想和你在一起!」辛可紧紧抓住我不放。
「小可,不要任性。放弃你现在的男友,你会后侮的。」我认真对他说:「我知道你的男友。在一次外贸交易会上,和他有过一面之缘,那时你不在,他并不认识我,但我多少听过他的传闻。」
「他在B市人缘极广,你现在的成就,大多得益于他的帮助。我虽然没有直接接触他,却有一些自己的渠道去了解。他是个很好的男人,成熟而包容,不可多得,提到他的人,没有不称赞的。现在你羽翼丰满,就要过河拆桥?他会怎么想?而你自己又怎能保证,日后不会后悔?」
被我的话触动,辛可抬头看我,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丝犹豫。
「小可,你现在来找我,究竟是真的旧情难忘,还只是为了完成你的一个执念?」我摸着他的头发,笑道:「爱情是流动的,就像波涛,起起伏伏。每个人等待的时候都有限,错过了这一次,往往不会再来,而我们又会重新遇上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这样不是很好吗?向前走吧,不要再留恋过去的风景了,因为此时和彼时,景色早已截然不同。」
「可是我舍不得你……」辛可紧紧抱住我。
「我还是你哥啊,我们做一辈子的兄弟不好吗?情人会分手,兄弟可是一生的家人。」我轻轻拍着他的背。
酒吧人不多,在大庭广众下,两个男人如此亲密,肯定会招致不少好奇的目光,但现在不是顾及旁人视线的时候。
「我是真的想带你走,我都已经准备好了,还给你腾出了房间……」辛可嘟囔着。
「房间就留着吧,说不定我什么时候去你那里玩,可以省了住宿费。」我笑道。
「你真的那么爱他?他长得怎么样,我帅还是他帅?」辛可瞪着我。
「呃……」我摸摸耳朵。
说实话他们两个都是少见的帅哥,一个俊美任性,一个英挺优雅。唉,我卓强何德何能啊,遇到的都是倾国倾城的绝世小受。
「说啊。」辛可催促道。
「当然是你帅啦,小可是天下最俊的男人。」我嬉皮笑脸道。男人一旦嫉妒起来,比女人更厉害,我当然不会那么傻,自撞枪口。
「那你把他叫出来,我要和他PK,我不爽你就这么被他抢走了!」辛可直着脖子叫道。
我囧,敢情老子刚才那些「大义凛然」的话都白说了?可恶,我可是很少有这么正经的时候,更少说出如此睿智的话,害我本来就不多的脑细胞伤亡惨重,敢情全是对牛弹琴?
「好了你个死小子,越说越残。你看看你,一身酒气,给我进房间洗澡,然后马上回B市,滚回你男友身边去!」我揪住他的耳朵,把他拎起来。
「他不要我了。」辛可愁眉苦脸地说:「上次我跟他说要去找你,把他气得七窍冒烟,已经整整十天没理我。我和他应该玩完了吧,反正像他这样的男人,身边又不缺什么伴。上次去他公司,我亲眼看见他新招了两位唇红齿白的清纯大学生作助理,都不想想,自己已经是三十八岁的老男人了,我看他根本想老牛吃嫩草,居心不良!」
「你就那点出息!」我一掌扬到他头上,「连自己真正爱的是谁都不知道,靠,真是白浪费老子这么多口水。」
「哥,干嘛打我……」辛可抱住头,含泪可怜兮兮地看着我,真有点我见犹怜的味道,可老子现在哪还会再上他的当。
就这点情商,居然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我不由可怜起辛可的男友来,这家伙肯定一天到晚跟在他屁股后面收拾残局吧?阿弥陀佛……
在酒吧结完帐后,我送他回房,等电梯时,辛可突然伸手捏我的右耳,「这枚耳环,是我送你的?」
「嗯,戴习惯了,就一直留着。」我想了一下,伸手摘下耳环,递给他,「其实早就该还给你,小可。三年前,我们没有好好说再见,今天是该正式说一声再见了。」
「哥,我不想和你说再见。」辛可泪光闪闪地看着我。
「笨蛋,只要你想,随时可以来看我,我也会去看你。但是这枚耳环,我要还给你。」
我把耳环放到他掌心,将它合拢,从前共同生活的片段,淡淡自眼前掠过……经历了这么多到今天,无怨无悔,是时候祝福彼此吧!
辛可上前一步,紧紧抱住我,炽热的嘴唇覆上了我的唇。
告别之吻吗?
我没有动,静静接受了他的吻,接过他有些急躁的舌头,细细安抚,他很快平静下来。这小于的接吻技术很高超,看样子是他现任男友调教有方,我安慰地轻抚他的背,心里并不激动,只有淡淡的怀旧感和一丝暖意。
我很感激,当爱情褪去后,犹余亲情。我和他依旧能彼此关心、彼此牵挂,视对方为亲人。
「好了好了,回去吧。」我松开他,拍拍他的肩膀,电梯恰好打开,辛可再次紧紧抱了我一下,步入电梯。
「再见,哥。」
「再见,到了B市给我电话。」
我挥挥手,直到他的脸彻底消失,才长吁一口气。转过身,茫然的焦距还没对上什么具体对象,就接到一束噬人的锐光。
我不由虎躯剧震,虎目圆瞪……
「老老老……板板板……你你你……怎怎怎……」我的牙齿又开始不争气地打摆了。
真是流年不利、噩运缠身啊,居然会在这个时候撞到屈远凌!他手上拎着公事包,西装革履的样子,难道是来酒店公干?
我招惹谁了我?从小到大,我本着「守株待兔」的老实人原则,一有闲钱就买乐透,希望能吃到天下掉下的免费馅饼,可末了却连牙膏那样的小奖都没摸到,现在不过和旧情人见个小面,飞个小吻,居然就被现任情人(都XXOO了应该算吧)撞个正着!
邪了,早知道今天我就该倾家荡产去买乐透,头奖非我莫属!
「卓强,你好啊。」屈远凌点点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很平常的一句问候语,也能被他说得如此杀气四溢,果然是老板,酷啊。
「我很好,很好……」我连忙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涎着脸凑到他面前,「老板,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千里姻缘一线牵,太巧了!一早起来,我正想去找你,没料到居然在这里碰到。你好吗?屁股还痛不痛?身体要不要紧?」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又坏了,果然,他凌厉的目光像飞镖一样射过来,差点没把我刺成一个马蜂窝。
「老板,你听我解释。」我连忙抓住他的手臂,「那个……有时候你亲眼所见,未必是事实。」
「亲眼所见,还不是事实,难道是我穿?越了吗?」屈远凌抖着脸上的肌肉,皮笑肉不笑,那样子真是好可怕啊,呜呜呜……
大老板,我知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以后所有男性生物,我都会绕道而行,离他们一百米远。
「老板,虽说存在即合理。从你的视距里,看到我和别人打波的影像,但事实上,吻有很多种,这种吻最多只能算友谊性质,和别的一点关系也没有。」我满头大汗地解释。
啊啊啊……死定了,死定了。死、定、了!
「哦,友谊……」屈远凌拖长声音,点点头。
「或者说,是一种亲情……」
「哦,亲情……」
「老板,请你相信我,我绝对没有和别人乱搞,我对你一心一意,我的心里只有你啊……」
我捶胸顿足,涕泪俱下,只差没挖心剖肝以示「忠贞」,屈远凌却冷冷打断我,「对不起,我和客户有约,先走一步。」
他推开我,走入电梯,紧绷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昨晚发生的事,不具任何意义,把它忘了,我不想再看到你!」
「等一下,屈远凌……」我扑过去急急拍打电梯的门,无奈晚了一步,我不由追悔莫及。
这下好了,被屈远凌「捉奸在场」,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辛可啊辛可,我被你害死了!
我急得团团转,不知道屈远凌和客户的商谈几时结束,在酒店里等不是办法,于是我先回他的别墅。可我没有钥匙,方姨不在,我进不去,只能在门口徘徊……
不知等了多久,屈远凌还没有回家。他是不是猜到我会守在门口,所以故意不回呢?我心急火燎,巴不得马上解释这个不必要的误会。
我们昨晚才水|乳交融,原以为可以从此步上康庄大道,谁知却因为这件乌龙而倍受煎熬,屈远凌甚至要否认昨晚发生的「好事」,这也太扯了吧?
不过,回味着屈远凌的表情,我的心里甜甜的。刚才只顾得上害怕,没有反应过来,实际上,他吃醋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
以前好像也有类似的时候。记得我们和童欣喻谈业务时,他一看到我和她走近,就目露凶光,还无耻拿走了她给我的私人名片,美其名曰「充公」。直到今天我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就是他大老板吃醋的表现啊,实在够闷骚、够可爱!
越想越全身发热,我恨不得他就在眼前,好一把抱住他,热烈吻他,告诉他,我只爱他一个!
天色一点点暗了。傍晚时分,空中飘起细雨,虽然不大,却很密集,在庭院中不一会儿,就全身尽湿。
我一天都没吃什么东西,只穿了件T恤,在冷风中瑟瑟发抖,胃部也阵阵绞痛,但我不敢离开,伯错过了解释的良机。可屈远凌仍未出现,等到后来,腿部站酸了,我干脆一屁股坐在他门口,缩成一团……
老子和他卯上了,我就不信他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