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要义-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法,审其风俗,与其秀桀之民所言议思惟者,则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然则此一期之天演,其延缘不去,存在此土者,盖四千数百载而有余也。
其次,他便感觉到难于判断中国究在社会中上哪一阶段。他只能说:
夫支那固宗法之社会,而渐入于军国者;综而核之,宗法居其七,而军国居其三。
此即后一问题之提出了。
后一问题之提出,实以民十七至二十二年之一期间最为热闹。有名之《中国社会史论战》即在此时,论战文章辑印至四巨册,而其余专著及散见者尚多。这是出于讲社会史的更有力的一派——马克思派之所为。盖当国民常军北伐之后,革命理论发生争执,要追问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方可论定中国革命应该是什么革命。因为照马克思派的讲法,若是封建社会便当行资产阶级革命;若是资本社会便当行无产阶级革命。从乎前者,则资产阶级为革命主力;从乎后者,则资产阶级为革命对象。一出一入之间,可以变成相反的主张。又非徒作历史学问研究,而是要应用于现前实现,关系真是太大。但中国究竟是什么社会呢?却议论不一,谁都认不清。从遥远在莫斯科指挥中国革命的第三国际 ,直到国内的共产党国民党一切革命家,聚讼不休,以此分成壁垒,演为派别。于是《中国社会史论战》编辑者王礼锡氏,就有这样说话:
自秦代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段历史,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之一段谜的时代。这谜的一段,亦是最重要的一段。其所以重要者,是因为这一个时代有比较可征信的史料,可凭借来解答秦以前的历史;并且这是较接近现代的一段;不明了这一段,便无以凭借去解释现代社会的来踪。这一段历史既是把握中国历史的枢纽,却是这个时代延长到二千多年,为什么会有二三千年不变的社会?这是一个迷惑人的问题。多少中外研究历史的 学者,迷惘在这历史的泥坑!(1)(见王礼锡作《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之谜的时代》一文 ,《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三辑,上海神州国光社出版。)
论者既不易判定其为什么社会,则谲诡其词,强为生解,如云“变质的封建社会”,“ 半封建”,“前资本主义时代”,“封建制度不存在而封建势力犹存”……种种不一而足。更有些学者(苏联的及中国的)如马扎尔(Madjer)柯金(Kokin)等,则引据马克思曾 有“亚细一亚生产方法”一说,以东方社会(印度、中国等)为特殊之例。中国在近百年前,没有受西洋资本主义影响之整个时期皆属于此。(2)(参看岑纪译柯金者《中国古代社会》,黎明书局出版。)而所谓东方社会,则长期停滞不前,固为其特色之一。
再则,中国的家族制度在其全部文化中所处地位之重要,及其根深柢固,亦是世界闻名的。中国老话有“国之本在家”及“积家而成国”之说;在法制上,明认家为组织单位。(1)(见陈顾远著《中国法制史》第74页,商务印书馆出版。)中国所以至今被人目之 为宗法社会者,亦即在此。研究中国法制史者说:
从来中国社会组织,轻个人而重家族,先家族而后国家。轻个人,故欧西之自由主义遂莫能彰;后国家,故近代之国家主义遂非所夙习。……是以家族本位为中国社会特色之一。(陈顾远著《中国法制史》第63页)
研究中国民族性者说:
中国与西方有一根本不同点:西方认个人与社会为两对立之本体,而在中国则以家族为社会生活的重心,消纳了这两方对立的形势。(庄译宣著《民族性与教育》第560页)
凡此所说,大致都是很对的。而言之深切善巧者,又莫如卢作孚先生:
家庭生活是中国人第一重的社会生活;亲威邻里朋友等关系是中国人第二重的社会生活。这两重社会生活,集中了中国人的要求,范围了中国人的活动,规定了其社会的道德条件和政治上的法律制度。(中略)人每责备中国人只知有家庭,不知有社会;实则中国人除了家庭,没有社会。就农业言,一个农业经营是一个家庭。就商业言,外面是商店,里面就是家庭。就工业言,一个家庭里安了几部织机,便是工厂。就教育言,旧时教散馆是在自己家庭里,教专馆是在人家家庭里。就政治言,一个衙门往往就是一个家庭;一个官吏来了,就是一个家长来了。(中略)人从降生到老死的时候,脱离不了家庭生活,尤其脱离不了家庭的相互依赖。你可以没有职业,然而不可以没有家庭,你的衣食住都供给于家庭当中。你病了,家庭便是医院,家人便是看护。你是家庭培育大的,你老了,只有家庭养你,你死了,只有家庭替你办丧事。家庭亦许依赖你成功,家庭亦欲帮助你成功。你须用尽力量去维持经营你的家庭。你须为它增加财富,你须为它提高地位。不但你的家庭这样仰望于你,社会众人亦是以你的家庭兴败为奖惩。最好是你能兴家;其次是你能管家;最叹息的是不幸而败家。家庭是这样整个包围了你,你万万不能摆脱。(中略)家庭生活的依赖关系这样强有力,有了它常常可以破坏其他社会关系,至少是中间一层障壁。(卢作孚著《中国的建设问题与人的训练》,生活书店出版)
我们即以此列为第七特征。
就吾人闻见所及,一般谈到中国文化而目为可怪者,其事尚多多。例如中国开化既早,远在汉唐,文化已极高,学术甚富,而卒未产生科学,即一可怪之事。
中国人自古在物质方面的发展与发见,原是很多。在16世纪以前的西洋,正多得力于中国这些发明之传过去。举其著者,如(一)罗盘针(二)火药(三)钞票(四)活字版印刷术( 五)算盘等皆是,而(六)造纸尤其重要。威尔斯在其历史大纲第三十四章第四节 HowPap er Liberated the Humen Mind 说得最明白:他以为欧洲文艺复兴,可以说是完全得力于中国造纸之传入。还有铁之冶炼,据说亦是中国先发明的。从这类事情说去,物质科学便在中国应该可以产生出来,何以竟不然?
《史记·扁鹊仓公传》,曾说到古时俞跗的人体解剖术。《后汉书·华陀传》更清楚地说:
针药所不能及者,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无所觉,因刳破腹背,割积聚。若在肠胃则断截湔洗,除去疾秽,既而缝合,敷以神膏,四五日创愈,一月之间皆平复。
这明明是实地勘验和科学家之所为,如其还不够科学,也是科学所从出了。何以后世医家转不见有这事,而全部归入一套玄学观念的运用。
论理和数理,都是科学的根基。这种学问的发达与进步,都和其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之进步发达相应不离。中国讲论理在周秦之际百家争鸣的时候,倒还有些;后来竟无人讲起。算术虽不断有人讲,亦曾造于很高进步;但终不发达,而且后来亦鲜进步,甚至于失传。例如南北朝时候南齐人祖冲之的圆周率,据说“为第五世纪世界最精者,其时印度欧西皆所不及,足以睥睨天下。”(见茅以升先生《中国圆周率略史》一文,载在《 科学》杂志第三卷第四期)。他的创见,据说“在西洋1573年德人 Valentin Otto 始论 及之,后于我一千年有余。”(见李俨著《中国算学史》。)尽你如此高明,无奈空间上 不能推广发达,时间上不能继续进步,亦就完了。类此退而不进的现象,当然是中国不 能有科学成功之由来;但缘何有此现象,我们不能不怪而问之。
总上所说,中国学术不向着科学前进这一问题,我们列为第八特征。
继此又应指出民主、自由、平等一类观念要求,及其形诸法制如欧洲所有者,始终不见于中国,亦事属可异。自由一词,在欧洲人是那样明白确实,是那般宝贵珍重,又且是口中笔下行常日用不离;乃在中国竟无现成词语适与相当,可以翻译出来。最初传入中土,经严几道先生译成“自繇”二字,其后乃以“自由”二字沿用下来。张东荪先生近 著《理性与民主》一书,其第五章论“自由与民主”有云:“我敢说中国自古即无西方 那样的自由观念。……”他费许多研究证明中国只有“无人而不自得”的“自得”一词 ,似略可相当;此外便没有了。试问:若非两方社会构造迥异,何致彼此心里头脑如此 不能相应?我们不能说这恰证明中国过去是封建社会,封建文化中当然没有近代之自由 观念。西方自由观念更古之渊源不说,当中世纪人们向贵族领主以武力争取或和平购买 自由,即成立了不知多少之宪章及契约,固非忽然出现于近代者。
况且中国若属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人求自由如饥渴,则当清季西洋近代潮流传来,便应踊跃欢喜于解放之到临,何以中国人的反应竟大不然。严几道先生曾形容那时中国人 “闻西哲平等自由之说,常口口+去舌矫,骇然不悟其义之所终。”(1)(严译孟德斯鸠 著《法意》第十九卷,第十七章,商务印书馆出版。)我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 亦说过:
权利、自由这类观念,不但是中国人心目中从来所没有的,并且是至今看了不得其解的。……他对于西方人之要求自由,总怀两种态度:一种是淡漠得很,不懂要这个作什么;一种是吃惊得很,以为这岂不乱天下!
不唯当时一般人如此,尤可注意者,即翻译介绍自由主义之严先生(小穆勒[J。 S。 Mil l]《自由论》[On Liberty],严译《群己权界论》)竟亦说“小己自由尚非急务”的话。且不唯维新派如此,即在中国革命唯一先导的孙中山先生的意见,亦竟相同。他还嫌中国人自由太多,而要打破个人自由,结成坚固团体。(2)(见孙中山先生讲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中。)这些意见之正确与否,非这里所及论;但至少可以证明自由之要求在 历史上始终没有被提出过,足证中国社会之出奇。平等与民主二词亦非中国人所习用者;但平等精神民主精神,在中国却不感生疏。此其证据甚多,参看梁任公《先秦政治思想史》等书可得其概,不烦枚举。大约在古代,则孟子所发挥最明澈不过,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等是。其在近世,则黄梨洲《明夷待访录》所发挥,更痛快透辟。因此,孟子就曾被撤废祀典,而《明夷待访录》则被清季革命党人大量翻印传播,以掀起革命思 潮。虽然如此,却要晓得其所发挥仅至民有(of the people)与民享(for the people) 之意思而止,而民治(by the people)之制度或办法,则始终不见有人提到过。更确切 地说:中国人亦曾为实现民有民享而求些办法设些制度,但其办法制度,却总没想到人 民可以自己做主支配这方面来,如举行投票表决,或代议制等。一时没想到犹可说,何 以始终总想不到此?这便是最奇怪之处。若并民有民享意思而无之,根本相远犹可说。 很早很早就已接近,却又始终逗不拢。假如不是两方社会构造迥殊,何致彼此心里头脑 又如此不能相应呢?有人说:中国社会中国政治未尝反民主或不民主,只不守是民主之 另一方式,西洋的叫做“德谟克拉西”,这便可叫做“德谟克拉东”——此为十余年前 林砺儒先生对我讲的话。虽云笑谈,亦可见中国社会之特殊,有识者大致都觉察到。
我们即以民主、自由、平等一类要求不见提出,及其法制之不见形成,为中国文化第九特征。然而合第八第九两特征而观之,科学与民主之不出现,正又不外前述第五特征所谓中国只有中古史而无近代史,文化停滞那一问题。所以这些特征分别来说亦可,归并起来亦可。如此可分可合之例,是很多的,以后仍要叙到。
当1944年美国华莱士副总统来中国游成都时,发表有《中国民主的前途》一文,译载于 6月26日成都各报。文明指称中国原是西方民主政治的主要鼓励者,而且是间接的创造 者。最初领导革命并建立立宪政府的美国人,其思想与行动的基础为西方政治思想家所奠定;而西方政治思想却是受到中国有力的启发。惜普通人不留心这段西洋史,当时对于他的话不免感到茫然。这是指欧洲十七八世纪的事情而说,那时欧洲人正是倾倒于中国文化的。读者取朱谦之著《中国思想对于欧洲文化之影响》一书,检看“启蒙运动与中国文化”,“中国哲学与法国革命”,“中国哲学与德国革命”各章可得其略。
现在我们且试看彼时欧洲人眼中所见中国文化之特点是什么。彼时欧洲人所醉心于中国者,固不止一方面;而中国的社会与政治,发生之剌激作用最大。在此社会与政治方面最引他们注意者,约为下列几点:
一、政治之根本法则与伦理道德相结合,二者一致而不分,而伦理学与政治学终之为同一的学问——这是世界所知之唯一国家。
二、此政治与伦理的共同基础,在于中国人所称之“天理天则”,理性于是对于君主的权利发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
三、他们看中国所谓天理天则,恰便是他们所说的“自然法”,因而相信中国之文物制度亦与自然同其悠久而不变。
融国家与社会人伦之中,纳政治与礼俗教化之中,而以道德统括文化,或至少是在全部文化中道德气氛特重,确为中国的事实。“伦理学与政治学终之为同一的学问”,于儒家观念一语道着。孟德斯鸠著《法意》,论及中国文物制度而使译者严先生不能不“低首下心服其伟识”者在此。梁任公先生著《先秦政治思想史》所为提出“德治主义”“ 礼治主义”等名词者在此。其文甚繁,不去征引。我们再只要举征一件事——
法学家谈世界法系,或列举十六系九系八系,或至少三系四系,而通常则曰世界五大法系。不论是多是少,总之中国法系却必占一位置。这不止为中国法系势力所被之广大,更为中国法系崭然独立自具特彩。其特殊之点,据说是:
一、建国之基础以道德礼教伦常,而不以法律;故法律仅立于辅助地位。……
二、立法之根据以道德礼教伦常,而不以权利。各国法律在保障人权,民法则以物权债权为先,而亲族继承次之。此法律建筑于权利之上也,我国则反是(以义务不以权利)… …
三、法律即立于辅助道德礼教伦常之地位,故其法常简,常历久不变(从汉代以迄清末 不变……(1)(见杨鸿烈著《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章导言中,商务印书馆出版。)
说至此,我们尽可确言道德气氛特重为中国文化之一大特征。——我们列它为第十特征。
然而我们若回想前列第六特征——中国缺乏宗教——则将恍然第十第六两点,实为一事 ;不过一为其正面,一为其负面耳。即宗教缺乏为负面,道德特重为正面,又大可以归 并起来。不过在进行研究上,分别亦有分别的好处。
第九特征第十特征,其内容皆涉及政治。因而使我们联想到中国人的国家。从前中国人是以天下观念代替国家观念的。他念念只祝望“天下太平”,从来不曾想什么“国家富强”。这与欧洲人全然两副头脑,虽不无古人伟大理想作用于其间,但它却是反映着二千年来的事实的。此事实之造成,或由于地理上容易形成大一统之局,又历史上除短时期外缺乏国际间的竞争,以及其他等等,此时尚难深究其故。总之,事实上中国非一般国家类型中之一国家,而是超国家类型的。自来欧美日本学者,颇有人见到此点,而在国内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