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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三个人的天堂-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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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音响完全不用打开,因为无论我多么费劲地提示,她还是听不到节奏和鼓点。善良的她担心把我的脚踩碎了,自己把高跟鞋脱了,打着赤脚跳交谊舞。她似乎发誓要把交谊舞的优雅,糟蹋得像被野猪拱坏了的白菜。我闭着眼睛奋力地想着此番家教的三大好处,才压制住要夺门而逃的狂想。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心里(2)
我们跳舞时的情景,完全就是一只仙鹤在跟企鹅拼命,使足了劲,才能拉动她摇晃一下。一个小时的交谊舞课程下来,我成了盐水里捞出来的白菜。
  有一天晚上,谢天谢地,停电了——我不用教女主人跳舞,终于可以整晚看书了。但与此同时,电灯也跟着休假了。我只能点着蜡烛看书,却没想到,夏天的风吹在蜡烛身上,还是挺能作威作福的。为了保护眼睛,我只好把门窗都关了。我计算着人体所需要的氧气,精确地打开窗户的一小条缝隙,以此来杜绝蜡烛的摇曳多姿。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的衣服湿了一大半,手因为擦汗太频繁有点酸了。可是这时我对于完成老哥的暑假作业突然有了感觉。我毅然决然地站起身,不顾36度的高温,把门栓好,把衣服脱了个精光,我感觉自己像个要赴死沙场的勇士一般,坐到书桌旁,一丝不挂地看手中的法律书。
  当我把那天想看的书全部看完,起身准备冲凉睡觉的时候,惊奇地发现我坐的椅子周围,湿了一大圈。我起身的一刹那,本来呈点状遍布在全身的汗水,突然吆五喝六地号召了其他汗珠,浩浩荡荡地沿着湿透了的肌肤,爬行而下。我坐的竹椅子的四条腿,像正在燃烧的四根蜡烛,汗水犹如蜡泪,一颗接一颗,绵延而至,浸湿地板。
  那个暑假,长沙的郊区经常停电;那个暑假,我的主打晚装,是晶莹剔透的汗珠;那个暑假,我看完了魔鬼老哥布置的十本法律书!
  那个暑假,老哥仍然仰仗邮递员,在武汉鞭长可及地鼓励我,他给我写着信,并把写信的频率从一周一封变成了一周两封,信中极尽现在流行的“赏识教育”之能事,把刚懂点法学皮毛的我,夸张地崇拜成法学教授,似乎是我倒过来,收了他这个学生。
  现在回忆起来,老哥当时对我的“赏识教育”,一如他后来对贝贝的教育方式,他教贝贝走路、教贝贝说话,教贝贝看图识字时用的语气,跟当时教我学法律所用的语气,一模一样。
  除了因材施教,除了赏识教育,老哥对我这学生最特殊也最管用的一招,是关怀教育,他走近我的身边,把他的爱融进要啃的法律书里。
  我得啃完他的法律书,才能享受到他的爱。他给我布置好一段时间要看的书后,就回到武汉去,等我看完了,他就回到长沙来。那种感觉就像孩提时吃中药,要闭着眼睛一口气喝下那一碗苦药,才能得到妈妈准备好的那勺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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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哥说,那一段时间,他从武汉到长沙的火车票,里程累加,可以绕赤道两圈。他把火车票扎成一捆,至今还宝贝似地收着。好几个清晨,我仿佛听到老哥在叫我,翻身下床,跑到宿舍门口的“望妹坡”一看,老哥果然站在晨雾里,冲着我得意地笑。
  他一来长沙,就抱着我看法律书,有时正着包,边抱边跟我讲法学内容,一不小心亲我一口,算是干点私活。有时反着抱,我坐在他的腿上,我们看同一本法律书,看着看着他会顺便对着我的耳朵说点甜言蜜语,感觉可以休息一会儿的时候,他就对着我的耳朵“打雷”或哈气,然后就课间休息。
  冬天到了,考研的冲刺阶段也就来了,“关怀教育”所涵盖的后勤工作多了起来,老哥负责买饭、洗碗、暖手,走路的时候在前面给我挡风,晚上肚子饿的时候给我去买宵夜,一如现在的父母给自己的孩子备战高考。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们一起上晚自习,我饿了,老哥应声去几百米远的校门口买吃的。那天,风特别大,我们把帽子、围巾、大衣、手套等有助于物理绝缘的家当都用上了,心还完全是揪紧的,脸还完全是木的。
  老哥走了大约一刻钟,我估摸着他应该要回来了,就趴在窗户上往路口望,正巧看到老哥迎着风,小跑步而来,他为了减少风的扫荡面,斜着身子,佝偻着腰,右手拿着一根烤好的火腿肠,伸进左手拉开的大衣里。他怕把刚烤好的火腿吹冷了,宁愿扯开大衣,让冷风肆无忌惮地侵略他的身体。我看到他尽量蜷缩着往前滚动的身影,眼泪“唰”地流了下来。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心里(3)
就在那一刻,我发了我人生中第一个恶誓:我一定要考上研究生!就在那一刻,老哥迎风入住了我的心里,从此没再出来。
  当我们终于考完了研究生,那个冬天的下午,我和老哥来到湘江中的一个无名小洲上。细细的沙滩像盐一样白,纯白的沙滩上有波浪的足迹,沙滩上呈现出一条条优美的弧线,密密地闪耀着温柔,我们不忍心踏坏了浪的纹路,就在沙滩边和老哥相拥而坐。
  当我靠在老哥的肩上,静静地望着湘江水跳跃而去,一边回想着考研的点点滴滴时,我不只一次在心底里大声喟叹一声:“上帝啊,我爱这个男孩!”
  大半年的考研生涯是我人生中极其重要的一笔,不光是因为我穿着一身是汗的晚装,终于走进了另一个专业领域,更重要的是,那个曾经淡如白水的老哥,让我一点点地明白,高大威猛的外表并不重要,会玩、爱运动等,都是小事。他在我考研此期间的所作所为,让我清楚地明白,老哥是一个懂得爱的人,而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这一点,也让我从此笃定老哥,不再有别的思量。
  我的幸福,也就从此敲定。
  
男人一学会浪漫,女人就完了(1)
音乐人谭盾在接受普鲁斯特问卷时,对“你最欣赏的女人的特质是什么”,回答说是“浪漫”。我当时看了大声叫好,立即引为知己。
  不过,我觉得不单女人要浪漫,男人更应该是浪漫的始作俑者。男人一旦引发浪漫事件,女人除了陶醉,就是为男人拼命加分,能得此分的男人,必定更具有生命力。
  考完研究生后,我开始对那个“根本不会玩、不懂浪漫的”老哥,隐隐约约地担着心,觉得他很需要在这方面加分。好在,老哥在这方面的潜质还不错。
  我们读法律研究生的人,一般上学后第一件要紧事,就是准备律师资格考试,心理准备期通常是一年,实际备考约大半年。比如我们95级的研究生,在1995年秋天入学后,一般会在1996年的秋季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律师资格考试被认为是目前最难的考试之一,有的人要考几次才能过。
  我在1995年上半年拿到读研录取通知单后,本科已毕业,研究生要到9月份才开学,中间本有个轻松写意的暑假,但这个暑假,老哥要移驾到我们家写论文,他为了我不至于有太多的时间捣蛋,安排我提前一年考律师资格。
  老哥给我复印了十多块钱的法规条文,买了一本薄薄的习题集后,很轻松地说:“足够了,看本师傅再创造一个奇迹。”我看着书店那厚厚的一摞专业应考书籍,再掂掂他老人家的装备,简直不敢相信。结果居然没能证明他的狂妄,本人真的只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和少量的复习资料,就奇迹般地获得了律师资格。
  提前一年通过律考的直接后果是,在课外,当我的同学们都在备战律考的时候,我除了和老哥浪漫,找不到其他更值得的事做。
  我们清晨相约踏落叶、听鸟语,下午去徒步、看夕阳,晚上一起上晚自习、看电影等等。一天到晚,一年四季,可以尽享浪漫。
  我们学校外面是美丽的南湖,沿湖栽着一排柳树,柳树的柔美最适合爱人的心境,无论清晨还是黄昏,我和老哥都爱在柳树下流连。
  有一次,我看到有一棵柳树无限倾情地俯身水面,婀娜的身影渗透在湖水里,非常安静,我们相拥着看了一会后,我对老哥说:“要是有个秋千就好了。”我觉得如果有人在柳树上荡秋千,无论是柳树还是湖水,都会瞬间生动起来,马上就有了别样的味道。
  “我现在就给你做一个。”老哥说完很轻巧地爬上柳树,在两棵相邻的柳树上各扎好一把垂柳,将两把垂柳相连、扎紧,就成了一个天然的秋千。老哥变魔术般地做好了这个秋千,没有折断柳条,没有凭借别的工具和东西,他做好秋千后先坐上去试了一下,发现承重能力足够了,就开心地拍拍手对我说:“来,妹,我推你。”从那以后,我就像一只顽皮的蝴蝶,常在这两棵柳树间翻飞,像一个开心的音符,在湖水与柳树间来回荡漾。
  有一次,我和老哥来到我们专用的秋千旁,看到另一个女孩未经允许,坐在我的秋千上,一个男孩起劲地推着她,无所顾忌地泼洒着笑声。我走过去迟疑着对她说:“这个秋千是我的。”她笑着说:“我知道,经常看你在这荡,这回好不容易逮着你不在,就擅自借用了,给我荡一下啊。”
  有一回,我跟老哥坦白初识他时的“观后感”,说当时觉得他压根儿不会玩,是根本不懂浪漫的人。他大笑着说:“玩,谁不会呢,天生的。浪漫?只要有爱就可以了,明白了爱人的心思,再去制造点美好心情,就是浪漫事件,这是最容易学的事。”
  那时候大学里流行跳交谊舞,我在读本科的时候就表现不俗了,读研究生时,准备再深造一下,没想到老哥不干了,他说:“那怎么可以?凭什么放点音乐,就可以让一个陌生人抱着你,手心对着手心,肩挨着肩?”
  老哥开始学跳舞,从慢三学起,奇怪的是,在我看来只是听着音乐走路这样的事,老哥做起来还蛮费劲的。而作为老师,我的耐心远不如他,教了他一会之后,我就不干了。老哥却并不气馁,一开始空着两只手假装跟我跳,后来找不到感觉了,不顾我的狂笑,在宿舍里抱着椅子跳。他抱着比他的身体还阔大的椅子,口里念着“嘣嚓嚓”,摸索着在宿舍里转圈的情景,把推门进来的室友吓得赶紧看门牌号码,以为走错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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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学会浪漫,女人就完了(2)
他跳到一半,突然问我:“妹,现在哪只脚先出?”舞曲刚起的时候,老哥知道是左脚先出,但跳着跳着,不知道哪个脚先出了,我听到他这样发问,简直要满地找眼镜,笑得不知道要如何回答。
  好像完全帮不了他,我继续看我的小说,放出话:“你如果学不会,我就和别的男士跳。”老哥听了放下椅子,说:“看来我得积善行德了。”我笑着说:“还没见过把自己学交谊舞提升为公益事业的呢。”
  “那当然,我如果学不会,就得把舞场变成屠宰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驼佛!别打扰我啊,救人要紧。”老哥扮了个鬼脸后开始紧张的救人工作。
  抢救工作似乎卓有成效,过了一会儿,老哥突然得意地大叫起来:“我知道了,被靠的那只脚先出!”“哈……”我没法不爆笑。没什么舞感的老哥,调动了他的逻辑思维能力,拼命地来寻找舞步的规律,经过与椅子舞伴的反复磨合后,终于得出结论,跳三步是先迈左脚,然后右脚靠上去,接着是“被靠的那只脚先出”!我放下手中的小说,忍不住跑过去抱住老哥亲了一下,我觉得他简直是无法救药地可爱。
  没办法知道老哥究竟是怎么学会跳舞的,不过他最终还是在舞场上赢得了和我从一而终的舞伴权,并且懂得了用舞蹈来演绎浪漫。老哥在很多重要时刻,比如我们领结婚证的当晚,或者某个纪念日,都会和我紧紧相拥地跳贴面舞,有时我的光脚丫踩在他的脚板上,有时我的双脚夹住他的双腿,一起似舞非舞,似摇非摇。邀我跳舞时,老哥总会说那句“被靠的那只脚先出”,来逗我大笑。
  对于老哥来说,连跳舞都能学会,别的好玩的事、浪漫的事,学起来就易如反掌。比如,在环绕着我们学校的小河沟里,自由自在地撑槁划船,徒步汤孙湖时,让我轻松地坐在他的脖子上游荡……
  后来,老哥甚至能游刃有余地运用着浪漫。他安排一颗懂得爱的心去做卧底,略施小计就制造出各种美好。他把爱溶解在美丽里,溶解在温柔里,去俘虏他所爱的女人的无尽缠绵。
  男人一学会了浪漫,女人就完了。
  
你觉得有什么遗憾吗?
在我被“骗婚”一年多后,1999年的某一天,我和一位女友共进午餐。她和男朋友恋爱了一年多,和许多女孩一样,在跨进婚姻殿堂前有着莫名的惆怅和惶恐。她问我:“你的婚姻怎么样?嫁了他以后,有过什么遗憾吗?”
  我跟她说了一件小事。
  1997年的冬天,我们95级的研究生要开始找工作了,当时的法学硕士就业机会虽比现在的要多,但要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也不是很容易,我们女同学在出去找工作前常在一块犯愁。读国际经济法的小晰跟我比较要好,他的男朋友凌峰当时也在深圳工作,当她把烦恼跟凌峰说时,凌峰斩钉截铁地说:“你怕什么?有我呢!”
  凌峰这句一锤定音的话,当时赢得了我们所有女生的喝彩。这句话充满了男人气概,让找工作这件困难的事,突然变得令人无限神往。我们顿时对小晰充满了羡慕。
  当我把这件事跟老哥说了后,老哥语气很虚地说:“嘿嘿,我不敢这样说,这话太厉害了,我不能这样说,找工作只能靠你自己的。”老哥有些抱歉地笑着,不管我因此可能会觉得他不够男人,他这样想,就这样说。
  我当然也知道找工作只能靠自己。但是,任何女人都愿意听到那样的话。这句具有泰山压顶气势的假话,充满着男人的魅力,能让人在阴天看到灿烂的太阳,能让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突然看到自己身着华丽的晚装。但老哥不会这样说,他在羽翼未丰时,绝不会去尝试飞。
  后来,我和我的同学们都凭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工作,小晰也一样,凌峰虽然给她壮了胆,但一个刚到深圳站稳脚跟的人,客观上真的不可能给她实质性的帮助,她也是“靠自己”找到了工作。
  多年以后,我们几个女同学再聚会时,都还清楚地记得凌峰那句话。
  提到对老哥的遗憾,我很老实地对女友说:“我觉得他的生命力不够强盛,不够强大,就是不够MAN。”
  我觉得男人要强大,要顶天立地,要让女人觉得他是山,可以依靠。要让女人有一种“凡事有他”的安心和超然,要让女人一碰到棘手的问题,就会想:“怕什么?有他呢!”。
  我的女友更绝,她说:“要有‘强大’的感觉,好歹得有梅尔·吉布森(演《勇敢的心》的男主角)的勇猛,角斗士般的体格,就算老了,他也得像《偷天陷阱》里道格拉斯演的男主角……总之,要让女人在他面前甘愿做一只小鸟。”
  ——女人的心中,都有一些强大的模型。
  我对女友说,老哥是斯文、儒雅型的,他虽看起来舒服,但并不活力四射,他虽热爱生活,但生命的张力看上去不够。他如果是树,我也只能是他身边的另一棵树。我不能是藤,不能依靠他。所以老哥永远不会像凌峰那样说话。
  老哥凡事追求完美、看重细节,而我,更喜欢男人大气磅礴。更贪婪地说,我既要“大江东去,浪淘尽”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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