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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情我塑-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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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真不错!我还以为你的房间里一定到处是烟头、袜子和满地的空酒瓶子呢!”丽馨走进屋,上下左右环顾了一番,然后颇有几分赞许地说。“看来你还真的是表里如一,多数的男人是属于驴粪蛋的——表面光!”

  “谢谢夸奖,很荣幸我没进入驴粪蛋的行列!”

  最后丽馨的目光停在了墙上的画上:“你喜欢梵&;#8226;高?”

  那幅画是梵&;#8226;高割掉自己耳朵后的自画像。

  “是的,喜欢。”梅森循着丽馨的目光望向梵&;#8226;高的自画像,墙上的梵&;#8226;高正用他那孤独而绝望的眼睛漠然地看着他们俩。这幅画是他托在北京工作的同学费了不少周折才买到的,临摹的水平相当高,是美术学院的学生的谋生之作。

  “梵&;#8226;高有那么多的代表作,为什么偏偏挂这一幅?”丽馨回头看着梅森。

  “因为有血。”梅森想了想说。

  “因为有血!说得挺好!”丽馨若有所思地重复了一句,“真是莫大的讽刺啊!他生前穷困潦倒,可在他死后他的一幅画居然能卖到五千多万美元!如果人要是死后真有灵魂存在的话,那么这位大师该作何感想?”

  “梵&;#8226;高是用生命去作画的,他的画远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梅森说。

  紧接着,丽馨转身又看到了身后墙上挂着的爱因斯坦的肖像:“爱因斯坦。”她轻轻地叨咕了一句,“真有趣!这边是绝无仅有的绘画大师,对面又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巨匠,想想看,这两位大师整天在墙上面面相觑是一种什么感觉?”

  “谁说两位大师面面相觑来着?你仔细看,爱因斯坦的视线是直视我们的,而梵&;#8226;高的视线却是以差不多30度的角度斜视前方的。”梅森说。

  “跟我说说,你为什么在你的房间里同时挂了两位截然不同领域里的截然不同的杰出代表?”丽馨问。

  “梵&;#8226;高是一位超越了时代的智者,他用他的画笔与他所感受到的未来世界对话,对话的结果他用尽了他所拥有的最绚丽的颜料——鲜血。至于爱因斯坦,他用非凡的理念把人类的目光引向了宇宙深处,并让人类认清自身。对了,在他之前还有一位这样的人物,那就是哥白尼。另外,我挂爱因斯坦的肖像还有另一层的含义,那就是对我的四年学业的一种怀念,我在大学里学的专业是理论物理学。”

  “原来你不是学中文的?”丽馨有些惊诧。

  “我搞文学创作,从事新闻工作,应该说我是弃理从文。”

  最后,丽馨来到了梅森的卧房。看见他的枕头旁散落的几本书,丽馨随手拿起来翻了翻:“《挪威的森林》,村上春树;《博尔赫斯全集》;《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米兰·昆德拉……我以为这些书中应该有一本诗集来着。”

  “你以为我写诗歌,就一定会看诗歌吗?”梅森倚在门框上说。

  “按理应该是这样的。”丽馨放下书环顾着房间,最后她的目光被我挂在床的对面墙上的那幅摄影吸引住了。那是一幅夕阳西下的摄影。

  “谁的作品?把落日拍摄得如此辉煌!”丽馨凝视着那殷红的落日。显然,她也被这壮丽的景象震慑住了。是啊,面对喋血的辉煌,谁的心灵还会无动于衷呢?

  “无名氏。一个偶然的机会买到的。”梅森也循着丽馨的目光望着那夕阳。

  “哦,你喜欢夕阳。”丽馨回过头来看着梅森,“嗯,在刚才回来的路上,我发现你站在十字路口就是用这样的眼神看夕阳来着,那神态就像是被雷击着了似的。”

  “是的,我喜欢。”梅森点头。

  “那么什么时候你带我去看真正的夕阳,我说的是田野里的那样的夕阳,可以吗?”

  “可以。看夕阳最好是在乡村,最好还有高一些的山和树林。”看到丽馨也喜欢夕阳,梅森很兴奋。“好了,咱们先把梵高、爱因斯坦和夕阳先放下,改天再来讨论这两位绝无仅有的大师和落日西沉。来,现在开始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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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哇!你主勺,我打下手,怎么样?”丽馨建议说,“我可是只会吃不会做啊!”

  梅森做上讲究的菜差些,可大众菜做起来却显得很得心应手。

  “好好洗洗,用洗洁精多洗两遍,我可受不了你刚拿完手术刀的手。”梅森下命令似的对一旁洗手的丽馨说。

  “哇!你知道吗?我今天做了一例胃切除手术,刀口有这么长。”丽馨用手夸张地比划着。

  “行了,行了,扒你的香蕉吧!”梅森觉得丽馨的性格很可爱,开朗,机智,毫不做作。

  丽馨扒香蕉、削苹果,手很麻利。

  “嘿,到底是拿手术刀的手,苹果削得就是有水平,皮薄且长而不断。”梅森看着丽馨倒下悬垂着的长而薄的苹果皮儿由衷地夸奖道。

  “梅大记者,你一向都这么夸女孩子吗?”丽馨调皮地说,“不过,你别难为情,你的话我听着特别受用,因为你间接地夸奖了我的专业技能。”

  “你们女孩子一般都喜欢听恭维话,是吗?”

  “应该是吧!哪个女孩子会拒绝男孩子的殷勤呢?在我还是少女的时候就幻想有一天能有一位骑士单膝跪地向我倾诉衷肠,就像中世纪的法兰西……”丽馨开始把削完皮的苹果切块,“梅森,你说实话,你是知道今天我要来,才特意把你的房间收拾的这么整洁,是这样的吗?”

  “你有什么话干嘛不直接说出来?”梅森笑了,“第一,我想跟你说的是,我没有因为你的莅临而特意收拾房间,你今天所看到和平时一模一样,所以你看到的是我原装的、或者说是本色的生活;第二,没有什么任何人、特别是女人为我打扫房间。我不知道这样回答还算令你满意吗?”

  “你这人还挺敏感的。”丽馨闻听低头无声地笑了。

  很快地,饭菜做好了。

  “嘿!你做的色拉真棒!和‘公爵西餐厅’的水平不相上下!”丽馨尝了一口色拉后说,“我说,梅记者,我要是吃你做的色拉吃上瘾了可怎么办?”

  “行了,你这鬼丫头,我要是拿你的弦外之音当真的话,你可就要……”

  “怎么样?”丽馨歪着头笑着等着梅森的下文。

  “呵,待会儿告诉你,现在——开饭!”

  “等一会儿。”丽馨站起身来,拿出两根蜡烛点着了,然后闭掉了灯。梅森在一旁看着丽馨的一举一动:“真有你的!这样一来我这陋室还充满了情调!”

  “我只是想补过一下昨晚没过好的圣诞夜,今晚是我们俩的圣诞夜。”

  “说得好!就为了只属于我们俩的圣诞夜,来!这第一杯咱俩干了!”梅森被丽馨的话深深地感染了,遂举杯建议说。

  “你是记者,词儿多,你来说祝酒词吧!”

  “那就为了我们的相识吧!”梅森说。

  “俗!亏你还是耍笔杆子的呢!真没水平!还是让我来说吧!”丽馨夸张地撇了一下嘴,“为了寒冬里这个温馨的夜晚,为了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故事!”说罢,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为了可能发生的故事?可能发生什么事呢?梅森一边在心里回味着丽馨这意味深长的祝酒词一边把酒喝了。

  看来丽馨真的是喜欢吃色拉,一勺接一勺,弄得嘴边都是色拉酱,就像一个贪嘴的顽皮孩子,样子颇为可爱。

  “看你的这副吃相,就跟一辈子都没吃过饱饭的苦孩子似的!”梅森笑着说,并点着一只烟,“你慢着点儿吃,没人跟你抢,这盘子色拉全都是你的!”

  “真的?我可是真的能把这一大盘子全都给吃了!”丽馨说话的样子令我觉得很顽皮。

  “你刚才路上说有个暂时的秘密,可不可以说来听听?”

  “你还记得?你就那么想知道?”

  “我这个人的好奇心一向都很强。”梅森微笑着说。



  “那好。嗯,我怎么跟你说呢,总之这么说吧。”丽馨咽下嘴里的色拉,稍微停顿了一下说,“嗯,就是说,我的太姥是俄罗斯人。就是说,在我的身体里有着十六分之一的俄罗斯人的血统。所以嘛,我之所以不怕冷,一来是我自幼在哈尔滨长大;二来是来自我的遗传。我说得够明白吗?”

  “明白。”又是一个意想不到!听丽馨这样说,梅森这才注意到丽馨除了皮肤白皙以外,眼睛的确有些凹陷,眼睫毛也很长,“可是我想知道,你的太姥为什么会到中国来?又为什么会嫁给中国人?”

  “你还真爱刨根问底哩!好吧,我就满足你的好奇心。”丽馨用手拢了一下垂在额头的一绺头发,仿佛在整理思绪似的,“我只在照片上见过我的太姥,她在我出生前就死了。那可真是一个标准的俄罗斯美人。听我的姥姥讲,太姥的家族在沙皇时代还是显赫的贵族呢!在俄罗斯十月革命期间太姥的全家在逃离莫斯科时失散了,其中大部分人辗转逃到了法国,而她则随着几个亲戚逃到了中国,在后来到了哈尔滨。我的太姥爷家当时也是经商的大户,和俄罗斯也有生意往来,所以也会些俄语。俄罗斯逃亡贵族当时在哈尔滨的南岗有一个圈子,我太姥爷就是在那里认识我的太姥的。我姥爷是家里的独子,因而我太姥爷的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非常恼火,说咱们家怎么能娶一个老毛子传宗接代,并且威胁要和我的太姥爷断绝关系。可谁知我的太姥爷偏偏是一个情种,又犟得十头牛也拉不回来,最后还是结了婚。就这样,我的太姥爷和我的太姥生了我的姥姥,我的姥姥长大后嫁人又生了我妈,我妈又嫁给了我爸爸,于是就有了我,听明白了吗?”丽馨神态平和地讲诉着,就好像在讲一个与己无关的故事。

  “你见过你的太姥吗?”

  “见过的,是一个性格乖戾的老太太,不过她对我很好的。”丽馨想了想说,“老太太到死都梦想着能回到俄罗斯。”

  “想她吗?”

  “有时会想的。因为太姥是我的生命的源头啊!可是想来想去,对太姥的思念最后却变得很具体了,比如太姥做的一手好菜,比如土豆烧牛肉,还有色拉。”

  “你对于你身上的俄罗斯血统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应该有一些吧!比如我喜欢俄罗斯文学;崇拜芭蕾舞大师巴甫洛娃;想往冬季里的伏尔加河;渴望到柴可夫斯基的故居看看。还有,坐在莫斯科餐厅里吃一顿正宗的俄罗斯大餐。”丽馨说完自己都笑了,“我很贪吃,是吗?”

  “俄罗斯大餐?也是我的渴望的。”梅森也笑了,“不想到俄罗斯看看吗?”

  “想的。我听我妈妈说,太姥家在莫斯科的郊外有一个很大的庄园。不知道现在这座庄园还在不在?我想去感受一下我的俄罗斯先人们当年生活的氛围。”

  “真是物以类聚。你喜欢的那些刚好我也都喜欢。比如俄罗斯文学;柴可夫斯基;伏尔加河;俄罗斯的森林……。”梅森说,“说来也怪,很多人都梦想着能到美国或是欧洲看看,可我却对俄罗斯情有独钟。如果有机会,咱俩一块儿去俄罗斯看看如何?”

  “真的?太好了!咱们一言为定!”丽馨的眼睛一亮,“好了,我已经酒足菜饱了。同时我也把我的秘密告诉你了,你的好奇心该满足了吧?现在放点音乐吧!”丽馨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放什么音乐?娜娜的圣诞歌还是凯力·金?”梅森问。

  “当然是凯力·金!”

  音乐声起来了,还是那首悠扬且不失伤感的《回家》。丽馨一边小口地饮着红酒,一边倾心地听着,满脸都洋溢着痴迷陶醉的神态。梅森在一旁看着丽馨的侧脸,在摇曳的烛光下,丽馨的眼睛显得格外明亮。

  “不知为什么,我一听这首曲子就想哭,有一次我真的哭了!”丽馨看着手里的酒杯,在摇曳的烛光下,杯中的红酒变成了暗红色:“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曲子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我买来磁带听个没完没了。后来我一咬牙买来了‘爱娃’随身听,在上班的路上听,在值夜班的时候也听。同事们都跟我开玩笑问我是不是想家了,要不怎么整天都听《回家》呢?”

  “看你的外表不像是一个外科医生。”

  “开始时还真的不像,但后来就是名副其实的外科医生。”丽馨沉吟了一会儿说,“那是我第3次主刀做手术。那是一个脑出血的开颅手术。患者是一个只有6岁的小男孩,他从4楼的阳台的掉下来,头部着地……我没能救活他。在医院里有病人死去不是什么稀罕事,可是眼睁睁地目睹一个半个小时之前还是活生生的、年仅6岁的孩子的生命在我的手术刀下消亡而我却无能为力,我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难过、痛苦与沮丧,在我做医生的经历中,这是首次死在我的手术刀下的患者。人们把医生比作‘白衣天使’,这时我发觉我不是,因为天使可以起死回生。有好一阵子,我总梦见那个孩子呼吸时的样子:先是急促的,接着渐渐地徐缓下来,接着每两次的呼吸的间隔越来越长,再接着呼出了最后一口气……那样子就像一个调皮玩儿累了的小男孩睡着了似的——那是再也不会醒来的睡眠!而更惨的是,孩子的母亲神经失常了,她紧紧地抱着已经停止呼吸的孩子不让任何人靠近,那情景真是令人心碎,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流了泪。

  “后来我一拿手术刀手就发抖,我们主任安慰我,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每个医生都有这样的经历,心里都不好受,况且这次抢救你及所有在手术台上的医护人员都尽了全力。主任让我休息一段时间,说慢慢地把心理调整调整就会好的,而我以为我再也做不了外科医生了。其实,我明白我们主任所说的‘调整调整会好的’这话的含义,那就是做医生的要习惯死亡,必须习惯死亡,否则就做不成医生。我也明白了为什么一般的小病小灾在医生看来不算什么,为什么做医生做久了性情会变得冷漠,甚至变得被人称之为‘冷血’。

  “我开始有点儿后悔当初在填报志愿时的选择,我为什么没去念师范学院呢?做一名教师,一年两个假期,那不更适合一个女孩子吗?要知道我有这种机会,我的高考成绩完全可以任我来选择,甚至去念北京师范大学的。唉!总之那阵子心里整天都乱糟糟的。一天我去了北陵公园,记得那是一个秋天的午后,阳光暖暖的,我懒洋洋地靠在一棵柳树上闭着眼睛……”

  “同时在听这首《回家》,是吗?”梅森问。

  “是的。可是听着听着我猛地联想起了那个死去的男孩子,这孩子不也‘回乡’了吗?回到了那必然的归宿——死亡的故乡。多么年轻的归客啊!一想到这,我的眼泪哗地一下子流了出来,后来捂着脸干脆哭出声来了,为那个早逝的孩子,也为我们脆弱的生命。最后还是一位老大爷使我止住了哭泣,那张脸我至今想起来都历历在目。他逆光地站在我的眼前,头发、眉毛、胡子全是雪白雪白的,真的是鹤发童颜,一时间我以为是一位仙人。他俯身和蔼地对我说,姑娘,摊上啥事都要想开,这人哪就没有担不了的事,所以凡事都要往前看,挺过这一段就好了……”

  梅森在丽馨的眼睛里看到了有亮亮的液体在眼圈漾动,他被这欲滴的泪水感动了。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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