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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情我塑-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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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馨闻听我这么说,刚才还充满笑靥的脸一下子阴沉起来。

  “怎么了?我哪句话说错了?”他有些发懵。

  丽馨转过身没搭理他。

  “哟,还真生气了?”他哄着丽馨,“是不是我说‘我活到60岁就够本儿了’这句话惹你不高兴了?”

  “梅森,我听你这么说心里特别不舒服。答应我,以后别再跟我说这种话,让人听了心里发凉。你以前怎么想、怎么生活我不管,但是你现在有了我,我们俩从此在一起了,我希望这样的日子能长久,我希望我能在下班后心安理得地回到你这里来,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成为你的……妻子……”

  “丽馨,我也是这么想的。”他感动地拥紧了丽馨:“我答应你,我以后不会再说这种丧气话了,要是再说你就掌我的嘴巴。”他说罢就把丽馨的手放在了他的脸颊上。

  丽馨笑了,用手抚摸着他的络腮胡子道:“你看,就这一宿你的胡子就长起来了。我喜欢有胡子的男人,不然看起来像老太太似的,没男人味儿!”

  “我的胡子的确长得很快,得每天刮一次,很麻烦,有时我想干脆留起来算了。”他摸着下巴上的胡茬说。

  “梅森,我发现你在睡觉的时候眼球转动得很厉害,是不是在做梦?总是这样吗?”

  “差不多,总是没完没了地做着稀奇古怪的梦,所以早晨醒来时觉得很累。”他说。

  “你这是神经衰弱,应该吃点药调整调整,回头我到我们院里给你开些药来。”丽馨捧着他的脸说:“看看你的眼睛,全是血丝。”

  
穿越了半个城市的情书
第13章     穿越了半个城市的情书

  这个晚上过后的4天中,梅森找丽馨都要找疯了。梅森任凭怎么打电话,丽馨的手机始终都处于关机状态,直到收到了丽馨写给他的信。

  同在一个城市干嘛还要写信,有什么事打个电话不就行了。他一边拆着信一边困惑地想着。信拆开了,丽馨那娟秀的字迹跃入了他的眼帘:

  梅森:

  想你!

  本来好几次都想打电话给你,可是一拿起话筒就又都放下了。想要对你说的话实在很多很多,可有些话我怕在电话里说不出来,或者是说不清楚,所以想来想去还是给你写信好,所以思量再三后才写了这封信。

  4天了,我的脑子里全是想着在你家里发生的一切。我总是在问着自己,这一切是不是发展得太快了?刚刚相识就让你送我回家;刚刚相识就跑到你的家喝酒、跳舞……甚至做爱。

  这4天来我总在扪心自问:这是不是我酒后本能的冲动?我不想让你觉得我是一个轻浮的女孩子(你会那样想吗?说心里话,我真怕你这么想我、看我),可是我当时真的是情不自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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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我想对你说的还是那句话,我感觉我寻找你了好多年,现在我找到了(我非常想知道:你和我有同样的感觉吗?)!对了,还有我那天说过,我希望我在不久的将来能成为你的妻子,你当时答应了。现在我想起来我当时说的话可能有些唐突,实际上你不用马上应承的,我不想勉强你。我记得有这样一句歌词:“爱,不需要承诺。”我认同这句话。至于我们俩能否最终走到一起,那就随缘吧!

  另外,我有一个请求。

  那天晚上,你为我朗诵的那首题为《心门》的诗我很喜欢,我记得你当时跟我说这首诗是你在22岁时写的。这首诗写得如此情真意切,我想这样的诗毫无疑问是写给某一位你爱恋中的女孩子的。别怪我,我的感情深处不喜欢这样的分享(我是完美主义者)。所以,如果你还有写诗的感觉,我是指关于我们俩的感觉,那么就请你为我写一首诗,全新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诗……请答应我!

  写完后也请你用信寄给我,因为我想在我们的爱情关系中应该有情书这一环节的,否则总觉得缺少点什么,所以你的回信,还有你写给我的诗歌,都权算作是一种迟到的弥补吧!尽管稍嫌有些晚,尽管这不免有一丝伤感与遗憾……

  希望你不会见怪我所要求的这种形式(一个傻丫头的罗曼蒂克)。

  想一想你写给我的信——写给我的情书,将要穿过大半个沈阳城寄到我的手里,我的心里就禁不住觉着甜丝丝的……

  期待你的回信!

  这是一个不容拒绝的请求。梅森读完丽馨充满个性化而又真挚的语言的信后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他回想起那晚发生的一幕一幕,心里漾起一阵阵温馨的感觉来。他很清楚,就从那个夜晚开始,他的生活从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此,一个名叫徐丽馨的女孩走进了他的生活中了。

  接到丽馨的信后,梅森便构思怎样回复这封信,准确地说是一封情书。可直到动笔前也没有理出个脉络来,他发现写情书比写诗还要难。最后他决定这封信最好还是信马由缰地凭着感觉写,这样才不会显得做作。

  丽馨:

  我也想你!

  首先我要感谢你给了我以信的方式表露我的心迹的机会(说实话,这样的信我很多年都没写了,所以我怕我写不好,希望你能原谅)。想想我藏在心里的许多话要在电话里跟你说,我想我也会和你一样,会语无伦次、词不达意的。有些话(关于我们之间感情的话)表述起来在我看来还是以书面的形式更好。我是以操笔为生的,用文字来表述不吹牛地说是我的强项,这样也许会更准确些。

  你那天走后我没有上班,跟报社请了假。

  我一整天都躺在床上(等你走后我才真的觉得很累),想睡一会儿可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脑袋里想的全是我们之间发生的事,塞得满满的。

  还记得你在马路上挽住我的胳膊的举动吗?你想知道我在那一瞬间的真实感受吗?我来告诉你。虽然隔着厚厚的衣服,我的胳膊还是感受到了来自你的手的温度,准确地说应该是由于感应所产生的温度。被人依傍(男人喜欢被女人依靠),尤其是被女人,会令人萌生出一种类似篱杖为藤蔓攀援的感觉来。我得说这种感觉真好!

  实际上,这里面还有信任、相托的成分。

  诚如你所言,的确,我们之间的关系进展得太快了,快得几乎就达到了终极。

  我躺在床上不断地问着自己:我真的发自内心的爱她吗?现在接到你写给我的信,这个问题又变成了——我是那个被叫徐丽馨的女孩子寻找了多年的那个男人吗?

  你柔软而白皙肌肤的热度仍在我的身上残存着,你所给予我的巨大的幸福感与满足感(那是我的一生从未有过的)仍旧荡漾在我的心里。我必须承认,由于你的出现唤醒了在我身上蛰伏了很久的、连我自己都感到陌生的激情,它就像火山——我的沉睡了37年的火山——爆发了!爆发得竟如此酣畅淋漓,向上,全部都倾喷出去了!以至于过后我会感到一种我不曾有过的空虚与失落。由此我已经开始萌生了(尽管还有些朦朦胧胧的)对你的依恋感,若从此你从我的生活中走开我会感到失落的(事实上在你走后这四天里你没有丝毫音讯我已经感觉到了这点)。基于这些感受我一次次地对自己说——并让自己相信:我是爱她的!

  我们彼此的人生由于融合而浓缩了!正基于此,我们的爱情起点太高了!当我们走向对方并融为一体的时候,我们对彼此来时的路却一无所知,所以由此产生的对这种感情以及所发生的一切的不确定感困惑着我们彼此。由此,我们都不愿承认是本能的情欲在制造着肉体的廉价而转瞬即逝的快乐,因为那样我们会因此而感到羞愧,并深深地鄙视自己。这绝对是我们都不愿承认的,因为对于我们这种人而言,自尊是我们仅存的赖以生存的资本了,我不知道如果连这最后的资本也丧失了我们会怎样,是否还能坦然地活着。

  所以我要对你说:我是爱你的!

  在我不确信自己所做的事的时候,我总会以反证的方式来推断并下结论(诚如你所看到的这封稍嫌晦涩或者说是有些别扭的信)。

  好了,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快地了解彼此的空白,越详细越好!

  丽馨,你说,我写的这些文字算是一封情书吗?

  另及,有一件事我要对你说,就是在我领着你到我的住处的路上,在一个交通岗等信号的时候,我又有了被辉煌的夕阳所震慑的那种感觉(这种感觉我很久都不曾有了)。

  久居都市,以水泥丛林为背景的夕阳看上去已渐渐地变得索然无味。尤其是在冬日里,沈阳的天空总是烟雾蒙蒙的,那是无数烟囱所喷吐的“杰作”。透过这黑灰色的粉尘看夕阳,心里总不免会有一种被玷污的感觉。就在那个信号灯下的黄昏,我的内心深处对夕阳那久违的异样感觉的回归是那样的感动。还是很多年前的乡间,那时还是少年的我就坐在山头上静静地眺望夕阳西下,洁净的天空还有蓊郁的森林……。我真怀念那段时光啊!

  现在,由于你的出现,这种感觉回归了,我真的要感谢你。

  梅森在写完这封信后,又遵嘱把写给丽馨的诗《这个夜晚》附在了信后。这首诗是他用稿纸工工整整地誊写下的。他原本想用电脑打印出来的,但想来想去还是用手写的好,他猜想丽馨会喜欢的。

  《这个夜晚》

  ——给丽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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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失明的夜晚

  我们,隔烛而坐

  相对无语

  心,炽热地跳着

  为这温馨的氛围计时

  以颤抖的目光轻柔地触摸

  彼此投映在墙壁上的身影

  两条流浪了很久的河从此汇合了

  窗外,是银白色的冬夜

  默默地厮守

  在彼此的神态中

  揣摩各自的心事

  于是,渲泄情感的话语瞬间发酵了

  并且,一股沁人的芬芳悄然而至

  顿时,两颗心酣醉了

  在蜡烛行将燃灭之前

  你要对我说些什么呢?

  我怦跳的心在焦灼地等待

  说吧,把你一生的故事讲给我听

  呵,我的爱人

  请品味我加了许多糖的咖啡

  让未来的一切从甜蜜开始……

  梅森在写丽馨的地址的时候尽量想写得工整一些,可写来写去还是觉得写出的字不够满意。他好久不曾写信了,尤其是这样的信。

  他跑到了报社边上的一家邮局用挂号信给丽馨邮出了。之所以用挂号信,是因为他想让丽馨亲手签收这封被她格外看重的信。

  说来也好笑,挂号信刚一邮出,他便像刚考完试的学生一样开始盼着考试结果。他盼着丽馨一收到信就马上来电话。他很久没这样的感觉了。

  终于,丽馨有回音了。

  他的汉字传呼机上传来这样的信息:“今晚五点半请你到公爵西餐厅吃饭。馨。”

  梅森把传呼机上的信息看了两遍,他知道写的那首题为《这个夜晚》的诗通过了。

  蓦然间,梅森想起了什么,晚上五点半丽馨请他到公爵西餐厅吃饭?丽馨怎么偏偏选了这家餐厅?自从和曹茹那次在公爵西餐厅吃饭后他再也没有去过那里。这令他的心里多少有些别扭,心想要不要给丽馨打个电话重新约个地方吃饭,可思来想去这电话还是不打的好,因为丽馨显然是精心遴选过的。

  五点半的时候,梅森如约来到了公爵西餐厅。还没等他抽完一支烟丽馨就出现了。



  今晚丽馨的穿着显然是经过一番精心打扮的:一袭黑色的职业女装,看那面料就知道价格定然不菲。胸前别着一枚镶钻的藕荷色胸针。在黑色的衬托下,她那姣秀的肌肤更显得白皙,一时间梅森有些看呆了。

  “让你久等了吧?”丽馨双颊上泛着淡淡的红晕。

  “没有,我也是刚到。”他嘴里说着,两眼仍没有离开丽馨的脸庞。

  “咱们进去吧!”

  两人刚一走进公爵西餐厅,就见一位笑容可掬的服务员迎了过来。

  “两位有预定吗?”服务员说话的声音和她脸上的笑容一样的甜。

  “我们预定了,7包厢。”丽馨道。

  7包厢?梅森的心里“格登”一下:怎么这么巧?他那次和曹茹坐的也是7包厢。

  “为什么你订了7包厢?我看还有别的包厢空着的。”坐定后他问。

  “你不知道吧?我这个人有点儿迷信的。我喜欢7这个数字,我的生日就是7月7号,我相信它能给我带来好运的。”

  “哦。”他应了一句。他环顾着包厢的四周。背景音乐放的是世界情歌之王胡里奥的歌曲,桌子中间摆放着一对红蜡烛和一篓初绽的玫瑰花。

  “想什么呢?表情就跟脑死亡患者似的。”丽馨问。

  “呵,没什么,这里的环境真是非常优雅。”他敷衍道。同时努力试图把浮现在眼前的曹茹的面容挥去。这时,胡里奥唱起了那首著名的歌曲《致我所爱过的所有姑娘们》。

  “我看过一张胡里奥的演唱会的DVD,真不愧是情歌之王,他的歌把在场的所有女人都感动得泪流满面。”丽馨侧耳倾听着。

  “不光是女人,很多男人也喜欢他的歌,比如我。”

  “致我所爱过的所有姑娘们!颇有怀念的意味。”丽馨两眼亮亮地调皮望着他,“从实招来,你爱过多少姑娘?”

  “这,没几个。”他支支吾吾道。

  “看把你给紧张的!”丽馨笑了。

  那晚吃完饭后丽馨跟着梅森回到了住处,毫无疑问,两人注定度过了不眠之夜。

  自从丽馨走进了梅森的生活,梅森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两个人世界的温馨,昔日空空荡荡的房间从真正意义上讲有了家的气息。丽馨偶尔会在梅森的家里过夜。时间久了,梅森开始有些不习惯没有丽馨偎在他身边的夜晚了。丽馨那沉睡中发出的轻微的呼吸,梦中含糊不清的呓语,以及那纤细的手对他下意识的抚摸,这些都令梅森发自内心地痴迷。

  和丽馨在一起的时间越多,梅森就越了解丽馨。

  丽馨每星期都要在医院值3个夜班。按理,丽馨值不了这么多的夜班的,可她总想着多积累些临床经验。

  那天梅森回到家里的时候,就见房间被丽馨打扫得干干净净,桌子上摆放着为他做好的饭菜,旁边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梅森,这是我第一次为人做饭,我是照猫画虎地跟你这位老师学的。如果做得不好,你就多担待点儿,将就吃吧!我上夜班去了!”

  丽馨为梅森做的是炖鱼和炒蒜苔。这还是他第一次回到自己的家里吃上现成的饭菜。

  尽管炖鱼吃起来还有些腥,蒜苔也炒得有些老,但梅森还是吃得津津有味的,那一刻他满嘴咀嚼的全是幸福,心里面暖洋洋的。

  吃饭后,他便给丽馨打电话。

  “我给你做的菜你还能克服吗?没有难吃的都让你倒掉了吧?”丽馨说。

  “哪儿的话!全让我风卷残云地吃掉了!”他爽快地说。

  “我知道的,你这是安慰我的。我知道我的几下子。真是难为你了!”丽馨抱歉地说。

  “丽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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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

  “我……想你!”

  “我……也是。可我现在在值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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