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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男女老少统吃-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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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到这里,快结束了,我祈求这篇标有详细路线的文章不要被小贵州的股东看到。中国电信要是挣不到那笔通讯费,估计这家已经迁移三次的饭馆又要换地了。    

烟海小脆骨    

  我生日那天,哥几个本约好在亚运村的一家饭馆聚一下,但从下午开始,天降大雪。傍晚时分,已是一片雪海。    

  我和太太正要出门赴宴,接到阿肉的电话,说看今天的情形,有点儿2002年的那一场雪的味道。听他这么一说,不禁踌躇起来,那场雪让许多人心有余悸,我是下午四点半从单位出来的,到家已近午夜十二点。便急忙给其他几个人打电话,要不今天就算了吧。    

  电话里我的话音未落,就遭到架子的强烈斥责,于是出门。路其实并没多滑,赶到那家饭馆,进得斌斌事先订好的包间,心里先喝了一声彩:包间有个大落地窗,隔着玻璃,看到外面大雪纷飞,玉树琼车,更感觉到屋内暖意融融,酒香阵阵。这种景致下的喝酒,也有了赏雪的意味。    

  大家陆续赶到,开吃开喝。我的每个生日,几乎都是这些熟得不能再熟的脸凑在一起过的,所以连生日礼物都免了,直接把自己灌翻拉倒。就像麻将里的熟张一样,熟人之间,也少了许多新鲜的趣味。    

  酒至三巡,架子夫妇才姗姗来迟。我正要开口数落熟人之间的不讲信用,却见那厮从太太身后闪出,怀里抱着一个烂纸箱子,像是盛光明肥皂的那种,将其墩到桌上,然后抖落一身的雪花和雪水。    

  斌斌和老董欢一声呼,将纸箱打开,里面是用塑料袋裹着的烤肉串。一袋袋拽出来,有好几百串之多。“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小脆骨,特好吃,让你丫尝尝。”架子说。    

  我咽一口垂涎,接过两串。早就听他说,中轴路附近有一家小摊,生产的烤羊脆骨堪称一绝,一直没空去吃。没想到,他今天设计了这么一个项目,冒着大雪将其扛来。    

  张口一吃,我才发现,自己的牙居然已经嚼不动这些脆骨了,只好换一些羊肉串来吃。路远天寒,这些烤串只剩了一点热乎劲儿,所以并没觉得有多好吃,但我还是吃得心里热乎乎的。由牙齿的松动,我悲哀地感觉到了自己已经展开的衰老,也想到,这些老脸凑在一起喝酒的光景,已经持续近二十年了。    

  如果那天喝得再多些,我会对架子喋喋不休地忏悔一番。朋友是干什么的?就是让自己发脾气用的。年少气盛时的我,动不动就一副天怒人怨的嘴脸,像条疯狗一样对朋友嚷嚷,其中承受最多的就是他。如今想起当年那劣质的性情,我只有庆幸他当初没跟我翻脸。但这些话说出来,也就显得肉麻了。痛悔心情下的我,觉得人真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动物,没本事跟别人叫板较真,就把不耐烦的暴躁、刻薄的挖苦都发泄在朋友、爱人头上。    

  望着外面的风雪,我突然心情为之一阔。    

  朋友是干什么用的?是承担你的坏脾气的,也是培养你的好脾气的。从那天以后,我不再仗着对方是好朋友,就随意发作自己的狗脾气了,相反,我开始焕发出从来没有过的温柔和贱格。    

  那些对我起到心灵鸡汤作用的小脆骨,建议牙口好的朋友去尝尝。小摊在中轴路和安外大街之间的安德路上,由于它是用一家“烟海餐厅”的临街一间房做铺面,所以我们可以将这种无名美食命名为“烟海小脆骨”。


男女老少统吃 下黄燎原:我的烤鸭经验(图)

我喜欢吃烤鸭在我的朋友中是出了名的,而且是非常出名。我的朋友但凡想吃烤鸭总会想起我,我是著名的烤鸭陪吃。    

小时候吃不起外面的烤鸭,我爸就会从新华社食堂买烤鸭回家吃。酱是小卖铺里打的,葱是我自己剥的,鸭子凉了,我还得自己放到铁锅里热。虽然简陋,又不正宗,但我一样吃得有滋有味儿。    

上大学后,我有了几个热爱烤鸭的同道,我们经常一起去西单的“又一顺”。“又一顺”是当时的清真名店,那里的烤鸭在京城有一号。记得有一次我和两个同学在“又一顺”比拼,三个人都说自己能吃一只鸭子,于是我们一人要了一只,结果全吃恶心了,我相信当时我们仨随便一个人随便吐口吐沫都能炸熟一只生鸭蛋。那天很冷,我们仨都还穿着时髦的鸭毛羽绒服——装“鸭”的。    

后来我经常去吃的烤鸭店有团结湖的“北京烤鸭店”(名气大,人很多,要排队,鸭子还行,但就餐环境略差。)、崇文门的“便宜坊”(火热的生活场景,难得的焖炉烤鸭。焖炉烤鸭虽不像挂炉烤鸭那样炫耀那样芳香四溢,但其内敛的醇美如矜持的少妇,自有一种别样风情。)、北三环边的“安贞烤鸭店”(这里最叫座的是“酱爆鸭架”,拆骨取肉的乐趣又胜于直填鸭皮十倍,况且其鸭架真是骨干横斜肉香淋漓。)、亚运村中华民族园旁的“鸭王”(这里可能是全北京最贵的烤鸭店,但可能也是全北京最好吃的烤鸭店,烤出的鸭子色泽堪称迷人,像精心雕刻的瓷砖,鸭皮爽脆,鸭肉圆滑,鸭酱生鲜。),还有西三环的“九华山烤鸭店”、大北窑中国大饭店中餐厅、“昊康”和“利康”两家连锁店等等。    

有一段时间我几乎天天吃烤鸭,这一点儿也不夸张,大概是十几二十年前,那时我看了话剧《天下第一楼》。后来我有个朋友叫闻刚,他在青年湖公园开了也许是北京最奢华最铺张的烤鸭店——“百富园”,那里像是欧洲中世纪的一座宫殿。    

最后说一句:吃烤鸭,佐葱莫佐黄瓜条,而且要一口吃掉一个“荷叶包”。这其中的道理,您慢慢品吧。


男女老少统吃 下井蛙:NAPA(图)

  BILL觉得人活在世上,能吃上自己渴望吃的菜,能喝上自己渴望喝的酒,能得到自己爱上的女人,那就是神仙了。    

  黑鬼DAVIS的手颤抖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这杯一九七二年的葡萄酒本来是他这个低级赌徒渴望已久的佳酿,今夜窗外的星星,把NAPA郊外的景色衬托得那么清新。可是,这家CASINO里的脱衣舞使他无比厌恶。他最讨厌女人的脱衣舞了,凡是女人的身体他都厌恶。他不懂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男人对女人的身体感兴趣。    

  他穷喝,一瓶1000毫升的高级红酒就这么少了大半。    

  “莫名其妙的事情真多!”他为世界上那么多还没进化的男人伤心地叹了口气。    

  “嘿,DAVIS,怎么你的那位今天没来吗?”这是一位常在赌场鬼混的但不失为DAVIS的知己的BILL老远就朝他叫到。    

  “啊,老兄啊,我失恋了。”DAVIS懊丧地说。    

  “失恋了还喝那么贵的红酒!哼,别让我看透你了,你又把他赶走了吧?”BILL黑脸上只露出一排象牙般漂亮的牙齿。其实,这个BILL比DAVIS要帅千万倍,可是,他就连一个体重300磅的黑珍珠都留不住。倒霉,他常这样对DAVIS说。    

  “我何尝不是。我以为男人会懂得男人的心。”DAVIS说。    

  此时,CASINO里一个袒胸露背的性感女服务生端着一个金光闪闪的大盘子,大方得体地走来。    

  “您好先生,您的玫瑰松板牛刺身。尽情享受吧。”她微微地一笑,把BILL迷得晕乎乎的。可是,DAVIS一看到她半露的胸脯就难过。他好心地说:    

  “小姐,以后别穿得那么露,这儿冷气很大,会把你冷坏的。”    

  “谢谢。”性感女郎说完不快地扬长而去,但是,脸上还保留着很美的微笑。    

  BILL被这盘玫瑰松板牛刺身深深地吸引住了,他翻看餐牌,吓了一跳。    

  “两百多块呢!你真舍得吃。失恋?失多几次也无妨啊!”BILL觉得人活在世上,能吃上自己渴望吃的菜,能喝上自己渴望喝的酒,能得到自己爱上的女人,那就是神仙了。    

  “我今天真的是失恋,那个家伙竟然背叛我!他竟然跟我说他其实爱的是女人!你说我不把他赶跑我还能在NAPA混日子吗?我活着还有意思吗?你要知道,我多么爱他!”    

  “他好像有点儿不对,可是,你也不能强迫人家爱你呀。既然他是双性的,你得尊重别人的选择嘛。”BILL高兴地品尝了一口这瓶只剩下小半的1972年的法国红酒香贝坦。    

  如果不是今天输得手软脚软的,他肯定会陪这位失恋的贵族吃上一顿玫瑰松板牛刺身。    

  “你不怕疯牛病啊?”BILL妒忌地说。    

  “嘿,我会像你这么没品味去吃英国牛吗?我这盘是贵族牛刺身。你一辈子都不舍得吃。”DAVIS醉醺醺地举起酒杯。    

  “贵族牛?贵族牛除了英国哪里还有啊?”BILL不服气地抓起香贝坦,又趁机喝了一口。    

  “哎,像你这么傻地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在你眼里除了英国就没有贵族牛了?呼伦贝尔懂吗?”DAVIS又犯了平时喜欢故弄玄虚的毛病了。    

  “不懂。呼伦贝尔在哪里呀?我真的不知道。老兄,请指教。真的好吃,这么好吃的刺身我还是第一次尝到。嗯,还有一袭诱人的玫瑰花香。淡淡的,但让人无法忘怀。”BILL似乎很在乎对方的解释。因为日后他可以把这个作为追求女人的资本了。    

  “呼伦贝尔在蒙古草原上。那里的牛吃着全世界完全不受污染的嫩草,喝着全世界最干净的湖水。呼伦湖和贝尔湖。那是天湖,你要知道。你想想,这样的牛不是贵族是什么?”    

  “确实是贵族牛,它的肉细嫩而爽口,一点儿也不像普通的英国牛那样会韧。你看,它的肉最可贵的是像一层薄薄的轻纱一样,当中些许的雪花肉让人一看就忍不住食欲。那种肉厚而韧的英国牛,就使我回忆起年轻时碰过的那些可怕的女人的身体。”DAVIS有感而发。是的,他是因为年轻时太过滥,所以,使得他有一天突然对女人的身体感到厌恶,之后他才开始喜欢男人的。但他发现,男人也开始变得不容易理解了。    

  “BILL,你真帅。如果你喜欢,可以再叫一盘玫瑰松板牛刺身。我请客。”    

  “嗯?你请客?不,不,不用了,谢谢。我不适合你。”BILL吓得一额是汗。    

  可是,BILL确实被贵族牛刺身身上的玫瑰花香吸引住了。    

  玫瑰松板牛刺身是这家赌场高级餐厅最新推出的菜式。他们的牛从遥远的蒙古呼伦贝尔空运到NAPA,而NAPA是最闻名的葡萄酒乡,美酒佳肴都成了NAPA的骄傲了。    

  “其实,玫瑰松板牛刺身是专为情侣而制作的。你看,牛肉身上的玫瑰香味,它是一个来自蒙古的英俊小伙子厨师的绝佳艺术品。他将新鲜玫瑰花的汁轻轻洒在松板牛刺身上面,因为牛肉身上的花纹,把玫瑰花的汁全吸收了,渗透整块诱人的刺身。所以,没有人能抵挡住玫瑰松板牛的诱惑。”DAVIS像个食家,而不是一个在NAPA葡萄园生活了数十年的乡下人,一个低级赌徒。    

  “好啊,你继续去做退化人类吧。女人有什么好?”DAVIS神情恍惚地看了一眼赌场里走动的男服务生。如果不是玫瑰松板牛,他这辈子也不可能去喜欢一个亚裔男子。但他大胆地跟BILL说:    

  “我一闻到玫瑰松板牛身上的玫瑰花香,就好像那位来自蒙古的英俊小伙子坐在我身旁一样充满了浪漫的气息。可惜,我已经一把年纪了,他好像才二十岁。他不可能会爱上我的。所以,你是最后一个拒绝我的美洲人。从这一刻开始,我要追求蒙古人。”    

  DAVIS已经醉眼昏花了,他今年差一岁就五十了,陪伴他大半辈子的是赌场。虽然,下半辈子也许还是赌场,可是,他要让自己过得浪漫一点儿,温柔一点儿。    

  “所以啊,以前那个NAPA的乡下赌徒,再也不是我了。”DAVIS伸手对一个中国籍年轻男服务生问好。他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去中国,去美丽的呼伦贝尔。如果不可以到蒙古去结婚,他也希望可以去蒙古寻找自己的理想。    

  BILL不解地摇了摇头。     

  2005-7-2  ALAMEDA


男女老少统吃 下曹鹰:将“杀人游戏”进行到底(图)

  小时候看《红楼梦》,最喜欢里面的诗词歌赋,同时觉得曹老先生真是个天才,从大块大块的《芙蓉女儿诔》到小小的《哼哼曲》莫不辞藻华美且与每个人物的性格背景相符,那时就想,红楼里的这种诗词简直是“浩如烟海”。虽然也对刘姥姥进大观园时的“大火烧了毛毛虫”等游戏之言有些印象,但始终觉得没那么高雅。    

  长大了,就有了工作,有了工作就难免多了应酬,有了应酬就难免需要喝酒,需要喝酒就难免需要劝酒,劝酒不成敬酒就难免变成罚酒,公平起见难免就要有酒令和游戏。为了在酒桌上八面玲珑,就不免要对酒令游戏一道加以学习和训练。在把流行的游戏学会之后,还是觉得有点闹腾,一直觉得红楼梦中对于酒令一道的博大精深,看来曹老先生出身于膏粱之间,终日行纨绔之事,对于古往今来的酒令真真是“门儿清”的很。在红楼梦中最古老的游戏大概是“射赋”,是个双人游戏,且是最难二人知心,心有灵犀是最高之境界,相视而笑,然后把酒言欢,其次出现的最多的游戏基本上是席上联句,刁钻的莫如湘云的“恰逢着一江风,不宜出行”,斗智的如“寒塘渡鹤影”之绝唱,然后是“大火烧了毛毛虫”,可见那时在酒桌上没有游戏基本上不可能“将喝酒进行到底”的。    

  可是如今酒的喝法与曹老先生那时大大的不同了,首先是失去了诗词的能力和环境,其次,目的和场合大不相同,现在需要进行酒令等游戏的时候不外以下几种:陪客户时候的独角戏式的劝酒词,基本上一个人表演,大伙一乐,客人不好意思喝一杯,这种台词最著名的有:“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要调走”等等的公款吃喝套词。然后是娱乐场所中必需要会的几种普及型游戏,计有:“十五、二十”、“杨贵妃和潘金莲”、“谁淫荡”、“老虎棒子鸡”、“小蜜蜂”等等,基本上是一男一女玩得开心,基本上也能喝到兴高采烈而得意忘形。当然,钱自然是和你高兴的程度成正比,后来这种一对一的男女游戏逐渐散播到接头巷尾,基本上成为大伙聚会时的流行游戏,比“五魁手和八匹马”时尚,但总也摆脱不了一对一的小众与暧昧。不得已,大家只好群策群力,改造当初曹老先生的集体游戏,把复杂改为简单,把奢侈改为朴素,不用太多修养,不用太多形式,只要开心就好。这种游戏还在流行的有:“七拿八续九端锅”,有点像刘姥姥用黄杨木套碗喝酒,赶上了就是一套,没准儿杯子里有什么;“数七”;“大西瓜小西瓜”;“零零七”等等,但还是有些过于简单,且针对性较强,往往不能让大家玩得完全忘我,于是有聪明人从曹老先生那里的集体游戏中创造出了一个新的、高级的、脱俗的游戏:“杀人”。应该说这个游戏的发明是对有点“乌烟瘴气”的酒桌游戏的一大改革发展,开一时之新风,并且适应现代人的心态,所以成了今年入夏以来最受欢迎的游戏。    

  玩这个游戏,首先要人多,人多线索就多。然后抓阄,计有好人若干,杀手一至二名,法官一名,也可以再多两名警察。当选出的法官受大家一致认同时,便会有如“原是他才能当得牡丹”等赞赏之词。然后,由这“牡丹”来主持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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