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大明星-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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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大明星》
序 第一节
有人说爱如鬼神,信则有,不信则无。那么我肯定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无神论者。但相不相信是一回事,做不做又是另一回事。正如每个人都不会相信吹灭蜡烛就能美梦成真,但大家过生日时还是会对着蜡烛许愿。这么一说,那么如果我告诉你,我不相信爱情,却又在寻找爱情,这就很容易理解了。
故事开始前,我先自我介绍一下。
我绝对不是情圣,因为我几乎不具备情圣的任何优点。没有修长的身影在月光下摇曳,没有深邃的双眸去包容世界,全身家当只有破铜烂铁,即使在纷飞的大雪中摆个POSE,也只是在衬托寒风的凛冽。
尽管如此,我还是足以让任何人都叫我一声情圣,因为我的名字就叫“秦胜”。
就象小偷绝对不能起个名字叫小偷一样,情圣也绝对不能起个读起来象“情圣”的名字。因为情圣这两个字除了让女人又爱又恨,让男人又羡又妒之外,更容易让人联想起一种蔬菜花心大萝卜。
我并不是什么泡妞高手,到现在都没女友,为这事我老妈不知道唠叨了多少回。但这也不能全怨我啊,谁让她帮我起了个“情圣”这么轻浮的名字,哪个MM还会相信我啊。尤其是我那个死党小强,只要一见有美女和我们搭讪,他就故意喊我“情圣(秦胜)”,脸上还流露出那种猥琐中带点暧昧,暧昧中带点奸诈,奸诈中又带点做作的表情,一言以闭之贱!
这时MM看我的眼神立刻由惊讶变成质疑,由质疑变成愤怒,由愤怒变成轻蔑,最后再由轻蔑变成漠然。我对这一切却只能哑口无言,谁让我的确就叫秦胜这个名字呢。
说到我朋友小强,那是一个真正的情圣,任何钓美眉的手段在阿强手中运用起来,有如教科书中的例题一样让人不得不认为那是成功的典范。因此他在圈内有个特殊的称谓“情场教科书”,但多数人更喜欢直接称呼他“情圣”。
比起我的扭捏,阿强对“情圣”这个名字却坦然受之,毕竟他有这个实力。最让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他“情圣”的名声传开后,象是做了广告一样,女孩子象大抢购似的朝他扑去,真他妈的没天理。
不过别误会,我其实根本就不嫉妒他,他是我死党嘛,我真心的为他高兴。而且做为好朋友,我还很善意的劝他不要叫“情圣”这样锋芒太露的名字。他便问我改个什么名字好,我做沉思状,说:“我看你样子精精瘦瘦的,不如就叫情瘦好了。”
我越想越觉得“情瘦”这个名字实在是太适合他了,为此我替他兴奋了好几夜。
我和那禽兽,哦,不,是情瘦,我们一起在W市晃荡了好几年,我自然也闯出了点名号。阿强是“情圣”,我则是“1/2的情圣”。
我对于这个外号倒不怎么排斥。我自认虽然不具备情圣的优点,但好歹情圣的那些缺点还沾的上边。
比如“情场得意,赌场失意”这一条,我虽然和前半句没什么关系,但后半句那绝对是当仁不让。
又比如“自古多情空余恨”,你已经那么多情了还敢说“空余恨”?我秦胜到现在都还没谈过一次情,那才叫空余恨呐!
再比如“情圣没有固定的女朋友”,我可以起誓,我到现在为止一个固定的女朋友都没交到。(就连不固定的都没有)
想想自己同时拥有情圣的所有缺点,我也觉得自己总算没有辱没“情圣”这两个字了。
虽然我空有半个情圣的名号,但这么多年来都是一个人过情人节,我对找女友这种事也不放在心上了。毕竟我和小强不一样,我首先要操心的是自己的生计问题。因此小强帮我找了份外地的工作,刚刚大学毕业的我立刻就能找到工作是很不容易的,所以虽然在外地,我也很快就答应了。
小强本来是个孤儿,但这小子命好,被一个极为富有的老头子收养了,从此过上了童话般幸福快乐的生活。还好小强挺意气,这些年来一直在经济上帮助我,这次我去S市,一路上的费用都是小强承担的。当然我也不是白受他恩惠,他那些甩掉的女友哪个不是我去又哄又骗才安定下来的,挣他的钱不容易啊。
临行前小强对我说:“你是我唯一的兄弟,因此,我准备将我珍藏的《情圣手扎》送给你,望你好自为之,此乃我毕生心血,万不可落入居心叵测之徒手中,切记!切记!”说完后小强从怀里掏出一烂本子,珍而重之的塞进我手中。
《情圣手扎》其实就是小强这几年谈恋爱的记录本。那年他刚出道,和第一任女友卿卿我我轰轰烈烈的爱了一个月,然后又凄凄惨惨哭哭啼啼的分了手。
那晚他喝了很多酒,黎明时在日记本上写下了他恋爱的全过程,并对我说,他再也不相信世界上还有真爱。这一刻,情圣觉醒了,阿强此后几年,泡妞无数,并将其过程全都写在那本日记上,在日记本首页亲笔手书“情圣手扎”几个字。从此他将这本《情圣手扎》视为贴身至宝。
他竟然舍得将这件“宝贝”送我,真不枉我们多年兄弟情谊,我感动的有点想哭,努力的挤了半天眼泪,楞是没能将水元素召唤出来,失望的说:“我要这本烂册子有什么用,不如你多送点路费给我。”
小强一脸认真的回答:“咱俩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纯洁的友谊,谈钱那种俗物,简直就是对你的一种侮辱。”
“那你还是侮辱我吧!”我半看玩笑的说。
我并不是那种死皮赖脸缠着别人要钱的性格,但是这次要去的是S市,S市是全国有名的繁华都市,盘缠太少估计会有很多麻烦。况且小强的钱不花白不花;反正那些钱留在他自己身上;不知道又会去残害多少小妹妹。
小强为难的说:“不是我不想帮你,只不过我最近遇到点麻烦,手头也不宽松。总之,你去S市就知道了。”
我狐疑的看着这个“情瘦”,心中猜测:这小子一向狡猾,该不会有什么阴谋吧!想归想,但既然能找到工作,没理由不去S市试试运气的。我问他:“为什么你连自己的《情圣手扎》都送我了,那你以后再有新的经典案例该怎么记录?”
“不会有新的泡妞案例了,因为我要去找件东西,《情圣手扎》对我来说已经没用了。”
“找什么东西?”我追问。
“去找一件我认为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
寻找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该不会是……爱情吧?
正文 第二节
镜头一转,我已经带着简单的行李来到了S市的街头。
一个城市市容的好坏,与这个城市街头美女的数量及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基于我的这个观点,S市的确不愧为大城市。
当然我没有忘记,我并不是来S市看美女的,我可是来找工作的。我拿出小强给我的地址,上面写着“FANS(粉丝)杂志社”,以及负责人名字和联系电话。
这杂志社的名字一看就是个专写八卦新闻的狗仔窝。“粉丝杂志社,我还面条杂志社呢!”我嘟囔着。拿出手机向杂志社打电话,询问他们的具体位置。
“快让!快让!要迟到了。”一个女孩背着挎包在人群里飞奔,在仓促的晃过了N个人之后,保持加速度朝我冲过来。
遇到这种高速运动的物体朝自己接近,一般人都会躲开。但我不是一般人,我是情圣(这有狗屁关系!)。在我潜意识正要躲开的一刹那,我看清了那个女孩的容貌,实在是万里挑一的绝色佳人。这样一个大美人朝我冲过来,换谁能铁石心肠(对自己而言)的躲开她呢?
如我所愿,我刚到S市就被一个极品MM撞了个满怀。接下来的剧本我早就想好了。我会先绅士的向那女孩道歉,然后再询问她是否受伤,顺利的话还能约她一块喝咖啡,然后……
根据《情圣手札》中的案例记载,类似与这种情况的邂逅,至少有四种方案会取得女孩的好感。如果我操作得当,艳遇的发生几率可达50%以上,甚至有机会将她转职成生命中的女主角。嘿嘿,到那时候,老妈就再也不用唠叨了,小强就再也不敢发彪了……
我还在原地YY时,那女孩回头看了我一眼,却没有丝毫道歉的意思,继续以音速向前飞奔,根本没有意识到此刻她已经背负了一个情圣的梦想。而她身后跟了一大串男的以亚音速追去,边跑还边喊:“拦住那妞!”。
“切,美女了不起啊!老子情圣多的是妞!”那女孩对我不理不睬,我羞愤交加,但作为阿Q的忠实粉丝,我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用精神胜利法战胜对手。
咦,我的手机呢?糟了,好象是刚才和那女孩相撞时掉进她的挎包里了。
“拦住那妞!”不得以,我也只好追过去。
那女孩跑的也真是快,一路上乱七八糟的撞倒好几个摊贩,居然还是速度不减。但我也不差,背个旅行包依然建步如飞,已经超过其他大汉,离这女孩只是咫尺之遥了。
那群人被我们甩的越来越远了。她发现怎么也甩不掉我,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停了下来。
“你到底想怎么样!”她香汗淋漓。
“这话该我问你才对吧!”我也是气喘如牛。
我朝她走去,她立刻警觉起来,“你干什么,别过来啊!”说着居然从挎包里掏出个电棍,电棍前端的金属劈啪做响,看来那电流足够让我换个发型了。
“看到没有,你再追我我可就不客气了啊!都跟你们说了,我不小心才弄坏你们招牌的嘛!用的着那么大火气吗?”
我哭笑不得,看来是有些误会,我只好一一对她解释。好不容易她把手机还给我。
“想不到现在还有人用这么新潮的手机啊!”她看着我的老古董手机调皮的开玩笑。
“切!你懂什么!这叫个性!你看看大街上还能不能找出第二个我这样的手机?我这叫行为艺术,你知道什么呀小丫头!”
“哦~~~~~”她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故意做出一脸不相信的表情,然后大大咧咧的在那等着看我难堪的样子。
“信不信由你,我走了,拜拜!”说完我转身就走。
这丫头一定是在气恼我刚才追她那么远,所以现在故意出我的丑。对付这种丫头我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理她,这样她所有的招数都会不攻自破。
“喂!你怎么忽然就走,真没礼貌!喂……”她不服气的追过来,却正巧在她面前串出一只老鼠来,“啊!老鼠!救命,我最怕老鼠了。快把它赶走。”她一边说一边急得在原地跳脚。虽然我知道女孩子大多都很讨厌老鼠,但是怕老鼠怕到这种地步的,还真是稀有动物。
她这么一叫,反而把那只老鼠吓跑了。但也同时暴露了她的弱点。嘿嘿,我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那老鼠吓被她吓跑后,她手捂胸口强自定了定神,我乘她心神不宁时大喝一声:“啊!那老鼠就在你身后!”
“啊!!!!!!”又是一声大叫,可谓惊天地,泣鬼神。我敢说换别人就算拿了麦克风也没这么震撼的效果。
在我被她狮吼功震蒙的同时,她惊慌的扑到我怀里。
“那丫头在这!快围住她!别让她跑了!”刚才追她的那群人也被她的女高音引了过来。
慌乱之中眼看她就要被包围,她忽然一把抱住我的胳膊,大声说:“老大老大,他们的招牌已经按你的吩咐让我给砸了,剩下的就交给你了,拜拜!”说完把我往人堆里一推,跑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已经被一大汉抓住质问:“原来你就是她老大啊!”
“啊!不是不是,我其实不认识她。”我说的是事实。
“妈的,你不认识她,她干什么要抱着你!”
“不是,你们听我解释……你们干什么?以德服人,哎哟……”
幸亏我拼命的护住了脸,英俊的相貌才得以保全。
主编办公室里,我正在接受面试。
“你就是秦胜啊!丁强介绍你来的吧!”一位二十多岁的男人很随和的问我话,据说这人是社长。社长身边还坐着一个很冷艳的女人,面无表情的翻阅我的履历,她是主编。
“是啊,我和丁强关系可铁了,听说您和他也是老相识吧!”这个时候拉关系是很必要的,而丁强就是禽兽小强了。
接下来的时间社长随便问了些不咸不淡的问题,似乎就准备要录用我了。本来嘛,我是熟人介绍的,面试只是做做样子。
那位一直热忠于扮演冰雕的冷艳女主编,这时终于开口说话了。
“你是W市的XX大学毕业的?”她对我说话的时候还在看履历,完全没有正眼瞧我一下。
“呃……是的。”我回答的有点为难,因为XX大学是所很烂的大学。
那位社长看到我的表情就问女主编,为什么自己从来没听过XX大学这个名字。冷艳的女主编就直接告诉他:“那是所三流大学,根本就不出名的。”
对于这个女主编的回答我很吃惊:这么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她居然也知道,而且一开口就称XX大学是三流大学,直接将我的母校提高了六个档次。
她继续拿着我的履历,“这个人从小学,一直到中学和大学,全都是读的三流学校。而且每次毕业考试分数都是中下等水平。我实在怀疑他是否有做一个编辑的能力。”
我一听冷汗都出了。她这口气,该不会是不让我工作吧?象我这等有素质的人怎是用文凭来衡量的?中国的人才总是这样被埋没,眼看悲剧又在我身上重演,痛心疾首啊!
还好社长为我解围。“他可是丁强介绍来的,我看我们只能录用他。”
我暗松一口气,庆信小强面子挺大的。
“不然的话丁强欠我们的钱谁来还啊!”社长继续说。
我一听又是一楞,忙问他到底还什么钱。社长才说原来丁强以前在业务上欠了这家杂志社几万块钱。本来以丁强的家势这几万根本不算什么,但最近他似乎被个女的把钱骗光了。
“那谁来还钱?”我隐约已经知道答案,却又不甘心的问了一下。
“当然是你!你每月的工资都会扣出一半用来还帐,一直到还清为止,这份工作你还做吗?”
我记得以前在W市时,我帮小强挥霍的钱早就有几十万了,现在帮他还几万的帐,也不算委屈。况且象我这样的垃圾学校毕业的大学生,能找到一个正规的工作就该放鞭炮了。现在工资虽然少点,但好歹也是自食其力。
合同他们早就准备好了,我粗略的看了看工资那一栏,即使扣除了一半的薪水,我还是能够在这做城市存活下来的。而且最关键的是他们提供住处。
我犹豫了很久,这时美丽的女主编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但眼中全是鄙夷。我几乎感觉到她宁愿不要那笔欠帐也不想和我成为同事。既然她这么想让我走人,我就偏偏不让她如愿。想到这里,我在合同上莶了我的名字。
签完劳工合同后,那位社长便一直感叹丁强的遭遇让人同情,说些什